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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生产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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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生产习俗
县内居民以农业生产为主,自元、明时起,境内居民便开始种植棉花,旧县志有“货以木棉,甲于齐鲁”的记载,并获得“金高唐”之称。 旧时,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民是男耕种女纺织,妇女除摘拾棉花外,一般不从事田间耕作。 1949年后,生产力逐步提高,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现在,除老年外,妇女都从事田间劳动。 旧时,农民夏天与秋天最忙,冬春两季活不多,俗语有“春冬两闲”的说法。现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春冬两闲变成了两忙,农家普遍从事家庭副业。 县内农民很重视按照节气抢种抢收。俗语有“晚种一日,晚收十天”、“麦熟一晌,收割如抢”,“短麦长秋”之说。在生产上居民坚信“节气不饶人”。现在,从种到收都是快节奏。 旧时,农民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称“年头好”,遇到旱、涝、虫等自然灾害说“天不让收”,遇虫求神、遇旱求雨。现在,人们已基本破除封建迷信思想,不讲迷信讲科学,不靠老天靠自己,遇旱打井,遇涝排水,遇虫施药,年年取得好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