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因物价不稳,公私贷款均以折实方式发放,用各企业生产原料或成品折实计算。统一信贷制度后,对私营商业发放短期贷款,取质押方式,对余之三、五日短期贷款,始用货币方式供给。
1952年秋,根据“广泛开展、深入联系、大进大出,公私两利”原则,放宽私营商业贷款,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域内市场经济。之后,全县形成购销两旺局面,物价迅速下降20%~50%。
次年,对基层供销发放贷款,其方式是县联社审批到银行办理。
1955年冬,对粮食部门实行预付贷款下贷上划办法,同时对全县10处基层供销社84个门市部实行进货贷款、销货还款、定额管理制度。年末,全县工商业贷款即由上年72万元增至339万元;1956年增至513万元。
1958年,贯彻省委“办工业自力更生、全面开花”指示,县一举新建38处工矿企业。当年,为示支持,县行发放工业贷款157万元,比上年剧增126万元。同期,发放商业贷款1385万元,比上年亦增935万元。此信贷工作“大跃进”致“大撒手”,工业贷款无偿还能力,商业贷款失物资保证,遂致经营资金大量短缺,市场经济陷入困境,人民生活导致艰难。时全县工商业盲目扩大,费用猛增,赊销迫于无奈而无限制放纵。当年,全县赊销额达181万元,比上年猛增数十倍多。
时县委指令银行,定“中心任务为举办1200处工业和全民大炼钢铁提供资金力量。”因信贷管理“大撒手”,在国营企业中推行“存贷合一”,致毫无基础条件之工矿企业亦一拥而上,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之矛盾被掩盖,工商企业大量资金运用不当。仅商业、粮食系统即挪用银行信贷资金171万元投资工业。同时,将失却物资担保资金投放市场,市场货币流通骤然增加,引起物价不稳、通货膨胀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当年,物资和资金不平衡造成县银行882万元贷款周转失灵,占贷款总额63.68%。同时,各企业征调资金,还得银行用同额信贷弥补,实同信贷无异,致资金空流。
1959年,信贷投入比上年又增2倍,创1979年前最高纪录。当年,上级银行批准县行最高指标1911万元,到5月即发放1707万元,占全年89.32%。地方工业贷款增长尤快,比上年多出79.3万元,但年产值仅完成358.1万元,利润更微乎其微。据当年计算,每生产1元钱产品,即需增1.4元资金。上年亏损未补,今年新亏又增。为扭转信贷资金紧张状况,县行贯彻中央指示,取消对县“计划包干差额管理”方法,将原拨各社信贷指标一律收回,从严管理,量入为出。同时,县调整工业布局,注意实际效益。至1960年,全县工业企业仅余12家。次年,又据实撤销化工厂、陶瓷厂和铁厂3家。清理结果,仅此3家即非正常占有银行贷款93万余元。
1962~1964年,县银行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对全县撤、停、并、转企业分类排队,按“宽严结合、区别对待”原则,从严掌握信贷,尽量堵塞漏洞,一改过去“满不在乎”、“缺钱就到银行拿”思想,树立起金融政策观念。1962年6月始,县行进行内外清产核资工作。按“先内后外”方式,至月底清理工业放款152.4万元,回收509.7万元。商业放款清出不合理占用553.6万元,收回无物资保证贷款145.3万元。之后,通过下马单位清资、对企业损失核实等措施。至秋,信贷工作复转正常。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信贷资金供应基本能与生产流通匹配。但受形势影响,管理放松、贷不对路等问题严重,致使大量资金呆滞积压。
1979年后,重点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信贷以支援“四化建设”为中心任务。按“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原则,先行调查摸底排队,对优质畅销产品和管理好、守信用企业列为一类,重点扶持;反之,对质次价高、积压严重、亏损混乱企业,列三类管理,停止信贷,促其更新;中间二类,视其情况,适当放贷;对极少数盲目生产、产品质量低劣、无销路、长期亏损、停产整顿仍无见效、丧失信用之企业,入编四类,除停止发放贷款外,并限期收回原贷。
1987年后,县人行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向全县累计发放“老、少、边、穷”地方经济开发贷款13笔,金额347万元,并组织各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贷款。
在工业贷款方面,县工行始终贯彻执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以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生产为主,积极支持化工、造纸、机械等工业发展,贷款优先保证。截止到1998年末,工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分别比建行初期的1984年增加7624万元和8168万元,共增贷款15292万元,产值增长54862万元,销售收入增加60447万元,利税增加14356万元。
1984年后,县工行首先突破对商业企业只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限制,对有效益的小型网点建设,购置经营器具,改造经营设备等给予贷款支持;二是突破对非商品经营企业不贷款的限制,对饮食服务、文教等企事业单位的资金需求也给予支持;三是突破对集体商业临时贷款的限制,对经营中合理的资金需求给予贷款,对周转经营好的还实行周转定额贷款。截止1998年商业贷款增加3007万元。
第二节 工商贷款
建国初期,因物价不稳,公私贷款均以折实方式发放,用各企业生产原料或成品折实计算。统一信贷制度后,对私营商业发放短期贷款,取质押方式,对余之三、五日短期贷款,始用货币方式供给。
1952年秋,根据“广泛开展、深入联系、大进大出,公私两利”原则,放宽私营商业贷款,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域内市场经济。之后,全县形成购销两旺局面,物价迅速下降20%~50%。
次年,对基层供销发放贷款,其方式是县联社审批到银行办理。
1955年冬,对粮食部门实行预付贷款下贷上划办法,同时对全县10处基层供销社84个门市部实行进货贷款、销货还款、定额管理制度。年末,全县工商业贷款即由上年72万元增至339万元;1956年增至513万元。
1958年,贯彻省委“办工业自力更生、全面开花”指示,县一举新建38处工矿企业。当年,为示支持,县行发放工业贷款157万元,比上年剧增126万元。同期,发放商业贷款1385万元,比上年亦增935万元。此信贷工作“大跃进”致“大撒手”,工业贷款无偿还能力,商业贷款失物资保证,遂致经营资金大量短缺,市场经济陷入困境,人民生活导致艰难。时全县工商业盲目扩大,费用猛增,赊销迫于无奈而无限制放纵。当年,全县赊销额达181万元,比上年猛增数十倍多。
时县委指令银行,定“中心任务为举办1200处工业和全民大炼钢铁提供资金力量。”因信贷管理“大撒手”,在国营企业中推行“存贷合一”,致毫无基础条件之工矿企业亦一拥而上,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之矛盾被掩盖,工商企业大量资金运用不当。仅商业、粮食系统即挪用银行信贷资金171万元投资工业。同时,将失却物资担保资金投放市场,市场货币流通骤然增加,引起物价不稳、通货膨胀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当年,物资和资金不平衡造成县银行882万元贷款周转失灵,占贷款总额63.68%。同时,各企业征调资金,还得银行用同额信贷弥补,实同信贷无异,致资金空流。
1959年,信贷投入比上年又增2倍,创1979年前最高纪录。当年,上级银行批准县行最高指标1911万元,到5月即发放1707万元,占全年89.32%。地方工业贷款增长尤快,比上年多出79.3万元,但年产值仅完成358.1万元,利润更微乎其微。据当年计算,每生产1元钱产品,即需增1.4元资金。上年亏损未补,今年新亏又增。为扭转信贷资金紧张状况,县行贯彻中央指示,取消对县“计划包干差额管理”方法,将原拨各社信贷指标一律收回,从严管理,量入为出。同时,县调整工业布局,注意实际效益。至1960年,全县工业企业仅余12家。次年,又据实撤销化工厂、陶瓷厂和铁厂3家。清理结果,仅此3家即非正常占有银行贷款93万余元。
1962~1964年,县银行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对全县撤、停、并、转企业分类排队,按“宽严结合、区别对待”原则,从严掌握信贷,尽量堵塞漏洞,一改过去“满不在乎”、“缺钱就到银行拿”思想,树立起金融政策观念。1962年6月始,县行进行内外清产核资工作。按“先内后外”方式,至月底清理工业放款152.4万元,回收509.7万元。商业放款清出不合理占用553.6万元,收回无物资保证贷款145.3万元。之后,通过下马单位清资、对企业损失核实等措施。至秋,信贷工作复转正常。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信贷资金供应基本能与生产流通匹配。但受形势影响,管理放松、贷不对路等问题严重,致使大量资金呆滞积压。
1979年后,重点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信贷以支援“四化建设”为中心任务。按“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原则,先行调查摸底排队,对优质畅销产品和管理好、守信用企业列为一类,重点扶持;反之,对质次价高、积压严重、亏损混乱企业,列三类管理,停止信贷,促其更新;中间二类,视其情况,适当放贷;对极少数盲目生产、产品质量低劣、无销路、长期亏损、停产整顿仍无见效、丧失信用之企业,入编四类,除停止发放贷款外,并限期收回原贷。
1987年后,县人行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向全县累计发放“老、少、边、穷”地方经济开发贷款13笔,金额347万元,并组织各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贷款。
在工业贷款方面,县工行始终贯彻执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以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生产为主,积极支持化工、造纸、机械等工业发展,贷款优先保证。截止到1998年末,工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分别比建行初期的1984年增加7624万元和8168万元,共增贷款15292万元,产值增长54862万元,销售收入增加60447万元,利税增加14356万元。
1984年后,县工行首先突破对商业企业只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限制,对有效益的小型网点建设,购置经营器具,改造经营设备等给予贷款支持;二是突破对非商品经营企业不贷款的限制,对饮食服务、文教等企事业单位的资金需求也给予支持;三是突破对集体商业临时贷款的限制,对经营中合理的资金需求给予贷款,对周转经营好的还实行周转定额贷款。截止1998年商业贷款增加30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