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司法历史 资料库:高唐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唐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section/1/article/17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section/1/article/17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司法历史


    高唐自西汉建县至1945年民主政府成立,为封建专制政权所统治。居民无民主可言。逮捕不经批准,审判无法可依,打、罚随便定额,杀人不用报批。县官亲自问罪、定罪、命令行刑,不受任何法律和部门的监督与制约。司法成了县官实现个人意志的工具。司法建制不全,人民生命财产无有保障。
    清末光绪年间,始有司法机构,亦是统治、镇压人民的工具。清光绪三十三年,高唐州巡警营改为巡警局;民国三年改巡警局为警察所,建有警备队;民国17年,将警察所分为公安局和民团营两部分;民国18年民团营改为警察所;民国19年警察所改为民团大队部,县长兼大队长;民国25年,将高唐县公安局及民团大队部合并,改称高唐县政府警卫队;民国26年警卫队改为警察局。
    1938年10月,日寇再次侵占高唐,原国民党县政府散逃一空。高唐大土匪李采题随日军进入城内,任伪县知事(县长)。收编土匪、杂团,成立保安团,同时成立警察局,下设警察所6处,还设特别保安系;1939年高唐警察局改称警察所,隶属鲁北道公署警务科(警务科设在德州);1940年保安团改为警备大队,伪县长李彩题兼任大队长,辖三个中队360人,驻城内;1941年县伪警察所调查班改称“剿共”班,受特别保安系管辖。1944年3月,伪高唐县府成立特高支部,伪警察所长兼支部长。直到1945年8月,日军投降,高唐县城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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