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救济
清朝本地官府曾有赈济之为。据旧志记载1710年(清康熙四十九年),知州龙图耀曾建养济院,收养孤贫1675名。1733年(清雍正十年),知州徐宗干捐施棺。民国初年,高唐县也设有普善堂,后改为养济院,设在南街路东,曾收养盲民30名。1945年后,政府十分重视社会救济工作。解放初期,本县村村建立贫民协会,将当地贫民和外地流亡来的难民、散兵、无业游民、失业人员和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等,按家产多少划为三等九级(即甲等一级、二级、三级,乙等一级、二级、三级,丙等一级、二级、三级),按等级分给土地、牲畜、房屋、家具,进行安置。1950年将多年流浪街头的乞丐、神汉、巫婆、抽贴算卦者及愿还俗的和尚、尼姑等全部安置到村,分给房屋、土地。对农村人口多、劳力少的困难户,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救济费和部分疾病医疗补助,冬天发放救济棉衣、棉被。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救济转入正常化。救济对象重点是鳏、寡、孤独人员和生活困难户。对无依无靠的鳏、寡老人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对经济困难无力治疗的患病者,给予医疗费减免。
1978年以后,除对五保户和困难户进行救济外,另对1962年下放职工中的200余名老弱病孤给予原工资40%的定补,每人每月发生活补助费20元左右。
社会救济情况
┌──────┬───┬────┬───┬──────┬───┬────┬───┐
│ 项目 │救济户│救济人数│救济款│ 项目 │救济户│救济人数│救济款│
│ 数量 │ │ │ │ 数量 │ │ │ │
│年份 │数(户)│(人) │数(元)│年份 │数(户)│(人) │数(元)│
├──────┼───┼────┼───┼──────┼───┼────┼───┤
│1978 │6587 │23054 │130175│1983 │2650 │9175 │53000 │
├──────┼───┼────┼───┼──────┼───┼────┼───┤
│1979 │3750 │13125 │75000 │1984 │2782 │10840 │74400 │
├──────┼───┼────┼───┼──────┼───┼────┼───┤
│1980 │3500 │12250 │70000 │1985 │375 │1450 │45000 │
├──────┼───┼────┼───┼──────┼───┼────┼───┤
│1981 │3760 │1319 │9738 │1986 │230 │925 │7000 │
├──────┼───┼────┼───┼──────┼───┼────┼───┤
│1982 │1650 │5765 │33000 │1987 │654 │2626 │25000 │
└──────┴───┴────┴───┴──────┴───┴────┴───┘
灾害救济
据旧志记载,清廷曾有救灾之举,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高唐州春旱夏涝,官府蠲缓新旧额赋。
民国政府非但不能帮助人民度灾,且其官员或克扣赈济款物,或借机压价买地置产,大发灾难财。日伪时期,灾害之年,统治者对劳动人民的压榨盘剥更凶。1943年高唐县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大旱。自1942年8月至1943年6月,连续近11个月无雨,全县小麦颗粒无收。群众将树叶、树皮全部吃光,死人无数。数千户人家扒房卖屋外出逃荒。当时日伪政府不但不组织救灾,反而趁机掠夺。当年5月,日伪警备大队长李金海用搜刮来的民财,在其老家修筑大楼。8月,日军抓本县青壮年80余人运往日本当劳工,多数人死于日本国。
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防灾、抗灾、救灾工作。1951年秋大涝,淹地29万亩,317个村庄受灾,县政府免征了受灾村当年的农业税,并发放了救灾款。1960至1962年连续3年遭涝灾,造成人民的生活严重困难。为了帮助群众抗灾、救灾,县成立了救灾委员会,开展了发钱发物和移民度荒的救灾工作。
1960年发放救灾款人民币143万元,修缮房屋费7448元,发放救灾棉衣23625件、棉被6200床、棉絮5000公斤,布匹6150米。1961年省派百余人的救灾医疗队来高唐各乡镇的76个临时疗养站,救治危重病人15700余人,发放救灾款212万元,棉衣27698件,棉被10286床,发放五保孤儿临时补助款15000元,为群众修补房屋1784户,共5077间。对17324名长期患病者进行治疗。1962年,发放救灾款1967667元,救灾布7万米,絮棉10900公斤,单衣534件,棉衣35154件,修建房屋2444间。
民政部门还于1960年6月动员组织650户,2000名青壮年迁移到黑龙江壮安、逊克两县落户。10月动员组织和护送10个穷公社中的70个穷队中的2000户,8000人疏散到枣庄、滕县、薛城、兖州一带劳动度荒(1963年后全部返回原籍)。1960年县成立收养所一处,收养孤儿47名。
1971年6月27日,南镇乡纸房头村遭受特大龙卷风袭击,伴以暴雨和冰雹。倒塌房屋142间,死亡46人,伤169人。县成立救灾小组,组成近千人的抢救队抢险救灾。地县抽调9台救护车运送伤员,地方财政资助解决受灾群众的食宿和死者后事处理等问题。并组织人力财力修房盖屋,重建家园。
为了提高抗御旱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政府组织大规模兴修水利工程,使排灌渠道村村贯通,深水机井星罗棋布,做到了涝能排水、旱能浇灌。3年严重自然灾害之后,虽有多次大旱大雨,但均未造成大的灾害。
第二节 社会救济
视图
困难救济
清朝本地官府曾有赈济之为。据旧志记载1710年(清康熙四十九年),知州龙图耀曾建养济院,收养孤贫1675名。1733年(清雍正十年),知州徐宗干捐施棺。民国初年,高唐县也设有普善堂,后改为养济院,设在南街路东,曾收养盲民30名。1945年后,政府十分重视社会救济工作。解放初期,本县村村建立贫民协会,将当地贫民和外地流亡来的难民、散兵、无业游民、失业人员和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等,按家产多少划为三等九级(即甲等一级、二级、三级,乙等一级、二级、三级,丙等一级、二级、三级),按等级分给土地、牲畜、房屋、家具,进行安置。1950年将多年流浪街头的乞丐、神汉、巫婆、抽贴算卦者及愿还俗的和尚、尼姑等全部安置到村,分给房屋、土地。对农村人口多、劳力少的困难户,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救济费和部分疾病医疗补助,冬天发放救济棉衣、棉被。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救济转入正常化。救济对象重点是鳏、寡、孤独人员和生活困难户。对无依无靠的鳏、寡老人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对经济困难无力治疗的患病者,给予医疗费减免。
1978年以后,除对五保户和困难户进行救济外,另对1962年下放职工中的200余名老弱病孤给予原工资40%的定补,每人每月发生活补助费20元左右。
社会救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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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救济户│救济人数│救济款│ 项目 │救济户│救济人数│救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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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6587 │23054 │130175│1983 │2650 │9175 │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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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3750 │13125 │75000 │1984 │2782 │10840 │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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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3500 │12250 │70000 │1985 │375 │1450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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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3760 │1319 │9738 │1986 │230 │925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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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济
据旧志记载,清廷曾有救灾之举,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高唐州春旱夏涝,官府蠲缓新旧额赋。
民国政府非但不能帮助人民度灾,且其官员或克扣赈济款物,或借机压价买地置产,大发灾难财。日伪时期,灾害之年,统治者对劳动人民的压榨盘剥更凶。1943年高唐县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大旱。自1942年8月至1943年6月,连续近11个月无雨,全县小麦颗粒无收。群众将树叶、树皮全部吃光,死人无数。数千户人家扒房卖屋外出逃荒。当时日伪政府不但不组织救灾,反而趁机掠夺。当年5月,日伪警备大队长李金海用搜刮来的民财,在其老家修筑大楼。8月,日军抓本县青壮年80余人运往日本当劳工,多数人死于日本国。
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防灾、抗灾、救灾工作。1951年秋大涝,淹地29万亩,317个村庄受灾,县政府免征了受灾村当年的农业税,并发放了救灾款。1960至1962年连续3年遭涝灾,造成人民的生活严重困难。为了帮助群众抗灾、救灾,县成立了救灾委员会,开展了发钱发物和移民度荒的救灾工作。
1960年发放救灾款人民币143万元,修缮房屋费7448元,发放救灾棉衣23625件、棉被6200床、棉絮5000公斤,布匹6150米。1961年省派百余人的救灾医疗队来高唐各乡镇的76个临时疗养站,救治危重病人15700余人,发放救灾款212万元,棉衣27698件,棉被10286床,发放五保孤儿临时补助款15000元,为群众修补房屋1784户,共5077间。对17324名长期患病者进行治疗。1962年,发放救灾款1967667元,救灾布7万米,絮棉10900公斤,单衣534件,棉衣35154件,修建房屋2444间。
民政部门还于1960年6月动员组织650户,2000名青壮年迁移到黑龙江壮安、逊克两县落户。10月动员组织和护送10个穷公社中的70个穷队中的2000户,8000人疏散到枣庄、滕县、薛城、兖州一带劳动度荒(1963年后全部返回原籍)。1960年县成立收养所一处,收养孤儿47名。
1971年6月27日,南镇乡纸房头村遭受特大龙卷风袭击,伴以暴雨和冰雹。倒塌房屋142间,死亡46人,伤169人。县成立救灾小组,组成近千人的抢救队抢险救灾。地县抽调9台救护车运送伤员,地方财政资助解决受灾群众的食宿和死者后事处理等问题。并组织人力财力修房盖屋,重建家园。
为了提高抗御旱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政府组织大规模兴修水利工程,使排灌渠道村村贯通,深水机井星罗棋布,做到了涝能排水、旱能浇灌。3年严重自然灾害之后,虽有多次大旱大雨,但均未造成大的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