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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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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一、中共党组织在高唐的建立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高唐县地方组织始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山东省建立共产党组织较早的县份之一。 1926年秋,在平原县职业小学任教的共产党员杨笙甫(后叛党),借口到高唐探亲(爱人系高唐镇南街人),做发展党组织工作。经高唐完小校长金维祥(字瑞堂)引荐,结识了省立第三师范毕业生金谷兰,并介绍其加入了共产党,成为高唐县第一名共产党员。此后,由金谷兰介绍,教师杨厚基、徐心斋和农民李玉洪、田益三等人先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27年秋,在鲁北县委书记李宗鲁的帮助下,建立了本县第一个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高唐支部。时有党员9人。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党组织迅速发展。1938年秋,成立了中共高唐县领导机构——高唐县工作委员会。至1940年,相继建立6个区委,共产党员发展到400余人。 解放战争时期经过整党、建党,吸收了一批先进分子,共产党组织进一步壮大,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全县10个区均建立了区委,412个村建立了党支部,发展党员4500余人。建国后,共产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员队伍越来越强大。至1967年3月,全县基层党支部发展到814个,党员13911人。到1987年,全县建立基层党委17个,党支部1067个,党员发展到23557人。 二、中共高唐县委员会 1938年8月,在中共梁村区委的基础上,经中共鲁西北特委批准建立了高唐县工作委员会,未设职能部门,韩宁夫任书记。是年10月,韩宁夫调任鲁西北特委宣传部长,庞均继任书记。当月,为加强高(唐)、平(原)、禹(城)边区工作,中共鲁西北特委决定撤销中共高唐、平原县委,成立中共高、平、禹边区委员会。辖高唐六区、平原五区、禹城二区、五区四个区委。1939年3月鲁西北特委撤销,改属中共鲁西区卫东地委(亦称第三地委)。是年6月,高、平、禹边委撤销,建立中共高唐县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联络部,辖县境内第一、二、四、五、六、七区委。 1941年2月,为了便于开展地下活动,高唐县委分建为唐南、唐北两个县委。分别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由隶属鲁西区卫东地委改属冀南区运东地委.唐南县委辖第二、四、五区委,唐北县委辖第一、六区委。 1943年2月,运东地委决定唐南、唐北县委合并为高唐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辖第一、四、五、六区委。是年10月,在平原县第五区抗日根据地建立半公开的中共高唐县委,对外称高唐县工作队,设书记(缺职)、秘书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四职。 1944年6月,高唐县委与平原县委合并,组建中共高平县委,设书记、副书记、秘书长,辖组织部、宣传部。 1945年9月,高唐县城解放,高平县建制撤销,恢复建立中共高唐县委。县委初设组织部、宣传部、武委会,隶属中共冀南区第六地委,1949年改属中共平原省聊城地委。县委初辖7个区委,城关区委并入第一区委后辖6个区委;1947年初区划变动后辖10个区委。1950年初区划调整后辖6个区委,1958年初,改建20个乡党委,下半年,改建为8个人民公社党委。 1946年春,中共高唐县委,增设党训班;1947年8月,增设社会部、武委会,(后改建为人民武装部);1948年初,增设办公室和妇女工作委员会;1951年3月,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1年秋,党训班改为党校;1951年10月,始设常务委员会,同时,增设政策研究室(1959年4月撤销);1953年8月增设统战部,1962年6月撤销,是年12月恢复;1954年9月,增设财贸部,1962年6月撤销,是年12月恢复;1964年5月设财贸政治部;1954年春,增设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1958年秋改称农村工作部;1956年7月增设政法部、工业交通部,1962年6月均撤销。 1957年7月,县委设立书记处,书记处设书记职若干。1962年11月撤销,恢复县委正副书记制。 1958年11月,禹城县与高唐县合并,组建中共高唐县联社委员会,下设农业合作部、文教部、工交部、财贸部、政法部等5个工作部门。同年6月,高唐县联社委员会改称中共高唐县委,辖19个人民公社党委。1961年10月,原禹城县划出,高唐县委仍辖8个区委。 1966年“文化革命”开始后,县委受到冲击,陷于瘫痪。 1967年3月至1970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代行中共县委职能。 1970年2月,成立中共高唐县中共革委核心领导小组,取代中共县委职能。 1971年5月,召开中共高唐县第三次代表大会,恢复中共高唐县委及所辖15个公社党委(1971年由8个区改划为15个人民公社)。 1971年11月恢复党校。1972年3月复设县委办公室。1975年5月撤销县革委政治部组织组、宣传组,恢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设立县直属机关党委;1975年6月至1978年6月设立工人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办公室。1979年4月,恢复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1月,增设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1983年3月,增设政法委员会。1984年2月设立企业政治部和农村工作部。是年8月撤销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建制,辖4个镇11个乡党委。1985年1月,设立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87年,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企业政治部、农村工作部、直属机关委员会、党校、党史征委会、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办公室等12个工作部门,辖15个乡(镇)党委。
中共高唐县委工作部门设置图(1987年)
中共高唐县委所辖乡镇党委示意图(1987年) 三、各时期党组织的主要活动 高唐县地方党组织建立后,便积极开展建立和壮大革命队伍的活动,将城北近千人的一支民间武装团体--红门,改造成了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队伍——红团。打土豪、除恶霸。1928年4月,中共鲁北特委根据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委指示,决定组织红团在谷官屯举行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5月4日,奉系县长张振声勾结地主豪绅纠集千余人,袭击了特委驻地谷官屯,特委书记李春荣等12名同志壮烈牺牲,红团暴动失败。此后,金谷兰被捕,农民运动遭到了反动派的镇压。党组织活动被迫中断。1935年8月,金谷兰出狱后,找到中共党组织,恢复了党的关系。 抗日战争爆发后,金谷兰从国民革命军第三集团军政治工作人员训练班结业回乡后,奉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成立了冀鲁边游击第四大队。1937年11月中旬,在城北伏击了进犯高唐的日军。1938年2月,为扩大抗日武装,金谷兰到清平县金郝庄开展统战工作时,被敌人杀害。是年5月,在外地从事革命工作的共产党员韩宁夫回到家乡,发展党员,重建组织。8月份建立了中共第六区委,继而建立了中共高唐县工作委员会。在近一年的时间里,相继建立了第一、二、四、五、七区委,并建立了六、七区抗日政府。1940年,鲁西北国民党武装联合,向抗日根据地发动疯狂进攻,中共党组织采取隐蔽斗争的策略,并选派党员打入敌人内部,坚持艰苦的对敌斗争。中共党员队伍在斗争中不断扩大,到1944年8月,建立中共区委6个,支部36个,发展党员253人。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高唐县地方党组织,紧密配合大部队,于1945年9月7日解放了县城,1946年秋,解放高唐全境。此后,中共高唐县委根据上级指示,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土地改革、生产支前,参军参战运动。选送了2000余名青壮年参军,以全县人民总收入的25%的财物支援前线,并选拔了114名党政干部南下开辟新区。为全国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党组织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上。同时,开展了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整风反右”等运动,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还开展了“人民公社”、“大跃进”“反右倾”等运动。自60年代初至1966年,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领导干部群众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大跃进”运动等左倾错误影响带来的消极因素和1959至1961年三年灾害时期造成的严重困难,国民经济有所发展。这一时期,党组织还领导了全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文化革命”中,中共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受到严重冲击,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党仍领导全县党员和广大群众以各种方式同错误路线进行了顽强地斗争,并且努力搞好工农业生产,使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976年10月,“文化革命”结束,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高唐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首先,在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以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生活大幅度提高。在此基础上,在全县工业中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政策,废除大锅饭,克服了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等弊病,工业生产迅速发展。198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0427万元,比1980年翻了两番。同时,还狠抓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县呈现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好局面。 四、中共高唐县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中共高唐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5月29日至31日召开。应出席代表451名,因病、因事缺席30名,实到代表421名。其中妇女代表62名,另有列席代表9名。县委书记邢金岭作县委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1956-1957年农村工作全面规划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高唐县第一届委员会和出席省第一次党代会的代表。选举出县委委员23人,候补委员3人,常委8人,邢金岭当选为县委书记。 第二次代表大会 中共高唐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3年9月17日至22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50人。大会传达贯彻了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文件,讨论通过了杨恒一代表上届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和《1963年全县农业生产规划和今后五年工农业生产发展规划》,选举产生了中共高唐县第二届委员会和出席省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选举县委委员23人,候补委员5人,常委6人,杨恒一当选为县委书记。 第三次代表大会 中共高唐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5月21日至27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954人。大会讨论通过了王继祖代表前届县委作的工作报告和《关于加强领导班子革命化建设问题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高唐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3人,常委9人,县武装部政委王继祖当选为县委书记。 第四次代表大会 中共高唐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85年2月6日至9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70人,候补代表30人。大会通过县委书记赵鲁贵代表前届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高唐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2人,候补委员3人,常委7人,赵鲁贵当选为县委书记。 第五次代表大会 中共高唐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4月15日至17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70人。大会讨论通过了赵鲁贵代表前届县委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高唐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3人,常委9人,赵鲁贵当选为县委书记。 历任县委书记、副书记、秘书长、常委人员名录 中共高唐县工作委员会(1938年8月至10月) 书记:韩宁夫(1938年10月离职) 庞均(1938年10月任职) 中共高平禹边区委员会(1938年10月到1939年6月) 书记:高峻岳 中共高唐县委员会1939年6月至1941年2月) 书记:庞均 中共唐南县委员会(1941年2月至1943年2月) 书记:李曰坦(又名赵力毅,1942年底离职) 陈达(地委组织部长兼,1942年底任职) 副书记:许忠(1942年10月任职) 中共唐北县委员会(1941年2月至1943年2月) 书记:解金声 中共高唐县委员会(1943年2月至1943年10月) 书记:解金声 中共高唐县委员会(1943年10月至1944年6月) 秘书长:杨中一(1944年2月至6月,主持县委工作) 中共高平县委员会(1944年6月至1945年8月) 书记:庞均 副书记:李慎三(又名蔺汉柱,1945年春离职) 赵明德(1944年10月任职) 中共高唐县委员会(1945年9月至1949年2月) 书记:卢青云 副书记:李学实(1947年初离职) 辛甫(1947年初到1948年初) 董诚(1948年3月任职) 常委:(1949年1月设) 卢青云 郭孔 董诚 徐敬民 刘杰 中共高唐县委员会(1949年2月至1956年6月) 书记:董诚(1951年6月离职) 李宁(1951年6月至1952年6月) 杨恒一(1952年6月至1954年6月) 邢金岭(1954年7月任职) 副书记:李振东(1951年6月离职) 许光(1952年5月至1952年11月) 张厚基(1954年4月任职) 艾尚修(1954年7月至1956年3月) 常委:(1951年11月设) 李宁许光田连峰 陈光汉(1952年4月离职) 刘杰(1953年5月离职) 中共高唐县第一届委员会(1956年5月至1963年9月) 书记:邢金岭 副书记:张厚基 刘华中 郑节文(1962年11月离职) 魏富国(1962年11月任职) 金永亭(1962年11月任职) 刘克义(1962年1月任职) 1957年7月改设书记处后 第一书记:邢金岭(1958年2月改任第二书记) 曹子丹(地委副书记兼,1958年2月至1961年2月) 张次宾(1961年2月代理,5月离职) 徐德辅(1961年5月代理,12月任职) 第二书记:邢金岭(1958年2月任职) 第三书记:李修庚(1959年2月至7月) 书记处书记:(1957年7月至1962年11月) 张厚基(1958年12月离职) 刘华中(1961年1月离职) 郑节文魏富国 孙玉奎(1959年1月任职) 杨心清(1959年2月至9月) 刘玉岐(1960年3月至6月) 马长庆(1960年3月任职,1961年4月离职) 李佩明(1958年2月任职) 马兴民(地委工作组长,1960年9月任职,1961年6月离职) 张次宾(省委工作组长,1960年9月任职) 姚秋华(1961年2月至6月) 李溪亭(1961年4月至6月) 苏从芳(1961年4月至6月) 聂邦清(1961年4月至6月) 金永亭(1961年4月任职) 刘克义(1962年3月任职) 常委:邢金岭 张厚基 刘华中 郑节文 高以显(1957的冬离职) 王金涛 杜存正 李风强 许振华(1956年12月任职) 李佩明(1957年7月任职) 魏富国(1957年7月任职) 曹子丹 李修庚 孙玉奎 杨心清 刘玉岐 马长庆 马兴民 张次宾 张克诺(1959年1月至1961年4月) 杜传钧(1960年2月至1961年4月) 崔志忠(1960年10月任职) 朱长顺(1960年12月任职) 郑延智(1960年12月至1961年6月) 侯树华(1960年12月至1961年6月) 张次宾 徐德辅 姚秋华 李溪亭 苏从芳 聂邦清 金永亭 刘克义 孙剑青(1962年5月任职) 中共高唐县第二届委员会(1963年9月至1967年3月) 书记:杨恒一(1966年4月离职) 姚俊峰(1966年4月任职) 副书记:魏富国(1964年春时离职) 金永亭 刘克义(1964年12月离职) 张厚基(1964年11月任职) 赵连水(1964年11月任职) 邢杰(1965年5月任职) 李佩明(1966年8月离职) 王加胜(1966年4月任职) 常委:杨恒一 魏富国 金永亭 刘克义 李佩明 王金涛 许振华 杜存正 李风强 崔志忠 朱长顺 孙剑清 阎鲁峰 张德荣(1965年5月任职) 任伍洋(1965年5月任职) 姚俊峰 张厚基 赵连水 邢杰 王加胜 高唐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职能,1967年3月至1970年2月) 中共高唐县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2月至1971年5月) 组长:张德荣 副组长:赵连水康天祜张文田 中共高唐县第三届委员会 (1971年5月至1985年2月) 书记:王继祖(1973年7月离职) 郭文江(1973年7月任职,1976年6月离职) 翟瑞华(1976年6月任职,1983年2月离职) 赵鲁贵(1983年12月主持县委工作,1984年3月任职) 副书记:赵连水(1973年7月离职) 杨作荣(1979年2月离职) 葛怀文(1973年8月任职,1980年11月离职) 翟瑞华(1975年6月任职,1976年6月离职) 李宗生(1975年10月任职,1978年5月离职) 石永朝(1976年5月任职) 徐祥之(1978年5月至1981年6月) 赵鲁贵(1979年2月任职,1984年3月离职) 李耀亭(1980年12月至1982年4月) 谷庆雪(1981年6月任职) 常委:王继祖赵连水杨作荣 康天祜(1982年8月离职) 邱海三(1973年10月离职) 马德华 郑传玺(1976年3月病故) 马裕民 刘凤英(女)(1979年5月离) 郭文江 葛怀文 翟瑞华 石永朝 宋荣章(1972年9月任职,1978年3月离职) 安富文(1972年9月至1975年6月) 楚保元(1972年9月至1975年5月) 李宗生(1973年7月任职) 徐祥之(1973年7月任职,1981年6月离) 赵立冬(1975年7月任职) 司文(1975年9月任职,1983年12月离职) 李玉兰(女,1976年3月任职) 李耀亭 谷庆雪 徐士高 孔昭信 赵鲁贵(1977年6月任职) 罗殿兴(1977年6月任职) 任伍洋(1978年3月至1980年9月) 刘士荣(1978年12月至1980年10月) 于洪山(1981年4月任职,1984年3月离职) 殷传玉(1981年4月任职) 王传彤(1981年8月任职) 郭家秀(1982年4月至1983年8月) 赵忠善(1983年5月任职) 中共高唐县第四届委员会(1985年2月至1987年4月) 书记:赵鲁贵 副书记:高灿涌 赵忠善(1987年2月离职) 孙志恒(省挂职,1985年12月任职) 谷庆雪(1987年2月任职) 杨玉波(省挂职,1986年9月任职) 常委:赵鲁贵 高灿涌 赵忠善(1987年2月离职) 孔昭信 殷传玉 罗殿兴(1987年2月离职) 王宝明(1985年12月离职) 孙志恒(1985年12月任职) 李欣亭(1986年6月任职) 谷庆雪(1987年2月任职) 唐康和(1987年2月任职) 崔正唐(1987年2月任职) 马心林(1987年2月任职) 中共高唐县第五届委员会(1987年4月) 书记:赵鲁贵 副书记:高灿涌 谷庆雪 孙志恒(1987年6月离职) 杨玉波 路广业(1987年5月任职) 徐传普(省挂职,1987年7月任职) 常委:赵鲁贵 高灿涌 谷庆雪 孔昭信 殷传玉唐康和 崔正唐 马心林 李欣亭 孙志恒(1987年6月离职) 杨玉波 路广业(1987年5月任职) 徐传普(省挂职,1987年7月任职) 五、中共高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高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始建于1951年3月,时为县委内设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检查共产党员、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和查处违纪党员、党员干部。1955年12月14日,根据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建为监察委员会。1967年3月,因“文化大革命”工作中断。1979年4月,根据中纪委、中组部通知,恢复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6月,根据中纪委(1983)3号文件,中共高唐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高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再列县委工作部门序列。1984年12月,根据中纪委文件规定,县纪委书记由县委副书记一级的干部担任,副书记随之升为正区级。自1984年12月始,设立党组织的县直部门,同时设纪律检查科。1985年2月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年5月,设立办公室、纪律检查和案件审理科、信访科等工作部门。1986年5月,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为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纪律检查工作,设立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为副乡镇级领导干部。1984年12月至1987年,王传彤任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