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级财政支出例有定额,郯城县核准为二等县,年例定从赋税中坐支。县坐支银两主要用于官俸役食和驿站夫马工料,里甲夫马工料及其他杂支。
民国初期,县财政支出仍按定银额从赋税中坐支。超支款额则从附加、折征、杂捐以及公产生息中解决。之后随着时间推移,县地方财政支出项目日见繁多,县地方苛捐附加,此兴彼效,蔓延不已。1928年(民国17年),县地方财政预算趋向制度化,年有概算岁有报表,其支出项目也更加广泛。分为经常支出与临时支出两大类。经常支出类为固定支出项目,临时支出类为预备支出项目。1932年(民国21年),县经常支出108299元,临时支出12619元,两项合计支出120918元。
抗日战争期间,地方机关和抗日部队所需钱粮经费主要是自筹自支,随筹随支。1941年5月,省战工会召开财粮会议,确定统收统支体制,并划分省款与地方款项类,定出“军七政三”开支比例。支出项目主要是军需和行政费用以及部分杂支。当时财政极端困难,人员供给、伙食、津贴、服装等项,标准极低,且难以保证。如普通人员伙食,每天粮2斤,菜1斤,油盐3钱,津贴每人每月1到3元。
解放战争时期,财政支出分经常、临时费用两项,前者有办公费、宣传费和杂费;后者主要供召开会议、购置物品和伤病员之用。各项支出省之又省,仍按二等县标准,县政府每月办公费仅90元,区公所15~25元,乡公所5~8元;杂费全县每月60元,包括擦枪、修理等项;特别费80元,含残废金、埋葬费、慰劳费、抚恤费等。
1949年财政总支出6.57万元。1950~1952年三年恢复时期,总支出74.7万元,年均24.9万元。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总支出631万元,年均126.2万元。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总支出3677.5万元,年均735.5万元。1963~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总支出2030.3万元,年均676.7万元。1966~1970年“三五”期间,总支出3159万元,年均631.8万元。1971~1975年“四五”期间,总支出4400.2万元,年均550.4万元。1976~1980年“五五”期间,总支出4328.7万元,年均865.8万元。1981~1985年“六五”期间,总支出10283.1万元,年均2056.6万元。1986~1990年“七五”期间,总支出21016万元,年均4203.2万元。1991~1995年“八五”期间,总支出42272万元,年均8454.4万元。自1976~1995年,20年间支出变化很大,财政支出1976年862.1万元,1995年为11817万元,增长127%,财政供养人数由1976年5423人增加到1995年13710人,增长152%。
预算外资金支出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支出两个方面。生产性支出又包括地方经济建设支出和企业性生产支出,主要有国营企业更新改造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支出、地方基本建设支出以及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等支出。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地方性行政事业支出和各项事业维持及发展支出。
郯城县预算外资金支出从1956~1990年总计为16747.6万元,其中1966年为200万元,1983年为826万元,1990年为3120万元。从1991~1998年总计支出为29731万元,其中1991年为2893万元,1998年为5917万元。1999年支出为4983万元。
第四节 财政支出
清代,县级财政支出例有定额,郯城县核准为二等县,年例定从赋税中坐支。县坐支银两主要用于官俸役食和驿站夫马工料,里甲夫马工料及其他杂支。
民国初期,县财政支出仍按定银额从赋税中坐支。超支款额则从附加、折征、杂捐以及公产生息中解决。之后随着时间推移,县地方财政支出项目日见繁多,县地方苛捐附加,此兴彼效,蔓延不已。1928年(民国17年),县地方财政预算趋向制度化,年有概算岁有报表,其支出项目也更加广泛。分为经常支出与临时支出两大类。经常支出类为固定支出项目,临时支出类为预备支出项目。1932年(民国21年),县经常支出108299元,临时支出12619元,两项合计支出120918元。
抗日战争期间,地方机关和抗日部队所需钱粮经费主要是自筹自支,随筹随支。1941年5月,省战工会召开财粮会议,确定统收统支体制,并划分省款与地方款项类,定出“军七政三”开支比例。支出项目主要是军需和行政费用以及部分杂支。当时财政极端困难,人员供给、伙食、津贴、服装等项,标准极低,且难以保证。如普通人员伙食,每天粮2斤,菜1斤,油盐3钱,津贴每人每月1到3元。
解放战争时期,财政支出分经常、临时费用两项,前者有办公费、宣传费和杂费;后者主要供召开会议、购置物品和伤病员之用。各项支出省之又省,仍按二等县标准,县政府每月办公费仅90元,区公所15~25元,乡公所5~8元;杂费全县每月60元,包括擦枪、修理等项;特别费80元,含残废金、埋葬费、慰劳费、抚恤费等。
1949年财政总支出6.57万元。1950~1952年三年恢复时期,总支出74.7万元,年均24.9万元。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总支出631万元,年均126.2万元。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总支出3677.5万元,年均735.5万元。1963~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总支出2030.3万元,年均676.7万元。1966~1970年“三五”期间,总支出3159万元,年均631.8万元。1971~1975年“四五”期间,总支出4400.2万元,年均550.4万元。1976~1980年“五五”期间,总支出4328.7万元,年均865.8万元。1981~1985年“六五”期间,总支出10283.1万元,年均2056.6万元。1986~1990年“七五”期间,总支出21016万元,年均4203.2万元。1991~1995年“八五”期间,总支出42272万元,年均8454.4万元。自1976~1995年,20年间支出变化很大,财政支出1976年862.1万元,1995年为11817万元,增长127%,财政供养人数由1976年5423人增加到1995年13710人,增长152%。
预算外资金支出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支出两个方面。生产性支出又包括地方经济建设支出和企业性生产支出,主要有国营企业更新改造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支出、地方基本建设支出以及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等支出。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地方性行政事业支出和各项事业维持及发展支出。
郯城县预算外资金支出从1956~1990年总计为16747.6万元,其中1966年为200万元,1983年为826万元,1990年为3120万元。从1991~1998年总计支出为29731万元,其中1991年为2893万元,1998年为5917万元。1999年支出为49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