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沿革
1945年冬,成立民主建国会妇女会。1947年8月撤销。1948年春,组建县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1949年8月改名为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1948年全县10个区相继建立区妇联,村建妇女代表会。1950年,由10个区划分为6个区,相继召开区妇联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妇联。1956年春撤销6个区妇联,区妇联主任集中到县妇联工作。县以下划分妇女工作片。高级合作社建立妇代会。同年12月,妇女工作片改建为乡妇联。
1957年11月,按照全国妇联第三次代表大会章程要求,高唐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高唐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
1958年撤区成立人民公社,全县有8处公社妇联。同年11月,禹城县划归高唐县,全县共计19处公社妇联。
1961年10月,恢复禹城县,高唐县恢复原来的11处公社妇联。1962年12月撤销11处公社妇联,组建8个区妇联,46个小公社组建46处公社妇联,701个村成立妇代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妇女组织瘫痪。
1970年5月,妇联工作归县革委政治部群工组。1973年4月撤销群工组,组建县妇联筹备领导小组。1971年春撤区组建15处公社,相应组建15处公社妇联。 1976年1月,召开县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县妇女联合会。1981年4月,县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1984年9月,县妇联设法律顾问处。1984年7月后,15处公社妇联,更名为15处乡镇妇联,15处乡镇妇联均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村妇代会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小组。
二、主要活动
解放后的主要活动是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运动。1948年,全县已有部分妇女参加季节性生产,如棉花整枝打杈,拾棉花等。
1950年,全县59100名青壮年妇女中,有47000名参加长年性的农业生产,并参加过去妇女从未干过的深翻土地,积肥运肥、锄草治虫、打井拉滑车等劳动。1955年,全县妇女整半劳力出勤率已达到100%。在工农业生产中,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不断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1960年—1962年自然灾害时期,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采干菜、收饲草、打柴草,开展了生产自救运动。“文化大革命”中,妇女工作受到干扰,被迫中止活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妇女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动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培养扶持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的发展。据1987年统计,全县涌现出以妇女为主的“两户一体”4119个,占“两户一体”总数的40%。1987年有以妇女为主的庭院经济开发户39816户,占全县总户的32%。创产值782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8%。
提供法律服务 195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掀起学习贯彻新婚姻法的高潮。培训宣讲员1616名,分别到妇女夜校、妇女识字班、田间地头讲解婚姻法的条文。1953年,全县自由恋爱结婚的青年114对,135对包办婚姻解除婚约。“文化大革命”中,法制被废除。1978年后,县妇联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全县广大妇女进行了以《宪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妇女受教育面80%以上。自1984年以来,县妇联受理来信来访376件,承担刑事辩护13次,民事和经济诉讼代理7次,非诉讼调解46件,配合有关部门解救受害妇女12人。1987年,全县共评出“五好家庭”3135户,好婆婆1070人,好媳妇2139人,好妯娌908对,好小姑1335人。
兴办托幼事业 1950年,县妇联要求每个村建立娃娃组,由不能参加体力劳动的老年妇女看管。1958年各社村均办起幼儿园,全县共建幼儿园1206处,90%以上的孩子入了托。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部分托幼组织解散。1976年,县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1978年,全县有村办幼儿园436处,托儿所534处,保教人员1168名,入托儿童17606名,入托率50%。1981年,在县妇联设托幼办公室,巩固发展了托幼园所。1987年农村托幼园所发展到450处,县托幼办公室被地区托幼领导小组和地区妇联授予先进单位。
组织妇女学文化、学技术。五十年代初,县妇联带领全县妇女开展扫除文盲运动,村村办起妇女夜校,妇女识字班。1953年,全县56583名青壮年妇女中,有50008名参加了文化班学习。到1955年有9300名妇女脱盲。到1985年全县已有大、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女知识分子759人。1976年,全县各村建立了科技服务队,培训女拖拉机手370名,女电工68名,女柴油机手1043名,女乡村医生709人,女农业技术员731人。1983年以来,有677名农村妇女参加了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学习。1986年以来,县妇联组织举办,草编、缝纫、钩花、刺绣、种植、养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妇女技术人员65000名。1951年县妇联向基层组织推荐女干部771名,其中区长1名、区委员4名,行政村村长14名,村委员58名。1956年全县有高级合作社妇女委员174名,女生产队长17372名,461名妇女当选为县乡级人民代表会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1%。1987年4月县乡换届选举,全县有131000名妇女选民,占选民总数的40%,184名妇女当选为乡镇人民代表会代表,47名妇女当选为县人民代表会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2.5%。9名当选为中共乡镇副书记、副乡镇长和乡党委委员,1名妇女当选为副县长。自1956年以来,先后有4名妇女当选为副县长。
开展拥军爱民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全县妇女在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拥军支前,传递信件,支持亲人参军杀敌,组织妇女参加劳动生产。解放战争时期。县妇联救国会组织全县妇女晒干菜、纺棉花、织粗布、缝军衣、做军鞋,支援前方。1950年,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为志愿军战士绣制慰问袋2000多个,内装毛巾、香皂、牙刷、日记本等。1985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祖国在我心中,战士在我心中”的“双心”活动。动员全县妇女给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士发慰问信1930封,做鞋垫635双,内衣220件,送锦旗两面。各级妇女组织农忙时组织帮工队,为烈军属义务帮工。
三、代表会议
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1月1日召开。大会号召全县妇女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方针,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高唐县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7人,常委5人,主任1名,副主任5名。
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3月23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00名。会议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省妇联在全省妇女中开展心红手巧活动的决议》掀起声势浩大的比红赛巧练武运动。选举产生了县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7人,常委8人,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4月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0人。会议着重传达贯彻全国妇联提出的“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基层妇女组织的方针任务,要求广大妇女和全县人民一道战胜灾荒,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完成粮棉生产任务。会议选举产生了高唐县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3人,常委7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7月2日至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75人。会议表彰奖励了29个“五好”妇代会和尖子妇代会。选举产生了高唐县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9人,常委7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6年10月19日至2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898人。会上学习讨论了毛主席“关于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重要指示,总结了全县妇女工作,选举组建高唐县妇女联合会。委员37人,常委8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4月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00人。会议全面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了《全县妇女同心同德,为加速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的决议》。选举产生了高唐县妇联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5人,党委7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三节 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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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沿革
1945年冬,成立民主建国会妇女会。1947年8月撤销。1948年春,组建县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1949年8月改名为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1948年全县10个区相继建立区妇联,村建妇女代表会。1950年,由10个区划分为6个区,相继召开区妇联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妇联。1956年春撤销6个区妇联,区妇联主任集中到县妇联工作。县以下划分妇女工作片。高级合作社建立妇代会。同年12月,妇女工作片改建为乡妇联。
1957年11月,按照全国妇联第三次代表大会章程要求,高唐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高唐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
1958年撤区成立人民公社,全县有8处公社妇联。同年11月,禹城县划归高唐县,全县共计19处公社妇联。
1961年10月,恢复禹城县,高唐县恢复原来的11处公社妇联。1962年12月撤销11处公社妇联,组建8个区妇联,46个小公社组建46处公社妇联,701个村成立妇代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妇女组织瘫痪。
1970年5月,妇联工作归县革委政治部群工组。1973年4月撤销群工组,组建县妇联筹备领导小组。1971年春撤区组建15处公社,相应组建15处公社妇联。 1976年1月,召开县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县妇女联合会。1981年4月,县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1984年9月,县妇联设法律顾问处。1984年7月后,15处公社妇联,更名为15处乡镇妇联,15处乡镇妇联均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村妇代会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小组。
二、主要活动
解放后的主要活动是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运动。1948年,全县已有部分妇女参加季节性生产,如棉花整枝打杈,拾棉花等。
1950年,全县59100名青壮年妇女中,有47000名参加长年性的农业生产,并参加过去妇女从未干过的深翻土地,积肥运肥、锄草治虫、打井拉滑车等劳动。1955年,全县妇女整半劳力出勤率已达到100%。在工农业生产中,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不断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1960年—1962年自然灾害时期,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采干菜、收饲草、打柴草,开展了生产自救运动。“文化大革命”中,妇女工作受到干扰,被迫中止活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妇女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动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培养扶持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的发展。据1987年统计,全县涌现出以妇女为主的“两户一体”4119个,占“两户一体”总数的40%。1987年有以妇女为主的庭院经济开发户39816户,占全县总户的32%。创产值782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8%。
提供法律服务 195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掀起学习贯彻新婚姻法的高潮。培训宣讲员1616名,分别到妇女夜校、妇女识字班、田间地头讲解婚姻法的条文。1953年,全县自由恋爱结婚的青年114对,135对包办婚姻解除婚约。“文化大革命”中,法制被废除。1978年后,县妇联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全县广大妇女进行了以《宪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妇女受教育面80%以上。自1984年以来,县妇联受理来信来访376件,承担刑事辩护13次,民事和经济诉讼代理7次,非诉讼调解46件,配合有关部门解救受害妇女12人。1987年,全县共评出“五好家庭”3135户,好婆婆1070人,好媳妇2139人,好妯娌908对,好小姑1335人。
兴办托幼事业 1950年,县妇联要求每个村建立娃娃组,由不能参加体力劳动的老年妇女看管。1958年各社村均办起幼儿园,全县共建幼儿园1206处,90%以上的孩子入了托。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部分托幼组织解散。1976年,县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1978年,全县有村办幼儿园436处,托儿所534处,保教人员1168名,入托儿童17606名,入托率50%。1981年,在县妇联设托幼办公室,巩固发展了托幼园所。1987年农村托幼园所发展到450处,县托幼办公室被地区托幼领导小组和地区妇联授予先进单位。
组织妇女学文化、学技术。五十年代初,县妇联带领全县妇女开展扫除文盲运动,村村办起妇女夜校,妇女识字班。1953年,全县56583名青壮年妇女中,有50008名参加了文化班学习。到1955年有9300名妇女脱盲。到1985年全县已有大、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女知识分子759人。1976年,全县各村建立了科技服务队,培训女拖拉机手370名,女电工68名,女柴油机手1043名,女乡村医生709人,女农业技术员731人。1983年以来,有677名农村妇女参加了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学习。1986年以来,县妇联组织举办,草编、缝纫、钩花、刺绣、种植、养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妇女技术人员65000名。1951年县妇联向基层组织推荐女干部771名,其中区长1名、区委员4名,行政村村长14名,村委员58名。1956年全县有高级合作社妇女委员174名,女生产队长17372名,461名妇女当选为县乡级人民代表会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1%。1987年4月县乡换届选举,全县有131000名妇女选民,占选民总数的40%,184名妇女当选为乡镇人民代表会代表,47名妇女当选为县人民代表会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2.5%。9名当选为中共乡镇副书记、副乡镇长和乡党委委员,1名妇女当选为副县长。自1956年以来,先后有4名妇女当选为副县长。
开展拥军爱民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全县妇女在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拥军支前,传递信件,支持亲人参军杀敌,组织妇女参加劳动生产。解放战争时期。县妇联救国会组织全县妇女晒干菜、纺棉花、织粗布、缝军衣、做军鞋,支援前方。1950年,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县妇联组织全县妇女为志愿军战士绣制慰问袋2000多个,内装毛巾、香皂、牙刷、日记本等。1985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祖国在我心中,战士在我心中”的“双心”活动。动员全县妇女给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士发慰问信1930封,做鞋垫635双,内衣220件,送锦旗两面。各级妇女组织农忙时组织帮工队,为烈军属义务帮工。
三、代表会议
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1月1日召开。大会号召全县妇女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方针,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高唐县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7人,常委5人,主任1名,副主任5名。
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3月23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00名。会议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省妇联在全省妇女中开展心红手巧活动的决议》掀起声势浩大的比红赛巧练武运动。选举产生了县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7人,常委8人,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4月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0人。会议着重传达贯彻全国妇联提出的“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基层妇女组织的方针任务,要求广大妇女和全县人民一道战胜灾荒,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完成粮棉生产任务。会议选举产生了高唐县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3人,常委7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7月2日至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75人。会议表彰奖励了29个“五好”妇代会和尖子妇代会。选举产生了高唐县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9人,常委7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6年10月19日至2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898人。会上学习讨论了毛主席“关于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重要指示,总结了全县妇女工作,选举组建高唐县妇女联合会。委员37人,常委8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4月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00人。会议全面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了《全县妇女同心同德,为加速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的决议》。选举产生了高唐县妇联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5人,党委7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