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郯城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主管工商企业工作。1956年6月,撤销工商科,分设商业局和市管会。商业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局机关内设秘书、人事、财务、商政等科室,工作人员7名。下属4个国营公司,即百货公司、贸易公司、纺织公司、烟酒专卖公司,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30人。同年又成立郯城县服务局。糕点、糖果等饮食服务行业归属服务局领导。
1958年4月,县服务局并入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5月商业局与县供销合作社合并,统称为“郯城县商业局”,内设9个科室。即:秘书、干部、财务、计划、商政、物价、组检、业务和储运科,工作人员50余名。下属单位有:生产资料经理部,日用杂品经理部、食品经理部、百货经理部、煤碳经理部(包括石油)和联合的工厂以及下属16个基层供销合作社。上述各经理部已由过去的条条管理,改为地方管理,业务、人员等均由郯城县商业局管理。
1959年1月,基层供销社下放,由各人民公社管理,实行“政企合一”、“一大二公”。时称“人民公社商业科”,既为公社行政机构组成部分,又是商业系统下伸基层之业务单位。但到1959年10月,基层供销社又归属县商业局,同时取消商业科之名而改称商店或供销社。此时,商业局仍下辖5个经理部和16个供销社(商店),干部职工计1300余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60名左右。
1961年10月,县商业局与县供销社分家。县商业局下设秘书、人事、业务、财务4个科和百货、药材、煤建、副食品、饮食服务5个公司。局机关工作人员约20名,全局有干部职工500人。1962年2月,县商业局改为“工商科”但对外仍称“郯城县商业局”。其行政管理及机关内部设置未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商业局及下属各公司、站负责人都靠边站,一切权力均由造反派掌握,于1968年组成了“郯城县商业局革命委员会”。到1970年又进行了“补台”,以后,由于时局的日趋稳定,又恢复了“郯城县商业局”的名称,设正副局长各1人,局机关内设政工、秘书、财务、业务等科室,工作人员约20名。下属公司有百货、烟酒、食品、煤建(包括石油)、药材、饮食服务。全局干部职工总共约800人。
1971年1月,县商业局与供销社再次合并,统称“郯城县商业局”。正副书记及正副局长共6人,局机关内设秘书、干部、财务、业务、计划、物价、副业7个科,下属单位有生资、土产、百货、烟酒、食品、煤建(包括石油)、药材、饮食及12个基层供销社。
1975年7月,郯城县商业局与县供销社再次分家。这次分家后的商业局,设正副局长3人,秘书、政工、财务、业务4个科室。下属单位有百货、烟酒、食品、煤建、药材、服务6个公司和1个副食品加工厂。1976年11月建立了“郯城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同年又分别建立了“郯城县石油公司”和“郯城县蔬菜公司”。1977年9月,煤建公司划归郯城县物资局。1979年3月药材公司移交给临沂地区药材管理站。1979年6月石油公司业务移交临沂地区石油管理站,而行政、人事仍归郯城县商业局领导。
1984年9月,机构改革后的商业局机关内设秘书、政工、业务、财务、保卫、职教、工会、团委8个科室。局下属单位有:食品、百货、烟酒、五金、蔬菜、饮食服务6个公司及副食品加工厂、石油站。全商业系统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总共1200人,局机关31人。
1989年11月,商业局机关增设商办工业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设主任1人。局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0人。1993年12月,全县机构改革,设立商业委员会。商业局改名为“郯城县商业总公司”,为事业编制,对外仍挂“郯城县商业局”的牌子。1999年底,县商业总公司机关内设政工、财审、业务、职教等11个科室,下属食品集团、百货、五金、蔬菜、糖酒饮食服务、综合等13个公司和白果罐头厂、脱水厂、肉联厂、包装厂4个商办工业。商业系统干部职工包括退离休人员共1849人,局机关工作人员23人。
第一节 机构
1950年4月,郯城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主管工商企业工作。1956年6月,撤销工商科,分设商业局和市管会。商业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局机关内设秘书、人事、财务、商政等科室,工作人员7名。下属4个国营公司,即百货公司、贸易公司、纺织公司、烟酒专卖公司,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30人。同年又成立郯城县服务局。糕点、糖果等饮食服务行业归属服务局领导。
1958年4月,县服务局并入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5月商业局与县供销合作社合并,统称为“郯城县商业局”,内设9个科室。即:秘书、干部、财务、计划、商政、物价、组检、业务和储运科,工作人员50余名。下属单位有:生产资料经理部,日用杂品经理部、食品经理部、百货经理部、煤碳经理部(包括石油)和联合的工厂以及下属16个基层供销合作社。上述各经理部已由过去的条条管理,改为地方管理,业务、人员等均由郯城县商业局管理。
1959年1月,基层供销社下放,由各人民公社管理,实行“政企合一”、“一大二公”。时称“人民公社商业科”,既为公社行政机构组成部分,又是商业系统下伸基层之业务单位。但到1959年10月,基层供销社又归属县商业局,同时取消商业科之名而改称商店或供销社。此时,商业局仍下辖5个经理部和16个供销社(商店),干部职工计1300余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60名左右。
1961年10月,县商业局与县供销社分家。县商业局下设秘书、人事、业务、财务4个科和百货、药材、煤建、副食品、饮食服务5个公司。局机关工作人员约20名,全局有干部职工500人。1962年2月,县商业局改为“工商科”但对外仍称“郯城县商业局”。其行政管理及机关内部设置未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商业局及下属各公司、站负责人都靠边站,一切权力均由造反派掌握,于1968年组成了“郯城县商业局革命委员会”。到1970年又进行了“补台”,以后,由于时局的日趋稳定,又恢复了“郯城县商业局”的名称,设正副局长各1人,局机关内设政工、秘书、财务、业务等科室,工作人员约20名。下属公司有百货、烟酒、食品、煤建(包括石油)、药材、饮食服务。全局干部职工总共约800人。
1971年1月,县商业局与供销社再次合并,统称“郯城县商业局”。正副书记及正副局长共6人,局机关内设秘书、干部、财务、业务、计划、物价、副业7个科,下属单位有生资、土产、百货、烟酒、食品、煤建(包括石油)、药材、饮食及12个基层供销社。
1975年7月,郯城县商业局与县供销社再次分家。这次分家后的商业局,设正副局长3人,秘书、政工、财务、业务4个科室。下属单位有百货、烟酒、食品、煤建、药材、服务6个公司和1个副食品加工厂。1976年11月建立了“郯城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同年又分别建立了“郯城县石油公司”和“郯城县蔬菜公司”。1977年9月,煤建公司划归郯城县物资局。1979年3月药材公司移交给临沂地区药材管理站。1979年6月石油公司业务移交临沂地区石油管理站,而行政、人事仍归郯城县商业局领导。
1984年9月,机构改革后的商业局机关内设秘书、政工、业务、财务、保卫、职教、工会、团委8个科室。局下属单位有:食品、百货、烟酒、五金、蔬菜、饮食服务6个公司及副食品加工厂、石油站。全商业系统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总共1200人,局机关31人。
1989年11月,商业局机关增设商办工业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设主任1人。局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0人。1993年12月,全县机构改革,设立商业委员会。商业局改名为“郯城县商业总公司”,为事业编制,对外仍挂“郯城县商业局”的牌子。1999年底,县商业总公司机关内设政工、财审、业务、职教等11个科室,下属食品集团、百货、五金、蔬菜、糖酒饮食服务、综合等13个公司和白果罐头厂、脱水厂、肉联厂、包装厂4个商办工业。商业系统干部职工包括退离休人员共1849人,局机关工作人员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