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7月,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山东省工商管理局临郯支局成立,局设驻马头镇。有局长、副局长、监委主任、总经理各1人。下设人秘、税务、办事、警察4股和1个警卫连、18处税务所和检查站。
1945年7月20日,临郯支局改建郯海支局,驻地仍在马头镇。改建后,仍设局长、副局长、监委、总经理各1人。有税务、总务2股并1个辑私队、19处事务所和检查站。
1946年6月,局驻地移至江苏东海县桃林镇。次年春,国民党军占领郯城,东海亦被占领,局分解组建3支分队,转入地下进行游击战争,直至1948年11月县境解放,支局再告恢复,驻址县城,才重开业务。其后,设局长、副局长、指导员各1名,有税务、总务、物价统计3股并马头、涝沟等9处事务所(站)。同月,干部整编南下,全局仅留5人转地方财政系统,该局不复存在。
1950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主管全县工商企业工作。并设立郯城、马头、李庄、重坊、大埠5处工商交易所,负责域内市场管理。同时还成立有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的“郯城县工商联合会”,具体组织教育私营工商业者。
1956年6~7月间,工商科析置为市管会和商业局。前者全称“郯城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长兼职,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后者则取代工商科大部分职能,并在局内设立商政科,主持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957~1975年间,与政治形势之相应,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亦分合撤设无定,正常工作受阻。1975年7月15日,县工商行政管理从供销系统分出独立建制,各公社工商所亦同时全部设立。之后,拨乱反正,工作渐入正轨。
1993年12月,县实行机构改革,物价局并入工商局。1996年3月,物价局复从工商局析出。1998年,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第一节 机构
1943年7月,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山东省工商管理局临郯支局成立,局设驻马头镇。有局长、副局长、监委主任、总经理各1人。下设人秘、税务、办事、警察4股和1个警卫连、18处税务所和检查站。
1945年7月20日,临郯支局改建郯海支局,驻地仍在马头镇。改建后,仍设局长、副局长、监委、总经理各1人。有税务、总务2股并1个辑私队、19处事务所和检查站。
1946年6月,局驻地移至江苏东海县桃林镇。次年春,国民党军占领郯城,东海亦被占领,局分解组建3支分队,转入地下进行游击战争,直至1948年11月县境解放,支局再告恢复,驻址县城,才重开业务。其后,设局长、副局长、指导员各1名,有税务、总务、物价统计3股并马头、涝沟等9处事务所(站)。同月,干部整编南下,全局仅留5人转地方财政系统,该局不复存在。
1950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主管全县工商企业工作。并设立郯城、马头、李庄、重坊、大埠5处工商交易所,负责域内市场管理。同时还成立有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的“郯城县工商联合会”,具体组织教育私营工商业者。
1956年6~7月间,工商科析置为市管会和商业局。前者全称“郯城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长兼职,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后者则取代工商科大部分职能,并在局内设立商政科,主持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957~1975年间,与政治形势之相应,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亦分合撤设无定,正常工作受阻。1975年7月15日,县工商行政管理从供销系统分出独立建制,各公社工商所亦同时全部设立。之后,拨乱反正,工作渐入正轨。
1993年12月,县实行机构改革,物价局并入工商局。1996年3月,物价局复从工商局析出。1998年,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实行垂直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