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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主要出口商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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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郯城县出口商品结构单一,仅有农副土特产品约30种。建国后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出口商品已达10大类230多个品种。
农副土特产品 有大蒜、银杏、板栗、桐木、槐米、蜂蜜、瓜子、杏仁、核桃、柞蚕等20余品种,以前四者为大宗。
(1)银杏。郯城县为全国著名银杏产区。建国后,大力组织出口。产品除部分作为药材供国内销售外,大部分为外贸商品。1982年前,由省外贸部门下达计划,委托县供销社土产公司代购,发运青岛港出口。1983年后,县外贸部门实行直购、代购相结合,以直购为主,并在新村、重坊等集中产区设置外贸收购站,实行管理、收购、调运一条龙。
1949年,全县银杏总产40万公斤,出口5.95万公斤;1989年,总产71万公斤,出口25.8万公斤。1993年县政府提倡大力推广银杏种植,使全县的银杏种植面积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新村乡享有“天下银杏第一村”之美誉。至1999年,银杏总产110万公斤,出口40万公斤。
(2)板栗。县境板栗种植历史悠久,尤以大油栗闻名中外,一直为大宗出口商品。1931年(民国20年)前后,境内栗树最多,成材者即达25万株左右。尤以沭、沂河沿岸之东庄、坝子、龙门、房庄等地为盛,几十里绿荫蔽日,合包之木到处可见。清末民初,当地农民即向外运销板栗,许多小商贩亦走村串户,取以货换货或直接收购方式,将购之板栗运送新浦、徐州等地卖掉,换回食盐、煤油、布匹等日用商品。建国初,徐州土产公司驻县收购,经上海港出口为多。20世纪50年代中期,省外贸将其列入大宗出口之类,以指令计划下达县供销部门代购,集中于青岛口岸外运。此法一直延续至80年代初。
1983年后,同银杏收购一样,县外贸部门采取直购、代购相结合,以直购为主,在板栗集中产区设外贸收购站。此法不仅方便群众交售、节省外贸费用开支,且对板栗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有重要作用。
1949年全县板栗总产30万公斤,外贸出口3.65万公斤;1989年总产163万公斤,出口32.6万公斤。1999年总产130万公斤,出口50万公斤。
(3)大蒜。1951年,河北保定国货贸易公司在郯城县收购,经天津口岸外运销售。之后,江苏南京、镇江等地亦来县收购南运上海口岸。1954年始,省内收购经青岛港出口苏联、日本、新加坡等国。其方式为省外贸下达计划,县供销社代为收购。1970年前,年出口约20万公斤左右。20世纪70年代,大蒜出口计划日增,种植面积亦逐年扩大,遂成省内大蒜重点产区之一。20世纪90年代中期郯城县以杨集、归昌2乡镇为代表,引进新品种“白皮杂交蒜”,受到外商的青睐,成为当地农村的经济作物支柱。
1954年,全县大蒜总产100万公斤,出口29万公斤;1989年,总产825万公斤,出口88万公斤。1999年总产1500万公斤,出口500万公斤。
(4)桐木。建国前以当地梧桐为主。1960年后引进河南泡桐,现泡桐已遍植全县,为省重点桐木产区之一。外贸收购改以泡桐为主,主要出口日本。
县外贸公司自1976年始经营桐木业务,其经营方式为换购或直接收购。县产桐木货源充足,年收购量多年在千方以上,直接创汇数十万元。1989年收购达3451立方米。
畜牧产品 为郯城县传统出口商品。主要有各种兽皮,绒毛及猪羊肠衣等40余种,其出口分为原料和加工制品两大类。建国前数量很少,建国后随畜牧业发展,其收购量不断增加,1970年后年出口额40万元左右。其经营方式,由省外贸下达计划,县供销社收购提供货源,外贸部门实行扶持、调价等措施以促进其业发展。产品交地区外贸畜产品进出口支公司发运。
工艺品 为郯城县传统出口商品,目前已发展到琅琊草制品、柳制品、苇制品、蒲制品、玉米皮制品、包装制品6大系列2500多个品种,尤以琅琊草制品和柳制品最负盛名,远销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1)琅琊草制品。琅琊草帽驰名中外,民国初即已出口。建国后,以县工艺美术总厂为龙头,带动该业迅速发展而历久不衰。其年出口总额已由20世纪60年代的不足20万元逐步发展到1989年的400万元以上、1999年的1000万元。
县产琅琊草编制品,为名牌出口工艺品。注册商标为“海洋”牌琅琊草帽,1980年即被省二轻工业厅命名为“名牌产品”,获省经委所颁“优质产品”和“著名商标”证书。其制品有各式草帽、拖鞋、坐垫、提篮、凉席、茶杯套等530多个花色品种。因造型美观、编工精细、图案新颖、色泽光洁,又具有轻便、脱水脱汗、经济实用等优点,一直畅销国际市场。
(2)柳制品。以白柳制品为主,系郯城县20世纪70年代始打入国际市场的热门商品,以造型优美、工艺精湛而与琅琊草制品并驾齐驱,堪称郯城县工艺品之“双璧”。
县境地处沂沭河冲积平原,宜种白柳和琅琊草,素有“白柳之乡”和“琅琊草发源地”之美称,年产优质白柳千万余斤,加之悠久的条编历史技艺,遂成青岛口岸柳制品主要货源地,1989年出口额500余万元,约占县工艺品出口总值1/2。其品种有各式提篮、纸篓、衣料筐等3大类百余种,1983年获国家外贸部所颁出口商品荣誉证书,至90年代末期县内拥有自营单项出口权的柳编企业已达3家。多年畅销不衰。
机械产品 为郯城县出口创汇主要商品,年出口额达千万元以上,产品种类近40种,尤以羊角锤、钳工锤、碾米机、油石为最,远销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1)钳工锤。系县五金一厂所产名优出口商品。1973年投产,在省机械产品定货会上赢得外商赞誉,当年出口日本等国大受欢迎,之后在国际市场畅销不衰。1980年后年出口量达百万把以上。1989年出口261万把,出口额525万元,主要销往西德、瑞士及东南亚10余国家和地区。
泰山牌钳工锤1983年获国家外贸部荣誉证书;1985年被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评为优良出口商品。该产品多年保持省优质产品称号。
(2)羊角锤。系县五金二厂所产名优出口商品。经青岛口岸出口亦为“泰山牌”商标,经上海口岸出口为“钻石牌”商标。该产品1973年研制成功批量生产,次年进入国际市场即畅销不衰,与泰山牌钳工锤可谓相映生辉。1989年出口144万把,出口额350万元,销往西欧、北美、南亚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该产品被国家外贸部授予优质出口商品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亦多年保持省优质产品称号。
(3)碾米机。系山东精华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县农业机械厂)自1979年起为外贸部门生产的出口产品。初产米筛、施工锤、角架,1981年据省机械进出口分公司提供之样机图纸转产碾米机,先后试制成功N~70和丰收2号两型产品,次年打入国际市场,畅销东南亚诸国多年未衰。1982~1985年即出口整机3525台和部分配件,累计创汇128万美元。1989年出口4125台,出口额530元。该产品亦多年保持省优质产品称号。
矿产品 以重晶石、巩土为主,自1971年开采出口。矿源主要在泉源乡之东、西房庄和泉源头一带。1972年筹建县重晶石矿,为县、乡合办企业,业务与省、地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挂钩,供货于青岛口岸。多年均系千吨左右,70%出口日本、西德、加拿大等国;30%供胜利油田等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