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民国20年),县国民政府建立度量衡检定所,设所长1人,检定员1人,隶属县政府第四科。所长由科长樊自信(苍山县吴庄人)兼任,检定员李璧峰(郯城蒲汪人)。在临沂专员公署监管员范少云直接指挥下负责郯城县境内度量衡检定工作。
建国初,市场计量器具由各区市场交易所管理。1959年,县人民政府任命王士根为全县计量管理检定员,直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75年4月,成立“郯城县计量标准所”(股级单位),设所长1人,计量管理人员5人,隶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
1979年11月,县计量标准所易名为郯城县标准计量局(二级单位),设局长1人,后陆续配副局长2人。1980年底人员增至11人,归口县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
1984年5月,县机构改革,标准计量局易名为郯城县标准计量所(二级单位),设所长1人,管理人员13人,归口县经济委员会。1985年4月,在局内设立了办公室、标准股、计量股、财务股;5月,又成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计量器具测试站。首次形成行政、事业分设的内部机构。
1988年12月30日,县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标准计量所,设立“郯城县技术监督局”(正科级单位),列政府序列。设局长1人,后配副局长3人,管理人员增至30人。1989年2月,局内部设立人事秘书股、财务股、业务股三个行政单位和计量测试检定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两个事业单位。1990年11月28日县编委批准设立马头技术监督管理所,于1991年4月18日正式成立挂牌办公,这是当时临沂地区乃至全省第一个延伸至乡镇的技术监督机构。为适应执法需要,1990年9月,局内又设立了专门执法机构督查和案件审理委员会。
1993年12月,县机构改革,监督局改称技术监督办公室(正科级单位),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内部机构不变。1995年10月技术监督办公室复名技术监督局。内部机构也随着工作需要作了调整。1999年12月,共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业务信息科、监督管理科、稽查一、二、三科等行政单位和计量测试检定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管理所、马头技术监督管理所等事业单位。全局人员增至103人。
第一节 机构
1931年(民国20年),县国民政府建立度量衡检定所,设所长1人,检定员1人,隶属县政府第四科。所长由科长樊自信(苍山县吴庄人)兼任,检定员李璧峰(郯城蒲汪人)。在临沂专员公署监管员范少云直接指挥下负责郯城县境内度量衡检定工作。
建国初,市场计量器具由各区市场交易所管理。1959年,县人民政府任命王士根为全县计量管理检定员,直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75年4月,成立“郯城县计量标准所”(股级单位),设所长1人,计量管理人员5人,隶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
1979年11月,县计量标准所易名为郯城县标准计量局(二级单位),设局长1人,后陆续配副局长2人。1980年底人员增至11人,归口县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
1984年5月,县机构改革,标准计量局易名为郯城县标准计量所(二级单位),设所长1人,管理人员13人,归口县经济委员会。1985年4月,在局内设立了办公室、标准股、计量股、财务股;5月,又成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计量器具测试站。首次形成行政、事业分设的内部机构。
1988年12月30日,县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标准计量所,设立“郯城县技术监督局”(正科级单位),列政府序列。设局长1人,后配副局长3人,管理人员增至30人。1989年2月,局内部设立人事秘书股、财务股、业务股三个行政单位和计量测试检定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两个事业单位。1990年11月28日县编委批准设立马头技术监督管理所,于1991年4月18日正式成立挂牌办公,这是当时临沂地区乃至全省第一个延伸至乡镇的技术监督机构。为适应执法需要,1990年9月,局内又设立了专门执法机构督查和案件审理委员会。
1993年12月,县机构改革,监督局改称技术监督办公室(正科级单位),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内部机构不变。1995年10月技术监督办公室复名技术监督局。内部机构也随着工作需要作了调整。1999年12月,共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业务信息科、监督管理科、稽查一、二、三科等行政单位和计量测试检定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管理所、马头技术监督管理所等事业单位。全局人员增至1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