机构沿革 1951年1月,建立中共郯城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杨廷谷任书记。1955年2月,易名中共郯城县监察委员会,1966年冬,“文化大革命”中监委机构被砸,工作中止。1978年8月,成立中共郯城县委纪律检察委员会筹备小组,次年6月,纪委正式成立。1980年9月,县第五次党代会召开,选举产生新纪委。1984年2月,易名中国共产党郯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副县级单位。1984年8月至1998年3月,中共郯城县委召开党代会5次,在郯城县委选举的同时也选举产生了五届中共郯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书记。1993年4月,县政府监察局同县纪委合署办公,一名副书记兼任监察局长。
党纪教育 早在20世纪20年代,中共鲁南第一支部即根据斗争需要,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此间党的纪律严明,组织严密,多数党员都能吃苦在前、冲锋陷阵,不乏遵守纪律模范。至新中国成立前夕,仍基本如旧。
新中国成立初,至50年代末,主要围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进行党纪党风教育;60年代初,开展整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文化大革命”开始,教育中断,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进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后整党运动始,运动中除强化规章制度和纪律检查外,还强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较好效果。
进入90年代,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愈加严重,党风党纪教育以反腐倡廉为重点。1991~1998年,县纪委开展各种教育177场次;受教育党员近20万人次;有4万余名党员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党规党纪教育考试;巡回放映录像片近1000场次;印发《郯城纪检》等刊物近30期,60000余份。
信访接待 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县纪委采取定期接访、预约接访等形式,同时建立信访档案,使此工作进入正规化、制度化。1966年,县纪委被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郯城县1980~1998年信访工作统计表
表 17-2
┏━━━━━━━━┳━━━━━┳━━━━━┳━━━━━┳━━━━━━━┳━━━━━━┓
┃项目 数量(件) ┃ 来信 ┃ 来访 ┃ 合计 ┃ 结案(件) ┃ 结案率(%) ┃
┃年份(年) ┃ ┃ ┃ ┃ ┃ ┃
┣━━━━━━━━╋━━━━━╋━━━━━╋━━━━━╋━━━━━━━╋━━━━━━┫
┃ 1980 ┃ 259 ┃ 174 ┃ 433 ┃ 271 ┃ 62.5 ┃
┣━━━━━━━━╋━━━━━╋━━━━━╋━━━━━╋━━━━━━━╋━━━━━━┫
┃ 1981 ┃ 357 ┃ 161 ┃ 518 ┃ 341 ┃ 65.8 ┃
┣━━━━━━━━╋━━━━━╋━━━━━╋━━━━━╋━━━━━━━╋━━━━━━┫
┃ 1982 ┃ 536 ┃ 125 ┃ 661 ┃ 424 ┃ 64.1 ┃
┣━━━━━━━━╋━━━━━╋━━━━━╋━━━━━╋━━━━━━━╋━━━━━━┫
┃ 1983 ┃ 276 ┃ 131 ┃ 407 ┃ 280 ┃ 68.7 ┃
┣━━━━━━━━╋━━━━━╋━━━━━╋━━━━━╋━━━━━━━╋━━━━━━┫
┃ 1984 ┃ 400 ┃ 109 ┃ 509 ┃ 362 ┃ 75.0 ┃
┣━━━━━━━━╋━━━━━╋━━━━━╋━━━━━╋━━━━━━━╋━━━━━━┫
┃ 1985 ┃ 447 ┃ 135 ┃ 582 ┃ 468 ┃ 80.4 ┃
┣━━━━━━━━╋━━━━━╋━━━━━╋━━━━━╋━━━━━━━╋━━━━━━┫
┃ 1986 ┃ 271 ┃ 214 ┃ 485 ┃ 391 ┃ 80.6 ┃
┣━━━━━━━━╋━━━━━╋━━━━━╋━━━━━╋━━━━━━━╋━━━━━━┫
┃ 1987 ┃ 192 ┃ 46 ┃ 238 ┃ 220 ┃ 92.4 ┃
┣━━━━━━━━╋━━━━━╋━━━━━╋━━━━━╋━━━━━━━╋━━━━━━┫
┃ 1990 ┃ ┃ ┃ (403) ┃ (394) ┃ (97.8) ┃
┣━━━━━━━━╋━━━━━╋━━━━━╋━━━━━╋━━━━━━━╋━━━━━━┫
┃ 1991 ┃ 442 ┃ 313 ┃ ┃ ┃ 95 ┃
┣━━━━━━━━╋━━━━━╋━━━━━╋━━━━━╋━━━━━━━╋━━━━━━┫
┃ 1992 ┃ ┃ ┃ ┃ ┃ 98 ┃
┣━━━━━━━━╋━━━━━╋━━━━━╋━━━━━╋━━━━━━━╋━━━━━━┫
┃ 1993 ┃ 671 ┃ 796 ┃ ┃ ┃ 93 ┃
┣━━━━━━━━╋━━━━━╋━━━━━╋━━━━━╋━━━━━━━╋━━━━━━┫
┃ 1994 ┃ 903 ┃ 741 ┃ ┃ ┃ 98 ┃
┣━━━━━━━━╋━━━━━╋━━━━━╋━━━━━╋━━━━━━━╋━━━━━━┫
┃ 1995 ┃ 314 ┃ 193 ┃ ┃ ┃ ┃
┣━━━━━━━━╋━━━━━╋━━━━━╋━━━━━╋━━━━━━━╋━━━━━━┫
┃ 1996 ┃ 293 ┃ 179 ┃ ┃ ┃ 97 ┃
┣━━━━━━━━╋━━━━━╋━━━━━╋━━━━━╋━━━━━━━╋━━━━━━┫
┃ 1997 ┃ 303 ┃ 304 ┃ ┃ ┃ ┃
┣━━━━━━━━╋━━━━━╋━━━━━╋━━━━━╋━━━━━━━╋━━━━━━┫
┃ 1998 ┃ 318 ┃ 158 ┃ 487 ┃ ┃ ┃
┗━━━━━━━━┻━━━━━┻━━━━━┻━━━━━┻━━━━━━━┻━━━━━━┛
违纪处理 建国前,共产党员数量少,觉悟较高,违纪案件有限。当时一经发现党员违纪,立即进行处理教育,直至建国初期。1951年4月,县委一位部长在地委开会返回,不慎丢失文件,即受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区。
1955年,对党员干部在合作化运动中违法乱纪、强迫命令、贪污盗窃、接受贿赂等行为,县监委进行认真查处。1956年2月查证处理143人。
1957~1961年间,郯城县纪检工作受运动影响较大,故失误颇多。“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纪检工作被迫停止。1979年之后,纪检工作按照党的政策,复查纠正一批冤假错案,抽调专人落实干部政策。至1985年底,对整风反右、“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复议工作全部结束,对受到各种处分的2171名党员干部的问题均进行复议,共纠正1611人,占复议总数的74.2%。
1987年后,经济案件查处占相当比重。当年即立案62起,查结59起,其中万元以上5起。共处分党员40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警告20人。
1989~1998年,共查处违纪党员1860人,其中,开除党籍152人,留党察看622人,撤销党内职务280人,党内严重警告405人,党内警告40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58人。1992年,查处党员干部嫖娼堕落案件32起,处分党员30人,开除党籍21人,留党察看8人,撤职1人。1993年,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人员781人,其中行政处分404人。受处理人员中党员71人,给予党纪处分的51人。199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67起,给予行政处分的12人,其中开除公职的2人。花园乡政府原副乡长樊××以权谋私,贪污计划生育罚没款9890元,受贿5800元,被开除党籍、公职、判刑3年。
199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违纪案件116起,立案71起,结案71起。其中查处万元以上大案3起,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处分违纪党员63人,其中副科级干部4人。开除党籍16人,留党察看8人,撤职12人,严重警告15人,警告12人。给予行政处分的2人。
1997年按照“上数量、保质量、促平衡”的工作思路,对办案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办案工作的开展。全年共初核各类违纪案件365起,立案84起,结案84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6起;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3人。受党纪处分74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20人,撤职7人,严重警告15人,警告14人;受行政处分2人。为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全县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2项,检查单位180个,涉及金额2100余万元,立查案件19起。
1998年案件查处工作,坚持以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案件为重点,认真查处党政机关、政法机关、执法机关及金融管理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初核各类违法违纪案件660起,涉及副科级干部5人。立案589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要案20起。其中经济类140起,违反计划生育类429起其它问题28起。受处分党员干部中,开除党籍11人,留党察看210人,撤职160人,党内严重警告100人,警告180人。处分行政监察对象40人,其中开除公职2人,行政降职的28人,全县共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行政监察 1953年9月,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成立,1954年9月1日撤销。1988年6月2日成立监察局,1993年4月迁到县纪委合署办公。
监察局成立之初,即对全县行政监察系统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全县共有监察对象434个单位,2324人。
1989年8月19日,监察部下达《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机关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待问题的通告》。随后,县监察机构即围绕此通告展开工作。当年,受理来信232件、来访176人次。立案查处21起。1990年,受理举报信访133件次。
1991年,根据4月省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地统一部署。县监察局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并拟定《关于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通知》印发全县,以指导面上工作开展。当年,县局共受理群众举报信访94件次,查处结案45起。1993年草拟了《关于党政机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并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部门修订完善了各项廉政规章制度。
1994年强化行政执法监察,一是对道路“三乱”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二是对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治理。三是对全县的种子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查出假种子1.9万公斤。四是制定了《关于婚嫁使用公车的规定》。五是在全县开展了“两清理、一整顿”活动,即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906.9万元。
1995年按照规定查封了县直机关9辆超标小轿车,并按有关规定作了妥善处理;清理了公费出国出境旅游,清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罚款和“小金库”工作。
1996年突出抓了“四巩固两调查一整顿”工作。即巩固农村财务、农村电价、中小学校乱收费、预算外资金的整顿成果。
1997年认真抓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还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2项,检查单位180个,涉及金额2100余万元,立查案件19起。1998年,全年处分监察对象40人。
第四节 纪律检查
机构沿革 1951年1月,建立中共郯城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杨廷谷任书记。1955年2月,易名中共郯城县监察委员会,1966年冬,“文化大革命”中监委机构被砸,工作中止。1978年8月,成立中共郯城县委纪律检察委员会筹备小组,次年6月,纪委正式成立。1980年9月,县第五次党代会召开,选举产生新纪委。1984年2月,易名中国共产党郯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副县级单位。1984年8月至1998年3月,中共郯城县委召开党代会5次,在郯城县委选举的同时也选举产生了五届中共郯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书记。1993年4月,县政府监察局同县纪委合署办公,一名副书记兼任监察局长。
党纪教育 早在20世纪20年代,中共鲁南第一支部即根据斗争需要,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此间党的纪律严明,组织严密,多数党员都能吃苦在前、冲锋陷阵,不乏遵守纪律模范。至新中国成立前夕,仍基本如旧。
新中国成立初,至50年代末,主要围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进行党纪党风教育;60年代初,开展整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文化大革命”开始,教育中断,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进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后整党运动始,运动中除强化规章制度和纪律检查外,还强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较好效果。
进入90年代,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愈加严重,党风党纪教育以反腐倡廉为重点。1991~1998年,县纪委开展各种教育177场次;受教育党员近20万人次;有4万余名党员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党规党纪教育考试;巡回放映录像片近1000场次;印发《郯城纪检》等刊物近30期,60000余份。
信访接待 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县纪委采取定期接访、预约接访等形式,同时建立信访档案,使此工作进入正规化、制度化。1966年,县纪委被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郯城县1980~1998年信访工作统计表
表 17-2
┏━━━━━━━━┳━━━━━┳━━━━━┳━━━━━┳━━━━━━━┳━━━━━━┓
┃项目 数量(件) ┃ 来信 ┃ 来访 ┃ 合计 ┃ 结案(件) ┃ 结案率(%) ┃
┃年份(年) ┃ ┃ ┃ ┃ ┃ ┃
┣━━━━━━━━╋━━━━━╋━━━━━╋━━━━━╋━━━━━━━╋━━━━━━┫
┃ 1980 ┃ 259 ┃ 174 ┃ 433 ┃ 271 ┃ 62.5 ┃
┣━━━━━━━━╋━━━━━╋━━━━━╋━━━━━╋━━━━━━━╋━━━━━━┫
┃ 1981 ┃ 357 ┃ 161 ┃ 518 ┃ 341 ┃ 65.8 ┃
┣━━━━━━━━╋━━━━━╋━━━━━╋━━━━━╋━━━━━━━╋━━━━━━┫
┃ 1982 ┃ 536 ┃ 125 ┃ 661 ┃ 424 ┃ 64.1 ┃
┣━━━━━━━━╋━━━━━╋━━━━━╋━━━━━╋━━━━━━━╋━━━━━━┫
┃ 1983 ┃ 276 ┃ 131 ┃ 407 ┃ 280 ┃ 68.7 ┃
┣━━━━━━━━╋━━━━━╋━━━━━╋━━━━━╋━━━━━━━╋━━━━━━┫
┃ 1984 ┃ 400 ┃ 109 ┃ 509 ┃ 362 ┃ 75.0 ┃
┣━━━━━━━━╋━━━━━╋━━━━━╋━━━━━╋━━━━━━━╋━━━━━━┫
┃ 1985 ┃ 447 ┃ 135 ┃ 582 ┃ 468 ┃ 80.4 ┃
┣━━━━━━━━╋━━━━━╋━━━━━╋━━━━━╋━━━━━━━╋━━━━━━┫
┃ 1986 ┃ 271 ┃ 214 ┃ 485 ┃ 391 ┃ 80.6 ┃
┣━━━━━━━━╋━━━━━╋━━━━━╋━━━━━╋━━━━━━━╋━━━━━━┫
┃ 1987 ┃ 192 ┃ 46 ┃ 238 ┃ 220 ┃ 92.4 ┃
┣━━━━━━━━╋━━━━━╋━━━━━╋━━━━━╋━━━━━━━╋━━━━━━┫
┃ 1990 ┃ ┃ ┃ (403) ┃ (394) ┃ (97.8) ┃
┣━━━━━━━━╋━━━━━╋━━━━━╋━━━━━╋━━━━━━━╋━━━━━━┫
┃ 1991 ┃ 442 ┃ 313 ┃ ┃ ┃ 95 ┃
┣━━━━━━━━╋━━━━━╋━━━━━╋━━━━━╋━━━━━━━╋━━━━━━┫
┃ 1992 ┃ ┃ ┃ ┃ ┃ 98 ┃
┣━━━━━━━━╋━━━━━╋━━━━━╋━━━━━╋━━━━━━━╋━━━━━━┫
┃ 1993 ┃ 671 ┃ 796 ┃ ┃ ┃ 93 ┃
┣━━━━━━━━╋━━━━━╋━━━━━╋━━━━━╋━━━━━━━╋━━━━━━┫
┃ 1994 ┃ 903 ┃ 741 ┃ ┃ ┃ 98 ┃
┣━━━━━━━━╋━━━━━╋━━━━━╋━━━━━╋━━━━━━━╋━━━━━━┫
┃ 1995 ┃ 314 ┃ 193 ┃ ┃ ┃ ┃
┣━━━━━━━━╋━━━━━╋━━━━━╋━━━━━╋━━━━━━━╋━━━━━━┫
┃ 1996 ┃ 293 ┃ 179 ┃ ┃ ┃ 97 ┃
┣━━━━━━━━╋━━━━━╋━━━━━╋━━━━━╋━━━━━━━╋━━━━━━┫
┃ 1997 ┃ 303 ┃ 304 ┃ ┃ ┃ ┃
┣━━━━━━━━╋━━━━━╋━━━━━╋━━━━━╋━━━━━━━╋━━━━━━┫
┃ 1998 ┃ 318 ┃ 158 ┃ 487 ┃ ┃ ┃
┗━━━━━━━━┻━━━━━┻━━━━━┻━━━━━┻━━━━━━━┻━━━━━━┛
违纪处理 建国前,共产党员数量少,觉悟较高,违纪案件有限。当时一经发现党员违纪,立即进行处理教育,直至建国初期。1951年4月,县委一位部长在地委开会返回,不慎丢失文件,即受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区。
1955年,对党员干部在合作化运动中违法乱纪、强迫命令、贪污盗窃、接受贿赂等行为,县监委进行认真查处。1956年2月查证处理143人。
1957~1961年间,郯城县纪检工作受运动影响较大,故失误颇多。“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纪检工作被迫停止。1979年之后,纪检工作按照党的政策,复查纠正一批冤假错案,抽调专人落实干部政策。至1985年底,对整风反右、“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复议工作全部结束,对受到各种处分的2171名党员干部的问题均进行复议,共纠正1611人,占复议总数的74.2%。
1987年后,经济案件查处占相当比重。当年即立案62起,查结59起,其中万元以上5起。共处分党员40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警告20人。
1989~1998年,共查处违纪党员1860人,其中,开除党籍152人,留党察看622人,撤销党内职务280人,党内严重警告405人,党内警告40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58人。1992年,查处党员干部嫖娼堕落案件32起,处分党员30人,开除党籍21人,留党察看8人,撤职1人。1993年,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人员781人,其中行政处分404人。受处理人员中党员71人,给予党纪处分的51人。199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67起,给予行政处分的12人,其中开除公职的2人。花园乡政府原副乡长樊××以权谋私,贪污计划生育罚没款9890元,受贿5800元,被开除党籍、公职、判刑3年。
199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违纪案件116起,立案71起,结案71起。其中查处万元以上大案3起,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处分违纪党员63人,其中副科级干部4人。开除党籍16人,留党察看8人,撤职12人,严重警告15人,警告12人。给予行政处分的2人。
1997年按照“上数量、保质量、促平衡”的工作思路,对办案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办案工作的开展。全年共初核各类违纪案件365起,立案84起,结案84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6起;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3人。受党纪处分74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20人,撤职7人,严重警告15人,警告14人;受行政处分2人。为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全县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2项,检查单位180个,涉及金额2100余万元,立查案件19起。
1998年案件查处工作,坚持以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案件为重点,认真查处党政机关、政法机关、执法机关及金融管理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初核各类违法违纪案件660起,涉及副科级干部5人。立案589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要案20起。其中经济类140起,违反计划生育类429起其它问题28起。受处分党员干部中,开除党籍11人,留党察看210人,撤职160人,党内严重警告100人,警告180人。处分行政监察对象40人,其中开除公职2人,行政降职的28人,全县共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行政监察 1953年9月,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成立,1954年9月1日撤销。1988年6月2日成立监察局,1993年4月迁到县纪委合署办公。
监察局成立之初,即对全县行政监察系统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全县共有监察对象434个单位,2324人。
1989年8月19日,监察部下达《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机关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待问题的通告》。随后,县监察机构即围绕此通告展开工作。当年,受理来信232件、来访176人次。立案查处21起。1990年,受理举报信访133件次。
1991年,根据4月省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地统一部署。县监察局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并拟定《关于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通知》印发全县,以指导面上工作开展。当年,县局共受理群众举报信访94件次,查处结案45起。1993年草拟了《关于党政机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并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部门修订完善了各项廉政规章制度。
1994年强化行政执法监察,一是对道路“三乱”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二是对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治理。三是对全县的种子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查出假种子1.9万公斤。四是制定了《关于婚嫁使用公车的规定》。五是在全县开展了“两清理、一整顿”活动,即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906.9万元。
1995年按照规定查封了县直机关9辆超标小轿车,并按有关规定作了妥善处理;清理了公费出国出境旅游,清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罚款和“小金库”工作。
1996年突出抓了“四巩固两调查一整顿”工作。即巩固农村财务、农村电价、中小学校乱收费、预算外资金的整顿成果。
1997年认真抓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还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2项,检查单位180个,涉及金额2100余万元,立查案件19起。1998年,全年处分监察对象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