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县乡(镇)公路养护 资料库: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郯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section/1/article/23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2/section/1/article/23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65年,县乡公路养护工作纳入正轨,全县设4个养护组,管理员2名,养路员46名,养护县境内32公里的沙土路,养护工作局限于就地取土填补路面。“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养护一度处于瘫痪状态。1982年,县交通局成立公路科,作为公路养护的专门负责机构。1984年以后,各乡镇交管所陆续成立,公路养护由公路科统一领导,交管所大力配合并负责日常养路工作。1990年以后,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多和公路等级的提高,县交通局增设工程机械用于养护县乡公路,公路养护也由单一路面养护,扩展为整路肩、修边坡、除杂草、安路标和路道美化等。到1999年,全县共拥有养路员118名,翻斗车11台,洒油车1台,15~18吨压路机3台,铲车3辆,专门用于县乡公路养护。
    县乡公路养护主要是贯彻“四勤”的方针,即勤推、勤回、勤扫、勤撤,按每2公里1人配额,养护工人多为亦工亦农,生活待遇按交通部规定,每月每人补助1.5~3元茶水费。1980年后,补助增至每月36元,后来又增至每月60~70元。1998年采取包干养护,由县交委和养路员签定合同。按每人2公里配额,每公里每月补助50元。
    养护所用沙、石、土等料,1979年以前,采用沂、沭河黄沙或就地取材,1979年以后,采用803金矿粗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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