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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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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机构沿革 1932年5月,中共郯城县委在马头三小成立,隶属中共苏鲁边徐海蚌特委。1932年6月,遭国民党当局的破坏。1932年9月,郯城县委改称中共临(沂)郯(城)县委,隶属中共山东省委领导。1933年7月,中共临郯县委遭反动势力的严重破坏。1938年5月,中共临郯县委重建,隶属中共苏鲁豫皖特委。1938年9月,临郯县委扩建为临郯中心县委,仍隶属中共苏鲁豫皖特委。1939年2月,临郯中心县委恢复为临郯县委,隶属中共鲁南特委。1940年3月,中共临郯县委撤销,成立中共郯马工作委员会,隶属关系不变。1942年3月,成立中共马陵工作委员会,隶属中共滨海地委。1943年1月,中共马陵工委改称中共郯城县委,隶属关系不变。1950年4月,滨海地委撤销,建立临沂地委,郯城县委隶属临沂地委。1958年6月,根据中共临沂地委批示设立书记处,同时设第一、第二、第三书记。1962年11月,遵照上级批示,撤销第一书记复称县委书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到1966年底,县委机构瘫痪。1970年2月,中共郯城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隶属中共临沂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8月恢复中共郯城县委,隶属中共临沂地委。1995年4月,临沂地委撤销,设临沂市委,中共郯城县委隶属中共临沂市委至今。
工作机构设置 1932年5月,中共郯城县委初建时,只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委员各一人。1932年9月,中共临郯县委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1938年5月,中共临郯县委建立,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青年部。1938年9月,临郯县委扩建为临郯中心县委时,增设民运部、统战部。1939年2月,恢复临郯县委时,取消民运部、青年部。1940年3月,中共郯马工委建立,取消统战部、军事部,恢复民运部。1942年初,中共马陵工委成立,取消民运部,增设武委会。1943年1月,中共马陵工委改称中共郯城县委时,又增设敌工部、秘书。1943年4月,设秘书处。
1945年8月,县委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武委会、敌工部。1946年5月,取消武委会,设青年部。1949年2月,取消敌工部,设民运部、国军部、农委会,青年部改为青委会。
1949年10月以后,县委工作机构有秘书处(1954年8月改称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1951年1月设,1956年2月改称监察委员会)、统战部(1953年10月设立,1960年10月撤销)、民运部(1949年12月撤销)、农业委员会(1949年10月设立,1954年8月撤销)、农村生产合作部(1954年8月成立,1959年3月改称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部(1959年3月设立,1966年5月撤销)、政法部(1956年10月设立,1958年7月撤销;1960年2月恢复,1962年5月撤销)、财经贸易部(1956年6月设立,1962年5月撤销)、财贸政治部(1964年8月设立)、文教部(1956年10月设立,1958年7月撤销)、政策调查研究室(1960年8月设立,1963年6月撤销)、党训班(1951年10月设立,1960年2月改称党校)、党校(1960年2月设立,1966年5月撤销)、机关党委(1959年12月设立,1966年5月撤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遭冲击,所属机构均瘫痪。1968年2月,郯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建立了党、政统一的领导体制,原县委、县人委办事机构一律撤销。
1971年8月,中共郯城县委恢复后,机构陆续恢复,到1975年6月,县委的职能部门逐步建立健全。
县委办公室(1975年6月恢复)。下设调研通讯科(副科级单位,1984年10月设立,1991年9月撤销)、信访科(副科级单位,1979年9月设立,1987年7月撤销)、信访办公室(1987年7月设立,1987年11月后隶属县委、县政府1995年10月改称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行政科(副科级单位,1990年10月设立,1993年12月后为股级单位)、政策研究室(1996年8月设立)、接待处(副科级单位,1994年4月设立)、机要科(副科级单位,1984年10月设立,1993年12月后为股级单位)、机要局(1996年8月设立)、保密委办公室(1992年5月设立,1993年12月撤销,1996年8月复设)、保密局(1996年8月设立)。
县委组织部(1975年6月恢复)。下设组织员办公室(1987年10月设立,1993年12月撤销,1996年8月复设)、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副科级单位,1993年12月后为股级单位)、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副科级单位,1994年4月设立)、老干部科(副科级单位,1981年6月设立,1985年9月撤销)、老干部局(1985年9月设立,1993年12月撤销,1995年10月复设)、老干部工作办公室(1993年12月设立,1995年10月撤销)、干休所(1981年5月设立)。
县委宣传部(1975年6月恢复)。下设“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副科级单位,1984年2月设立,1987年5月撤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科级单位,1987年5月设立,1993年12月撤销,1997年5月复设,为正科级单位)、新闻宣传中心(1995年10月设立)。
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5月复设立)。下设纪委办公室(副科级单位,1984年11月设立)、纪检科(副科级单位,1984年11月设立,1989年11月撤销)、案审科(副科级单位,1984年11月设立,1994年9月撤销)、经济科(副科级单位,1984年11月设立,1987年2月撤销)、经检科(副科级单位,1987年2月设立,1989年11月撤销)、信访科(副科级单位,1984年11月设立,1989年11月撤销)、检查科(副科级单位,1989年11月设立,1994年9月撤销)、控告申诉室(副科级单位,1989年11月设立,1994年9月撤销)、党员教育室(副科级单位,1989年11月设立)、信访室(副科级单位,1989年11月设立)、案审室(副科级单位,1994年9月设立)、监察综合室(副科级单位,1994年9月设立)。
县委政法委员会(1982年2月设立)。下设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7月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1993年4月设立)。
县委统战部(1978年6月复设)。下设对台工作办公室(1988年12月设立,1991年9月撤销)、台湾工作办公室(1991年9月设立,1993年12月撤销,1995年10月复设)、民族宗教局(原为政府序列,1993年12月撤销,1995年10月复设,归属统战部)。
县级机关党委(1975年4月恢复)。下设机关武装部(1971年1月设立)、县直机关计生办(1998年9月归属机关党委)。
农工部(1984年5月复设,1990年4月撤销)、企工部(1984年5月设立,1988年4月撤销)。
县委党校(1975年12月恢复,1993年5月升格为副县级单位)、党史办公室(1982年设立,1984年10月撤销)、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1984年10月设立)、档案局(馆)(1980年3月设立,1984年10月撤销。1985年9月复设,隶属县委、县政府)、档案科(副科级单位,1984年10月设立,1985年9月撤销)、郯城报社(1993年4月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