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高唐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唐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section/1/article/11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8/section/1/article/11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机构


    一、当铺  钱庄
    典当业始于清末民初,分为“当铺”和“代当”。尹集郝氏地主在济南、泰安等外地开当铺,受其影响,境内开办代当的20多家,并同郝家在各地的当铺挂钩。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境内典当业倒闭。
    当铺是以物品作抵押的高息借贷,利钱大都为一至三分,今日当明日赎,按一月行息,若一个月零一天来赎,即按两个月利息,入当者多是贫苦百姓,把仅有的衣服、被褥“当”钱,也有地主老财遇上特殊情况拿金银、首饰、皮货、古玩、珍珠、玉翠、字画等入当的。当钱不超过实物价值的50%。一般当期一年,延期半年,即18个月。过期不赎,当票失效,所当之物由当铺自行处理。当票不书当物人姓名,只填写物品名称、当钱多少、利息、当期,认票不认人,概不挂失。所当物品不论新旧程度,一律写上“破旧”二字。
    当票上的物品名称,局外人不认识,是一种“当”行专用字。入当铺的学徒先学“当字本”,类似字典,仅限于物品名称,如羊皮袄一件写成“支奥一件”。当字不外传,是当业主垄断当业的手段之一。
    钱庄自清朝至民国初年最盛,全县约数十家,如:文茂栈、文会祥、协永祥、协和号、协和成、森记号、乾德堂、丽生公司、丽生东、庆泰、公泰钱号、同聚、致和堂、积德堂、广裕号、中和公司、和生公司等银号。专以收放、兑换银钱为交易。1912年邑人众议员尹宏庆在我县倡办商清银行,专营存、放款,1926年关闭。1931年以后,禁用生银,改用银币、钞票及铜子。银钱业生意日渐凋零,均相继停办,或改为棉业,银钱业遂宣告绝迹。
    二、信用社
    1937年以前,高唐组织信用合作社,全县迅速普及,解决了农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对发展农业起了积极作用。抗日战争期间,沦陷地区均停办。
    1952年,贯彻农村重点试办信用合作组织的方针,首先在大李六、尚官屯办起了两处信用社。每股股金1元,入社费0.10元,共397股。1953年,全县有信用社5处,社员入股达5189股,交股金3414元,吸收存款24户2305.00元(不含存款折实),发放贷款6072.00元。积聚了部分闲散资金,解决了农业发展中的部分资金困难。
    1955年,建立信用合作社62处,未转社的筹备委员会21处。全县除一区城关乡外达到了乡乡建立信用合作组织。参加农户4350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3%,吸收社员95684名,交股金137361.00元。自1954年4季度到1955年5月份的统计,吸收存款积累额448682.00元,月底余额58263.00元,发放贷款81777.00元,占银行同期贷款的97.6%,扶持了农民对耕牛、农具、肥料、良种的购买,为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1958年春季,县83处信用社普遍进行整顿后,三类社上升二类社的6个,二类社上升一类社11个。9月份全县建8个公社,公社设信用社。当时公社以下为营、连、排制,营设立了82个信用社办事处,各连、排根据户数多少、业务量大小分别设立了服务站。训练了一批懂政策懂业务的协储员。
    1958年底,高唐、禹城合并后,全县有信用社及办事处196处、干部390名,服务站1384个、协储员4821名,在全县范围内达到大队有信用部、小队有服务站,村村有协储员。在农村形成了广泛而普及的信用组织,有效的集中了农村闲散资金。发放各种贷款180万元,支持614个生产队、17856户,解决了社员生产、生活的困难。
    1961年,高唐、禹城两县分设。由于自然灾害和“五风”的影响,整个信用组织的理事、监事及社员代表大会等制度名存实亡。全县117处信用社储蓄少、放款多,且收不回来,信用合作事业出现严重被动局面。10月召开了全体信用干部会议,统一了思想,调动了积极性,信用工作开始出现生机。1962年,随着公社、管理区和生产队体制化,全县117处信用社并为110处,恢复建立服务站78处。1963年,全县通过机构调整落实为83处信用社,全年共吸收社会闲散资金5217664.00元,逐步扭转了亏损局面,全县83处信用社有65处盈余,盈余款3275元。1964年,全县共吸收存款10658298元,盈余款77018元。
    1972年底,将全县信用社改并为15处,即以公社为单位设立信用社。信用社由公社党委统一领导,业务工作由银行统一管理。1978年,各公社银行营业所和信用社建立一个党支部,实行合署办公,并设立以管理区为单位的业务工作片,全县有业务片78个,信用站417个,信用分社7个。1985年,成立了“高唐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由11人组成管理委员会。仍于农业银行合署。
    三、银行
    人民银行  1945年9月,高唐县城解放成立民主政府。当时在工商局内设有“货币股”(属银行前身),其主要任务是:供应解放区军政需要的货币支付。设立了外汇交易所,收兑黄金、银元,提供向敌占区购买药品及军需物资款和商店收购农副产品款及农村个别困难户生活贷款。1946年6月,冀南银行在高唐正式发行冀南农民合作社兑换券。1948年12月1日,华北、山东、西北解放区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统一货币,即中国人民银行钞票(称新币)。新币与旧币同时流通,旧币逐步收回。1949年8月20日,平原省成立,高唐县支行设人事、秘书、会计、出纳、业务、保险、合作共7个股。下设尹集、梁村、三十里铺3个营业所。1952年,县行撤销了保险股,分设了保险公司,增设了城关农金流动组和辛店、杨官屯营业所。1953年,又增设了旧城、琉璃寺、城关营业所。撤销了城关流动组。至此,全县8个区,全部设置了营业所,1958年,中国人民银行禹城支行并入高唐县支行。1959年,高唐县支行设有人事、秘书、会计、出纳、计划统计、信贷、信用合作、农村金融、储蓄共9个股,下设20个营业所、办事处。1959年1月开始,将处、所机构人员和资金下放给人民公社,改为人民公社信用部,1961年,恢复禹城县制及人民银行禹城县支行。高唐县支行仍辖原来的8个公社营业所。1963年11月恢复农业银行,我县又分设了农业银行及8个营业所。1965年11月,国务院决定人、农两行合并。1971年县财政税务局迁入人民银行,改称财政金融局,设政工、会计、出纳、业务、农金、财税组,县属8个行政区撤销,原56处人民公社合并为15处。同时,银行营业所按人民公社设置,由原来8个处所,增加到15个处所。税务所也按人民公社设置了15处。1975年,撤销了财政金融局,恢复县人民银行及财政税务局。同年10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高唐县支行再次恢复。两行分设后人民银行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储蓄、会计、出纳股,辖一、二、三、四储蓄所。1985年1月,根据国务院规定,县级不设人民银行,人民银行高唐县支行改称中国工商银行高唐县支行,仍代理原人民银行的业务。198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地区分行通知,保留县级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恢复了人民银行高唐县支行,下设人事秘书、金融管理稽核、计划调研、会计国库、贷币发行5个科。
    农业银行  建国以来,农业银行经历了四起三落。
    第一次叫农业合作银行,是适应土地改革以后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需要于1951年8月成立的。1952年精简机构时撤销。
    第二次建立农业银行,1953年党中央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同时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3月建立了农业银行。1955年农行营业所与人行营业所合并,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撤销农业银行。
    第三次是在1960年初,我国经济发生了困难,党中央提出大力发展农业的方针,1963年11月成立农业银行,实行垂直领导。1964年11月,国务院决定把人、农两行营业所合并,两个县支行合署办公。1965年8月又决定人、农两个省分行合署办公,暂时保留两个总行机构。1965年11月,两行正式合并。
    第四次是在1979年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中国农业银行。我县于当年10月恢复了农业银行高唐县支行,在官道街北段建了新址。内部设置人事、保卫、稽核、会计出纳、信用合作、农业信贷、计划统计所等单位。县以下设15个营业所、办事处。
    工商银行  1985年1月,县人民银行改为县工商银行,代理人民银行业务。下设劳动人事、秘书、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储蓄7个科和工会委员会、监察室,有第一、二、三、四储蓄所。198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地区分行通知,保留县级人民银行,人员从工商银行内按比例分出。所址在北湖路中段路西。1987年9月,在新城路设第五储蓄所,1987年11月在新城路东段设第六储蓄所。
    建设银行  于1979年9月11日成立。地址在官道街北段东侧,属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聊城地区中心支行管辖。建行初期设一个综合业务科。1986年增设会计科。
    四、保险公司
    1951年初,县人民银行设保险股。1952年,在保险股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县人民保险公司,址在县城内商会街南头西侧,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原省聊城地区中心支公司领导。公司设秘书、内勤、外勤、业务、会计5个股,1954年3月撤销。
    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由人行信贷股代办。1981年,县人民银行增设保险股,对外挂高唐县保险支公司的牌子。1984年4月,县保险公司升格为局级单位,其业务工作和干部管理归聊城中心支公司领导,党务、行政工作受当地党政领导。内设人秘、计财、业务3个股。地址在北湖路北端路东。1985年9月,原业务股改为城市业务股,增设农村业务股。1987年6月,增设人身保险科。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