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其他社会福利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三节 其他社会福利
残老孤幼生活照顾 1958年,各公社和较大的村庄共建立幸福院(即敬老院)92处,收养鳏、寡老人2800多人,除保证吃住外,每月发3-5元零花钱。1960年相继停办。1958年在县城西关外建福利工厂1处,安置瘸、盲、聋哑人50名,1959年冬停办。1959年,在县城北关,创办盲哑学校1所,配干部职工5人,招收盲哑学生25人,1960年停办。1959年在旧城镇附近建立麻疯病院1处,免费收治病人78名,治愈5名,其余控制住了病情发展。此院1962年并入禹城县秦庄麻疯村。1962年县成立水肿病人治疗站1处,专收治孤老病人。经治疗,150多名“五保”老人恢复了健康。1963年生活好转,治疗站撤消。3年生活困难时期,曾一度出现弃婴现象,政府组织人员收容婴少儿71名,后来均被领养。1978年以来,全县重新筹办福利企业21处,安置残疾人140名。有14个乡镇重新建立了敬老院,共收养“五保”老人174名。除管吃、穿、住外,还发给零花钱。敬老院都有专职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另外各院都置有电视机和其他文体活动设施。 公费医疗和病人陪护 自1950年始,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县成立了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医疗费实报实销。近几年医疗费使用采取统一掌握和包干到人两种方法。1987年,全县享受公费医疗者6310人,财政拨款1325100元。对严重病患者和退离休老干部还可安排少量人员陪护,单位负责开支陪护费。 公职人员遗属生活补助 1949年以来,政府对亡故公职人员遗属,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并多次提高标准。根据公职人员工龄、职务等条件确定补助款的数额。1987年遗属补助最高者每人每月43元、最低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