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高唐县无专门卫生防疫机构,传染病的防治无人过问,患者多求神问卜,结果病死者甚多。据考:1904年,高唐州境内“霍乱”流行,以河村最严重,为控制流行,当时政府残酷地烧了一条街。1942年,县境内“瘟疫”大流行,民国政府不采取防疫治疗措施,病者多数死亡。
解放后共产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广大群众的疾苦,十分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1950年后高唐县相继建立完善了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全县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传染病采取了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实行疫苗接种等综合防治方法,使传染病得到控制。迄今,全县范围内已消灭了天花、霍乱,基本消灭了疟疾、黑热病、丝虫病,有效地控制了痢疾、麻疹、肝炎等疾病的流行。
一、疾病防治
1950年始,为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疫苗预防接种,种伤寒副伤寒菌疫苗51734人次,牛痘35096人次。1952年始种白喉菌苗76498人次,1957年始种百日咳菌苗2088人次,卡介苗1297人次。1958年始种“乙脑”疫苗2000人次。1960年始种“布病”菌苗2485人次。1961年始种“精白”类菌苗116684人次。1962年始种“霍乱”菌苗1400人次。到1987年底预防接种投放的疫苗有: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卡介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霍乱副霍乱疫苗、伤寒副伤寒疫苗(甲乙)、炭疽疫苗等。接种范围为0-12岁以内的全部儿童及疫源成人,均按计划免疫程序接种。“四苗”覆盖率已达到联合国卫生组织要求标准,麻苗达81.2%,脊灰89.7%,百白破三联86.7%,卡介苗94%。
在接种预防的同时,对常见传染病进行监测和控制。
伤寒 1959年发生流行,发病1768人,发病率在万分之五以上。疫情发生后,省、地县成立了联合防治组,进行了积极的捕治,至1962年控制流行。1963至1971年发病率为万分之一左右。1972至1987年发病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
霍乱及副霍乱 解放后至1987年全县无一例发生。为防止发生和流行,自1961年始,列入历年常规防治的传染病。每年县防疫站、县医院、乡(镇)卫生院都建立了防治救护领导小组,采取疫源检索,设专门肠道门诊,加强疫情检测等综合防治措施。
脊髓灰质炎 解放后,通过对适龄儿童实行计划免疫,投服ⅠⅡ+Ⅲ型疫苗后,基本控制了流行。1953至1985年累计发病101例,自1986年始,每发现一例疑似病人,其周围五公里内对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加强服药预防。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发病率。1987年,全县仅发病1例。
天花 1950年始,通过普种牛痘,自1953至1987年无一例发生。
白喉 1960年全县流行一次,发病1135人。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1961年病情得到控制。1962年始,在全县15岁以下儿童中有计划地施种百白破与精白类疫苗后,至1987年无一例发生。
麻疹 1961年、1964年、1966年、1974年先后4次流行,每次疫情发生后,都采取积极的隔离措施,将流行控制到最低水平。1975至1987年基本控制了该病的流行。
流脑 1967年全县境内发生一次短发性大流行,发病2881人。经组织捕救,1968年5月控制了疫情。1969至1987年该病再未流行,少数患者为个案发生。
头癣 1978年秋,组织了县、乡、村三级医疗防疫队伍,开展了全民普查。1980至1987年,县防疫站独立承担该病的追踪调查工作。经普查,累计发病249人,其中:男123人,女126人。经系统治疗,治愈率为99.2%。1982年经省抽样鉴定,颁发了“基本消灭头癣”证书。
麻风病 1972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普查,1973年开始县防疫站每隔3年普查1次。到1987年,累计发病50人,其中瘤型21人,结核型29人,均送茌平县麻风村集中治疗。经省皮防所确认,达治疗标准者48人,治愈率为96%,至1987年,全县现存病人2例,仍在麻风村治疗。
在加强传染病防治的同时,加强了地方病的防治。
疟疾 1954年全县发生疟疾病人475名,发病率为万分之十六点五。1961年,疟疾大流行,全县发病141881人,发病率为万分之一千四百九十六点三。为控制流行,县成立了抗疟领导小组,1962至1965年,全县落实综合性疟疾防治措施,抽调专业医务人员深入到基层,培训农村防治疟疾卫生员。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治常识。当时广泛流行着“疟疾蚊子传,吃药不要钱,连服3天药,疟疾永不犯”的儿歌。专门建立了三级(县、社、队)疟疾防治网点,对疟疾病人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每年3月份进行休止期根治。治疗期间,公社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农村卫生员,送药到户到人,不捎药,不留药,看服到口。在对现症病人积极捕治的同时,大力加强综合预防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虫孳生地,提高用帐率等。通过积极综合防治,到1965年现症病人降到1320人,发病率为万分之四十三点二。1973年发病有所回升,发病率为万分之一百三十六点八,该年病人增到4982名。针对病情强化治疗措施,由3日疗法改为8日疗法。每年6月底进行一次重复治疗。进一步健全了监测网点,到1987年全县有现症病人3人。基本达到国家卫生部和省控制疟疾、基本消灭疟病的标准要求。
丝虫病 1958年全县进行了丝虫病重点摸底调查,查48200人,其中阳性者1539人,患病率为3.19%。1970至1977年先后进行了6次普查,累计采血346929人次,查出阳性患者4759人。多数分布在琉璃寺、张大屯、南镇三个公社,占全部阳性反映人数的6.5%。对每次查出的阳性病人,全部有丝防专业人员负责治疗,药物看服到口。通过广泛的普查普治,到1978年发病率降至0.37%。1979至1980年全县先后又组织了6次考核。1981年省、地联合来高唐县考核验收,采血7471人,微丝蚴阳性率降至1%以下,达到全县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要求。
布氏杆菌病 主要是牛、羊、猪三型布氏杆菌感染人群得病,高唐县主要传染的是羊型。1965年秋,对引进内蒙古牛羊品种的三十里铺公社五神庙等几个村进行了调查,没发现病人。1968年9月,琉璃寺乡王官屯、前官等4个村庄报告6例病人。根据追踪调查,是从济南市长清县购进一群羊(约50只)后,开始出现布氏杆菌病患者。1969至1976年共发病132人,波及10个公社,59个大队。1971年始逐年进行普查普治工作。县建立了防治领导小组和专门的病案。健全了疫情报告制度。与农业部门配合加强了羊只免疫管理,对疑似病人免费给予正规系统治疗。该年,羊只免疫34400只,人群免疫22457人次。以后逐年常规防治,到1987年12月,全县只有慢性病人5例。
流行性出血热 1984年2月24日杨屯乡夹滩村首次发现一例出血热病人。疫情发生后,卫生防疫部门组织了全县鼠密度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夹滩村及邻近村进行了统一灭鼠活动。至1987年每年全县都进行了两次灭鼠活动。同时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1984年派医师3人到省、地医疗单位进修。同年12月10日,聘请水利十三局医院传染科黄素娥医师和地区防疫站王有智医师做短期培训讲课,学员120人。1987年调查,全县无出血热病人。
地方性氟中毒(简称地氟病) 地方病氟中毒主要是由于长期饮用含氟量高的水而引起的。主要临床表现为氟斑牙和氟骨症两种。发病年龄以青少年为主。1980年5月,县卫生防疫站对国棉厂小学的400名学生进行调查,查出氟斑牙患者252名,发病率为63%。7月,在全县范围内连续进行了3次水质调查,共检查水井1502眼,其中含氟量超过国家标准(1mg/升)的11眼,主要分布在县城和梁村镇、三十里铺乡,受高氟水害者7100人。受害率1.83%。确诊氟斑牙患者4962名,患病率为69.89%。患氟骨症者428名,患病率为6.03%。中共高唐县委县政府对此非常重视。1984年,筹集资金100万余元,改善县城自来水源,1985年城内居民饮用上了距县城9公里外的罗寨洼标准水。另外,1982年和1985年省、地分别拨专款25000元,乡村筹集17000元,为高唐镇林庄、三十里铺乡囤庄建立民用低氟自来水。1985年对改造水质后的居民进行了地氟病复查,发病率明显下降。
肝吸虫病防治 1976至1979年共抽查39个村,实查10459人,没发现病人。1980年在琉璃寺公社调查25个村,实查1968人,查出阳性患者3例。1981年在琉璃寺公社调查了18个村,查1920人,查出阳性患者5例。1982至1987年共调查8次,累计查19536人,查出8名患者,主要分布在琉璃寺管氏河两岸,经给予血防846片药物治疗,全部恢复健康。1976至1980年调查中间宿主河池鱼1205只,查出感只数3只。根据疫情,采取了宣传教育,禁止食用不熟的鱼虾,管好粪便,消灭池塘螺蛳,对受感染的家畜加以捕杀等措施,至1987年再未发现肝吸虫病例。
狂犬病 是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1980年全县发病44人,分布22个村。1981年发病48人,分布26个村。其中尹集公社北朱庄被一狂犬咬伤11人,死亡2人。1982年30个村发病41名。1983年发病14例。1985年发病26例,1987年发病3例。对于狂犬病的防治工作,县政府非常重视,1983至1987年,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具体要求。
二、卫生监督监测
公共卫生监督监测 1977年对县化肥厂车间工人低血压现象进行了卫生学与职业病学监测。1978年对县印刷厂触铅工人进行了尿铅测定,检出铅中毒3人。同年,对城内1837名中小学生进行了生长发育监测,为建国后规模最大的一次群体调查。1982年首次对生活用水水质进行卫生学监测,计监测133个村,258口水井的平、丰、枯水期水质,分别测定12个理化项目和3个细菌指标。1980年3月至1987年11月,对城内中小学生9069人分别进行了健康查体与生长发育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1983年11月对城内1016名中小学生进行首次口腔病调查。1985年4月对城内15个产尘工厂的车间共75点做了测尘普查。同年9月,首次进行了本底放射定量检测。
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1965年,国务院发布《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高唐县人民政府由一名副县长兼管,由卫生、商业、供销协作执行,由防疫站专人管理。
1979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条例》。翌年,县人民政府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文办、卫生局、经委、商业局、粮食局、县社、农业局、法院、公安局、工业局、交通局、工商局的领导人组成。办公室设于防疫站。
1982年全国五届人大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3年正式实施。经调整、改组,县人民政府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组成。办公室仍设于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监督员4人,至1987年设专职监督员7人,兼职监督员35人,检查员33人。
食品卫生领导监督机关设立后,分别于1981年发布了4局(卫生、公安、交通、工商)《关于加强我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通告》、《高唐县食品卫生暂行管理办法》,1982年发布了《关于高唐县冷饮食品卫生管理的通知》。
至1987年,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户)计1045户,从业人员12134人。均持由指定卫生部门查体后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三、爱国卫生运动
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并惨无人道地使用了细菌武器。为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毛泽东主席1952年发出了“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细菌战争”的号召。全县积极响应,立即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以反细菌战为主的爱国卫生防疫运动。广泛开展了争创“三净五灭”(衣服被褥净,锅碗瓢勺净,家庭院子净;灭鼠、灭蝇、灭蚊、灭虱、灭蚤)活动。并制定了黑(不清洁)红(卫生清洁)牌,开展了争当清洁户的竞赛活动。活动中,六区武花园村坚持了10天一大扫,5天一小扫,半月一突击的环境卫生制度。还自筹资金,自己动手,建起了第一个农民澡塘(1960年停办)。基本达到了户户清洁,人人卫生,全村实现了一片红(每户的大门上都挂了红色清洁牌)。9月份,省政府组织了卫生检查团到武花园检查,全村已基本找不到苍蝇。被评为平原省乙等卫生模范村。荣获省发给的锦旗一面,成为全县的学习榜样。
1953年3月,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早期灭蝇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1954和1955年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深入,以粪便管理为重点,全面巩固发展各项卫生成果。1956年,全县掀起了以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讲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至1957年,先后开展了12次大规模地除四害突击活动,武家花园被评为山东省卫生模范村。
1958年“除四害,讲卫生”爱国卫生运动推向高潮。全县712个村,基本做到了村村活动,户户动员,人人动手。1958年1月4日《大众日报》第一版,以“高唐县出现377个卫生先进村”为题,报导了高唐县的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情况。1至3月份连续搞突击活动6次。3月中旬经省、地检查鉴定,全县实现了“三洁四无”。3月下旬至4月底,全县掀起了史无前例的除“四害”歼灭战。5月份全县实现了“七洁七无“(室内、院落、街道、厨房、饮水、猪圈、厕所洁;无蝇、院内无蚊子孳生地、厕所无蛆、无雀、无雀声、无鼠洞、无鼠迹),6月份,余修副省长,中共聊城地委书记和47个县市的领导来高唐参观。8月份,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林萍陪国际学联15个国家的代表来高唐县武家花园参观访问。10月份,国务院在高唐县召开了16省市代表参加的卫生现场会议。该年,武家花园卫生模范秦风英同志出席了全国“除四害,讲卫生”模范表彰大会,并获得由周恩来总理签名,国务院颁发的奖状。
1959年,全县开展了以3大处理(垃圾、粪便、污水);12改良(厕所、猪圈、鸡窝、牲口棚、污水坑、厨房、水井、街道、住室、院落、荒宅、戏院)和个人卫生12项(人人分盆分巾、1碗1筷、半月洗1次澡、人人刷牙、饭前便后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喝生水、每月理1次发、每周剪指甲、勤晒洗衣服、不随地吐痰、人人懂卫生常识)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1960至1963年全县继续开展以“灭、管、改”综合治理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把春节、五一、国庆节、中秋节、新年等重大节日定为突击活动日(周),使卫生运动制度化。1964年,全县开展了以“三管二灭”(管水、管粪、管饮食;灭苍蝇、灭蚊子)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1965年,全县开展了以“两管、五改”(管饮水、管类便;改厕所、改水井、改环境、改畜圈、改炉灶)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搞“五改造、六统一”(改水井、厕所、畜圈、炉灶、环境;人粪尿、大牲畜粪、猪羊粪、鸡粪、污土、干灰统一管理)。
1978年,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灭鼠活动。《大众日报》1979年1月19日报道了这次灭鼠活动,并为此发表了短评文章。
1981年始,为防止地方病的发生,全县开展了以改善饮水条件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到1985年底,群众自筹资金219000元,建自来水井13座,手压水井75878眼,基本消灭了敞口饮水井。
1982年3月,全县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县政府决定:驻县城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每人每年交纳1元的公共卫生费,用于县城的公共卫生事业支出。并作为卫生清扫队人员的工资来源之一。
1983年,全县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成立了食品卫生监督小组,对全县饮食业进行了6次卫生大检查,并对312名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要求饮食业配齐三防(防蝇、防尘、防腐)设备。
1984年,全县开展了“卫生达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年终经过严格的检查评比,城镇37个单位达到文明单位的标准,48个村庄被评为卫生文明村。当年,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国家、地方、单位、个人集资78万元,加宽修整了金城路,修下水道两条5100米,增设垃圾箱10个,修建厕所5个,对摊点进行了划行归市,保持了街道的整洁。
1985至1987年,继续开展了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了“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内达标”的卫生制度。使城镇卫生逐步走向制度化、经常化。连续3年,在卫生大检查中,高唐县取得全地区综合治理第一名。
第三节 卫生防疫
视图
解放前,高唐县无专门卫生防疫机构,传染病的防治无人过问,患者多求神问卜,结果病死者甚多。据考:1904年,高唐州境内“霍乱”流行,以河村最严重,为控制流行,当时政府残酷地烧了一条街。1942年,县境内“瘟疫”大流行,民国政府不采取防疫治疗措施,病者多数死亡。
解放后共产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广大群众的疾苦,十分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1950年后高唐县相继建立完善了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全县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传染病采取了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实行疫苗接种等综合防治方法,使传染病得到控制。迄今,全县范围内已消灭了天花、霍乱,基本消灭了疟疾、黑热病、丝虫病,有效地控制了痢疾、麻疹、肝炎等疾病的流行。
一、疾病防治
1950年始,为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疫苗预防接种,种伤寒副伤寒菌疫苗51734人次,牛痘35096人次。1952年始种白喉菌苗76498人次,1957年始种百日咳菌苗2088人次,卡介苗1297人次。1958年始种“乙脑”疫苗2000人次。1960年始种“布病”菌苗2485人次。1961年始种“精白”类菌苗116684人次。1962年始种“霍乱”菌苗1400人次。到1987年底预防接种投放的疫苗有: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卡介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霍乱副霍乱疫苗、伤寒副伤寒疫苗(甲乙)、炭疽疫苗等。接种范围为0-12岁以内的全部儿童及疫源成人,均按计划免疫程序接种。“四苗”覆盖率已达到联合国卫生组织要求标准,麻苗达81.2%,脊灰89.7%,百白破三联86.7%,卡介苗94%。
在接种预防的同时,对常见传染病进行监测和控制。
伤寒 1959年发生流行,发病1768人,发病率在万分之五以上。疫情发生后,省、地县成立了联合防治组,进行了积极的捕治,至1962年控制流行。1963至1971年发病率为万分之一左右。1972至1987年发病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
霍乱及副霍乱 解放后至1987年全县无一例发生。为防止发生和流行,自1961年始,列入历年常规防治的传染病。每年县防疫站、县医院、乡(镇)卫生院都建立了防治救护领导小组,采取疫源检索,设专门肠道门诊,加强疫情检测等综合防治措施。
脊髓灰质炎 解放后,通过对适龄儿童实行计划免疫,投服ⅠⅡ+Ⅲ型疫苗后,基本控制了流行。1953至1985年累计发病101例,自1986年始,每发现一例疑似病人,其周围五公里内对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加强服药预防。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发病率。1987年,全县仅发病1例。
天花 1950年始,通过普种牛痘,自1953至1987年无一例发生。
白喉 1960年全县流行一次,发病1135人。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1961年病情得到控制。1962年始,在全县15岁以下儿童中有计划地施种百白破与精白类疫苗后,至1987年无一例发生。
麻疹 1961年、1964年、1966年、1974年先后4次流行,每次疫情发生后,都采取积极的隔离措施,将流行控制到最低水平。1975至1987年基本控制了该病的流行。
流脑 1967年全县境内发生一次短发性大流行,发病2881人。经组织捕救,1968年5月控制了疫情。1969至1987年该病再未流行,少数患者为个案发生。
头癣 1978年秋,组织了县、乡、村三级医疗防疫队伍,开展了全民普查。1980至1987年,县防疫站独立承担该病的追踪调查工作。经普查,累计发病249人,其中:男123人,女126人。经系统治疗,治愈率为99.2%。1982年经省抽样鉴定,颁发了“基本消灭头癣”证书。
麻风病 1972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普查,1973年开始县防疫站每隔3年普查1次。到1987年,累计发病50人,其中瘤型21人,结核型29人,均送茌平县麻风村集中治疗。经省皮防所确认,达治疗标准者48人,治愈率为96%,至1987年,全县现存病人2例,仍在麻风村治疗。
在加强传染病防治的同时,加强了地方病的防治。
疟疾 1954年全县发生疟疾病人475名,发病率为万分之十六点五。1961年,疟疾大流行,全县发病141881人,发病率为万分之一千四百九十六点三。为控制流行,县成立了抗疟领导小组,1962至1965年,全县落实综合性疟疾防治措施,抽调专业医务人员深入到基层,培训农村防治疟疾卫生员。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治常识。当时广泛流行着“疟疾蚊子传,吃药不要钱,连服3天药,疟疾永不犯”的儿歌。专门建立了三级(县、社、队)疟疾防治网点,对疟疾病人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每年3月份进行休止期根治。治疗期间,公社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农村卫生员,送药到户到人,不捎药,不留药,看服到口。在对现症病人积极捕治的同时,大力加强综合预防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虫孳生地,提高用帐率等。通过积极综合防治,到1965年现症病人降到1320人,发病率为万分之四十三点二。1973年发病有所回升,发病率为万分之一百三十六点八,该年病人增到4982名。针对病情强化治疗措施,由3日疗法改为8日疗法。每年6月底进行一次重复治疗。进一步健全了监测网点,到1987年全县有现症病人3人。基本达到国家卫生部和省控制疟疾、基本消灭疟病的标准要求。
丝虫病 1958年全县进行了丝虫病重点摸底调查,查48200人,其中阳性者1539人,患病率为3.19%。1970至1977年先后进行了6次普查,累计采血346929人次,查出阳性患者4759人。多数分布在琉璃寺、张大屯、南镇三个公社,占全部阳性反映人数的6.5%。对每次查出的阳性病人,全部有丝防专业人员负责治疗,药物看服到口。通过广泛的普查普治,到1978年发病率降至0.37%。1979至1980年全县先后又组织了6次考核。1981年省、地联合来高唐县考核验收,采血7471人,微丝蚴阳性率降至1%以下,达到全县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要求。
布氏杆菌病 主要是牛、羊、猪三型布氏杆菌感染人群得病,高唐县主要传染的是羊型。1965年秋,对引进内蒙古牛羊品种的三十里铺公社五神庙等几个村进行了调查,没发现病人。1968年9月,琉璃寺乡王官屯、前官等4个村庄报告6例病人。根据追踪调查,是从济南市长清县购进一群羊(约50只)后,开始出现布氏杆菌病患者。1969至1976年共发病132人,波及10个公社,59个大队。1971年始逐年进行普查普治工作。县建立了防治领导小组和专门的病案。健全了疫情报告制度。与农业部门配合加强了羊只免疫管理,对疑似病人免费给予正规系统治疗。该年,羊只免疫34400只,人群免疫22457人次。以后逐年常规防治,到1987年12月,全县只有慢性病人5例。
流行性出血热 1984年2月24日杨屯乡夹滩村首次发现一例出血热病人。疫情发生后,卫生防疫部门组织了全县鼠密度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夹滩村及邻近村进行了统一灭鼠活动。至1987年每年全县都进行了两次灭鼠活动。同时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1984年派医师3人到省、地医疗单位进修。同年12月10日,聘请水利十三局医院传染科黄素娥医师和地区防疫站王有智医师做短期培训讲课,学员120人。1987年调查,全县无出血热病人。
地方性氟中毒(简称地氟病) 地方病氟中毒主要是由于长期饮用含氟量高的水而引起的。主要临床表现为氟斑牙和氟骨症两种。发病年龄以青少年为主。1980年5月,县卫生防疫站对国棉厂小学的400名学生进行调查,查出氟斑牙患者252名,发病率为63%。7月,在全县范围内连续进行了3次水质调查,共检查水井1502眼,其中含氟量超过国家标准(1mg/升)的11眼,主要分布在县城和梁村镇、三十里铺乡,受高氟水害者7100人。受害率1.83%。确诊氟斑牙患者4962名,患病率为69.89%。患氟骨症者428名,患病率为6.03%。中共高唐县委县政府对此非常重视。1984年,筹集资金100万余元,改善县城自来水源,1985年城内居民饮用上了距县城9公里外的罗寨洼标准水。另外,1982年和1985年省、地分别拨专款25000元,乡村筹集17000元,为高唐镇林庄、三十里铺乡囤庄建立民用低氟自来水。1985年对改造水质后的居民进行了地氟病复查,发病率明显下降。
肝吸虫病防治 1976至1979年共抽查39个村,实查10459人,没发现病人。1980年在琉璃寺公社调查25个村,实查1968人,查出阳性患者3例。1981年在琉璃寺公社调查了18个村,查1920人,查出阳性患者5例。1982至1987年共调查8次,累计查19536人,查出8名患者,主要分布在琉璃寺管氏河两岸,经给予血防846片药物治疗,全部恢复健康。1976至1980年调查中间宿主河池鱼1205只,查出感只数3只。根据疫情,采取了宣传教育,禁止食用不熟的鱼虾,管好粪便,消灭池塘螺蛳,对受感染的家畜加以捕杀等措施,至1987年再未发现肝吸虫病例。
狂犬病 是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1980年全县发病44人,分布22个村。1981年发病48人,分布26个村。其中尹集公社北朱庄被一狂犬咬伤11人,死亡2人。1982年30个村发病41名。1983年发病14例。1985年发病26例,1987年发病3例。对于狂犬病的防治工作,县政府非常重视,1983至1987年,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具体要求。
二、卫生监督监测
公共卫生监督监测 1977年对县化肥厂车间工人低血压现象进行了卫生学与职业病学监测。1978年对县印刷厂触铅工人进行了尿铅测定,检出铅中毒3人。同年,对城内1837名中小学生进行了生长发育监测,为建国后规模最大的一次群体调查。1982年首次对生活用水水质进行卫生学监测,计监测133个村,258口水井的平、丰、枯水期水质,分别测定12个理化项目和3个细菌指标。1980年3月至1987年11月,对城内中小学生9069人分别进行了健康查体与生长发育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1983年11月对城内1016名中小学生进行首次口腔病调查。1985年4月对城内15个产尘工厂的车间共75点做了测尘普查。同年9月,首次进行了本底放射定量检测。
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1965年,国务院发布《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高唐县人民政府由一名副县长兼管,由卫生、商业、供销协作执行,由防疫站专人管理。
1979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条例》。翌年,县人民政府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文办、卫生局、经委、商业局、粮食局、县社、农业局、法院、公安局、工业局、交通局、工商局的领导人组成。办公室设于防疫站。
1982年全国五届人大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3年正式实施。经调整、改组,县人民政府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组成。办公室仍设于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监督员4人,至1987年设专职监督员7人,兼职监督员35人,检查员33人。
食品卫生领导监督机关设立后,分别于1981年发布了4局(卫生、公安、交通、工商)《关于加强我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通告》、《高唐县食品卫生暂行管理办法》,1982年发布了《关于高唐县冷饮食品卫生管理的通知》。
至1987年,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户)计1045户,从业人员12134人。均持由指定卫生部门查体后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三、爱国卫生运动
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并惨无人道地使用了细菌武器。为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毛泽东主席1952年发出了“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细菌战争”的号召。全县积极响应,立即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以反细菌战为主的爱国卫生防疫运动。广泛开展了争创“三净五灭”(衣服被褥净,锅碗瓢勺净,家庭院子净;灭鼠、灭蝇、灭蚊、灭虱、灭蚤)活动。并制定了黑(不清洁)红(卫生清洁)牌,开展了争当清洁户的竞赛活动。活动中,六区武花园村坚持了10天一大扫,5天一小扫,半月一突击的环境卫生制度。还自筹资金,自己动手,建起了第一个农民澡塘(1960年停办)。基本达到了户户清洁,人人卫生,全村实现了一片红(每户的大门上都挂了红色清洁牌)。9月份,省政府组织了卫生检查团到武花园检查,全村已基本找不到苍蝇。被评为平原省乙等卫生模范村。荣获省发给的锦旗一面,成为全县的学习榜样。
1953年3月,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早期灭蝇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1954和1955年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深入,以粪便管理为重点,全面巩固发展各项卫生成果。1956年,全县掀起了以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讲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至1957年,先后开展了12次大规模地除四害突击活动,武家花园被评为山东省卫生模范村。
1958年“除四害,讲卫生”爱国卫生运动推向高潮。全县712个村,基本做到了村村活动,户户动员,人人动手。1958年1月4日《大众日报》第一版,以“高唐县出现377个卫生先进村”为题,报导了高唐县的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情况。1至3月份连续搞突击活动6次。3月中旬经省、地检查鉴定,全县实现了“三洁四无”。3月下旬至4月底,全县掀起了史无前例的除“四害”歼灭战。5月份全县实现了“七洁七无“(室内、院落、街道、厨房、饮水、猪圈、厕所洁;无蝇、院内无蚊子孳生地、厕所无蛆、无雀、无雀声、无鼠洞、无鼠迹),6月份,余修副省长,中共聊城地委书记和47个县市的领导来高唐参观。8月份,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林萍陪国际学联15个国家的代表来高唐县武家花园参观访问。10月份,国务院在高唐县召开了16省市代表参加的卫生现场会议。该年,武家花园卫生模范秦风英同志出席了全国“除四害,讲卫生”模范表彰大会,并获得由周恩来总理签名,国务院颁发的奖状。
1959年,全县开展了以3大处理(垃圾、粪便、污水);12改良(厕所、猪圈、鸡窝、牲口棚、污水坑、厨房、水井、街道、住室、院落、荒宅、戏院)和个人卫生12项(人人分盆分巾、1碗1筷、半月洗1次澡、人人刷牙、饭前便后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喝生水、每月理1次发、每周剪指甲、勤晒洗衣服、不随地吐痰、人人懂卫生常识)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1960至1963年全县继续开展以“灭、管、改”综合治理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把春节、五一、国庆节、中秋节、新年等重大节日定为突击活动日(周),使卫生运动制度化。1964年,全县开展了以“三管二灭”(管水、管粪、管饮食;灭苍蝇、灭蚊子)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1965年,全县开展了以“两管、五改”(管饮水、管类便;改厕所、改水井、改环境、改畜圈、改炉灶)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搞“五改造、六统一”(改水井、厕所、畜圈、炉灶、环境;人粪尿、大牲畜粪、猪羊粪、鸡粪、污土、干灰统一管理)。
1978年,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灭鼠活动。《大众日报》1979年1月19日报道了这次灭鼠活动,并为此发表了短评文章。
1981年始,为防止地方病的发生,全县开展了以改善饮水条件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到1985年底,群众自筹资金219000元,建自来水井13座,手压水井75878眼,基本消灭了敞口饮水井。
1982年3月,全县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县政府决定:驻县城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每人每年交纳1元的公共卫生费,用于县城的公共卫生事业支出。并作为卫生清扫队人员的工资来源之一。
1983年,全县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成立了食品卫生监督小组,对全县饮食业进行了6次卫生大检查,并对312名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要求饮食业配齐三防(防蝇、防尘、防腐)设备。
1984年,全县开展了“卫生达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年终经过严格的检查评比,城镇37个单位达到文明单位的标准,48个村庄被评为卫生文明村。当年,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国家、地方、单位、个人集资78万元,加宽修整了金城路,修下水道两条5100米,增设垃圾箱10个,修建厕所5个,对摊点进行了划行归市,保持了街道的整洁。
1985至1987年,继续开展了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了“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内达标”的卫生制度。使城镇卫生逐步走向制度化、经常化。连续3年,在卫生大检查中,高唐县取得全地区综合治理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