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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金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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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收兑

银行自1948年3月收兑银元,次年秋收兑黄金。始,凭眼力看成色,难于掌握误差亦大。后,配专职验收人员并行专业培训。1952年又配试金牌和试金石。收兑来源主要是群众出售,其种类:黄金为熟金多,生金少,沙金只偶尔收购。熟金中则以戒指、金钗、金镯等首饰居多,次为金砖、金块,余之为少量金笔尖等。白银收兑主要是银元,次为首饰杂银、元宝、银块等。

1973年,银元收兑价由原每块兑人民币1元调为2.5元,激发起群众出售积极性,当年全县即收兑银元95405枚,创历年最高纪录。1961~1985年,全县共收兑银元378838枚,年均15154枚。临沂九县之中,郯城金银门市收兑任务尤为最少。1990年前,银元还时有收兑,价格为13元/枚,后涨到20元/枚,又28元/枚,却难见到。黄金收购价格1989年仅为48.1元/克,1993年涨到51.6元/克。1993年9月后,黄金收兑由固定定价方式改为浮动定价方式,当时价格为96.96元/克,鲜有收兑。后屡屡下调,1999年6月最低降至68.9元/克,却常有废旧金首饰回收,数量亦不多。1999年9月7日接市中心支行文件通知,撤销郯城金银收兑点,全市保留3个点,集中收兑。

金银销售及市场管理

1951年,全县有银饰业11家,其中县城5家,马头6家。产品有镯子、坠子、钗子、戒指等10余种,多为女用首饰,亦加工餐具等物,年用银万两左右。原料多来自收购民间旧银首饰、器具和银元、银块、元宝等。1956年,因其经营黑市金银买卖,县银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其整顿,只保留县城一加工组,合并组建县工艺美术合作社,余之全部取缔。之后,强化银饰业管理,金银黑市交易已极少见。1965年,县银行金银收兑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对比1964年,黄金增收31.6%,白银增收32.7%。同年,徐勤岭以县工艺美术社名义到临沂私购银元,被判刑4年。银制组张缘春张保荣等人,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始,被批判为“封资修”,银饰组亦被公安机关查封,产品全部没收,县银饰业就此休止。

1982年国内恢复金银饰品市场。1991年,县人行设立第一家金店——古郯金店。金饰品零售价随国内市场价格变化。初130元/克到145元/克,低时1993年曾100元/克,1999年最低时达到95元/克。县内金银饰品需求量一直较大,购销两旺,与居民消费习惯和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有关。

建国后,国家对金银市场管理较严,县内市场秩序良好。1998年12月31日,古郯金店与人行正式脱钩。1999年11月,总行宣布次年1月1日开放白银市场。

建国以来国家黄金、白银、白金、银元牌价格表

表 14-5 单位:元

挂牌时间黄金白银白金银元
每两每克每两每克每两每克每枚
1949年9月15日起95.003.041.250.04285.009.121.00
1973年4月1日起95.003.043.1250.10285.009.122.50
1980年3月1日起406.2513.006.250.20781.2525.005.00
1984年7月1日起506.2516.206.250.20781.2525.005.00
1985年2月1日起700.0022.406.250.20781.2525.005.00
1985年9月12日起900.0028.806.250.20781.2525.005.00
1986年7月7日起900.0028.8014.060.45781.2525.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