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由县丞或县主簿分管河务。民国初,由县公署工房主管水利,1919年(民国8年),改由劝业所主持,1933年(民国22年),县政府第四科主管水利。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置建设科主管水利。1945年,县政府设实业科,下设农业、合作、水利三股。1953年设建设科,仍由水利股主管水利。1956年2月,设水利科。8月改称水利局。1969年成立水利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恢复水利局。随着水利事业发展,内部机构逐渐增加。1956年水利局办公室设秘书主管日常工作。1958年临沂地区下放大官庄、窑上、木柞三个水文站归县水利局管理。1960年水利局设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另设马头、李庄、龙门水库等施工所,负责三大灌区施工管理。1965年,水利局设财务、工程管理、工程设计、井灌、电灌各股以及水利队、安装队、机械管理站,负责各项业务,并在各公社分设水利站。1973年成立水利局打井队,1975年成立水利机修厂。1984年8月机构改革,调整了局属单位,设有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水土保持办公室、水利勘察设计室、工程管理站、机电服务站、物资供应站、建筑公司等9个局属机关单位,以及机修厂、打井队、马头所、清泉寺所、李庄所、三捷庄所、土山所、安子桥所、陈庄站、许庄站、窑上站和22个乡镇水利站共33个直属单位,总计417人。1985年后,乡镇水利站移交乡镇管理。1999年,县水利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工会、行政科技科、财务科、集资站、审计站、物资供应站、工程技术站、工程管理站、农水股、水政科、水政监察大队、保卫科、计生办、水资源办、防汛办、东调办、水保办、总工办、机修厂、打井队、水利建筑公司、清泉寺灌区管理所、李庄灌区管理所、马头灌区管理所、土山闸管理所、三捷庄灌区管理所、安子桥闸管理所等29个中层单位,共343人,其中局机关114人,队、所、厂229人。县水利局及局属单位共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3人,初级职称123人。
第一章 机构
清代,由县丞或县主簿分管河务。民国初,由县公署工房主管水利,1919年(民国8年),改由劝业所主持,1933年(民国22年),县政府第四科主管水利。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置建设科主管水利。1945年,县政府设实业科,下设农业、合作、水利三股。1953年设建设科,仍由水利股主管水利。1956年2月,设水利科。8月改称水利局。1969年成立水利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恢复水利局。随着水利事业发展,内部机构逐渐增加。1956年水利局办公室设秘书主管日常工作。1958年临沂地区下放大官庄、窑上、木柞三个水文站归县水利局管理。1960年水利局设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另设马头、李庄、龙门水库等施工所,负责三大灌区施工管理。1965年,水利局设财务、工程管理、工程设计、井灌、电灌各股以及水利队、安装队、机械管理站,负责各项业务,并在各公社分设水利站。1973年成立水利局打井队,1975年成立水利机修厂。1984年8月机构改革,调整了局属单位,设有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水土保持办公室、水利勘察设计室、工程管理站、机电服务站、物资供应站、建筑公司等9个局属机关单位,以及机修厂、打井队、马头所、清泉寺所、李庄所、三捷庄所、土山所、安子桥所、陈庄站、许庄站、窑上站和22个乡镇水利站共33个直属单位,总计417人。1985年后,乡镇水利站移交乡镇管理。1999年,县水利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工会、行政科技科、财务科、集资站、审计站、物资供应站、工程技术站、工程管理站、农水股、水政科、水政监察大队、保卫科、计生办、水资源办、防汛办、东调办、水保办、总工办、机修厂、打井队、水利建筑公司、清泉寺灌区管理所、李庄灌区管理所、马头灌区管理所、土山闸管理所、三捷庄灌区管理所、安子桥闸管理所等29个中层单位,共343人,其中局机关114人,队、所、厂229人。县水利局及局属单位共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3人,初级职称1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