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7日,县城解放,随即建立起高唐县民主政府。政府机关驻城内鼓楼街中段路北,即旧县衙门。时县政府隶属冀南行署第六专署,不久 改属第二专署。政府设县长、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司法科、公安科、邮政科、税务科、工商科、供销社、银行等部门。初辖七个区公所。1947年区划调整后,辖10个区公所。1949年10月1日,县民主政府改称县人民政府。
第四节 民主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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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7日,县城解放,随即建立起高唐县民主政府。政府机关驻城内鼓楼街中段路北,即旧县衙门。时县政府隶属冀南行署第六专署,不久 改属第二专署。政府设县长、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司法科、公安科、邮政科、税务科、工商科、供销社、银行等部门。初辖七个区公所。1947年区划调整后,辖10个区公所。1949年10月1日,县民主政府改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