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短期计划由计委编发,为年度计划。自1949年始,县即编制年度计划,之后除个别年度外,均按期编发,形成定制。现依不同历史时期,概述如下:
建国初期 (1949~1957年)1949年,无县办工业,全县农业总产值仅1974.5万元。粮食播种面积165万亩,总产99385吨。林业产值23万元。牧业产值159.3万元,大牲畜4.95万头,猪存栏5.05万头,副业产值64万元。渔业产值5万元。基建投资14万元。职工总数699人,工资总额9.2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36万元。在校小学生1950人。卫生机构1处,卫生人员11人。全县总人口403688人。
1950年3月8日,县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郯城县1950年农业生产计划大会决议案》。决定以恢复生产为中心,尽快发展农业。该议案可视为郯城县现存之最早成文年度计划。由于方针正确,措施得力,此年计划顺利完成。农业总产值达到2175万元,比上年增长10.1~11%;除牧业外,种植业及林、副、渔各业均增长10%左右,达到预期目标。
之后,至1957年,县均有详细年度计划,且此间计划,因指导思想基本正确,调查分析深入踏实,贯彻执行措施得力,大部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195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3255万元,比1949年增长64.8%;其中工业从无到有,完成206万元,种植业和林牧副渔各业及财政收入、基本建设、文教卫生等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且多完成计划。但因长期计划失控,人口增长过速、基建规模过大等问题已暴露,特别是“左”倾思想泛滥,终致“大跃进”及一系列失误,使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大跃进”及调整发展时期(1958- -1965年) 此间,以1960年为界,大致可分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主要是“大跃进”,大起大落,对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后期主要是纠正1958年失误,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至1963年以后,县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复入良好时期,1966年“文化大革命”骤发,阻断常路。
1958年,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069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工业完成922万元,猛增348%,与之相应,基建投资完成353万元,亦剧增340%;财政支出、工资总额等亦急剧增长。反之,农村副业产值完成48万元,比上年减少51%;大豆总产减少25%。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必导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严重受阻。故1959年度县国民经济计划虽多次反复修改,工农业总产值指标一降再降,仍未能如期完成。当年,实际产值却比1958年下降10%,其中工业产值计划14227万元,实际完成1333万元,仅占计划的9.4%;粮食总产计划29900万公斤,实产13669万公斤,仅完成计划的46%,其它如羊存栏只完成计划7%,猪饲养只完成5%,水产品只完成0.2%;就连“重点保证”的基建投资亦只完成计划9%,财政收入只完成13%;工业基建投资计划1225万元,实际完成15万元。
1960年,决心整顿,压缩计划,仍未理想。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计划19173万元,实际完成4574万元,占计划不到24%。其中工业计划4573万元,完成1166万元,占计划25%;农业计划14600万元,实际完成3408万元,占计划23%。主要工业产品、农产品多未完成计划,且比1959年下降或大幅度减少。当年全县人口却比上年增长30%,达49.4万人,致矛盾愈烈,加之又遇三年连续自然灾害,致人民生活十分困难。县厉行调整,真抓实干,1961~1964年间计划,均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在历经前三年痛苦压缩之后,1964年复苏回升。1965年,在农业遭两旱一涝严重自然灾害情况下,县国民经济各主要指标仍如期完成或接近完成;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复入良好时期。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 1966年,县经济发展仍是好年头。当年2月27日,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三五”计划和年度计划。这一年,大旱,但农业仍获丰收。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736.9万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工业产值完成802.4万元,增长47%;农业完成3934.5万元,增长14%;均超计划完成。财政收入、教育发展和林、牧、副、渔各业,均超计划或基本按计划完成;财政支出、工资总额等,均按计划实行。
1967年,县经济发展陷入困境,计划大多落空。当年4月20日,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发出《关于下达1967年农业计划的通知》,宣布“抓革命、促生产”,但农业总产值仅完成2272.7万元,不仅与计划差之甚远,比上年还下降42.2%!工业总产值亦比上年下降8.9%。
1968年,全县动乱加剧,计划机构瘫痪,年度计划编制空缺。直至次年3月21日,县革命委生产组下达《1969年国民经济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财贸计划(草案)》。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138.6万元,比1966年下降12.6%。除工业生产与计划基本相符外,余之林、牧、副、渔各业不仅未完成计划,且与1966年相比大多下降;其中粮食总产量、林业产值等降幅达30%以上,致县经济发展处境艰难。
1970年,随政治形势稍稳,经济开始回升。2月15日,县革委生产指挥部下达《1970年农业生产计划(草案)》。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866万元,比上年增长17.6%,与计划基本相符。其中工业产值完成1116.4万元,增长25%;农业产值3749.6万元,增长15%。粮食总产、财政收入等,亦基本与计划相符。
1971年,县经济形势继续好转。4月6日,县召开计划大会下达《1971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并结合整顿抓贯彻落实。同年8月,中共郯城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组成以军代表吴海熙和原县委书记于湘为主的新一届县委。此间,县委重点抓生产,力图扭转“文化大革命”动乱所造成的县经济危难,取得明显效果。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8388万元,比上年猛增72%;其中工业产值完成1573万元,增长41%;农业产值6815万元,增长82%;财政收入增长131%,林业产值增长206%,副业产值增长905%,其它各业亦多有大幅度增长或按计划完成。
1972年,县经济继续稳定发展。4月11日,县革委下达《1972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之后,按“重在实干”原则贯彻落实。当年,全县计划工农业总产值6544.1万元,实际完成9432.4万元。其中工业计划超4%,农业计划超58%,财政收入、基建投资等均较好地按计划执行。
1973年,仍排除干扰,稳定发展。6月21日,县计委下达年度计划。当年,工农业总产值计划10083.2万元,实际完成12887.6万元,占计划128%;其中工业计划超9%,农业计划超32%;财政收支、基建投资等均按计划进行较好。
1974~1976年间,受政治形势影响,年度经济计划完成呈不稳定状态,各业之间差别较大,年度相比起落不稳,成徘徊状态。
改革开放新时期(1977~1999年) 1977年5月27日,县计委下达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当年,全县工业产值计划4423万元,完成5306万元,超额20%;农业计划9570万元,完成7781万元,占81.3%。至1979年,县国民经济发展呈不稳定状态,故与年度计划亦多有不符。1980年后,注重调整改革,方使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步入稳定积极可行之最佳状态。
1980年,县工业总产值计划7200万元,实达8471万元,超额17.6%;农业总产值计划11000万元,实到12497万元,超计划13.6%。粮食总产、林业总值、财政收入等主要指标均超计划完成。基建投资、文教卫生等项亦按计划协调发展。计划经济入健康发展轨道。
同期,重视对人口计划落实。“文化大革命”10年,全县净增人口15.97万,净增率达28.25%。而计划经济中偏又忽视了这个重要因素,以致给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困难。1980年后,县将人口计划列入计划经济头等重要位置严加管理,但是,至1990年人口仍净增11.96万。
1981年,县计委于3月20日下达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计划8500万元,实达9007万元,超计划6.0%;农业产值计划12831万元,实到14038万元,超计划9.4%;工农业总值比上年增长9.9%;粮食总产超计划15.1%;财政收入和林、牧、副、渔各业等主要指标均超额完成计划,人口控制、基建投资、文教卫生等多按计划进行。国民经济入健康协调发展良好时期。
1982年,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继续处良好状态。2月14日,县计委下达年度计划,并确立“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实事求是”方针,努力贯彻落实。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计划24500万元,实际完成31736万元,占计划129.9%。其中工业计划9500万元,实达9569万元,超0.7%;农业计划15000万元,实到22167万元,超计划47.8%,比上年猛增长57.9%,显示出农业生产责任制强大威力。该年,煤、烧碱、合成氨、机制纸、饮料酒、水泥、布匹等主要工业产品均超额完成;粮食总产超计划28.4%。财政收入超计划62.3%,此类主要指标超幅之大为建国后所罕见。人口发展、基建投资等亦多按计划进行。之后,直至1991年,各年度计划均由县计委编制,并务求“严、细、实”注重贯彻落实,多收到预期效果。
1991年计划完成国民生产总值5.64亿元,实际完成9.44亿元,超额完成66%。工农业总产值全县计划完成10.955亿元,实际完成17.76亿元,增长15.4%。其他各项指标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计划要求。
1992年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继续处于良好状态。3月10日计委下达年度计划,计划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5亿元,实际完成10.68亿元,完成计划的100.17%,国民收入达到9.85亿元,实际完成9.84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9.79亿元,实际完成21.7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农业总产值7.56亿元,比上年增长4.2%。在遭受历史上罕见的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1992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8.39万吨,比上年增长4.3%。年度计划的顺利完成,为今后的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1993年全县经济工作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为突破口,以科技兴郯为根本措施,制订了《1993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于1993年3月下达。当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计划完成12.3亿元,实际完成14.4亿元,占计划的117%,工农业总产值计划达到26.6亿元,实际实现37.5亿元,超过计划9.5亿元。在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减少7500亩的情况下,粮食总产仍达到50.012万吨,占计划的100.02%,创历史最高水平。大牲畜存栏9.88万头,生猪存栏23.68万头,水产品达3500吨,其他各项主要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
1994年全县经济工作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确保稳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当年全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计划16.5亿元,实际完成21.6亿元,工农业生产总值计划50亿元,实际完成60亿元,完成计划的120%,粮食总产达到52万吨,肉类产量达到41819吨,水产品达到4200吨,果品产量达到11000吨,乡镇企业继续高速发展。总之1994年全县经济运行有以下特点:一是粮食生产又获丰收,农村经济有了新发展。二是工业生产速度较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三是固定资产投资趋向合理,基础建设和改造取得新成就。
1995年县计委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转变计划管理的职能,围绕“加快全县经济发展”这一主题,积极运筹,当好参谋,搞好服务,促进全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19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计划完成26亿元,实际完成28.5亿元,超出计划2.5亿元,粮食产量计划达52万吨,实际完成54.7万吨,再创历史新高。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当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大幅度增长,农村经济面貌一新,工业生产快速增长,总量、质量同步提高,对外开放呈现良好态势。
1996年年度计划于1996年3月11日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计划完成33亿元,实际完成38.5亿元,比去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2.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4.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1.1亿元,粮食产量计划55万吨,实际完成59.98万吨,其他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计划。人口控制、基建投资、文教卫生等多按计划进行,国民经济进入健康协调发展良好时期。
1997年度计划于1997年3月6日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并下达执行。当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第一产业12.7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16.1亿元,增长14%,第三产业11.7亿元,增长15%,粮食总产计划完成58万吨,实际完成56.7万吨,完成计划97.7%,棉花0.18万吨,大牲畜存栏17万头,生猪45万头,水产品产量4800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286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1998年度计划于1998年元月由计委编制下达,计划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3.1亿元,实际完成41.3亿元,比1997年增长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亿元,减少1%,第二产业增加值16.3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14.1亿元,增长16.7%。全年粮食生产44.7万吨,比上年减少21.6%,未完成计划。其他各项指标均超过或基本完成计划。
1999年度计划于1999年3月下达。计划国内生产总值46.3亿元,实际完成44亿元,完成计划的95%,比上年增长10%;第一产业增加值11.8亿元,实际完成11.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8.5亿元,实际完成17.3亿元;第三产业16亿元,实际完成15.2亿元。从总体上看,1999年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继续推进,各项宏观调控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完成。
第六节 短期计划
县短期计划由计委编发,为年度计划。自1949年始,县即编制年度计划,之后除个别年度外,均按期编发,形成定制。现依不同历史时期,概述如下:
建国初期 (1949~1957年)1949年,无县办工业,全县农业总产值仅1974.5万元。粮食播种面积165万亩,总产99385吨。林业产值23万元。牧业产值159.3万元,大牲畜4.95万头,猪存栏5.05万头,副业产值64万元。渔业产值5万元。基建投资14万元。职工总数699人,工资总额9.2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36万元。在校小学生1950人。卫生机构1处,卫生人员11人。全县总人口403688人。
1950年3月8日,县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郯城县1950年农业生产计划大会决议案》。决定以恢复生产为中心,尽快发展农业。该议案可视为郯城县现存之最早成文年度计划。由于方针正确,措施得力,此年计划顺利完成。农业总产值达到2175万元,比上年增长10.1~11%;除牧业外,种植业及林、副、渔各业均增长10%左右,达到预期目标。
之后,至1957年,县均有详细年度计划,且此间计划,因指导思想基本正确,调查分析深入踏实,贯彻执行措施得力,大部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195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3255万元,比1949年增长64.8%;其中工业从无到有,完成206万元,种植业和林牧副渔各业及财政收入、基本建设、文教卫生等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且多完成计划。但因长期计划失控,人口增长过速、基建规模过大等问题已暴露,特别是“左”倾思想泛滥,终致“大跃进”及一系列失误,使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大跃进”及调整发展时期(1958- -1965年) 此间,以1960年为界,大致可分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主要是“大跃进”,大起大落,对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后期主要是纠正1958年失误,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至1963年以后,县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复入良好时期,1966年“文化大革命”骤发,阻断常路。
1958年,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069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工业完成922万元,猛增348%,与之相应,基建投资完成353万元,亦剧增340%;财政支出、工资总额等亦急剧增长。反之,农村副业产值完成48万元,比上年减少51%;大豆总产减少25%。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必导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严重受阻。故1959年度县国民经济计划虽多次反复修改,工农业总产值指标一降再降,仍未能如期完成。当年,实际产值却比1958年下降10%,其中工业产值计划14227万元,实际完成1333万元,仅占计划的9.4%;粮食总产计划29900万公斤,实产13669万公斤,仅完成计划的46%,其它如羊存栏只完成计划7%,猪饲养只完成5%,水产品只完成0.2%;就连“重点保证”的基建投资亦只完成计划9%,财政收入只完成13%;工业基建投资计划1225万元,实际完成15万元。
1960年,决心整顿,压缩计划,仍未理想。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计划19173万元,实际完成4574万元,占计划不到24%。其中工业计划4573万元,完成1166万元,占计划25%;农业计划14600万元,实际完成3408万元,占计划23%。主要工业产品、农产品多未完成计划,且比1959年下降或大幅度减少。当年全县人口却比上年增长30%,达49.4万人,致矛盾愈烈,加之又遇三年连续自然灾害,致人民生活十分困难。县厉行调整,真抓实干,1961~1964年间计划,均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在历经前三年痛苦压缩之后,1964年复苏回升。1965年,在农业遭两旱一涝严重自然灾害情况下,县国民经济各主要指标仍如期完成或接近完成;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复入良好时期。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 1966年,县经济发展仍是好年头。当年2月27日,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三五”计划和年度计划。这一年,大旱,但农业仍获丰收。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736.9万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工业产值完成802.4万元,增长47%;农业完成3934.5万元,增长14%;均超计划完成。财政收入、教育发展和林、牧、副、渔各业,均超计划或基本按计划完成;财政支出、工资总额等,均按计划实行。
1967年,县经济发展陷入困境,计划大多落空。当年4月20日,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发出《关于下达1967年农业计划的通知》,宣布“抓革命、促生产”,但农业总产值仅完成2272.7万元,不仅与计划差之甚远,比上年还下降42.2%!工业总产值亦比上年下降8.9%。
1968年,全县动乱加剧,计划机构瘫痪,年度计划编制空缺。直至次年3月21日,县革命委生产组下达《1969年国民经济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财贸计划(草案)》。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138.6万元,比1966年下降12.6%。除工业生产与计划基本相符外,余之林、牧、副、渔各业不仅未完成计划,且与1966年相比大多下降;其中粮食总产量、林业产值等降幅达30%以上,致县经济发展处境艰难。
1970年,随政治形势稍稳,经济开始回升。2月15日,县革委生产指挥部下达《1970年农业生产计划(草案)》。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866万元,比上年增长17.6%,与计划基本相符。其中工业产值完成1116.4万元,增长25%;农业产值3749.6万元,增长15%。粮食总产、财政收入等,亦基本与计划相符。
1971年,县经济形势继续好转。4月6日,县召开计划大会下达《1971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并结合整顿抓贯彻落实。同年8月,中共郯城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组成以军代表吴海熙和原县委书记于湘为主的新一届县委。此间,县委重点抓生产,力图扭转“文化大革命”动乱所造成的县经济危难,取得明显效果。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8388万元,比上年猛增72%;其中工业产值完成1573万元,增长41%;农业产值6815万元,增长82%;财政收入增长131%,林业产值增长206%,副业产值增长905%,其它各业亦多有大幅度增长或按计划完成。
1972年,县经济继续稳定发展。4月11日,县革委下达《1972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之后,按“重在实干”原则贯彻落实。当年,全县计划工农业总产值6544.1万元,实际完成9432.4万元。其中工业计划超4%,农业计划超58%,财政收入、基建投资等均较好地按计划执行。
1973年,仍排除干扰,稳定发展。6月21日,县计委下达年度计划。当年,工农业总产值计划10083.2万元,实际完成12887.6万元,占计划128%;其中工业计划超9%,农业计划超32%;财政收支、基建投资等均按计划进行较好。
1974~1976年间,受政治形势影响,年度经济计划完成呈不稳定状态,各业之间差别较大,年度相比起落不稳,成徘徊状态。
改革开放新时期(1977~1999年) 1977年5月27日,县计委下达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当年,全县工业产值计划4423万元,完成5306万元,超额20%;农业计划9570万元,完成7781万元,占81.3%。至1979年,县国民经济发展呈不稳定状态,故与年度计划亦多有不符。1980年后,注重调整改革,方使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步入稳定积极可行之最佳状态。
1980年,县工业总产值计划7200万元,实达8471万元,超额17.6%;农业总产值计划11000万元,实到12497万元,超计划13.6%。粮食总产、林业总值、财政收入等主要指标均超计划完成。基建投资、文教卫生等项亦按计划协调发展。计划经济入健康发展轨道。
同期,重视对人口计划落实。“文化大革命”10年,全县净增人口15.97万,净增率达28.25%。而计划经济中偏又忽视了这个重要因素,以致给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困难。1980年后,县将人口计划列入计划经济头等重要位置严加管理,但是,至1990年人口仍净增11.96万。
1981年,县计委于3月20日下达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计划8500万元,实达9007万元,超计划6.0%;农业产值计划12831万元,实到14038万元,超计划9.4%;工农业总值比上年增长9.9%;粮食总产超计划15.1%;财政收入和林、牧、副、渔各业等主要指标均超额完成计划,人口控制、基建投资、文教卫生等多按计划进行。国民经济入健康协调发展良好时期。
1982年,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继续处良好状态。2月14日,县计委下达年度计划,并确立“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实事求是”方针,努力贯彻落实。当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计划24500万元,实际完成31736万元,占计划129.9%。其中工业计划9500万元,实达9569万元,超0.7%;农业计划15000万元,实到22167万元,超计划47.8%,比上年猛增长57.9%,显示出农业生产责任制强大威力。该年,煤、烧碱、合成氨、机制纸、饮料酒、水泥、布匹等主要工业产品均超额完成;粮食总产超计划28.4%。财政收入超计划62.3%,此类主要指标超幅之大为建国后所罕见。人口发展、基建投资等亦多按计划进行。之后,直至1991年,各年度计划均由县计委编制,并务求“严、细、实”注重贯彻落实,多收到预期效果。
1991年计划完成国民生产总值5.64亿元,实际完成9.44亿元,超额完成66%。工农业总产值全县计划完成10.955亿元,实际完成17.76亿元,增长15.4%。其他各项指标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计划要求。
1992年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继续处于良好状态。3月10日计委下达年度计划,计划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5亿元,实际完成10.68亿元,完成计划的100.17%,国民收入达到9.85亿元,实际完成9.84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9.79亿元,实际完成21.7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农业总产值7.56亿元,比上年增长4.2%。在遭受历史上罕见的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1992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8.39万吨,比上年增长4.3%。年度计划的顺利完成,为今后的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1993年全县经济工作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为突破口,以科技兴郯为根本措施,制订了《1993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于1993年3月下达。当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计划完成12.3亿元,实际完成14.4亿元,占计划的117%,工农业总产值计划达到26.6亿元,实际实现37.5亿元,超过计划9.5亿元。在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减少7500亩的情况下,粮食总产仍达到50.012万吨,占计划的100.02%,创历史最高水平。大牲畜存栏9.88万头,生猪存栏23.68万头,水产品达3500吨,其他各项主要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
1994年全县经济工作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确保稳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当年全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计划16.5亿元,实际完成21.6亿元,工农业生产总值计划50亿元,实际完成60亿元,完成计划的120%,粮食总产达到52万吨,肉类产量达到41819吨,水产品达到4200吨,果品产量达到11000吨,乡镇企业继续高速发展。总之1994年全县经济运行有以下特点:一是粮食生产又获丰收,农村经济有了新发展。二是工业生产速度较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三是固定资产投资趋向合理,基础建设和改造取得新成就。
1995年县计委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转变计划管理的职能,围绕“加快全县经济发展”这一主题,积极运筹,当好参谋,搞好服务,促进全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19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计划完成26亿元,实际完成28.5亿元,超出计划2.5亿元,粮食产量计划达52万吨,实际完成54.7万吨,再创历史新高。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当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大幅度增长,农村经济面貌一新,工业生产快速增长,总量、质量同步提高,对外开放呈现良好态势。
1996年年度计划于1996年3月11日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计划完成33亿元,实际完成38.5亿元,比去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2.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4.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1.1亿元,粮食产量计划55万吨,实际完成59.98万吨,其他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计划。人口控制、基建投资、文教卫生等多按计划进行,国民经济进入健康协调发展良好时期。
1997年度计划于1997年3月6日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并下达执行。当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第一产业12.7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16.1亿元,增长14%,第三产业11.7亿元,增长15%,粮食总产计划完成58万吨,实际完成56.7万吨,完成计划97.7%,棉花0.18万吨,大牲畜存栏17万头,生猪45万头,水产品产量4800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286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1998年度计划于1998年元月由计委编制下达,计划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3.1亿元,实际完成41.3亿元,比1997年增长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亿元,减少1%,第二产业增加值16.3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14.1亿元,增长16.7%。全年粮食生产44.7万吨,比上年减少21.6%,未完成计划。其他各项指标均超过或基本完成计划。
1999年度计划于1999年3月下达。计划国内生产总值46.3亿元,实际完成44亿元,完成计划的95%,比上年增长10%;第一产业增加值11.8亿元,实际完成11.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8.5亿元,实际完成17.3亿元;第三产业16亿元,实际完成15.2亿元。从总体上看,1999年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继续推进,各项宏观调控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