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
建国以来,进口的品种有畜产类中的西德长毛兔、化肥类中的日本尿素,美国磷酸二胺。苏、德、芬兰等国的复合肥;农药类中的日本、西德、瑞士产杀灭菊脂,西德产“1059”、“1605”,美国产“六六六”粉等;机械类有匈牙利产普通车床;生活用品中的日本产电视机、摩托车,朝鲜、美国产中长纤维布料,及交通运输用的卡车、轿车等。
六、石油供应
1948年10月高唐县生产推进社成立后,开始经营煤油。1956年,县供销社联社成立日用杂品站,管理煤油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也开始陆续销售。1961年,县煤建石油公司成立,隶属商业局,所有石油业务交由该公司办理。1974年,县石油专营机构“山东省聊城石油采购供应站高唐分站”成立。1983年,石油分站加油站建成并投入营业。1985年1月,省石油系统从商业部门划出,高唐石油分站更名为“山东省石油公司高唐支公司”,由商业局直接管理改为代行管理。到1985年未,该公司固定资产达69.4万元。
石油销售 1973年以前,由于机动车辆和农业机械不多,计划供应的油料基本能满足需要。1976年后,社会上车辆增多,油料趋于紧张。石油分站根据保证重点、优先农业的原则进行分配。1955至1960年,销售总量为4851.02吨,年均808.5吨。其中汽油占30.8%,柴油占18.3%,煤油占46.7%。润滑油占4.2%。1971到1980年,销售总量为72207吨。年均7220.7吨,其中汽油占8.1%,柴油占83%,煤油占3%,润滑油占5.9%。煤油销量下降的原因是农村照明逐步改为电灯。1981至1985年销售总量为56458吨,年均11291吨,其中汽油占15%,柴油占78%,煤油占5%,润滑油占2%。
石油储备 1974年前,石油业务在兼营时期,没有大的储油设备,仅存部分大桶。1971年始,县兴建土油罐,到1975年全县先后建成土油罐170个,总容量为2329立方米。储油量远不能满足需要,所以各基层社和各大用户都是从禹城直接提货。
1974年山东省聊城石油采购供应站高唐分站成立,购置50立方米金属罐20个,大桶1500只。1976年建成100立方米土油罐10个。1979年上级公司拨来50立方米金属罐10只。至此,县储油达3000余吨,保证了全县石油的及时供应。李先念副总理提出把高唐土油罐的建设作为一条经验在全国推广。
七、卷烟经营
建国前,经营者均为私商,销售的卷烟主要购自济南和临清,另外还有国内一些烟厂的机制卷烟和英美烟草公司的机制卷烟。也有少量经营本地作坊产的手工卷烟。由于当时的社会购买力很低,消费者大都吸食自己种植的烟叶或手工作坊的烟末烟丝,所以,卷烟经营不甚景气。三四十年代,年销量均在1000箱之内。
解放后,卷烟由国家经营,县卷烟经营形式几经改变,直到1983年,烟草专卖才实行了统一。高唐无卷烟生产厂,只有经营机构,这些机构也屡有变化。1950年至1953年,由县百货公司经营。1953至1983年6月,经营卷烟批发零售业务的国营单位分别有:县烟酒专卖分销处、县烟酒专卖事业公司、商业局副食经理部、县百货商店禹城百货站、县糖业烟酒公司、副食品公司等国营商业部门。1983年6月起,由高唐县烟草公司统一经营,实行了烟草专卖。
在卷烟销售上,建国初期,除国营集体商业经营卷烟外,允许私人商贩、摊点销售卷烟。1953年以后,随着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城乡卷烟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自然村则由供销社设立的代销点销售卷烟。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规定,在不违背国家规定的进货渠道、价格商标等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和个体商户经营卷烟零售业务。但必须取得当地烟草专卖局发给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县烟草公司主要向本县15个基层供销社及其中心店、门市部和国营商业门市部、集体、个体卷烟经销户供货,同时也同兄弟县烟草公司调剂余缺。
卷烟的销售数量,除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销量明显减少外,其余年份一直是稳步增长的。1978年以后,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卷烟的销量和档次也有了明显的增加和提高。1978年全县销卷烟2817箱,其中乙级烟仅470箱;而1987年销烟竟达13408箱,而甲乙级烟就占3800箱。年销量和甲乙级烟销量分别比1978年增长3.7倍和7.1倍。
购销价格 解放前,卷烟经营者均系个体或几户联营,价格无考。解放后,特别是自1953年实行烟酒专卖、由国营商业经营卷烟批发业务以来,大多数都是从省内外二级批发站进货,其购进的价格均享受调拨价。即二级批发站结算价格。截止到1984年12月15日不论卷烟品种、档次,省内外二级批发站均都按产地批发价倒扣2.5%(即调拨价)向县公司供货。通常按调拨计划,由二级批发站直接发货或自提,但运费、装卸费均由购货方负担。
1984年12月15日起,卷烟(包括机制雪茄)调拨价格按产地批发价倒扣。其各种级别卷烟的倒扣率为:甲乙级烟、咀烟倒扣3%;丙级烟倒扣3.5%;丁戊级烟倒扣4%。省内卷烟、雪茄烟的产销地差价(以每盒零售价计)0.01。(即按产地零售价每盒加0.01元为销地零售价)。省外卷烟、雪茄烟的产销地差价0.02元。1985年4月1日起,省外调拨丁戊级烟产销地差价由0.02改为0.01元。
卷烟的销售价格自1953年高唐烟酒专卖分销处经营卷烟至今,凡从省内外地购进的卷烟均有产销地差价,省内销地批发价(每盒)按产地批发价顺加0.009元;零售价(每盒)顺加0.01元。省外甲乙烟销地批发价(盒)按产地批发价顺加0.018元,零售价(盒)顺加0.02元。
经营利润 建国前经营卷烟者除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税金外,其利润全部归自己。新中国成立后,烟草由国家统一经营,除按规定纳税外,经营单位每年都必须完成国家下达的经营指标,以保证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解放初,年卷烟销量千箱左右,上缴利税万元上下。1987年销量1.3万余箱,年上缴利税13万元。
卷烟销售数量及利润
┌──────┬───┬────┬────┐
│ 项目 │销售数│销售金额│上交利润│
│ 数量 │ │ │ │
│年份 │(箱) │(元) │(元) │
├──────┼───┼────┼────┤
│1949年 │720 │143500 │6600 │
├──────┼───┼────┼────┤
│1950年 │802 │158200 │7200 │
├──────┼───┼────┼────┤
│1951年 │91 │161000 │9500 │
├──────┼───┼────┼────┤
│1952年 │909 │164000 │9720 │
├──────┼───┼────┼────┤
│1953年 │947 │169200 │10112 │
├──────┼───┼────┼────┤
│1954年 │1896 │321000 │20104 │
├──────┼───┼────┼────┤
│1955年 │2020 │350200 │21060 │
├──────┼───┼────┼────┤
│1956年 │2354 │400210 │20426 │
├──────┼───┼────┼────┤
│1957年 │3144 │684200 │34200 │
├──────┼───┼────┼────┤
│1958年 │3289 │695600 │35419 │
├──────┼───┼────┼────┤
│1959年 │3411 │723000 │36049 │
├──────┼───┼────┼────┤
│1960年 │3502 │719420 │37423 │
├──────┼───┼────┼────┤
│1961年 │294 │139600 │6527 │
├──────┼───┼────┼────┤
│1962年 │480 │183460 │10426 │
├──────┼───┼────┼────┤
│1963年 │986 │290240 │14324 │
├──────┼───┼────┼────┤
│1964年 │1894 │564274 │18563 │
├──────┼───┼────┼────┤
│1965年 │1908 │573242 │19423 │
├──────┼───┼────┼────┤
│1966年 │2124 │614320 │23246 │
├──────┼───┼────┼────┤
│1967年 │2321 │682132 │30146 │
├──────┼───┼────┼────┤
│1968年 │2542 │784200 │32031 │
├──────┼───┼────┼────┤
│1969年 │2613 │799189 │30891 │
└──────┴───┴────┴────┘
续表
┌──────┬───┬────┬────┐
│ 项目│销售数│销售金额│上交利润│
│ 数量 │ │ │ │
│ 年份 │(箱) │(元) │(元) │
├──────┼───┼────┼────┤
│1970年 │2780 │829246 │31042 │
├──────┼───┼────┼────┤
│1971年 │2819 │840121 │32130 │
├──────┼───┼────┼────┤
│1972年 │3149 │960041 │35870 │
├──────┼───┼────┼────┤
│1973年 │3641 │1094849 │39642 │
├──────┼───┼────┼────┤
│1974年 │3054 │995408 │37982 │
├──────┼───┼────┼────┤
│1975年 │3690 │1158421 │41326 │
├──────┼───┼────┼────┤
│1976年 │4567 │1550132 │59434 │
├──────┼───┼────┼────┤
│1977年 │4340 │1504364 │58426 │
├──────┼───┼────┼────┤
│1978年 │2817 │1263487 │54321 │
├──────┼───┼────┼────┤
│1979年 │3124 │1388426 │59716 │
├──────┼───┼────┼────┤
│1980年 │3745 │1623489 │61621 │
├──────┼───┼────┼────┤
│1981年 │3151 │1424642 │58789 │
├──────┼───┼────┼────┤
│1982年 │3520 │1574326 │60137 │
├──────┼───┼────┼────┤
│1983年 │2902 │1657325 │116401 │
├──────┼───┼────┼────┤
│1984年 │2660 │1574389 │12432 │
├──────┼───┼────┼────┤
│1985年 │7047 │4299328 │84321 │
├──────┼───┼────┼────┤
│1986年 │9748 │5709489 │124321 │
├──────┼───┼────┼────┤
│1987年 │13408 │8258432 │13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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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养护 50年代,卷烟有专门简易仓库,库内撒石灰吸潮,以防止霉变。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卷烟的销售量逐淅增加。1964年,县糖业烟酒公司建仓库10间250平方米,墙厚38厘米,门窗采取密封,地面铺沥青,并垫有10厘米厚的垫木,安装了排风扇。为防止卷烟霉变,每年七、八月份还进行库内烘烤以驱赶水分。1982年购买空调机4台,吸湿机2台。1983年县烟草公司成立后,于1985年兴建卷烟仓库450平方米,并先后购置空调机10台。仓库四壁为空心墙,库底有通气孔,地面为10厘米厚的沥青石子,地面以上两毡两席,门窗均用棉垫隔热密封。对卷烟的保管和养护,均按科学要求,严格把关。
卷烟调运 无论省内、省外二级站仓库提货或兄弟县公司调剂卷烟,都配专人负责,专车装有防雨设备,途中防止暴晒和雨淋。装卸卷烟做到轻搬轻放,严防绳勒、跌砸挤伤破损,在调运时,春季、冬季可多进货。夏季、秋季则少进、勤进,严防库内积陈霉变。
八、饮食服务业
1962年以前由县供销社经营管理,1962年3月移交商业局,成立“高唐县饮食服务公司”,下属单位有饭店3处,照像馆、浴池、自行车修理铺各1处,干部职工25人。由于自然灾害全年仅实现营业额14.1万元,亏损7000元。1966年,将浴池处理给县京剧团做宿舍。1978年,东风旅馆建成投入营业。1982年12月,照像馆移交给综合公司。1987年,该服务公司有固定资产27万元,年度营业额29万元,盈利7000元,下属饭店3处、门市部2处和旅馆、理发店各1处,共有干部职工49人。
1966年成立“高唐县汽车修理厂”,由交通部门经营管理。在此之前,本县无汽车修理行业。汽修厂成立初期,只能进行胶补轮胎、更换小部件、排除小故障等简单修理。随着汽车的增多,汽修厂设备不断增添,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业务范围逐渐扩大。现该厂能进行汽车大修,是本县最早和唯一的国营汽修企业。
1984年,高唐镇建“迎宾汽车修理厂”,能承接中修业务。另外,有个体汽修业户15家,分布县城各街道。
国营商业(三)
视图
进口
建国以来,进口的品种有畜产类中的西德长毛兔、化肥类中的日本尿素,美国磷酸二胺。苏、德、芬兰等国的复合肥;农药类中的日本、西德、瑞士产杀灭菊脂,西德产“1059”、“1605”,美国产“六六六”粉等;机械类有匈牙利产普通车床;生活用品中的日本产电视机、摩托车,朝鲜、美国产中长纤维布料,及交通运输用的卡车、轿车等。
六、石油供应
1948年10月高唐县生产推进社成立后,开始经营煤油。1956年,县供销社联社成立日用杂品站,管理煤油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也开始陆续销售。1961年,县煤建石油公司成立,隶属商业局,所有石油业务交由该公司办理。1974年,县石油专营机构“山东省聊城石油采购供应站高唐分站”成立。1983年,石油分站加油站建成并投入营业。1985年1月,省石油系统从商业部门划出,高唐石油分站更名为“山东省石油公司高唐支公司”,由商业局直接管理改为代行管理。到1985年未,该公司固定资产达69.4万元。
石油销售 1973年以前,由于机动车辆和农业机械不多,计划供应的油料基本能满足需要。1976年后,社会上车辆增多,油料趋于紧张。石油分站根据保证重点、优先农业的原则进行分配。1955至1960年,销售总量为4851.02吨,年均808.5吨。其中汽油占30.8%,柴油占18.3%,煤油占46.7%。润滑油占4.2%。1971到1980年,销售总量为72207吨。年均7220.7吨,其中汽油占8.1%,柴油占83%,煤油占3%,润滑油占5.9%。煤油销量下降的原因是农村照明逐步改为电灯。1981至1985年销售总量为56458吨,年均11291吨,其中汽油占15%,柴油占78%,煤油占5%,润滑油占2%。
石油储备 1974年前,石油业务在兼营时期,没有大的储油设备,仅存部分大桶。1971年始,县兴建土油罐,到1975年全县先后建成土油罐170个,总容量为2329立方米。储油量远不能满足需要,所以各基层社和各大用户都是从禹城直接提货。
1974年山东省聊城石油采购供应站高唐分站成立,购置50立方米金属罐20个,大桶1500只。1976年建成100立方米土油罐10个。1979年上级公司拨来50立方米金属罐10只。至此,县储油达3000余吨,保证了全县石油的及时供应。李先念副总理提出把高唐土油罐的建设作为一条经验在全国推广。
七、卷烟经营
建国前,经营者均为私商,销售的卷烟主要购自济南和临清,另外还有国内一些烟厂的机制卷烟和英美烟草公司的机制卷烟。也有少量经营本地作坊产的手工卷烟。由于当时的社会购买力很低,消费者大都吸食自己种植的烟叶或手工作坊的烟末烟丝,所以,卷烟经营不甚景气。三四十年代,年销量均在1000箱之内。
解放后,卷烟由国家经营,县卷烟经营形式几经改变,直到1983年,烟草专卖才实行了统一。高唐无卷烟生产厂,只有经营机构,这些机构也屡有变化。1950年至1953年,由县百货公司经营。1953至1983年6月,经营卷烟批发零售业务的国营单位分别有:县烟酒专卖分销处、县烟酒专卖事业公司、商业局副食经理部、县百货商店禹城百货站、县糖业烟酒公司、副食品公司等国营商业部门。1983年6月起,由高唐县烟草公司统一经营,实行了烟草专卖。
在卷烟销售上,建国初期,除国营集体商业经营卷烟外,允许私人商贩、摊点销售卷烟。1953年以后,随着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城乡卷烟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自然村则由供销社设立的代销点销售卷烟。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规定,在不违背国家规定的进货渠道、价格商标等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和个体商户经营卷烟零售业务。但必须取得当地烟草专卖局发给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县烟草公司主要向本县15个基层供销社及其中心店、门市部和国营商业门市部、集体、个体卷烟经销户供货,同时也同兄弟县烟草公司调剂余缺。
卷烟的销售数量,除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销量明显减少外,其余年份一直是稳步增长的。1978年以后,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卷烟的销量和档次也有了明显的增加和提高。1978年全县销卷烟2817箱,其中乙级烟仅470箱;而1987年销烟竟达13408箱,而甲乙级烟就占3800箱。年销量和甲乙级烟销量分别比1978年增长3.7倍和7.1倍。
购销价格 解放前,卷烟经营者均系个体或几户联营,价格无考。解放后,特别是自1953年实行烟酒专卖、由国营商业经营卷烟批发业务以来,大多数都是从省内外二级批发站进货,其购进的价格均享受调拨价。即二级批发站结算价格。截止到1984年12月15日不论卷烟品种、档次,省内外二级批发站均都按产地批发价倒扣2.5%(即调拨价)向县公司供货。通常按调拨计划,由二级批发站直接发货或自提,但运费、装卸费均由购货方负担。
1984年12月15日起,卷烟(包括机制雪茄)调拨价格按产地批发价倒扣。其各种级别卷烟的倒扣率为:甲乙级烟、咀烟倒扣3%;丙级烟倒扣3.5%;丁戊级烟倒扣4%。省内卷烟、雪茄烟的产销地差价(以每盒零售价计)0.01。(即按产地零售价每盒加0.01元为销地零售价)。省外卷烟、雪茄烟的产销地差价0.02元。1985年4月1日起,省外调拨丁戊级烟产销地差价由0.02改为0.01元。
卷烟的销售价格自1953年高唐烟酒专卖分销处经营卷烟至今,凡从省内外地购进的卷烟均有产销地差价,省内销地批发价(每盒)按产地批发价顺加0.009元;零售价(每盒)顺加0.01元。省外甲乙烟销地批发价(盒)按产地批发价顺加0.018元,零售价(盒)顺加0.02元。
经营利润 建国前经营卷烟者除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税金外,其利润全部归自己。新中国成立后,烟草由国家统一经营,除按规定纳税外,经营单位每年都必须完成国家下达的经营指标,以保证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解放初,年卷烟销量千箱左右,上缴利税万元上下。1987年销量1.3万余箱,年上缴利税13万元。
卷烟销售数量及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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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销售数│销售金额│上交利润│
│ 数量 │ │ │ │
│年份 │(箱) │(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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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720 │143500 │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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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802 │158200 │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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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 │91 │161000 │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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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 │909 │164000 │9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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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 │947 │169200 │1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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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 │1896 │321000 │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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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2020 │350200 │2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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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 │2354 │400210 │2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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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 │3144 │684200 │3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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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 │3289 │695600 │35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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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 │3411 │723000 │36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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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 │3502 │719420 │37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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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 │294 │139600 │6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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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 │480 │183460 │1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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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 │986 │290240 │14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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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 │1894 │564274 │18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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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 │1908 │573242 │19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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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 │2124 │614320 │23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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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 │2321 │682132 │3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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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 │2542 │784200 │3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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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 │2613 │799189 │30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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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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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销售数│销售金额│上交利润│
│ 数量 │ │ │ │
│ 年份 │(箱) │(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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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 │2780 │829246 │3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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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 │2819 │840121 │3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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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 │3149 │960041 │35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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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3641 │1094849 │39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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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 │3054 │995408 │3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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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 │3690 │1158421 │4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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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 │4567 │1550132 │59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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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 │4340 │1504364 │58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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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2817 │1263487 │5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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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3124 │1388426 │59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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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 │3745 │1623489 │6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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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 │3151 │1424642 │5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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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 │3520 │1574326 │6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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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2902 │1657325 │116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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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2660 │1574389 │12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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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7047 │4299328 │8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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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9748 │5709489 │12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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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13408 │8258432 │13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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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养护 50年代,卷烟有专门简易仓库,库内撒石灰吸潮,以防止霉变。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卷烟的销售量逐淅增加。1964年,县糖业烟酒公司建仓库10间250平方米,墙厚38厘米,门窗采取密封,地面铺沥青,并垫有10厘米厚的垫木,安装了排风扇。为防止卷烟霉变,每年七、八月份还进行库内烘烤以驱赶水分。1982年购买空调机4台,吸湿机2台。1983年县烟草公司成立后,于1985年兴建卷烟仓库450平方米,并先后购置空调机10台。仓库四壁为空心墙,库底有通气孔,地面为10厘米厚的沥青石子,地面以上两毡两席,门窗均用棉垫隔热密封。对卷烟的保管和养护,均按科学要求,严格把关。
卷烟调运 无论省内、省外二级站仓库提货或兄弟县公司调剂卷烟,都配专人负责,专车装有防雨设备,途中防止暴晒和雨淋。装卸卷烟做到轻搬轻放,严防绳勒、跌砸挤伤破损,在调运时,春季、冬季可多进货。夏季、秋季则少进、勤进,严防库内积陈霉变。
八、饮食服务业
1962年以前由县供销社经营管理,1962年3月移交商业局,成立“高唐县饮食服务公司”,下属单位有饭店3处,照像馆、浴池、自行车修理铺各1处,干部职工25人。由于自然灾害全年仅实现营业额14.1万元,亏损7000元。1966年,将浴池处理给县京剧团做宿舍。1978年,东风旅馆建成投入营业。1982年12月,照像馆移交给综合公司。1987年,该服务公司有固定资产27万元,年度营业额29万元,盈利7000元,下属饭店3处、门市部2处和旅馆、理发店各1处,共有干部职工49人。
1966年成立“高唐县汽车修理厂”,由交通部门经营管理。在此之前,本县无汽车修理行业。汽修厂成立初期,只能进行胶补轮胎、更换小部件、排除小故障等简单修理。随着汽车的增多,汽修厂设备不断增添,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业务范围逐渐扩大。现该厂能进行汽车大修,是本县最早和唯一的国营汽修企业。
1984年,高唐镇建“迎宾汽车修理厂”,能承接中修业务。另外,有个体汽修业户15家,分布县城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