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郯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section/1/article/3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section/1/article/3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4年8月17日,郯城县地方税务局设立,为正科级单位,隶属郯城县人民政府和临沂市地方税务局双重领导。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治工作科、税收政策一科、税收政策二科、征收管理科、计划会计科、票证装备科7个股室。按行政区划,下设21个乡镇税务所。全县共有在编税务干部71人。1994年12月31日,郯城县地税局征收分局、郯城县地税稽查分局和郯城县地税局城区分局成立,均为副科级单位,隶属地税局领导。1997年2月19日,郯城县地税局设立“兴郯税务师事务所”,为股级单位,隶属地税局领导。 1998年9月6日,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决定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1998年10月1日,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垂直管理体制正式运转。垂直管理后,郯城县地税局仍属正科级单位。局机关增设监察室。1999年5月,经省、市地税局批准,郯城县地税局撤销21个乡镇税务所,设立马头、新村、归昌、高峰头、归义、沙墩、黄山共7个征收分局。全县共有在编税务干部1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