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5年为一期限,既为长期规划之具体,又为短期设计之依据。县编制有九:
《“一五”计划》 1952年8月,县政府编发农业生产五年计划,经修改完善,1955年12月23日,正式下达《郯城县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后称之“一五”或“一五计划”。
该计划期间为1953~1957年。计划执行情况以起始年度实际完成数表达。到195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际达到3254.5万元,比1953年增长64%;计划粮食播种面积174.7万亩,实际达到189万亩。其它如大牲畜存栏、猪羊存栏、财政收入、文教卫生等,均基本达到或超计划完成。只粮食总产和造林二项较差,仅完成计划67%和19%。
综观全局,“一五”计划尽管存有编制粗糙、缺少参考和局部受“左”倾干扰等缺陷。但由于编制人员刻苦务实努力,仍达到预期目标,不失为一良好开端。
《“二五”计划》 1958年6月25日,县人民委员会编制下达《郯城县1958~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规划要点》,即“二五”计划。该计划由于受“大跃进”等诸多因素影响,大部分未能完成或差之甚远。
计划粮食播种面积281万亩,实际达到168万亩,占计划59.8%;粮食总产79.85亿公斤,实际达到1.45亿公斤,仅占计划1.8%;大牲畜存栏10万头,实际4.2万头,占计划42%;生猪存栏350万头,实际11.2万头,占3.2%;副业产值7200万元,实际77.7万元,完成不足1.1%。其它如货运量、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均未完成计划。反之财政支出、职工人数等过量增长,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二五”计划成一纸教训。
《“三五”计划》 1966年2月26日,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郯城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该计划以“备战、备荒、为人民”作基本指导方针。计划期末工农业总产值达4866万元,粮食总产量达14658.5万公斤等,堪称缜密。但料所未及,“文化大革命”骤发,计划终成空文。至五年终结,不仅大多未完成计划,甚至不少数额反比“二五”降低,如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51万亩,比“二五”减少11%,造林完成0.1万亩,减少89%;财政收入570万元,减少33%;羊存栏1.2万只,减少76%……。粮食总产和单项产量大致持平。但在人口猛增22%冲击下,造成不少地方又重演三年自然灾害间粮荒悲剧。
《“四五”计划》 1970年9月1日,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达《郯城县国民经济计划第四个五年计划》,即“四五”计划。该计划因始编仓促,1973年又进行调整,之后发展与计划大致相应。
“四五”期末,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0640万元,比“三五”增长119%,其中工业2373万元,增长113%,农业8267万元,增长120%;粮食播种面积141万亩,减少7%;总产18302万公斤,增长25%。造林0.3万亩,增长200%;大牲畜存栏4.6万头,减少4%;猪存栏15.6万头,增长21%;羊存栏0.7万只,减少45%。
基建投资119.6万元,比“三五”增长38%;财政收入908.6万元,增长59%;支出898.8万元,增加67%;职工总数9569人,增加13%;工资总额469.6万元,增长26%。余之各项亦大多完成或接近完成计划。
《“五五”计划》 1978年1月11日,《郯城县国民经济发展第五个五年计划》和《1978年度郯城县国民经济计划》由县革命委员会同时下达。
该计划指导思想,为1978年中央两报一刊元旦社论“必须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具体到县,则是那句时髦口号——“蹦成大寨县”,欲“蹦”,则要“树雄心、立壮志”,故“目标要高”。
“五五”期末,全县计划工农业总产值25000万元,实际20968万元,完成84%;其中工业计划1亿元,完成85%;农业计划1.5亿元,完成83%。
工业主要产品中,除合成氨和饮料酒完成计划外,余之烧碱、纸张、纸板、水泥、布匹等多数均只完成计划50~70%,少数甚至完成不足半数。
农业生产,除粮田面积达计划外,余之亦多未实现目标:粮食总产计划30800万公斤,实际25007万公斤,占计划81%;棉花计划650万公斤,实产274万公斤,占计划42%;大牲畜饲养、生猪存栏等完成均不理想。
《“六五”计划》 《郯城县发展国民经济第六个五年计划及2000年设想》,由县计委于1982年10月着手编制,11月讨论修改,12月31日正式下达。该计划无文字说明,仅编发一套表格来表达,亦不完全。
从执行情况看,计划指标稳妥可靠,实事求是,起到良好指导作用,可称建国后所定最好计划之一。
“六五”末期,全县计划工农业总产值4.45亿元,实到4.32亿元,占计划97%,比“五五”增长94%;其中工业计划1.22亿元,实到1.29亿元,超额6%;农业3.23亿元,实到3.03亿元,占94%。
工业主要产品,原煤、纸张、纸板、烧碱、合成氨、饮料酒、水泥、布匹、农用机械等,均完成或超额完成。除布匹外,超计划均在50%以上;饮料酒、纸板等超100%以上。
粮食计划播种面积145万亩,实达149万亩,占计划103%;总产计划3.75亿公斤,实产4.12亿公斤,超计划10%;其中小麦超8%,大豆超24%,造林完成计划88%,大牲畜存栏超计划20%,余之多完成或接近完成计划。
基建投资完成1484万元,比“五五”增长412%;财政收入完成2619万元,比“五五”增长125%;职工总数比“五五”增长1%,工资总额增长54%;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50%,教育、卫生、人口等多与计划相符,达到预期目标。
《“七五”计划》 系由县计委编制,于1986年4月20日在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讨论通过并下达实施。
《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即“七五”计划,其指导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对内搞好改革、对外开放搞活”。努力发展经济,繁荣稳定郯城。
计划199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6.20亿元,1989年即达到8.77亿元,提前1年超计划41.5%完成,其中工业总产值计划1.75亿元,同年完成5.69亿元,超225.1%;农业总产值计划4.45亿元,完成3.08亿元,亦接近预期目标。
财政收入1990年计划2500万元,1989年即达3482万元,提前1年超计划53.7%;余之文教卫生、环境保护、工农业生产各项等,均按计划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八五”计划》 1991年3月由县计委编制而成,并与十年规划一起编制下达,该计划期间为1991~1995年。到19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28.5亿元,完成计划的220%;粮食总产连续5年创历史最好水平,1995年达到54万吨,是1990年的1.32倍;1995年棉花产量达到5万担,花生3.5万吨,五年新增造林面积23万亩。农村经济全面发展,199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比1990年增长6.8倍。
纵观“八五”计划与执行情况,正是县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以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初期阶段,由于加强了宏观经济的调控力度,各项指标均按计划顺利进行或超额完成,达到预期目的。
《“九五”计划》 1995年11月县计委编制了《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于1996年3月11日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下达执行。
“九五”期间通过选择和实施正确的发展战略,把郯城建设成为农业基础雄厚,工业发展强劲,商贸繁荣活跃,区域特色明显的经济强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实现第三个翻番,人民生活实现小康。
主要计划指标是,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2.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44亿元,农业产值达16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28亿元,粮食总产57万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500元。到1999年底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4亿元,完成计划的83%。
第五节 中期计划
一般5年为一期限,既为长期规划之具体,又为短期设计之依据。县编制有九:
《“一五”计划》 1952年8月,县政府编发农业生产五年计划,经修改完善,1955年12月23日,正式下达《郯城县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后称之“一五”或“一五计划”。
该计划期间为1953~1957年。计划执行情况以起始年度实际完成数表达。到195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际达到3254.5万元,比1953年增长64%;计划粮食播种面积174.7万亩,实际达到189万亩。其它如大牲畜存栏、猪羊存栏、财政收入、文教卫生等,均基本达到或超计划完成。只粮食总产和造林二项较差,仅完成计划67%和19%。
综观全局,“一五”计划尽管存有编制粗糙、缺少参考和局部受“左”倾干扰等缺陷。但由于编制人员刻苦务实努力,仍达到预期目标,不失为一良好开端。
《“二五”计划》 1958年6月25日,县人民委员会编制下达《郯城县1958~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规划要点》,即“二五”计划。该计划由于受“大跃进”等诸多因素影响,大部分未能完成或差之甚远。
计划粮食播种面积281万亩,实际达到168万亩,占计划59.8%;粮食总产79.85亿公斤,实际达到1.45亿公斤,仅占计划1.8%;大牲畜存栏10万头,实际4.2万头,占计划42%;生猪存栏350万头,实际11.2万头,占3.2%;副业产值7200万元,实际77.7万元,完成不足1.1%。其它如货运量、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均未完成计划。反之财政支出、职工人数等过量增长,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二五”计划成一纸教训。
《“三五”计划》 1966年2月26日,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郯城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该计划以“备战、备荒、为人民”作基本指导方针。计划期末工农业总产值达4866万元,粮食总产量达14658.5万公斤等,堪称缜密。但料所未及,“文化大革命”骤发,计划终成空文。至五年终结,不仅大多未完成计划,甚至不少数额反比“二五”降低,如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51万亩,比“二五”减少11%,造林完成0.1万亩,减少89%;财政收入570万元,减少33%;羊存栏1.2万只,减少76%……。粮食总产和单项产量大致持平。但在人口猛增22%冲击下,造成不少地方又重演三年自然灾害间粮荒悲剧。
《“四五”计划》 1970年9月1日,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达《郯城县国民经济计划第四个五年计划》,即“四五”计划。该计划因始编仓促,1973年又进行调整,之后发展与计划大致相应。
“四五”期末,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0640万元,比“三五”增长119%,其中工业2373万元,增长113%,农业8267万元,增长120%;粮食播种面积141万亩,减少7%;总产18302万公斤,增长25%。造林0.3万亩,增长200%;大牲畜存栏4.6万头,减少4%;猪存栏15.6万头,增长21%;羊存栏0.7万只,减少45%。
基建投资119.6万元,比“三五”增长38%;财政收入908.6万元,增长59%;支出898.8万元,增加67%;职工总数9569人,增加13%;工资总额469.6万元,增长26%。余之各项亦大多完成或接近完成计划。
《“五五”计划》 1978年1月11日,《郯城县国民经济发展第五个五年计划》和《1978年度郯城县国民经济计划》由县革命委员会同时下达。
该计划指导思想,为1978年中央两报一刊元旦社论“必须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具体到县,则是那句时髦口号——“蹦成大寨县”,欲“蹦”,则要“树雄心、立壮志”,故“目标要高”。
“五五”期末,全县计划工农业总产值25000万元,实际20968万元,完成84%;其中工业计划1亿元,完成85%;农业计划1.5亿元,完成83%。
工业主要产品中,除合成氨和饮料酒完成计划外,余之烧碱、纸张、纸板、水泥、布匹等多数均只完成计划50~70%,少数甚至完成不足半数。
农业生产,除粮田面积达计划外,余之亦多未实现目标:粮食总产计划30800万公斤,实际25007万公斤,占计划81%;棉花计划650万公斤,实产274万公斤,占计划42%;大牲畜饲养、生猪存栏等完成均不理想。
《“六五”计划》 《郯城县发展国民经济第六个五年计划及2000年设想》,由县计委于1982年10月着手编制,11月讨论修改,12月31日正式下达。该计划无文字说明,仅编发一套表格来表达,亦不完全。
从执行情况看,计划指标稳妥可靠,实事求是,起到良好指导作用,可称建国后所定最好计划之一。
“六五”末期,全县计划工农业总产值4.45亿元,实到4.32亿元,占计划97%,比“五五”增长94%;其中工业计划1.22亿元,实到1.29亿元,超额6%;农业3.23亿元,实到3.03亿元,占94%。
工业主要产品,原煤、纸张、纸板、烧碱、合成氨、饮料酒、水泥、布匹、农用机械等,均完成或超额完成。除布匹外,超计划均在50%以上;饮料酒、纸板等超100%以上。
粮食计划播种面积145万亩,实达149万亩,占计划103%;总产计划3.75亿公斤,实产4.12亿公斤,超计划10%;其中小麦超8%,大豆超24%,造林完成计划88%,大牲畜存栏超计划20%,余之多完成或接近完成计划。
基建投资完成1484万元,比“五五”增长412%;财政收入完成2619万元,比“五五”增长125%;职工总数比“五五”增长1%,工资总额增长54%;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50%,教育、卫生、人口等多与计划相符,达到预期目标。
《“七五”计划》 系由县计委编制,于1986年4月20日在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讨论通过并下达实施。
《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即“七五”计划,其指导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对内搞好改革、对外开放搞活”。努力发展经济,繁荣稳定郯城。
计划199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6.20亿元,1989年即达到8.77亿元,提前1年超计划41.5%完成,其中工业总产值计划1.75亿元,同年完成5.69亿元,超225.1%;农业总产值计划4.45亿元,完成3.08亿元,亦接近预期目标。
财政收入1990年计划2500万元,1989年即达3482万元,提前1年超计划53.7%;余之文教卫生、环境保护、工农业生产各项等,均按计划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八五”计划》 1991年3月由县计委编制而成,并与十年规划一起编制下达,该计划期间为1991~1995年。到19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28.5亿元,完成计划的220%;粮食总产连续5年创历史最好水平,1995年达到54万吨,是1990年的1.32倍;1995年棉花产量达到5万担,花生3.5万吨,五年新增造林面积23万亩。农村经济全面发展,199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比1990年增长6.8倍。
纵观“八五”计划与执行情况,正是县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以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初期阶段,由于加强了宏观经济的调控力度,各项指标均按计划顺利进行或超额完成,达到预期目的。
《“九五”计划》 1995年11月县计委编制了《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于1996年3月11日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下达执行。
“九五”期间通过选择和实施正确的发展战略,把郯城建设成为农业基础雄厚,工业发展强劲,商贸繁荣活跃,区域特色明显的经济强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实现第三个翻番,人民生活实现小康。
主要计划指标是,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2.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44亿元,农业产值达16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28亿元,粮食总产57万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500元。到1999年底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4亿元,完成计划的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