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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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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商品价格一般由交易双方自行议定,或随行就市现定,即俗言“买卖是价”。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设工商部、管理商业市场物价,各地成立工商联合会。1911年(宣统三年)9月,县成立商会,设址在马头镇天后宫,会长邓玉坤。时马头镇为鲁南苏北贸易中心,市场物价由该会组织同行议定。其议价格,不仅全县仿效,邻县邻省亦乐而见习。
民国初,国民政府曾于县财政局内设杀税股办“五行”。每行设牙人(买卖中间人或称经纪人),参予市场交易,评议市价,收取佣金。地方各集市五行均报县财政局和县长批办,规定五年一审。各行按集市行情定价,商店内商品由商会议价。
同时,县民主政府1944年组建临郯工商科,科内设物价股管理物价。1945年8月,临郯工商科改为郯城县工商科,在科内配备专职物价管理干部3人,编印物价信息刊物《郯城行情》。1948年10月,在马头镇设“郯城商店”,负责平抑全县物价,并对私商展开经济斗争。“商店”每天向上级报告物价。如遇商人囤居抬高,“商店”即抛物销售压价;反之,“商店”则组织收购,以保持物价稳定。同时,公开物价挂牌,全县随其价格。
建国初,以国营商业为主控制物价。各商业公司实行垂直领导,由上下达价格。1953年县成立工商业联合会后,下设基层分会,配合交易所评定市场物价。1951~1958年,全县物价依次由工商科、财委、商业局和统计局分管。1959年8月20日,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成立,专管全县物价。次年,下放统计局兼管。1963年,复设物价委员会,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
1970年,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设计统组管理物价,1972年县计划委员会设专职物价员;1978年在县计划委员会设物价科,直至1980年4月,该科从计划委员会析出独立物价局建制。
1983年12月成立郯城县物价检查所,属县物价局领导,次年4月,组建郯城县农产品成本调查室,属县物价局领导。
1989年12月,物价局内设人秘、工价、收费、信息4个股室。
1991年4月,郯城县第一个乡镇物价检查机构——马头所正式成立,股级事业编制3人。负责郯西片7个乡镇的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同年9月,又增设郯城、店子两个乡镇物价检查所,分别负责郯北、郯南的价格监督检查。
1993年12月,机构改革,县物价局撤销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物价管理股、物价检查所。县物价检查所、农产品成本调查室和马头、郯城、店子检查所同时撤销。
1996年3月,县物价局分设,内设工价、收费、办公室、财会4个科室,同时恢复县物价检查所、农产品成本调查室,新设价格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