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物资购销业务主要由商业和供销系统负责,生产所需物资没有计划保证。郯城县成立最早的木材公司建于1956年3月,1958年9月取消,并入县社贸易公司。直属县社管理的煤炭销售组始建于1956年,1961年划归商业局管理,改为“煤建公司”。
1962年后,国家进入了有计划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阶段,物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1963年8月,郯城物资供应站成立。同年11月开业,全称为“临沂专员公署物资综合公司郯城县物资供应站”,直属临沂地区物资综合公司管理,实行报帐制,设站长1人,会计、出纳各1人。
1971年11月,物资供应站改由县属,成立了郯城县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属政企合一单位,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内设财会组、业务组、保管组。1979年,内设人秘、财会、业务、金属机电、木材5个股及工会;下设车队及马站物资供应站两个单位。
1978年9月,煤建公司由县商业局移交物资局管理,改称“郯城县燃料公司”。
1981年物资局成立了木材、金属机电、化轻建材3个公司,1983年成立了“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84年机构改革,县物资局改称“郯城县物资综合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工会主席1人,机关设人秘、财会、业务3个股及工会,下属5个经营公司。
1986~1987年相继成立了“金属回收公司”、“水泥予制构件厂”,从地区物资局接管了驻新沂物资转运站。1988年,物资综合公司更名为物资局,增设保卫股,成立物资贸易中心。
按县委县府的指示精神,对严重亏损,无法经营的公司实行母体分离,1992年6月,从物资贸易中心分出“动力机构公司”、“物资开发公司”、“物资配套公司”、“物资配送中心”4个单位。1994年从化轻建材公司中分立出“民爆器材专卖公司”、“建材公司”、“化工塑料公司”。1998年,按照县委、县府的统一部署,对资不抵债的动力机械公司实行改制,按照优化组合的原则,自由选择,自筹资金,成立股份合作制经营单位“农友机械销售中心”和“信达农机销售中心”两个单位。1992~1995年5月份,物资局先后成立了“物资综合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市场”、“第五建筑公司”、中外合资,“瑞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1995年底成立了“汽车农机商场”,1997年7月成立了“物资钢材市场”、“物资综合利用回收中心”。至1999年底,物资局内部设置未变,下辖23个经营及生产单位,共有干部职工501人。
第一节 机构
建国初,物资购销业务主要由商业和供销系统负责,生产所需物资没有计划保证。郯城县成立最早的木材公司建于1956年3月,1958年9月取消,并入县社贸易公司。直属县社管理的煤炭销售组始建于1956年,1961年划归商业局管理,改为“煤建公司”。
1962年后,国家进入了有计划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阶段,物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1963年8月,郯城物资供应站成立。同年11月开业,全称为“临沂专员公署物资综合公司郯城县物资供应站”,直属临沂地区物资综合公司管理,实行报帐制,设站长1人,会计、出纳各1人。
1971年11月,物资供应站改由县属,成立了郯城县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属政企合一单位,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内设财会组、业务组、保管组。1979年,内设人秘、财会、业务、金属机电、木材5个股及工会;下设车队及马站物资供应站两个单位。
1978年9月,煤建公司由县商业局移交物资局管理,改称“郯城县燃料公司”。
1981年物资局成立了木材、金属机电、化轻建材3个公司,1983年成立了“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84年机构改革,县物资局改称“郯城县物资综合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工会主席1人,机关设人秘、财会、业务3个股及工会,下属5个经营公司。
1986~1987年相继成立了“金属回收公司”、“水泥予制构件厂”,从地区物资局接管了驻新沂物资转运站。1988年,物资综合公司更名为物资局,增设保卫股,成立物资贸易中心。
按县委县府的指示精神,对严重亏损,无法经营的公司实行母体分离,1992年6月,从物资贸易中心分出“动力机构公司”、“物资开发公司”、“物资配套公司”、“物资配送中心”4个单位。1994年从化轻建材公司中分立出“民爆器材专卖公司”、“建材公司”、“化工塑料公司”。1998年,按照县委、县府的统一部署,对资不抵债的动力机械公司实行改制,按照优化组合的原则,自由选择,自筹资金,成立股份合作制经营单位“农友机械销售中心”和“信达农机销售中心”两个单位。1992~1995年5月份,物资局先后成立了“物资综合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市场”、“第五建筑公司”、中外合资,“瑞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1995年底成立了“汽车农机商场”,1997年7月成立了“物资钢材市场”、“物资综合利用回收中心”。至1999年底,物资局内部设置未变,下辖23个经营及生产单位,共有干部职工5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