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10年为一期限,系发展经济、科技和各项社会事业之纲领性文件。县编制有五:
《1956~1967年农业生产全面规划》 系由计委于1956年初编制而成,其依据为“一五”要求及县农业合作化进展实况;意在定出全县农业生产发展远景规划以激励人们努力奋进。
增产指标,计划1967年粮食播种面积186万亩、总产3.58亿公斤;其中小麦0.975亿公斤、玉米0.625亿公斤、稻谷0.525亿公斤、地瓜0.63亿公斤、大豆0.25亿公斤、花生0.17亿公斤。另外棉花37.5万公斤。
增产措施,有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增种高产作物、提高复种指数、推广新式农具、增施有机肥料、加强农业科技等8项。
至1967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实际完成不到156万亩,占计划84%左右;粮食总产完成1.485亿公斤,占计划41%,其中小麦完成计划37%(0.36亿公斤)、玉米13%(0.08亿公斤)、稻谷53%(0.275亿公斤)、地瓜78%(0.49亿公斤)、大豆48%(0.12亿公斤)、花生30%(0.05亿公斤)。仅棉花完成61.5万公斤,超计划64%。此外,大牲畜存栏4.6万头,反比1956年减少9%。其它如猪、羊存栏等,均未完成计划。
《“五五”、“六五”规划》 系由计委于1977年8月21日定编下达。该计划前5年,每年都对各项指标做具体安排;后5年只定最后一年指标。其内容以工、农业为主,且以工业发展为中心,意在尽快发展工业。
规划内容、措施、执行情况等、分别记入“五五”计划和“六五”计划。此略。
《1990年和2000年设想》 全名《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990年和2000年设想》。由县计委于1982年12月31日和“六五”计划一起定编下达,二者合为一本,内容简单扼要,显粗略,无文字,仅有一套表格。
其主要指标,1990年设想:工农业总产值6.20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75亿元,农业总产值4.45亿元;粮食总产量4.75亿公斤,棉花总产量0.225亿公斤,花生总产量0.16亿公斤;多种经营收入3.5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400元,人均口粮350公斤。
2000年设想:工农业总产值9.67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50亿元,农业总产值6.17亿元;粮食总产5.5亿公斤、棉花0.225亿公斤、花生0.41亿公斤;多种经营收入6.0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550元、口粮350公斤。
至198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已达8.77亿元,提前超额41.5%达到1990年设想。其中工业总产值5.69亿元、农业总产值3.08亿元。当年粮食总产量4.4亿公斤、棉花总产量0.115亿公斤、花生总产量0.58亿公斤、农民人均收入628元;其它各项亦多接近或超额达到设想。
《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 全名《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系由县计委于1991年初编制而成。根据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要求,及郯城县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的。此时正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初期,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强化计划的指导作用,努力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提高经济效益,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经济素质,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第二个翻番。人民生活逐步向小康水平迈进,到本世纪末有70%的人达到小康水平,20%的人生活宽裕,10%的人脱贫致富。
规划发展目标:国民生产总值2000年达到20亿元,国民收入到12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0亿元,农业总产值10亿元,乡村工业产值1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260元。
至1999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已达4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430元,提前超额完成2000年设想,其它各项指标均超额达到设想。
《“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系县计委于1995年11月和“九五”计划一起定编,二者合为一本,并于1996年3月下达。根据省、市《关于编制“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意见》,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总要求,立足郯城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未来走势编制而成的。
此规划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规划中最为具体的远景纲要,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制定了详细的计划,符合郯城县实际,可操作性强,并提出了六大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优先战略、科技兴郯战略、商贸兴郯战略、集团带动战略、外向带动战略、城乡一体化战略。
第四节 长期规划
一般10年为一期限,系发展经济、科技和各项社会事业之纲领性文件。县编制有五:
《1956~1967年农业生产全面规划》 系由计委于1956年初编制而成,其依据为“一五”要求及县农业合作化进展实况;意在定出全县农业生产发展远景规划以激励人们努力奋进。
增产指标,计划1967年粮食播种面积186万亩、总产3.58亿公斤;其中小麦0.975亿公斤、玉米0.625亿公斤、稻谷0.525亿公斤、地瓜0.63亿公斤、大豆0.25亿公斤、花生0.17亿公斤。另外棉花37.5万公斤。
增产措施,有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增种高产作物、提高复种指数、推广新式农具、增施有机肥料、加强农业科技等8项。
至1967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实际完成不到156万亩,占计划84%左右;粮食总产完成1.485亿公斤,占计划41%,其中小麦完成计划37%(0.36亿公斤)、玉米13%(0.08亿公斤)、稻谷53%(0.275亿公斤)、地瓜78%(0.49亿公斤)、大豆48%(0.12亿公斤)、花生30%(0.05亿公斤)。仅棉花完成61.5万公斤,超计划64%。此外,大牲畜存栏4.6万头,反比1956年减少9%。其它如猪、羊存栏等,均未完成计划。
《“五五”、“六五”规划》 系由计委于1977年8月21日定编下达。该计划前5年,每年都对各项指标做具体安排;后5年只定最后一年指标。其内容以工、农业为主,且以工业发展为中心,意在尽快发展工业。
规划内容、措施、执行情况等、分别记入“五五”计划和“六五”计划。此略。
《1990年和2000年设想》 全名《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990年和2000年设想》。由县计委于1982年12月31日和“六五”计划一起定编下达,二者合为一本,内容简单扼要,显粗略,无文字,仅有一套表格。
其主要指标,1990年设想:工农业总产值6.20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75亿元,农业总产值4.45亿元;粮食总产量4.75亿公斤,棉花总产量0.225亿公斤,花生总产量0.16亿公斤;多种经营收入3.5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400元,人均口粮350公斤。
2000年设想:工农业总产值9.67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50亿元,农业总产值6.17亿元;粮食总产5.5亿公斤、棉花0.225亿公斤、花生0.41亿公斤;多种经营收入6.0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550元、口粮350公斤。
至198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已达8.77亿元,提前超额41.5%达到1990年设想。其中工业总产值5.69亿元、农业总产值3.08亿元。当年粮食总产量4.4亿公斤、棉花总产量0.115亿公斤、花生总产量0.58亿公斤、农民人均收入628元;其它各项亦多接近或超额达到设想。
《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 全名《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系由县计委于1991年初编制而成。根据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要求,及郯城县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的。此时正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初期,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强化计划的指导作用,努力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提高经济效益,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经济素质,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第二个翻番。人民生活逐步向小康水平迈进,到本世纪末有70%的人达到小康水平,20%的人生活宽裕,10%的人脱贫致富。
规划发展目标:国民生产总值2000年达到20亿元,国民收入到12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0亿元,农业总产值10亿元,乡村工业产值1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260元。
至1999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已达4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430元,提前超额完成2000年设想,其它各项指标均超额达到设想。
《“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系县计委于1995年11月和“九五”计划一起定编,二者合为一本,并于1996年3月下达。根据省、市《关于编制“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意见》,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总要求,立足郯城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未来走势编制而成的。
此规划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规划中最为具体的远景纲要,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制定了详细的计划,符合郯城县实际,可操作性强,并提出了六大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优先战略、科技兴郯战略、商贸兴郯战略、集团带动战略、外向带动战略、城乡一体化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