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省政府为推广种植美国棉花,协助县组织成立“美棉产销合作社”。1935年,在全县66个村庄组织起“美棉产销无限合作社”,并成立了县联合社委员会。省政府调拨给高唐美国脱里司棉种5万公斤和部分贷款,分发棉种和贷款只限于入社者。1935年9月,县联合社筹建轧花厂,加工各合作社交售的籽棉。1936年,县联合社拥有153处合作社,社员达3144人。发给各合作社棉种11.6万公斤,贷款法币15万元,植棉37835亩。1936年9月扩建县轧花厂,所有厂内员工的选用,以各合作社社员为对象。1937年,县联合社有152处合作社。籽棉经加工后运出销售,先由济南中国银行仓库派员验收,由青岛华新纱厂承购,价格高于普通棉价。1938年高唐成立日伪政权,棉花产销合作经济走向衰落。
1948年10月,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县生产推进社,主要业务有:受政府委托征发棉花,代夏津花纱布公司收购棉花、土布,以减除私商对农民的中间剥削。1949年9月,县生产推进社转为县供销合作社,1950年10月,全县共建立区合作社6处,村联社84处,拥有社员30671人,总资金17.5万元,其中社员股金1.46万元,县、区、村三级合作社干部职工444人。
1954年末,县供销社所属单位有:生产资料经理部,生活资料经理部,第一棉花加工厂、第二棉花加工厂、第三棉花加工厂,6个供销社,1个职工消费社。干部职工1064人。自有资金196万元,社员股金24.5万元。主要从事棉花的加工经营、生产及生活资料的供应和对部分手工业的管理等。
1958年6月23日,县供销社与商业局合并,合并后称商业局,保留供销社名义,挂两个牌子。合并后的供销社改变为全民所有制,实行国营商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1961年9月1日,县供销社、商业局分设,供销社由全民所有制恢复为集体所有制。1962下放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915人。1971年,县供销社和商业局又一次合并,1972年又分设。
1975年8月,中共中央明确供销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商业,是国营经济的组成部分。1979年后,国务院决定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商业性质。
1983年9月下旬,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县供销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规定了社章,社员代表选举产生县联社理事会和监事会,以恢复和发扬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县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7年末,县联社同建社初期的1950年相比,所属单位由84个村合作社发展成具有15个乡镇基层社,5个专营机构,2个附设单位,7个棉花加工经营机构。干部职工由444人增加到5042人;自有资金由17.5万元增加到2214万元。固定资产由4万元增加到1391万元。商品购销总额由271万元增加到26273万元。工业总产值由1979年的857万元增加到9000万元,成为县属一个重要经济部门。
1987年县供销社联社下属机构一览表
┌──────┬────────┬───────────────────┬─────────────┐
│类别 │单位名称 │简介 │业务经营 │
├──────┼────────┼───────────────────┼─────────────┤
│农村综合经营│乡(镇)基层供销社│分别设在15个乡(镇)驻地,包括15处基层社│农业生产资料、百货、副食、│
│机构 │ │驻地的153个门市部,67处农村中心店,476│采购、饭店、旅馆 │
│ │ │处农村代购代销店 │ │
└──────┴────────┴───────────────────┴─────────────┘
续表
┌──┬──────────┬───────────────────┬─────────────┐
│类别│单位名称 │简介 │业务经营 │
├──┼──────────┼───────────────────┼─────────────┤
│棉 │棉麻公司 │1952年成立,位于县城工业街路东 │负责全县棉花收购、调拨、销│
│花 │ │ │售 │
│专 ├──────────┼───────────────────┼─────────────┤
│营 │第一棉花加工厂(一厂)│1952年建,位于县城东关 │棉花收购及棉、油加工 │
│机 ├──────────┼───────────────────┼─────────────┤
│构 │二厂 │1949年始建,1957年与其他厂合并迁至尹集│同上 │
│ │ │镇店子 │ │
│ ├──────────┼───────────────────┼─────────────┤
│ │三厂 │1964年建,位于赵寨子 │同上 │
│ ├──────────┼───────────────────┼─────────────┤
│ │四厂 │1958年始建,位于梁村 │同上 │
│ ├──────────┼───────────────────┼─────────────┤
│ │五厂 │位于琉璃寺,原棉花收购加工站扩建 │同上 │
│ ├──────────┼───────────────────┼─────────────┤
│ │棉花中转储备库 │1984年建,库房面积47000平方米 │储存皮棉 │
├──┼──────────┼───────────────────┼─────────────┤
│其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位于县城南关 │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农具│
│他 │ │ │等 │
│专 ├──────────┼───────────────────┼─────────────┤
│营 │土产杂品公司 │位于县城东关路北 │土特产、副产品等 │
│机 ├──────────┼───────────────────┼─────────────┤
│构 │果品公司 │位于县城东关路北 │干鲜果品 │
│ ├──────────┼───────────────────┼─────────────┤
│ │再生资源公司 │位于县城东关路北 │废旧物资回收及加工 │
│ ├──────────┼───────────────────┼─────────────┤
│ │综合楼 │位于县城东关路南 │日用商品零售 │
├──┼──────────┼───────────────────┼─────────────┤
│附设│供销职工学校 │1981年开办,共培训学员49期 │ │
└──┴──────────┴───────────────────┴─────────────┘
一、棉花购销
1935年,棉业为高唐商业8大类之首。有花行120家、轧户180家。1937至1945年,高唐陷于日伪政权统治,棉花生产下降,经营冷落。所产棉花均被日军抢走。
1946年后,棉花生产经营开始复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为发展棉花生产,制定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促进了棉花生产经营的全面发展,在高唐经济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收购 1948年10月成立县生产推进社,开始收购棉花,收购籽棉800万公斤。1949年,棉花在市场上自由购销。县供销社一是收购,二是征收公棉,支援军需民用。县、区供销社设立收购站,与私商竞争,每公斤皮棉于秋征时顶交夏秋粮食7.5公斤。
1950年,结合生产救灾,供销社向棉农供应、调剂棉种172.5万公斤,同年,贯彻政务院《关于保证棉麻与粮食合理比价的通知》,县、区、村三级合作社设收购站24处,开始执行以质论价、按等级实行牌价收购,全年实际收购平均价为每担皮棉71元。
1951年1月,供销社调进豆饼124万公斤,结合贷款供给群众备播。3月,根据国家规定,供销社在棉花播种前向农民预约收购,签订预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共签订预购合同9013份,发放定金54.7万元,结合发放定金供给棉农布疋、煤、大米、肥料等53.4万元的物资。棉花收购价标准级担皮棉提高到83.26元。6月,政务院号召开展售棉储棉竞赛,以缓解全国纱厂在新棉上市前所需原棉供不应求的困难。据此县供销社设收购点49处,宣传爱国售棉,共收购皮棉12.75万公斤。
1952年,棉粮比价为每公斤八分之七英寸皮棉换小米8至9公斤,明确预付定金不得超过预购总值的10%。1953年,实行计划植棉,供销社与互助组签订计划合同,安排落实棉田。收购实行季节差价,总幅度在9%左右。棉粮比价为每公斤中级皮棉换小米6.75公斤到8公斤。
1954年9月14日,政务院发布命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棉花的计划收购,棉农所产棉花,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级担皮棉80.80元,此价格保持到1962年),除缴纳农业税和自留棉(棉农每人1.5公斤,一户两口人以下的每人2公斤,结婚的每人3公斤)部分外,全部卖给国家。关闭棉花自由市场,供销社负责棉花统购。
1955年,继续执行棉花预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32.9万元。国家规定,凡棉农超售50公斤皮棉,奖售5公斤小麦,10尺棉布,25公斤化肥。
1956年,县农产品采购局接管了棉花收购、加工业务。供销社仍担负支援棉花生产的任务。改换优良品种,调进、供应岱字棉种340万公斤,开始推行农药拌种新技术。8月成立棉花检验站,棉厂设棉检股。收购棉花,开始用仪器检验水分杂质,衣分率开始用轧车试轧,品级对照样标准,长度用手扯尺量,逐步改变手感目测粗放的检验方法。1957年,棉花经营回归供销社。3月,供销社与全县11个农业社签订预购合同,发放定金217.5万元,组织125名干部驻农业社参与棉花生产。10月抽调179名干部,深入基层分片包干,推行“四分”:分收、分晒、分存、分卖。试行队评、站核、厂复验的民主评级办法。省供销社3次通报推广了高唐县棉花摘拾、收购的经验。12月国务院决定,棉短绒列为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分配的物资。
1958年建人民公社,棉花生产和交售以生产队为单位管理。对棉花收购实行突击搞群众运动。根据“多收、快收、收好、收足”的方针,自留棉人均留用0.75公斤。
1959年,将棉、绒划归为一类商品,由国务院集中管理。全县棉花总产比上年下降18%。
1960年,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瞻前顾后、留有余地的方针。但因自然灾害棉花生产继续下降,总产比上年减少40%。1961年4月,中央规定,每收购一担皮棉奖售布票10尺、粮食17.5公斤、化肥25公斤、煤炭75公斤。停止棉花预购。全县棉花总产比上年减少98.9%,亩产0.25公斤。1962年,收购奖售政策除布票、粮食、化肥外,每交售一担皮棉又增加食糖0.75公斤、卷烟6盒。对自留棉以每公斤皮棉奖5尺布票按牌价进行换购。全县棉花总产比上年稍有增加。
1963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棉花生产的决定,恢复棉花预购合同制度,规定每交售50公斤皮棉奖售化肥35公斤、粮食7.5公斤、布票10尺、煤炭75公斤、卷烟6合、糖0.75公斤。实行统购籽棉,禁止生产队轧花,籽棉加工统由供销社承担,以有利于精选棉种、剥取棉短绒以及合理安排油脂、油料的征购和留用。供销社所产全部棉籽,除留下每亩7.5至10公斤棉种以外,剩余的国家统购60%,返还40%。国家统购部分榨油后80%的饼皮也返还给生产队。县供销社与生产队签订预购合同2913份,发放定金165万元,通过外地购买和地区内调剂,解决棉种225万公斤,供应化肥2147吨,农药362吨,药械4101架。全县收购棉花505万公斤,为上年的10.5倍。
1964年,省政府规定凡棉田面积占20%,人均贡献达10公斤皮棉的棉农口粮全年保150公斤,种植面积占50%人均贡献25公斤皮棉者口粮保180公斤。县供销社,又从上海调进岱字15号棉种22.5万公斤,更换了部分品种,并对收购组织作了调整。当年,全县收购棉花上升到875万公斤,比上年增长73%。
1965年,中央决定,对农村社队所欠1961年以前的预购定金,未能偿还的部分一律豁免,糖和卷烟不再列为奖售商品。供销社从江苏调进岱字15号棉种100万公斤,全县普及新品种。棉花收购又有增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收购棉花12万担,比上年减少39%。
1967至1971年,植棉面积逐年下降。1971至1978年,植棉每年均是24万亩。其间继续坚持了棉、绒统购统销和预购、奖售、口粮、返还、留用政策,在具体执行中也不断变动。棉花总产及收购徘徊在10万担左右。
1978年,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棉花生产的几项规定:①粮棉统算,定棉农口粮标准,切实解决棉农口粮。②标准级皮棉价格每担由103.5元提高为115元。③每百斤皮辊棉奖售化肥由20公斤提高到40公斤,锯齿棉42公斤。是年3月,省棉花研究所支援“鲁棉一号”棉种,在部分棉田更种“鲁棉一号”。
1979年,棉花收购价格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5%,北方另加5%的补贴,即为每担138.25元。4月6日国务院规定:以1976到1978年三年平均交售量为基数,超交部分再加价30%。对棉农口粮和奖售化肥实行按商品棉“斤棉斤粮、斤棉斤肥”奖售。
1980年5月,棉花收购价格又提高10%,担收购价为153.10元,锯齿棉再加6.1元。供销社于播种前供应“鲁棉一号”棉种200.5万公斤,全县普及“鲁棉一号”。随着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经济体制的改革,调动了广大棉农的积极性,加之风调雨顺全县棉花总产量为上年的2.96倍,亩产皮棉首次过百斤。
1981年,国务院确定,超购0.5公斤皮棉,另奖售1公斤粮食,其他政策不变。全县棉花生产继续发展。在全省69个植棉县市中,高唐县总产2058.5万公斤,名列第十;人均贡献55公斤,名列第二。梁村公社人均贡献105.25公斤,在全省植棉万亩以上的640个公社中,名列第一。供销社收购点由上年7处扩大到13处,实行集体交售和分户交售相结合,划片定点,约时交售,组织棉农按计划、有秩序地交售。
1982年,国务院决定锯齿棉和皮辊棉执行统一奖售标准,即担皮棉奖售化肥35公斤。全县植棉面积继续扩大,产量大幅度增长。在全省75个植棉县市中,高唐县总产2822.5万公斤,名列第十;人均贡献72公斤,名列第一。在全省植棉万亩以上的1197个公社中,梁村公社总产6.3万担,名列第二,人均贡献140公斤,名列第一。梁村后赵楼大队人均贡献216公斤,在全省生产大队中名列第一。是年,开始实行分户交售棉花,交售户头由原来2000个增加到90000个,出现“卖棉难”。供销社相应加强了收购力量,增加收购点26个,收购磅摊达113个,平均800户设1个收购磅摊。实行划片定点、约时收购,形成验级、过磅、结算一条龙的收购线,创造了一个收购站日收千份棉的新记录。各厂、站实行“一试五定”验级规程,即:份份试轧定衣分,对照标准定品级,手扯尺量定长度,电测器定水分,估验和机验对照定杂质,提高了棉花验级准确性。1983年,将棉花定购基数超购加价办法改为按“倒三七”比例加价收购,即:收购量30%按牌价,70%加价收购,加价幅度仍是30%。标准级皮棉加价后每担为185.25元。随收购、随加价,同售棉者结算。停止换购自留棉。棉布、絮棉敞开供应,取消了凭票限量。我国棉花资源平衡有余,由进口变为出口,实现了历史性巨大转变。在全省1221个植棉公社中,梁村公社人均贡献143.75公斤,名列第一。全省人均贡献125公斤以上的植棉大队共672个,其中高唐县101个,占15%,比例最大。
1984年,按照国务院规定,取消北方棉区5%的价外补贴,将“倒三七”改为“倒二八”(20%牌价,80%加价)比例加价收购,控制棉田面积。超基数收购的奖粮政策,由1公斤改为0.75公斤。等外棉收购价由县确定,允许上市买卖,多渠道经营。收购等外棉不加价,不奖售粮食、化肥。实行计划收购,标准级皮辊棉由153.10元调为145.80元,加价后为180.80元。全县总产、亩产均创历史新记录。
1985年,国务院规定,取消棉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棉花,农民可以自销。定购以内的棉花收购加价比例由“倒二八”改为“倒三七”,即:收购价加价后标准级皮辊棉每担由180.80元降为176.40元。取消奖售粮食政策。对定购外的棉花要求棉花经营部门,积极参与市场调节,价格随行就市,不给加价、不奖化肥。高唐县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植棉38.86万亩,比上年减少29%;总产51万担,比上年减少37%。
1986年,收购加价比例由“倒三七”改为“倒四六”,即收购价每担由176.4元降为166元,每担皮棉奖售化肥由35公斤降为20公斤。县委、县政府提出稳定棉花生产的方针,面积、总产比上年略有增加。供销社改善了收购程序,实行入厂倒包、密码扦样、密码验级、密码过磅、一试五定、对号结算的规程,严格防止“人情棉”和“关系棉”。是年,高唐县被国家批准为优质棉基地县,国家投资361万元,计划兴建棉花研究中心、良种棉加工厂、原种繁育场,以提高棉花质量。
1987年,国家提出:在棉花布局上,大力发展北方棉区。收购加价比例由“倒四六”改回“倒三七”,收购价又回升到1985年水平。全县棉花总产3500万公斤,比上年增长37.2%,仅低于历史最好水平的1984年。
1949至1987年的39年间,全县累计产皮棉41644.79万公斤,其中1979~1987年,生产皮棉23266.94万公斤,占总累计额的55.9%,超过前30年累计产量的26.6%。
销售建国前,棉花大部销往外地,当地民用和土纺用量甚少。建国后,棉花销售按国家计划统一对外销售,主要销路是外调济南、青岛、上海、天津。1956年以后,本地区开始建纺纱厂,对非农业人口供应絮棉,棉花销售形成4个渠道:即:经调二级站转外区、外省;供应当地纱厂、供应当地絮棉;供应外贸出口。1984至1987年间,搞了部分自销。
从1984年8月开始,高唐县的棉花打入国际市场,销往加拿大、新加坡、罗马尼亚、捷克、苏联、南朝鲜6个国家,到1987年底,共出口皮棉9949吨,出口额为3320万人民币,创外汇额1074万美元。
二、生产资料供应
生产资料供应是供销社的主要业务之一。根据国家对商品经营的几次分工和生产资料的更新换代,供应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变化,1987年属于供销社主管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有化学肥料、化学农药、农械、中小农具、耕畜、农用薄膜等。
推广供应化学肥料 建国初期,供销社主要经营饼肥,从济南、天津等地调进豆饼供应农民。1950至1957年,供销社先后销售硫酸铵、过磷酸钙、尿素、硝酸铵、氯化铵等化肥品种。
1958年后,开始对化肥实行分配供应,而且现款购买,1964年开始推广使用氨水,1980年,为控制它的挥发跑氨,改制成碳酸氢氨。1982年,开始经营进口磷酸二铵等复合肥。1984年,对国家调拨计划内化肥,按照政府关于化肥与粮棉挂钩的政策,实行奖售、兑现、供应到户的办法。化肥供应量最低年份1952年50吨,最高年份1983年46994吨。
推广供应化学农药、药械 建国初期,农民治虫主要靠信石、白砒、棉油皂、石硫合剂、烟草石灰水等非化学农药。1950年,供销社购进信石、硫磺和化学农药六六六粉3150公斤,供应农民治虫。1952年,经营品种主要有红砒、白砒、棉油皂、六六六、敌敌涕粉、单管抽吸式喷雾器和圆鼓式喷粉器。供销社采取了集市宣传,会场介绍、门市展览、到农村亲自试验,组织参观等活动,使群众亲眼见到化学农药的杀虫效力,推动了化学农药的推广施用。1955年,供销社开始经营高效剧毒化学农药1605,有效地防治了棉花虫害。同时经营压缩式喷雾器552-丙及吸药管的供应。为确保人畜生产的安全,制定落实了安全制度。1956年,供销社开始经营高效剧毒化学农药1059,主要用于棉花播种,控制棉花苗期的蚜虫。其他化学农药、药械品种增多,供应量增大,群众对化学农药的作用逐步认识。1962年,全县农作物虫灾严重,化学农药开始供不应求。1965年开始实行分配计划供应。
1968至1974年,推广土法防治病虫害,基层社和棉厂都建立了土农药生产厂,利用柴油、粘土、六六六、碱面、敌百虫、石灰、烟叶、硫磺等作原料,制造土农药10多种,共14.9万公斤,廉价供应给农民使用,弥补了化学农药的不足。
1978年开始,供销社经营氧化乐果、磷铵、久效磷。1981年,经营进口呋喃丹,推广棉花播种应用。农民自行配水喷洒防止棉蚜。8月,国家停止供应六六六、滴滴涕等化学农药,防止人畜中毒。
1982年,开始经营高效低毒农药,如:杀灭菊脂、氯氰菊脂、溴氰菊脂、百树菊脂,主要用于棉花病虫害的防治,杀虫效果明显。1983年后,农业虫害对菊脂化学农药普遍产生了抗药性,供应量显著下降,有机磷农药供应量上升。
化学农药最低年份1952年供应1吨,最高年份1975年销售1846吨,1987年为261吨;药械最低年份1961年105架,最高年份1980年销售26356架,增长251倍。
推广供应新式农具 1948年,县水利推进社向农民推售水车。1950年,供销社微利经营的农具有:犁铧、板镢、条镢、木耙、耙齿、三齿、耧、棉钳子、木犁等。1952年,推销的水车品种型号有6种,即:斗子式、小五轮、解放式、轻三轮、大牙轮等。其他新式农具有:七寸步犁、十寸步犁、三齿、耘锄。并实行了赊销、贷放等应急供应措施。
1953年,推行了“合同订购单制度”,供销社按照群众订货的品种、数量分批供应。1954年开始推广双轮双铧犁,县供销社举办了基层社技术员、农业生产互助组长的培训班,当年供应117部。1955年,县供销社加强了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实行批发零售兼营,供应的品种有双行棉花播种机、十行播种机、圆盘耙、收割机、抽水机、粉碎机、脱粒机、马车、地排车、推车、胶轮内外胎。同年,组织技术力量维修,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区、小修不出村。1958年,推行地排车等轴承胶轮化,引进推广手扶拖拉机,动力排灌机械。1959至1963年,灾害严重,农具供应量大幅度下降;1965年至1966年,由于经济形势全面好转,农机具供应量大幅度上升。“文化大革命”中因生产受到冲击,农具供应量大降。1978年后,中大型农机具销售大增。
供应耕畜 解放前,高唐县耕畜以牛、驴为主,骡、马较少。由于战争频繁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耕畜严重不足,1950年,供销社开始经营耕畜,从徐州调进耕畜55头,价格低廉受到农民的欢迎。1953年,国家调拨分配蒙古马,供销社调进后,经过短期驯教,然后供应群众。1954年,供销社扩大经营耕畜,以内蒙、新疆、东北等地调进骡马,供不应求。1956年,为解决饲草紧张,供销社从东北调进供应饲草39万公斤。1957至1966年,供销社每年都经营耕畜。最高年份为1965年共计2322头。以后逐年减少。1983年停止供应,耕畜靠市场自行调剂。
主要生产资料销售统计表
┌──────┬──┬───────┬──────┬──┬──┬──┬──┬───┬───────┐
│ 项目 │农药│化肥(吨) │药械(架) │柴油│农膜│耕畜│步犁│水车 │车胎(条) │
│ 数量 │(吨)├───┬───┼──┬───┤(吨)│(吨)│(头)│(部)│(部) ├───┬───┤
│年份 │ │总计 │氮肥 │总计│喷雾器│ │ │ │ │ │力外胎│力内胎│
├──────┼──┼───┼───┼──┼───┼──┼──┼──┼──┼───┼───┼───┤
│1952 │1 │50 │50 │2032│2032 │ │ │ │ │1245 │280 │200 │
├──────┼──┼───┼───┼──┼───┼──┼──┼──┼──┼───┼───┼───┤
│1953 │1 │214 │214 │252 │252 │ │ │ │ │825 │330 │267 │
├──────┼──┼───┼───┼──┼───┼──┼──┼──┼──┼───┼───┼───┤
│1954 │15 │696 │590 │1353│1333 │ │ │867 │135 │738 │1121 │1150 │
├──────┼──┼───┼───┼──┼───┼──┼──┼──┼──┼───┼───┼───┤
│1955 │117 │1260 │722 │1279│1135 │ │ │316 │1740│1642 │1737 │1801 │
├──────┼──┼───┼───┼──┼───┼──┼──┼──┼──┼───┼───┼───┤
│1956 │385 │2051 │1444 │2659│830 │ │ │953 │687 │3138 │756 │709 │
├──────┼──┼───┼───┼──┼───┼──┼──┼──┼──┼───┼───┼───┤
│1957 │100 │1396 │988 │1983│1633 │ │ │220 │1403│7823 │3544 │4099 │
├──────┼──┼───┼───┼──┼───┼──┼──┼──┼──┼───┼───┼───┤
│1958 │793 │6700 │4690 │9291│6337 │ │ │2162│248 │10848 │4028 │3100 │
├──────┼──┼───┼───┼──┼───┼──┼──┼──┼──┼───┼───┼───┤
│1959 │196 │8487 │4423 │704 │462 │ │ │195 │193 │1122 │7144 │4175 │
├──────┼──┼───┼───┼──┼───┼──┼──┼──┼──┼───┼───┼───┤
│1960 │899 │7480 │5079 │1772│1455 │ │ │119 │183 │2275 │3521 │2876 │
├──────┼──┼───┼───┼──┼───┼──┼──┼──┼──┼───┼───┼───┤
│1961 │39 │1325 │993 │105 │105 │ │ │125 │32 │44 │8841 │2876 │
├──────┼──┼───┼───┼──┼───┼──┼──┼──┼──┼───┼───┼───┤
│1962 │173 │352 │334 │267 │138 │ │ │542 │74 │46 │11316 │11656 │
├──────┼──┼───┼───┼──┼───┼──┼──┼──┼──┼───┼───┼───┤
│1963 │362 │2147 │2080 │4101│3039 │ │ │1145│306 │42 │5600 │7500 │
├──────┼──┼───┼───┼──┼───┼──┼──┼──┼──┼───┼───┼───┤
│1964 │998 │7582 │7158 │5544│3162 │ │ │505 │167 │9 │8100 │8900 │
├──────┼──┼───┼───┼──┼───┼──┼──┼──┼──┼───┼───┼───┤
│1965 │1230│7454 │4943 │9170│ │ │ │2322│126 │2702 │6000 │9400 │
├──────┼──┼───┼───┼──┼───┼──┼──┼──┼──┼───┼───┼───┤
│1966 │1734│4417 │3677 │4049│ │680 │ │1272│135 │6276 │6800 │9700 │
├──────┼──┼───┼───┼──┼───┼──┼──┼──┼──┼───┼───┼───┤
│1967 │1104│7537 │6692 │416 │ │938 │ │47 │ │120 │9400 │1000 │
├──────┼──┼───┼───┼──┼───┼──┼──┼──┼──┼───┼───┼───┤
│1968 │401 │4736 │4388 │268 │ │1471│ │79 │89 │200 │9400 │9300 │
├──────┼──┼───┼───┼──┼───┼──┼──┼──┼──┼───┼───┼───┤
│1969 │500 │6545 │5899 │244 │ │975 │ │ │968 │181 │8000 │8000 │
├──────┼──┼───┼───┼──┼───┼──┼──┼──┼──┼───┼───┼───┤
│1970 │1739│7555 │6884 │1985│ │1706│ │ │51 │83 │11100 │12600 │
├──────┼──┼───┼───┼──┼───┼──┼──┼──┼──┼───┼───┼───┤
│1971 │1556│13425 │12983 │5701│ │2112│ │8 │340 │92 │8400 │10300 │
├──────┼──┼───┼───┼──┼───┼──┼──┼──┼──┼───┼───┼───┤
│1972 │1707│11483 │10655 │5241│4461 │5209│ │119 │296 │282 │1270 │1800 │
├──────┼──┼───┼───┼──┼───┼──┼──┼──┼──┼───┼───┼───┤
│1973 │1333│15546 │13960 │2671│2280 │5400│39 │93 │407 │135 │1910 │2360 │
├──────┼──┼───┼───┼──┼───┼──┼──┼──┼──┼───┼───┼───┤
│1974 │829 │7868 │5973 │2116│1824 │4927│43 │120 │661 │31 │800 │1150 │
├──────┼──┼───┼───┼──┼───┼──┼──┼──┼──┼───┼───┼───┤
│1975 │1846│11953 │11303 │2390│1646 │5323│22 │61 │82 │62 │770 │1270 │
└──────┴──┴───┴───┴──┴───┴──┴──┴──┴──┴───┴───┴───┘
续表
┌──────┬──┬───────┬───────┬──┬───┬──┬──┬──┬───────┐
│ 项目 │ │ │ │ │ │ │ │ │ │
│ 数量 │农药│化肥(吨) │药械(架) │柴油│农膜 │耕畜│步犁│水车│车胎(条) │
│ │(吨)├───┬───┼───┬───┤(吨)│(吨) │(头)│(部)│(部)├───┬───┤
│ 年份 │ │总计 │氮肥 │总计 │喷雾器│ │ │ │ │ │力外胎│力内胎│
├──────┼──┼───┼───┼───┼───┼──┼───┼──┼──┼──┼───┼───┤
│1976 │1276│11151 │10758 │2414 │2024 │5908│22 │89 │66 │ │1150 │1550 │
├──────┼──┼───┼───┼───┼───┼──┼───┼──┼──┼──┼───┼───┤
│1977 │875 │12170 │11644 │3069 │2527 │6479│19449 │57 │93 │ │12800 │16400 │
├──────┼──┼───┼───┼───┼───┼──┼───┼──┼──┼──┼───┼───┤
│1978 │1328│17287 │16095 │3752 │3354 │6209│88 │ │ │ │122 │127 │
├──────┼──┼───┼───┼───┼───┼──┼───┼──┼──┼──┼───┼───┤
│1979 │1105│13763 │12773 │6304 │5754 │5715│58 │ │ │ │151 │ │
├──────┼──┼───┼───┼───┼───┼──┼───┼──┼──┼──┼───┼───┤
│1980 │1620│24776 │20496 │26356 │25 │5202│18 │ │ │ │ │ │
├──────┼──┼───┼───┼───┼───┼──┼───┼──┼──┼──┼───┼───┤
│1981 │1366│28691 │20599 │17378 │17363 │4651│119 │38 │ │ │ │ │
├──────┼──┼───┼───┼───┼───┼──┼───┼──┼──┼──┼───┼───┤
│1982 │1562│44447 │32406 │20509 │20075 │3876│30 │26 │ │ │ │ │
├──────┼──┼───┼───┼───┼───┼──┼───┼──┼──┼──┼───┼───┤
│1983 │721 │46994 │33556 │20931 │20412 │3338│116 │ │ │ │ │ │
├──────┼──┼───┼───┼───┼───┼──┼───┼──┼──┼──┼───┼───┤
│1984 │438 │36753 │31880 │25010 │24843 │4942│110 │ │ │ │ │ │
├──────┼──┼───┼───┼───┼───┼──┼───┼──┼──┼──┼───┼───┤
│1985 │163 │23743 │19118 │2893 │285 │4806│80 │ │ │ │ │ │
├──────┼──┼───┼───┼───┼───┼──┼───┼──┼──┼──┼───┼───┤
│1986 │222 │36241 │24962 │2757 │2389 │2277│62 │ │ │ │ │ │
├──────┼──┼───┼───┼───┼───┼──┼───┼──┼──┼──┼───┼───┤
│1987 │261 │36984 │13498 │3017 │33001 │1894│40 │ │ │ │ │ │
└──────┴──┴───┴───┴───┴───┴──┴───┴──┴──┴──┴───┴───┘
三、生活资料供应
生活资料供应是供销社的主要兼营业务,供销社根据各个时期的市场变化和社会需求,开展购销业务,对于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起了重要作用。
1949年,村合作社经营的主要品种有:食盐、火柴、煤油、煤炭、布疋等,另外还收购棉花、粮食。1950年上半年,为解决缺粮农民困难,调剂供应粮食386.5万公斤。
1953年,县供销社扩大基层社的生活资料供应范围,经营国家规定生活资料计划商品32种,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1954年,棉花棉布统购统销后,棉布及棉织品实行凭票供应,供销社负责发放布票、絮棉票等。
1961年,严重自然灾害,供销社的中心工作是搞好救灾物资的供应,解决农民的吃、烧、穿等困难,供应灾民估棉、短绒5万公斤,包皮布5万米,估衣2300件,食盐1790吨,食糖13.7万公斤,煤油22.1万公斤,煤炭16185吨,饭锅13245口,调进供应萝卜、干菜等代食品352.5万公斤。
同年,砂糖、冰糖、糕点、自行车、瓶酒和纺织品等物资实行高价政策,一般高出平价一至三倍。供销社的饮食部门开设高价饭店,解决了部分群众的较高要求,也促进了货币回笼。1962年,对食糖、卷烟、茶叶等紧缺商品实行定量凭票供应。此后几年内票证相继取消。
1963年,供应每人农业人口布票1.1米,非农业人口1.3米,絮棉0.25公斤。1973年,每人布票5.5米,絮棉0.75公斤。1984年取消了票证,敞开供应。
1978年后,商品日益丰富,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三大件争相购买,电视机、电风扇等高中档商品陆续进入农民家庭,仅电视机,1981年销售51台,1985年增加到1368台。1987年,生活资料销售额2473万元,为1979年的2.6倍。
县供销社主兼营生活资料销售统计表
┌──┬──┬─────┬──┬───┬───┬───┬───┬───┬───┬───┬───┬──┬───┐
│年份│食糖│卷烟 │酒 │茶 │自行车│收音机│棉布 │化纤布│汗衫 │缝纫机│暖水瓶│钟表│胶鞋 │
│ │(吨)│(5万支箱) │(吨)│(市担)│ │ │(百米)│(百米)│背心 │(架) │(百个)│(只)│(百双)│
│ │ │ │ │ │ │ │ │ │(百件)│ │ │ │ │
├──┼──┼─────┼──┼───┼───┼───┼───┼───┼───┼───┼───┼──┼───┤
│1952│43 │365 │110 │280 │ │ │1998 │ │145 │ │39.36 │ │18 │
├──┼──┼─────┼──┼───┼───┼───┼───┼───┼───┼───┼───┼──┼───┤
│1953│113 │460 │155 │604 │ │ │4208 │ │166 │ │43.73 │ │23 │
├──┼──┼─────┼──┼───┼───┼───┼───┼───┼───┼───┼───┼──┼───┤
│1954│138 │1288 │128 │1054 │ │ │14673 │ │207 │ │80.00 │ │69 │
├──┼──┼─────┼──┼───┼───┼───┼───┼───┼───┼───┼───┼──┼───┤
│1955│264 │1864 │218 │1332 │ │ │20883 │ │2259 │ │198.21│ │116 │
├──┼──┼─────┼──┼───┼───┼───┼───┼───┼───┼───┼───┼──┼───┤
│1956│337 │2108 │266 │1844 │ │ │19605 │ │429 │ │168 │ │64 │
├──┼──┼─────┼──┼───┼───┼───┼───┼───┼───┼───┼───┼──┼───┤
│1957│230 │2192 │240 │1598 │ │ │14162 │ │699 │ │136 │ │98 │
├──┼──┼─────┼──┼───┼───┼───┼───┼───┼───┼───┼───┼──┼───┤
│1958│274 │2420 │258 │1277 │ │ │12864 │ │1264 │ │104 │ │59 │
├──┼──┼─────┼──┼───┼───┼───┼───┼───┼───┼───┼───┼──┼───┤
│1959│112 │2931 │265 │1377 │ │ │23834 │ │3085 │ │105 │ │194 │
├──┼──┼─────┼──┼───┼───┼───┼───┼───┼───┼───┼───┼──┼───┤
│1960│44 │2617 │344 │1109 │ │ │14658 │ │3791 │ │125 │ │154 │
├──┼──┼─────┼──┼───┼───┼───┼───┼───┼───┼───┼───┼──┼───┤
│1961│137 │377 │51 │848 │ │ │3200 │ │1453 │ │116 │ │21 │
├──┼──┼─────┼──┼───┼───┼───┼───┼───┼───┼───┼───┼──┼───┤
│1962│158 │111 │45 │454 │ │ │3544 │ │319 │ │58 │ │12 │
├──┼──┼─────┼──┼───┼───┼───┼───┼───┼───┼───┼───┼──┼───┤
│1963│138 │593 │102 │491 │ │ │4591 │ │1157 │ │104 │ │161 │
├──┼──┼─────┼──┼───┼───┼───┼───┼───┼───┼───┼───┼──┼───┤
│1964│150 │1242 │153 │757 │ │ │7317 │ │1090 │ │113 │ │709 │
├──┼──┼─────┼──┼───┼───┼───┼───┼───┼───┼───┼───┼──┼───┤
│1965│195 │1832 │151 │416 │ │ │9802 │ │1970 │ │134 │ │271 │
├──┼──┼─────┼──┼───┼───┼───┼───┼───┼───┼───┼───┼──┼───┤
│1966│ │ │ │ │ │ │ │ │ │ │ │ │ │
├──┼──┼─────┼──┼───┼───┼───┼───┼───┼───┼───┼───┼──┼───┤
│1967│194 │1581 │151 │478 │ │ │11884 │ │229 │ │110 │ │125 │
├──┼──┼─────┼──┼───┼───┼───┼───┼───┼───┼───┼───┼──┼───┤
│1968│ │ │ │ │ │ │ │ │ │ │ │ │ │
├──┼──┼─────┼──┼───┼───┼───┼───┼───┼───┼───┼───┼──┼───┤
│1969│ │ │ │ │ │ │ │ │ │ │ │ │ │
├──┼──┼─────┼──┼───┼───┼───┼───┼───┼───┼───┼───┼──┼───┤
│1970│ │ │ │ │ │ │ │ │ │ │ │ │ │
├──┼──┼─────┼──┼───┼───┼───┼───┼───┼───┼───┼───┼──┼───┤
│1971│ │ │ │ │ │ │ │ │ │ │ │ │ │
├──┼──┼─────┼──┼───┼───┼───┼───┼───┼───┼───┼───┼──┼───┤
│1972│100 │362 │271 │1075 │641 │1061 │17804 │933 │361 │344 │ │311 │145 │
├──┼──┼─────┼──┼───┼───┼───┼───┼───┼───┼───┼───┼──┼───┤
│1973│98 │3028 │198 │1345 │508 │812 │16949 │941 │482 │192 │161 │390 │150 │
├──┼──┼─────┼──┼───┼───┼───┼───┼───┼───┼───┼───┼──┼───┤
│1974│123 │2607 │329 │1305 │217 │587 │16820 │895 │591 │57 │46 │531 │191 │
├──┼──┼─────┼──┼───┼───┼───┼───┼───┼───┼───┼───┼──┼───┤
│1975│110 │2912 │435 │1151 │581 │1797 │18992 │723 │588 │265 │23 │713 │291 │
├──┼──┼─────┼──┼───┼───┼───┼───┼───┼───┼───┼───┼──┼───┤
│1976│124 │3001 │449 │1151 │1157 │1648 │23583 │861 │616 │676 │120 │500 │279 │
├──┼──┼─────┼──┼───┼───┼───┼───┼───┼───┼───┼───┼──┼───┤
│1977│209 │3587 │555 │1603 │942 │3358 │21316 │1140 │626 │906 │116 │806 │238 │
├──┼──┼─────┼──┼───┼───┼───┼───┼───┼───┼───┼───┼──┼───┤
│1978│321 │3479 │562 │1475 │1548 │6399 │20903 │846 │589 │912 │123 │1015│181 │
├──┼──┼─────┼──┼───┼───┼───┼───┼───┼───┼───┼───┼──┼───┤
│1979│398 │3338 │760 │1887 │2847 │5166 │26201 │1710 │832 │1052 │395 │2316│115 │
└──┴──┴─────┴──┴───┴───┴───┴───┴───┴───┴───┴───┴──┴───┘
续表
┌──┬──┬─────┬──┬───┬───┬───┬───┬───┬───┬───┬───┬───┬───┐
│年份│食糖│卷烟 │酒 │茶 │自行车│收音机│棉布 │化纤布│汗衫 │缝纫机│暖水瓶│钟表 │胶鞋 │
│ │(吨)│(5万支箱) │(吨)│(市担)│ │ │(百米)│(百米)│背心 │(架) │(百个)│(只) │(百双)│
│ │ │ │ │ │ │ │ │ │(百件)│ │ │ │ │
├──┼──┼─────┼──┼───┼───┼───┼───┼───┼───┼───┼───┼───┼───┤
│1980│386 │3261 │701 │1741 │3247 │13638 │30726 │2954 │803 │2865 │325 │3745 │212 │
├──┼──┼─────┼──┼───┼───┼───┼───┼───┼───┼───┼───┼───┼───┤
│1981│333 │2484 │593 │1034 │8557 │9166 │28749 │1583 │697 │4317 │288 │3689 │244 │
├──┼──┼─────┼──┼───┼───┼───┼───┼───┼───┼───┼───┼───┼───┤
│1982│525 │2194 │755 │1412 │5547 │5478 │30047 │1322 │1223 │4692 │453 │4486 │172 │
├──┼──┼─────┼──┼───┼───┼───┼───┼───┼───┼───┼───┼───┼───┤
│1983│480 │2386 │719 │1253 │3732 │3429 │14201 │1443 │625 │1781 │429 │10725 │253 │
├──┼──┼─────┼──┼───┼───┼───┼───┼───┼───┼───┼───┼───┼───┤
│1984│372 │1390 │695 │833 │1815 │3092 │10897 │657 │401 │1465 │343 │5714 │208 │
├──┼──┼─────┼──┼───┼───┼───┼───┼───┼───┼───┼───┼───┼───┤
│1985│308 │1850 │635 │948 │2342 │2701 │10099 │835 │510 │1483 │363 │3517 │215 │
├──┼──┼─────┼──┼───┼───┼───┼───┼───┼───┼───┼───┼───┼───┤
│1986│225 │1311 │598 │1607 │3091 │2448 │9255 │922 │341 │1474 │402 │3533 │859 │
├──┼──┼─────┼──┼───┼───┼───┼───┼───┼───┼───┼───┼───┼───┤
│1987│216 │1611 │518 │1890 │1260 │2312 │6206 │2347 │644 │880 │383 │2674 │930 │
└──┴──┴─────┴──┴───┴───┴───┴───┴───┴───┴───┴───┴───┴───┘
四、农副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
农副产品主要有红枣、乌枣、苹果、梨、苇、条编制品,畜产品等。农副产品的经营,旧时主要靠集市自行买卖,亦有商贩收购外销。建国后,国家将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列入计划,由供销社负责收购。供销社的收购,一部分为国家代购,一部分为外贸代购,其余为自营业务。
1949年,农副产品及废品市场,由国营、集体、私营商业三种经济成分构成。供销社贯彻“加强城乡物资交流”的方针,主要收购粮食、棉花、土布、油料、豆饼、杂铁杂铜等20余个品种。 1950年,为改变城乡物资交流不活,第一次调整工商业,对私营工商业的业务合理安排,使其日趋活跃,以利于国民经济恢复。供销社结合生产救灾,组织农民发展手工业,副业生产,收购并推销其生产的农副产品,除业务费用外,不取利润,很受农民拥护。1951年,在农副产品播种和上市以前,国家通过供销社向农民预购农副产品,发给定金扶持生产。1952年,供销社收购的品种扩大到麻籽、鲜蛋、红枣、乌枣、天花粉等。其中收购红枣11.95万公斤。
1953年,第二次调整工商业,土产品和农产品允许私商经营贩运,取消对私商不适当的限制。供销社执行国家统一的收购价格,以鼓励农民将剩余产品卖给国家。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纳入国家计划,供销社收购的品种扩大到杂锡、杂骨、皮张、毛腊、羊毛等35种。国家规定,手工业产品的加工、订货、收购以及推销业务,由供销社负责。自1954年开始,粮油业务交县粮食局。1955年,国家规定,供销社管理农村市场。农村的收购机构由供销社领导。对农副产品收购的范围,陆续扩大,主要增加了生猪、麻类、鲜蛋、畜产等产品的收购。
1956年,中药材业务移交商业局,棉花业务移交县农产品采购局。大宗业务交出后,供销社扩大土产、废品的收购,开展千户万元活动,收购品种由82个增到130个,当年完成收购总额172万元,比1955年增长11.3倍。
1957年初,国营商业、供销社再次分工,棉花业务回归供销社。并主管农副产品(粮、油除外)的收购以及废品收购。
1958年,国家调整农副产品及废品计划商品目录为17种。开展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的大购大销业务活动。由于在农产品采购上估产高、计划大,收购过头;在废品收购上,乱提口号乱收购,为了大炼钢铁,出现砸锅强收现象,造成巨大损失。1959年,继续反右倾、鼓干劲,收购计划指标提得很高,实际执行的结果除红枣略有增加外,其他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都大幅度下降。
1960年和1961年,由于“五风”(浮夸、共产、平调、强迫命令、瞎指挥)的影响和自然灾害严重,农业生产大幅度减产,农副产品收购继续大幅度下降。1961年5月,按照省规定实行奖售办法:交售一担大麻奖售粮食15公斤,交售一头肥猪奖售粮食15公斤,对苹果、杏仁、菜羊、家兔、鲜蛋、红枣、乌枣、秋黄梨、辣椒干、大蒜等也都规定了不同的奖粮标准,除外,在商品严重不足的条件下,挤出一部分日用工业品和小商品换购一部分农副产品和废品支援出口和供应工业原料,用茶叶、煤油、纸烟、暖水瓶等23种工业品,换购鲜蛋、杏仁、黑白瓜子、杂铜和造纸原料等。
1963年,开始收购槐米,供应国家出口。农副产品收购1121万元,比1961年增长3.9倍。其中:收购乌枣21.5万公斤,为1961年的6.9倍,苇席94.8万领,为1961年的2.2倍。1964年,大力发展篦麻蚕。开始收购蚕茧,至1980年止,由于棉花发展,棉茧比价不合理,农民养蚕积极性下降。1965年,县供销社建立副业科。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制定了“关于扶持和发展副业生产的规划”。供销社大力组织和扶持了农村副业生产。全县开展副业的生产大队447个,占总队数的60%以上。全年收购鲜蛋6万公斤,比上年增长74%;红枣7万公斤,增长40%;乌枣24.5万公斤,增长180%;苇席451万领,增长87%。1970年,开始收购玉米皮编制品,主要供应出口。1971年,大力扶持辣椒生产,供应出口,当年收购辣椒干75万公斤,翌年达到125万公斤,受到地区表彰。至1987年,每年均有收购。
1975年,将畜产品、草编工艺品、部分土特产品业务划归县外贸公司。供销社主管的收购品种缩小,以三类土产品、干鲜果品、废品等自营业务为主。1976年,成立县多种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供销社,基层社配备3~5名多种经营管理员。 1980年,贯彻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方针,扩大供销社经营范围,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一、二类产品均实行议购议销。
1986年,国家调整计划商品目录为7个,包括棉花、短绒、钢铁、废铝、黄麻、红麻、废铅、废锡。1987年,农副产品收购12355万元,为1952年的16倍,为1978年的6.7倍,为历史最高水平。废旧物资收购62万元,仅低于1958年。
五、附属业
50年代,高唐农村的饮食业以小吃店和集市摊棚为主,多为个体经营。1955年对私营工商业改造以后,大部过渡为供销社的附属业,以基层社为单位建立一处和多处综合性的饮食服务饭店兼营旅馆。1956年,县社设饮食科,下设饮食服务总店和6处分店,从业人员497人。1961年自然灾害时期,供销社下放饮食业过渡职工66人,组织起合作饭店11处。1980年,饮食服务业经营额83.7万元,利润25.1万元,为历史最好水平。1980年以后,随着市场的开放,个体饮食、服务业不断增加,供销社的饮食服务业经营额呈下降趋势。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视图
1933年省政府为推广种植美国棉花,协助县组织成立“美棉产销合作社”。1935年,在全县66个村庄组织起“美棉产销无限合作社”,并成立了县联合社委员会。省政府调拨给高唐美国脱里司棉种5万公斤和部分贷款,分发棉种和贷款只限于入社者。1935年9月,县联合社筹建轧花厂,加工各合作社交售的籽棉。1936年,县联合社拥有153处合作社,社员达3144人。发给各合作社棉种11.6万公斤,贷款法币15万元,植棉37835亩。1936年9月扩建县轧花厂,所有厂内员工的选用,以各合作社社员为对象。1937年,县联合社有152处合作社。籽棉经加工后运出销售,先由济南中国银行仓库派员验收,由青岛华新纱厂承购,价格高于普通棉价。1938年高唐成立日伪政权,棉花产销合作经济走向衰落。
1948年10月,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县生产推进社,主要业务有:受政府委托征发棉花,代夏津花纱布公司收购棉花、土布,以减除私商对农民的中间剥削。1949年9月,县生产推进社转为县供销合作社,1950年10月,全县共建立区合作社6处,村联社84处,拥有社员30671人,总资金17.5万元,其中社员股金1.46万元,县、区、村三级合作社干部职工444人。
1954年末,县供销社所属单位有:生产资料经理部,生活资料经理部,第一棉花加工厂、第二棉花加工厂、第三棉花加工厂,6个供销社,1个职工消费社。干部职工1064人。自有资金196万元,社员股金24.5万元。主要从事棉花的加工经营、生产及生活资料的供应和对部分手工业的管理等。
1958年6月23日,县供销社与商业局合并,合并后称商业局,保留供销社名义,挂两个牌子。合并后的供销社改变为全民所有制,实行国营商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1961年9月1日,县供销社、商业局分设,供销社由全民所有制恢复为集体所有制。1962下放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915人。1971年,县供销社和商业局又一次合并,1972年又分设。
1975年8月,中共中央明确供销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商业,是国营经济的组成部分。1979年后,国务院决定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商业性质。
1983年9月下旬,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县供销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规定了社章,社员代表选举产生县联社理事会和监事会,以恢复和发扬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县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7年末,县联社同建社初期的1950年相比,所属单位由84个村合作社发展成具有15个乡镇基层社,5个专营机构,2个附设单位,7个棉花加工经营机构。干部职工由444人增加到5042人;自有资金由17.5万元增加到2214万元。固定资产由4万元增加到1391万元。商品购销总额由271万元增加到26273万元。工业总产值由1979年的857万元增加到9000万元,成为县属一个重要经济部门。
1987年县供销社联社下属机构一览表
┌──────┬────────┬───────────────────┬─────────────┐
│类别 │单位名称 │简介 │业务经营 │
├──────┼────────┼───────────────────┼─────────────┤
│农村综合经营│乡(镇)基层供销社│分别设在15个乡(镇)驻地,包括15处基层社│农业生产资料、百货、副食、│
│机构 │ │驻地的153个门市部,67处农村中心店,476│采购、饭店、旅馆 │
│ │ │处农村代购代销店 │ │
└──────┴────────┴───────────────────┴─────────────┘
续表
┌──┬──────────┬───────────────────┬─────────────┐
│类别│单位名称 │简介 │业务经营 │
├──┼──────────┼───────────────────┼─────────────┤
│棉 │棉麻公司 │1952年成立,位于县城工业街路东 │负责全县棉花收购、调拨、销│
│花 │ │ │售 │
│专 ├──────────┼───────────────────┼─────────────┤
│营 │第一棉花加工厂(一厂)│1952年建,位于县城东关 │棉花收购及棉、油加工 │
│机 ├──────────┼───────────────────┼─────────────┤
│构 │二厂 │1949年始建,1957年与其他厂合并迁至尹集│同上 │
│ │ │镇店子 │ │
│ ├──────────┼───────────────────┼─────────────┤
│ │三厂 │1964年建,位于赵寨子 │同上 │
│ ├──────────┼───────────────────┼─────────────┤
│ │四厂 │1958年始建,位于梁村 │同上 │
│ ├──────────┼───────────────────┼─────────────┤
│ │五厂 │位于琉璃寺,原棉花收购加工站扩建 │同上 │
│ ├──────────┼───────────────────┼─────────────┤
│ │棉花中转储备库 │1984年建,库房面积47000平方米 │储存皮棉 │
├──┼──────────┼───────────────────┼─────────────┤
│其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位于县城南关 │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农具│
│他 │ │ │等 │
│专 ├──────────┼───────────────────┼─────────────┤
│营 │土产杂品公司 │位于县城东关路北 │土特产、副产品等 │
│机 ├──────────┼───────────────────┼─────────────┤
│构 │果品公司 │位于县城东关路北 │干鲜果品 │
│ ├──────────┼───────────────────┼─────────────┤
│ │再生资源公司 │位于县城东关路北 │废旧物资回收及加工 │
│ ├──────────┼───────────────────┼─────────────┤
│ │综合楼 │位于县城东关路南 │日用商品零售 │
├──┼──────────┼───────────────────┼─────────────┤
│附设│供销职工学校 │1981年开办,共培训学员49期 │ │
└──┴──────────┴───────────────────┴─────────────┘
一、棉花购销
1935年,棉业为高唐商业8大类之首。有花行120家、轧户180家。1937至1945年,高唐陷于日伪政权统治,棉花生产下降,经营冷落。所产棉花均被日军抢走。
1946年后,棉花生产经营开始复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为发展棉花生产,制定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促进了棉花生产经营的全面发展,在高唐经济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收购 1948年10月成立县生产推进社,开始收购棉花,收购籽棉800万公斤。1949年,棉花在市场上自由购销。县供销社一是收购,二是征收公棉,支援军需民用。县、区供销社设立收购站,与私商竞争,每公斤皮棉于秋征时顶交夏秋粮食7.5公斤。
1950年,结合生产救灾,供销社向棉农供应、调剂棉种172.5万公斤,同年,贯彻政务院《关于保证棉麻与粮食合理比价的通知》,县、区、村三级合作社设收购站24处,开始执行以质论价、按等级实行牌价收购,全年实际收购平均价为每担皮棉71元。
1951年1月,供销社调进豆饼124万公斤,结合贷款供给群众备播。3月,根据国家规定,供销社在棉花播种前向农民预约收购,签订预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共签订预购合同9013份,发放定金54.7万元,结合发放定金供给棉农布疋、煤、大米、肥料等53.4万元的物资。棉花收购价标准级担皮棉提高到83.26元。6月,政务院号召开展售棉储棉竞赛,以缓解全国纱厂在新棉上市前所需原棉供不应求的困难。据此县供销社设收购点49处,宣传爱国售棉,共收购皮棉12.75万公斤。
1952年,棉粮比价为每公斤八分之七英寸皮棉换小米8至9公斤,明确预付定金不得超过预购总值的10%。1953年,实行计划植棉,供销社与互助组签订计划合同,安排落实棉田。收购实行季节差价,总幅度在9%左右。棉粮比价为每公斤中级皮棉换小米6.75公斤到8公斤。
1954年9月14日,政务院发布命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棉花的计划收购,棉农所产棉花,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级担皮棉80.80元,此价格保持到1962年),除缴纳农业税和自留棉(棉农每人1.5公斤,一户两口人以下的每人2公斤,结婚的每人3公斤)部分外,全部卖给国家。关闭棉花自由市场,供销社负责棉花统购。
1955年,继续执行棉花预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32.9万元。国家规定,凡棉农超售50公斤皮棉,奖售5公斤小麦,10尺棉布,25公斤化肥。
1956年,县农产品采购局接管了棉花收购、加工业务。供销社仍担负支援棉花生产的任务。改换优良品种,调进、供应岱字棉种340万公斤,开始推行农药拌种新技术。8月成立棉花检验站,棉厂设棉检股。收购棉花,开始用仪器检验水分杂质,衣分率开始用轧车试轧,品级对照样标准,长度用手扯尺量,逐步改变手感目测粗放的检验方法。1957年,棉花经营回归供销社。3月,供销社与全县11个农业社签订预购合同,发放定金217.5万元,组织125名干部驻农业社参与棉花生产。10月抽调179名干部,深入基层分片包干,推行“四分”:分收、分晒、分存、分卖。试行队评、站核、厂复验的民主评级办法。省供销社3次通报推广了高唐县棉花摘拾、收购的经验。12月国务院决定,棉短绒列为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分配的物资。
1958年建人民公社,棉花生产和交售以生产队为单位管理。对棉花收购实行突击搞群众运动。根据“多收、快收、收好、收足”的方针,自留棉人均留用0.75公斤。
1959年,将棉、绒划归为一类商品,由国务院集中管理。全县棉花总产比上年下降18%。
1960年,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瞻前顾后、留有余地的方针。但因自然灾害棉花生产继续下降,总产比上年减少40%。1961年4月,中央规定,每收购一担皮棉奖售布票10尺、粮食17.5公斤、化肥25公斤、煤炭75公斤。停止棉花预购。全县棉花总产比上年减少98.9%,亩产0.25公斤。1962年,收购奖售政策除布票、粮食、化肥外,每交售一担皮棉又增加食糖0.75公斤、卷烟6盒。对自留棉以每公斤皮棉奖5尺布票按牌价进行换购。全县棉花总产比上年稍有增加。
1963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棉花生产的决定,恢复棉花预购合同制度,规定每交售50公斤皮棉奖售化肥35公斤、粮食7.5公斤、布票10尺、煤炭75公斤、卷烟6合、糖0.75公斤。实行统购籽棉,禁止生产队轧花,籽棉加工统由供销社承担,以有利于精选棉种、剥取棉短绒以及合理安排油脂、油料的征购和留用。供销社所产全部棉籽,除留下每亩7.5至10公斤棉种以外,剩余的国家统购60%,返还40%。国家统购部分榨油后80%的饼皮也返还给生产队。县供销社与生产队签订预购合同2913份,发放定金165万元,通过外地购买和地区内调剂,解决棉种225万公斤,供应化肥2147吨,农药362吨,药械4101架。全县收购棉花505万公斤,为上年的10.5倍。
1964年,省政府规定凡棉田面积占20%,人均贡献达10公斤皮棉的棉农口粮全年保150公斤,种植面积占50%人均贡献25公斤皮棉者口粮保180公斤。县供销社,又从上海调进岱字15号棉种22.5万公斤,更换了部分品种,并对收购组织作了调整。当年,全县收购棉花上升到875万公斤,比上年增长73%。
1965年,中央决定,对农村社队所欠1961年以前的预购定金,未能偿还的部分一律豁免,糖和卷烟不再列为奖售商品。供销社从江苏调进岱字15号棉种100万公斤,全县普及新品种。棉花收购又有增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收购棉花12万担,比上年减少39%。
1967至1971年,植棉面积逐年下降。1971至1978年,植棉每年均是24万亩。其间继续坚持了棉、绒统购统销和预购、奖售、口粮、返还、留用政策,在具体执行中也不断变动。棉花总产及收购徘徊在10万担左右。
1978年,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棉花生产的几项规定:①粮棉统算,定棉农口粮标准,切实解决棉农口粮。②标准级皮棉价格每担由103.5元提高为115元。③每百斤皮辊棉奖售化肥由20公斤提高到40公斤,锯齿棉42公斤。是年3月,省棉花研究所支援“鲁棉一号”棉种,在部分棉田更种“鲁棉一号”。
1979年,棉花收购价格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5%,北方另加5%的补贴,即为每担138.25元。4月6日国务院规定:以1976到1978年三年平均交售量为基数,超交部分再加价30%。对棉农口粮和奖售化肥实行按商品棉“斤棉斤粮、斤棉斤肥”奖售。
1980年5月,棉花收购价格又提高10%,担收购价为153.10元,锯齿棉再加6.1元。供销社于播种前供应“鲁棉一号”棉种200.5万公斤,全县普及“鲁棉一号”。随着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经济体制的改革,调动了广大棉农的积极性,加之风调雨顺全县棉花总产量为上年的2.96倍,亩产皮棉首次过百斤。
1981年,国务院确定,超购0.5公斤皮棉,另奖售1公斤粮食,其他政策不变。全县棉花生产继续发展。在全省69个植棉县市中,高唐县总产2058.5万公斤,名列第十;人均贡献55公斤,名列第二。梁村公社人均贡献105.25公斤,在全省植棉万亩以上的640个公社中,名列第一。供销社收购点由上年7处扩大到13处,实行集体交售和分户交售相结合,划片定点,约时交售,组织棉农按计划、有秩序地交售。
1982年,国务院决定锯齿棉和皮辊棉执行统一奖售标准,即担皮棉奖售化肥35公斤。全县植棉面积继续扩大,产量大幅度增长。在全省75个植棉县市中,高唐县总产2822.5万公斤,名列第十;人均贡献72公斤,名列第一。在全省植棉万亩以上的1197个公社中,梁村公社总产6.3万担,名列第二,人均贡献140公斤,名列第一。梁村后赵楼大队人均贡献216公斤,在全省生产大队中名列第一。是年,开始实行分户交售棉花,交售户头由原来2000个增加到90000个,出现“卖棉难”。供销社相应加强了收购力量,增加收购点26个,收购磅摊达113个,平均800户设1个收购磅摊。实行划片定点、约时收购,形成验级、过磅、结算一条龙的收购线,创造了一个收购站日收千份棉的新记录。各厂、站实行“一试五定”验级规程,即:份份试轧定衣分,对照标准定品级,手扯尺量定长度,电测器定水分,估验和机验对照定杂质,提高了棉花验级准确性。1983年,将棉花定购基数超购加价办法改为按“倒三七”比例加价收购,即:收购量30%按牌价,70%加价收购,加价幅度仍是30%。标准级皮棉加价后每担为185.25元。随收购、随加价,同售棉者结算。停止换购自留棉。棉布、絮棉敞开供应,取消了凭票限量。我国棉花资源平衡有余,由进口变为出口,实现了历史性巨大转变。在全省1221个植棉公社中,梁村公社人均贡献143.75公斤,名列第一。全省人均贡献125公斤以上的植棉大队共672个,其中高唐县101个,占15%,比例最大。
1984年,按照国务院规定,取消北方棉区5%的价外补贴,将“倒三七”改为“倒二八”(20%牌价,80%加价)比例加价收购,控制棉田面积。超基数收购的奖粮政策,由1公斤改为0.75公斤。等外棉收购价由县确定,允许上市买卖,多渠道经营。收购等外棉不加价,不奖售粮食、化肥。实行计划收购,标准级皮辊棉由153.10元调为145.80元,加价后为180.80元。全县总产、亩产均创历史新记录。
1985年,国务院规定,取消棉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棉花,农民可以自销。定购以内的棉花收购加价比例由“倒二八”改为“倒三七”,即:收购价加价后标准级皮辊棉每担由180.80元降为176.40元。取消奖售粮食政策。对定购外的棉花要求棉花经营部门,积极参与市场调节,价格随行就市,不给加价、不奖化肥。高唐县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植棉38.86万亩,比上年减少29%;总产51万担,比上年减少37%。
1986年,收购加价比例由“倒三七”改为“倒四六”,即收购价每担由176.4元降为166元,每担皮棉奖售化肥由35公斤降为20公斤。县委、县政府提出稳定棉花生产的方针,面积、总产比上年略有增加。供销社改善了收购程序,实行入厂倒包、密码扦样、密码验级、密码过磅、一试五定、对号结算的规程,严格防止“人情棉”和“关系棉”。是年,高唐县被国家批准为优质棉基地县,国家投资361万元,计划兴建棉花研究中心、良种棉加工厂、原种繁育场,以提高棉花质量。
1987年,国家提出:在棉花布局上,大力发展北方棉区。收购加价比例由“倒四六”改回“倒三七”,收购价又回升到1985年水平。全县棉花总产3500万公斤,比上年增长37.2%,仅低于历史最好水平的1984年。
1949至1987年的39年间,全县累计产皮棉41644.79万公斤,其中1979~1987年,生产皮棉23266.94万公斤,占总累计额的55.9%,超过前30年累计产量的26.6%。
销售建国前,棉花大部销往外地,当地民用和土纺用量甚少。建国后,棉花销售按国家计划统一对外销售,主要销路是外调济南、青岛、上海、天津。1956年以后,本地区开始建纺纱厂,对非农业人口供应絮棉,棉花销售形成4个渠道:即:经调二级站转外区、外省;供应当地纱厂、供应当地絮棉;供应外贸出口。1984至1987年间,搞了部分自销。
从1984年8月开始,高唐县的棉花打入国际市场,销往加拿大、新加坡、罗马尼亚、捷克、苏联、南朝鲜6个国家,到1987年底,共出口皮棉9949吨,出口额为3320万人民币,创外汇额1074万美元。
二、生产资料供应
生产资料供应是供销社的主要业务之一。根据国家对商品经营的几次分工和生产资料的更新换代,供应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变化,1987年属于供销社主管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有化学肥料、化学农药、农械、中小农具、耕畜、农用薄膜等。
推广供应化学肥料 建国初期,供销社主要经营饼肥,从济南、天津等地调进豆饼供应农民。1950至1957年,供销社先后销售硫酸铵、过磷酸钙、尿素、硝酸铵、氯化铵等化肥品种。
1958年后,开始对化肥实行分配供应,而且现款购买,1964年开始推广使用氨水,1980年,为控制它的挥发跑氨,改制成碳酸氢氨。1982年,开始经营进口磷酸二铵等复合肥。1984年,对国家调拨计划内化肥,按照政府关于化肥与粮棉挂钩的政策,实行奖售、兑现、供应到户的办法。化肥供应量最低年份1952年50吨,最高年份1983年46994吨。
推广供应化学农药、药械 建国初期,农民治虫主要靠信石、白砒、棉油皂、石硫合剂、烟草石灰水等非化学农药。1950年,供销社购进信石、硫磺和化学农药六六六粉3150公斤,供应农民治虫。1952年,经营品种主要有红砒、白砒、棉油皂、六六六、敌敌涕粉、单管抽吸式喷雾器和圆鼓式喷粉器。供销社采取了集市宣传,会场介绍、门市展览、到农村亲自试验,组织参观等活动,使群众亲眼见到化学农药的杀虫效力,推动了化学农药的推广施用。1955年,供销社开始经营高效剧毒化学农药1605,有效地防治了棉花虫害。同时经营压缩式喷雾器552-丙及吸药管的供应。为确保人畜生产的安全,制定落实了安全制度。1956年,供销社开始经营高效剧毒化学农药1059,主要用于棉花播种,控制棉花苗期的蚜虫。其他化学农药、药械品种增多,供应量增大,群众对化学农药的作用逐步认识。1962年,全县农作物虫灾严重,化学农药开始供不应求。1965年开始实行分配计划供应。
1968至1974年,推广土法防治病虫害,基层社和棉厂都建立了土农药生产厂,利用柴油、粘土、六六六、碱面、敌百虫、石灰、烟叶、硫磺等作原料,制造土农药10多种,共14.9万公斤,廉价供应给农民使用,弥补了化学农药的不足。
1978年开始,供销社经营氧化乐果、磷铵、久效磷。1981年,经营进口呋喃丹,推广棉花播种应用。农民自行配水喷洒防止棉蚜。8月,国家停止供应六六六、滴滴涕等化学农药,防止人畜中毒。
1982年,开始经营高效低毒农药,如:杀灭菊脂、氯氰菊脂、溴氰菊脂、百树菊脂,主要用于棉花病虫害的防治,杀虫效果明显。1983年后,农业虫害对菊脂化学农药普遍产生了抗药性,供应量显著下降,有机磷农药供应量上升。
化学农药最低年份1952年供应1吨,最高年份1975年销售1846吨,1987年为261吨;药械最低年份1961年105架,最高年份1980年销售26356架,增长251倍。
推广供应新式农具 1948年,县水利推进社向农民推售水车。1950年,供销社微利经营的农具有:犁铧、板镢、条镢、木耙、耙齿、三齿、耧、棉钳子、木犁等。1952年,推销的水车品种型号有6种,即:斗子式、小五轮、解放式、轻三轮、大牙轮等。其他新式农具有:七寸步犁、十寸步犁、三齿、耘锄。并实行了赊销、贷放等应急供应措施。
1953年,推行了“合同订购单制度”,供销社按照群众订货的品种、数量分批供应。1954年开始推广双轮双铧犁,县供销社举办了基层社技术员、农业生产互助组长的培训班,当年供应117部。1955年,县供销社加强了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实行批发零售兼营,供应的品种有双行棉花播种机、十行播种机、圆盘耙、收割机、抽水机、粉碎机、脱粒机、马车、地排车、推车、胶轮内外胎。同年,组织技术力量维修,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区、小修不出村。1958年,推行地排车等轴承胶轮化,引进推广手扶拖拉机,动力排灌机械。1959至1963年,灾害严重,农具供应量大幅度下降;1965年至1966年,由于经济形势全面好转,农机具供应量大幅度上升。“文化大革命”中因生产受到冲击,农具供应量大降。1978年后,中大型农机具销售大增。
供应耕畜 解放前,高唐县耕畜以牛、驴为主,骡、马较少。由于战争频繁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耕畜严重不足,1950年,供销社开始经营耕畜,从徐州调进耕畜55头,价格低廉受到农民的欢迎。1953年,国家调拨分配蒙古马,供销社调进后,经过短期驯教,然后供应群众。1954年,供销社扩大经营耕畜,以内蒙、新疆、东北等地调进骡马,供不应求。1956年,为解决饲草紧张,供销社从东北调进供应饲草39万公斤。1957至1966年,供销社每年都经营耕畜。最高年份为1965年共计2322头。以后逐年减少。1983年停止供应,耕畜靠市场自行调剂。
主要生产资料销售统计表
┌──────┬──┬───────┬──────┬──┬──┬──┬──┬───┬───────┐
│ 项目 │农药│化肥(吨) │药械(架) │柴油│农膜│耕畜│步犁│水车 │车胎(条) │
│ 数量 │(吨)├───┬───┼──┬───┤(吨)│(吨)│(头)│(部)│(部) ├───┬───┤
│年份 │ │总计 │氮肥 │总计│喷雾器│ │ │ │ │ │力外胎│力内胎│
├──────┼──┼───┼───┼──┼───┼──┼──┼──┼──┼───┼───┼───┤
│1952 │1 │50 │50 │2032│2032 │ │ │ │ │1245 │280 │200 │
├──────┼──┼───┼───┼──┼───┼──┼──┼──┼──┼───┼───┼───┤
│1953 │1 │214 │214 │252 │252 │ │ │ │ │825 │330 │267 │
├──────┼──┼───┼───┼──┼───┼──┼──┼──┼──┼───┼───┼───┤
│1954 │15 │696 │590 │1353│1333 │ │ │867 │135 │738 │1121 │1150 │
├──────┼──┼───┼───┼──┼───┼──┼──┼──┼──┼───┼───┼───┤
│1955 │117 │1260 │722 │1279│1135 │ │ │316 │1740│1642 │1737 │1801 │
├──────┼──┼───┼───┼──┼───┼──┼──┼──┼──┼───┼───┼───┤
│1956 │385 │2051 │1444 │2659│830 │ │ │953 │687 │3138 │756 │709 │
├──────┼──┼───┼───┼──┼───┼──┼──┼──┼──┼───┼───┼───┤
│1957 │100 │1396 │988 │1983│1633 │ │ │220 │1403│7823 │3544 │4099 │
├──────┼──┼───┼───┼──┼───┼──┼──┼──┼──┼───┼───┼───┤
│1958 │793 │6700 │4690 │9291│6337 │ │ │2162│248 │10848 │4028 │3100 │
├──────┼──┼───┼───┼──┼───┼──┼──┼──┼──┼───┼───┼───┤
│1959 │196 │8487 │4423 │704 │462 │ │ │195 │193 │1122 │7144 │4175 │
├──────┼──┼───┼───┼──┼───┼──┼──┼──┼──┼───┼───┼───┤
│1960 │899 │7480 │5079 │1772│1455 │ │ │119 │183 │2275 │3521 │2876 │
├──────┼──┼───┼───┼──┼───┼──┼──┼──┼──┼───┼───┼───┤
│1961 │39 │1325 │993 │105 │105 │ │ │125 │32 │44 │8841 │2876 │
├──────┼──┼───┼───┼──┼───┼──┼──┼──┼──┼───┼───┼───┤
│1962 │173 │352 │334 │267 │138 │ │ │542 │74 │46 │11316 │11656 │
├──────┼──┼───┼───┼──┼───┼──┼──┼──┼──┼───┼───┼───┤
│1963 │362 │2147 │2080 │4101│3039 │ │ │1145│306 │42 │5600 │7500 │
├──────┼──┼───┼───┼──┼───┼──┼──┼──┼──┼───┼───┼───┤
│1964 │998 │7582 │7158 │5544│3162 │ │ │505 │167 │9 │8100 │8900 │
├──────┼──┼───┼───┼──┼───┼──┼──┼──┼──┼───┼───┼───┤
│1965 │1230│7454 │4943 │9170│ │ │ │2322│126 │2702 │6000 │9400 │
├──────┼──┼───┼───┼──┼───┼──┼──┼──┼──┼───┼───┼───┤
│1966 │1734│4417 │3677 │4049│ │680 │ │1272│135 │6276 │6800 │9700 │
├──────┼──┼───┼───┼──┼───┼──┼──┼──┼──┼───┼───┼───┤
│1967 │1104│7537 │6692 │416 │ │938 │ │47 │ │120 │9400 │1000 │
├──────┼──┼───┼───┼──┼───┼──┼──┼──┼──┼───┼───┼───┤
│1968 │401 │4736 │4388 │268 │ │1471│ │79 │89 │200 │9400 │9300 │
├──────┼──┼───┼───┼──┼───┼──┼──┼──┼──┼───┼───┼───┤
│1969 │500 │6545 │5899 │244 │ │975 │ │ │968 │181 │8000 │8000 │
├──────┼──┼───┼───┼──┼───┼──┼──┼──┼──┼───┼───┼───┤
│1970 │1739│7555 │6884 │1985│ │1706│ │ │51 │83 │11100 │12600 │
├──────┼──┼───┼───┼──┼───┼──┼──┼──┼──┼───┼───┼───┤
│1971 │1556│13425 │12983 │5701│ │2112│ │8 │340 │92 │8400 │10300 │
├──────┼──┼───┼───┼──┼───┼──┼──┼──┼──┼───┼───┼───┤
│1972 │1707│11483 │10655 │5241│4461 │5209│ │119 │296 │282 │1270 │1800 │
├──────┼──┼───┼───┼──┼───┼──┼──┼──┼──┼───┼───┼───┤
│1973 │1333│15546 │13960 │2671│2280 │5400│39 │93 │407 │135 │1910 │2360 │
├──────┼──┼───┼───┼──┼───┼──┼──┼──┼──┼───┼───┼───┤
│1974 │829 │7868 │5973 │2116│1824 │4927│43 │120 │661 │31 │800 │1150 │
├──────┼──┼───┼───┼──┼───┼──┼──┼──┼──┼───┼───┼───┤
│1975 │1846│11953 │11303 │2390│1646 │5323│22 │61 │82 │62 │770 │1270 │
└──────┴──┴───┴───┴──┴───┴──┴──┴──┴──┴───┴───┴───┘
续表
┌──────┬──┬───────┬───────┬──┬───┬──┬──┬──┬───────┐
│ 项目 │ │ │ │ │ │ │ │ │ │
│ 数量 │农药│化肥(吨) │药械(架) │柴油│农膜 │耕畜│步犁│水车│车胎(条) │
│ │(吨)├───┬───┼───┬───┤(吨)│(吨) │(头)│(部)│(部)├───┬───┤
│ 年份 │ │总计 │氮肥 │总计 │喷雾器│ │ │ │ │ │力外胎│力内胎│
├──────┼──┼───┼───┼───┼───┼──┼───┼──┼──┼──┼───┼───┤
│1976 │1276│11151 │10758 │2414 │2024 │5908│22 │89 │66 │ │1150 │1550 │
├──────┼──┼───┼───┼───┼───┼──┼───┼──┼──┼──┼───┼───┤
│1977 │875 │12170 │11644 │3069 │2527 │6479│19449 │57 │93 │ │12800 │16400 │
├──────┼──┼───┼───┼───┼───┼──┼───┼──┼──┼──┼───┼───┤
│1978 │1328│17287 │16095 │3752 │3354 │6209│88 │ │ │ │122 │127 │
├──────┼──┼───┼───┼───┼───┼──┼───┼──┼──┼──┼───┼───┤
│1979 │1105│13763 │12773 │6304 │5754 │5715│58 │ │ │ │151 │ │
├──────┼──┼───┼───┼───┼───┼──┼───┼──┼──┼──┼───┼───┤
│1980 │1620│24776 │20496 │26356 │25 │5202│18 │ │ │ │ │ │
├──────┼──┼───┼───┼───┼───┼──┼───┼──┼──┼──┼───┼───┤
│1981 │1366│28691 │20599 │17378 │17363 │4651│119 │38 │ │ │ │ │
├──────┼──┼───┼───┼───┼───┼──┼───┼──┼──┼──┼───┼───┤
│1982 │1562│44447 │32406 │20509 │20075 │3876│30 │26 │ │ │ │ │
├──────┼──┼───┼───┼───┼───┼──┼───┼──┼──┼──┼───┼───┤
│1983 │721 │46994 │33556 │20931 │20412 │3338│116 │ │ │ │ │ │
├──────┼──┼───┼───┼───┼───┼──┼───┼──┼──┼──┼───┼───┤
│1984 │438 │36753 │31880 │25010 │24843 │4942│110 │ │ │ │ │ │
├──────┼──┼───┼───┼───┼───┼──┼───┼──┼──┼──┼───┼───┤
│1985 │163 │23743 │19118 │2893 │285 │4806│80 │ │ │ │ │ │
├──────┼──┼───┼───┼───┼───┼──┼───┼──┼──┼──┼───┼───┤
│1986 │222 │36241 │24962 │2757 │2389 │2277│62 │ │ │ │ │ │
├──────┼──┼───┼───┼───┼───┼──┼───┼──┼──┼──┼───┼───┤
│1987 │261 │36984 │13498 │3017 │33001 │1894│40 │ │ │ │ │ │
└──────┴──┴───┴───┴───┴───┴──┴───┴──┴──┴──┴───┴───┘
三、生活资料供应
生活资料供应是供销社的主要兼营业务,供销社根据各个时期的市场变化和社会需求,开展购销业务,对于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起了重要作用。
1949年,村合作社经营的主要品种有:食盐、火柴、煤油、煤炭、布疋等,另外还收购棉花、粮食。1950年上半年,为解决缺粮农民困难,调剂供应粮食386.5万公斤。
1953年,县供销社扩大基层社的生活资料供应范围,经营国家规定生活资料计划商品32种,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1954年,棉花棉布统购统销后,棉布及棉织品实行凭票供应,供销社负责发放布票、絮棉票等。
1961年,严重自然灾害,供销社的中心工作是搞好救灾物资的供应,解决农民的吃、烧、穿等困难,供应灾民估棉、短绒5万公斤,包皮布5万米,估衣2300件,食盐1790吨,食糖13.7万公斤,煤油22.1万公斤,煤炭16185吨,饭锅13245口,调进供应萝卜、干菜等代食品352.5万公斤。
同年,砂糖、冰糖、糕点、自行车、瓶酒和纺织品等物资实行高价政策,一般高出平价一至三倍。供销社的饮食部门开设高价饭店,解决了部分群众的较高要求,也促进了货币回笼。1962年,对食糖、卷烟、茶叶等紧缺商品实行定量凭票供应。此后几年内票证相继取消。
1963年,供应每人农业人口布票1.1米,非农业人口1.3米,絮棉0.25公斤。1973年,每人布票5.5米,絮棉0.75公斤。1984年取消了票证,敞开供应。
1978年后,商品日益丰富,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三大件争相购买,电视机、电风扇等高中档商品陆续进入农民家庭,仅电视机,1981年销售51台,1985年增加到1368台。1987年,生活资料销售额2473万元,为1979年的2.6倍。
县供销社主兼营生活资料销售统计表
┌──┬──┬─────┬──┬───┬───┬───┬───┬───┬───┬───┬───┬──┬───┐
│年份│食糖│卷烟 │酒 │茶 │自行车│收音机│棉布 │化纤布│汗衫 │缝纫机│暖水瓶│钟表│胶鞋 │
│ │(吨)│(5万支箱) │(吨)│(市担)│ │ │(百米)│(百米)│背心 │(架) │(百个)│(只)│(百双)│
│ │ │ │ │ │ │ │ │ │(百件)│ │ │ │ │
├──┼──┼─────┼──┼───┼───┼───┼───┼───┼───┼───┼───┼──┼───┤
│1952│43 │365 │110 │280 │ │ │1998 │ │145 │ │39.36 │ │18 │
├──┼──┼─────┼──┼───┼───┼───┼───┼───┼───┼───┼───┼──┼───┤
│1953│113 │460 │155 │604 │ │ │4208 │ │166 │ │43.73 │ │23 │
├──┼──┼─────┼──┼───┼───┼───┼───┼───┼───┼───┼───┼──┼───┤
│1954│138 │1288 │128 │1054 │ │ │14673 │ │207 │ │80.00 │ │69 │
├──┼──┼─────┼──┼───┼───┼───┼───┼───┼───┼───┼───┼──┼───┤
│1955│264 │1864 │218 │1332 │ │ │20883 │ │2259 │ │198.21│ │116 │
├──┼──┼─────┼──┼───┼───┼───┼───┼───┼───┼───┼───┼──┼───┤
│1956│337 │2108 │266 │1844 │ │ │19605 │ │429 │ │168 │ │64 │
├──┼──┼─────┼──┼───┼───┼───┼───┼───┼───┼───┼───┼──┼───┤
│1957│230 │2192 │240 │1598 │ │ │14162 │ │699 │ │136 │ │98 │
├──┼──┼─────┼──┼───┼───┼───┼───┼───┼───┼───┼───┼──┼───┤
│1958│274 │2420 │258 │1277 │ │ │12864 │ │1264 │ │104 │ │59 │
├──┼──┼─────┼──┼───┼───┼───┼───┼───┼───┼───┼───┼──┼───┤
│1959│112 │2931 │265 │1377 │ │ │23834 │ │3085 │ │105 │ │194 │
├──┼──┼─────┼──┼───┼───┼───┼───┼───┼───┼───┼───┼──┼───┤
│1960│44 │2617 │344 │1109 │ │ │14658 │ │3791 │ │125 │ │154 │
├──┼──┼─────┼──┼───┼───┼───┼───┼───┼───┼───┼───┼──┼───┤
│1961│137 │377 │51 │848 │ │ │3200 │ │1453 │ │116 │ │21 │
├──┼──┼─────┼──┼───┼───┼───┼───┼───┼───┼───┼───┼──┼───┤
│1962│158 │111 │45 │454 │ │ │3544 │ │319 │ │58 │ │12 │
├──┼──┼─────┼──┼───┼───┼───┼───┼───┼───┼───┼───┼──┼───┤
│1963│138 │593 │102 │491 │ │ │4591 │ │1157 │ │104 │ │161 │
├──┼──┼─────┼──┼───┼───┼───┼───┼───┼───┼───┼───┼──┼───┤
│1964│150 │1242 │153 │757 │ │ │7317 │ │1090 │ │113 │ │709 │
├──┼──┼─────┼──┼───┼───┼───┼───┼───┼───┼───┼───┼──┼───┤
│1965│195 │1832 │151 │416 │ │ │9802 │ │1970 │ │134 │ │271 │
├──┼──┼─────┼──┼───┼───┼───┼───┼───┼───┼───┼───┼──┼───┤
│1966│ │ │ │ │ │ │ │ │ │ │ │ │ │
├──┼──┼─────┼──┼───┼───┼───┼───┼───┼───┼───┼───┼──┼───┤
│1967│194 │1581 │151 │478 │ │ │11884 │ │229 │ │110 │ │125 │
├──┼──┼─────┼──┼───┼───┼───┼───┼───┼───┼───┼───┼──┼───┤
│1968│ │ │ │ │ │ │ │ │ │ │ │ │ │
├──┼──┼─────┼──┼───┼───┼───┼───┼───┼───┼───┼───┼──┼───┤
│1969│ │ │ │ │ │ │ │ │ │ │ │ │ │
├──┼──┼─────┼──┼───┼───┼───┼───┼───┼───┼───┼───┼──┼───┤
│1970│ │ │ │ │ │ │ │ │ │ │ │ │ │
├──┼──┼─────┼──┼───┼───┼───┼───┼───┼───┼───┼───┼──┼───┤
│1971│ │ │ │ │ │ │ │ │ │ │ │ │ │
├──┼──┼─────┼──┼───┼───┼───┼───┼───┼───┼───┼───┼──┼───┤
│1972│100 │362 │271 │1075 │641 │1061 │17804 │933 │361 │344 │ │311 │145 │
├──┼──┼─────┼──┼───┼───┼───┼───┼───┼───┼───┼───┼──┼───┤
│1973│98 │3028 │198 │1345 │508 │812 │16949 │941 │482 │192 │161 │390 │150 │
├──┼──┼─────┼──┼───┼───┼───┼───┼───┼───┼───┼───┼──┼───┤
│1974│123 │2607 │329 │1305 │217 │587 │16820 │895 │591 │57 │46 │531 │191 │
├──┼──┼─────┼──┼───┼───┼───┼───┼───┼───┼───┼───┼──┼───┤
│1975│110 │2912 │435 │1151 │581 │1797 │18992 │723 │588 │265 │23 │713 │291 │
├──┼──┼─────┼──┼───┼───┼───┼───┼───┼───┼───┼───┼──┼───┤
│1976│124 │3001 │449 │1151 │1157 │1648 │23583 │861 │616 │676 │120 │500 │279 │
├──┼──┼─────┼──┼───┼───┼───┼───┼───┼───┼───┼───┼──┼───┤
│1977│209 │3587 │555 │1603 │942 │3358 │21316 │1140 │626 │906 │116 │806 │238 │
├──┼──┼─────┼──┼───┼───┼───┼───┼───┼───┼───┼───┼──┼───┤
│1978│321 │3479 │562 │1475 │1548 │6399 │20903 │846 │589 │912 │123 │1015│181 │
├──┼──┼─────┼──┼───┼───┼───┼───┼───┼───┼───┼───┼──┼───┤
│1979│398 │3338 │760 │1887 │2847 │5166 │26201 │1710 │832 │1052 │395 │2316│115 │
└──┴──┴─────┴──┴───┴───┴───┴───┴───┴───┴───┴───┴──┴───┘
续表
┌──┬──┬─────┬──┬───┬───┬───┬───┬───┬───┬───┬───┬───┬───┐
│年份│食糖│卷烟 │酒 │茶 │自行车│收音机│棉布 │化纤布│汗衫 │缝纫机│暖水瓶│钟表 │胶鞋 │
│ │(吨)│(5万支箱) │(吨)│(市担)│ │ │(百米)│(百米)│背心 │(架) │(百个)│(只) │(百双)│
│ │ │ │ │ │ │ │ │ │(百件)│ │ │ │ │
├──┼──┼─────┼──┼───┼───┼───┼───┼───┼───┼───┼───┼───┼───┤
│1980│386 │3261 │701 │1741 │3247 │13638 │30726 │2954 │803 │2865 │325 │3745 │212 │
├──┼──┼─────┼──┼───┼───┼───┼───┼───┼───┼───┼───┼───┼───┤
│1981│333 │2484 │593 │1034 │8557 │9166 │28749 │1583 │697 │4317 │288 │3689 │244 │
├──┼──┼─────┼──┼───┼───┼───┼───┼───┼───┼───┼───┼───┼───┤
│1982│525 │2194 │755 │1412 │5547 │5478 │30047 │1322 │1223 │4692 │453 │4486 │172 │
├──┼──┼─────┼──┼───┼───┼───┼───┼───┼───┼───┼───┼───┼───┤
│1983│480 │2386 │719 │1253 │3732 │3429 │14201 │1443 │625 │1781 │429 │10725 │253 │
├──┼──┼─────┼──┼───┼───┼───┼───┼───┼───┼───┼───┼───┼───┤
│1984│372 │1390 │695 │833 │1815 │3092 │10897 │657 │401 │1465 │343 │5714 │208 │
├──┼──┼─────┼──┼───┼───┼───┼───┼───┼───┼───┼───┼───┼───┤
│1985│308 │1850 │635 │948 │2342 │2701 │10099 │835 │510 │1483 │363 │3517 │215 │
├──┼──┼─────┼──┼───┼───┼───┼───┼───┼───┼───┼───┼───┼───┤
│1986│225 │1311 │598 │1607 │3091 │2448 │9255 │922 │341 │1474 │402 │3533 │859 │
├──┼──┼─────┼──┼───┼───┼───┼───┼───┼───┼───┼───┼───┼───┤
│1987│216 │1611 │518 │1890 │1260 │2312 │6206 │2347 │644 │880 │383 │2674 │930 │
└──┴──┴─────┴──┴───┴───┴───┴───┴───┴───┴───┴───┴───┴───┘
四、农副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
农副产品主要有红枣、乌枣、苹果、梨、苇、条编制品,畜产品等。农副产品的经营,旧时主要靠集市自行买卖,亦有商贩收购外销。建国后,国家将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列入计划,由供销社负责收购。供销社的收购,一部分为国家代购,一部分为外贸代购,其余为自营业务。
1949年,农副产品及废品市场,由国营、集体、私营商业三种经济成分构成。供销社贯彻“加强城乡物资交流”的方针,主要收购粮食、棉花、土布、油料、豆饼、杂铁杂铜等20余个品种。 1950年,为改变城乡物资交流不活,第一次调整工商业,对私营工商业的业务合理安排,使其日趋活跃,以利于国民经济恢复。供销社结合生产救灾,组织农民发展手工业,副业生产,收购并推销其生产的农副产品,除业务费用外,不取利润,很受农民拥护。1951年,在农副产品播种和上市以前,国家通过供销社向农民预购农副产品,发给定金扶持生产。1952年,供销社收购的品种扩大到麻籽、鲜蛋、红枣、乌枣、天花粉等。其中收购红枣11.95万公斤。
1953年,第二次调整工商业,土产品和农产品允许私商经营贩运,取消对私商不适当的限制。供销社执行国家统一的收购价格,以鼓励农民将剩余产品卖给国家。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纳入国家计划,供销社收购的品种扩大到杂锡、杂骨、皮张、毛腊、羊毛等35种。国家规定,手工业产品的加工、订货、收购以及推销业务,由供销社负责。自1954年开始,粮油业务交县粮食局。1955年,国家规定,供销社管理农村市场。农村的收购机构由供销社领导。对农副产品收购的范围,陆续扩大,主要增加了生猪、麻类、鲜蛋、畜产等产品的收购。
1956年,中药材业务移交商业局,棉花业务移交县农产品采购局。大宗业务交出后,供销社扩大土产、废品的收购,开展千户万元活动,收购品种由82个增到130个,当年完成收购总额172万元,比1955年增长11.3倍。
1957年初,国营商业、供销社再次分工,棉花业务回归供销社。并主管农副产品(粮、油除外)的收购以及废品收购。
1958年,国家调整农副产品及废品计划商品目录为17种。开展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的大购大销业务活动。由于在农产品采购上估产高、计划大,收购过头;在废品收购上,乱提口号乱收购,为了大炼钢铁,出现砸锅强收现象,造成巨大损失。1959年,继续反右倾、鼓干劲,收购计划指标提得很高,实际执行的结果除红枣略有增加外,其他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都大幅度下降。
1960年和1961年,由于“五风”(浮夸、共产、平调、强迫命令、瞎指挥)的影响和自然灾害严重,农业生产大幅度减产,农副产品收购继续大幅度下降。1961年5月,按照省规定实行奖售办法:交售一担大麻奖售粮食15公斤,交售一头肥猪奖售粮食15公斤,对苹果、杏仁、菜羊、家兔、鲜蛋、红枣、乌枣、秋黄梨、辣椒干、大蒜等也都规定了不同的奖粮标准,除外,在商品严重不足的条件下,挤出一部分日用工业品和小商品换购一部分农副产品和废品支援出口和供应工业原料,用茶叶、煤油、纸烟、暖水瓶等23种工业品,换购鲜蛋、杏仁、黑白瓜子、杂铜和造纸原料等。
1963年,开始收购槐米,供应国家出口。农副产品收购1121万元,比1961年增长3.9倍。其中:收购乌枣21.5万公斤,为1961年的6.9倍,苇席94.8万领,为1961年的2.2倍。1964年,大力发展篦麻蚕。开始收购蚕茧,至1980年止,由于棉花发展,棉茧比价不合理,农民养蚕积极性下降。1965年,县供销社建立副业科。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制定了“关于扶持和发展副业生产的规划”。供销社大力组织和扶持了农村副业生产。全县开展副业的生产大队447个,占总队数的60%以上。全年收购鲜蛋6万公斤,比上年增长74%;红枣7万公斤,增长40%;乌枣24.5万公斤,增长180%;苇席451万领,增长87%。1970年,开始收购玉米皮编制品,主要供应出口。1971年,大力扶持辣椒生产,供应出口,当年收购辣椒干75万公斤,翌年达到125万公斤,受到地区表彰。至1987年,每年均有收购。
1975年,将畜产品、草编工艺品、部分土特产品业务划归县外贸公司。供销社主管的收购品种缩小,以三类土产品、干鲜果品、废品等自营业务为主。1976年,成立县多种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供销社,基层社配备3~5名多种经营管理员。 1980年,贯彻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方针,扩大供销社经营范围,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一、二类产品均实行议购议销。
1986年,国家调整计划商品目录为7个,包括棉花、短绒、钢铁、废铝、黄麻、红麻、废铅、废锡。1987年,农副产品收购12355万元,为1952年的16倍,为1978年的6.7倍,为历史最高水平。废旧物资收购62万元,仅低于1958年。
五、附属业
50年代,高唐农村的饮食业以小吃店和集市摊棚为主,多为个体经营。1955年对私营工商业改造以后,大部过渡为供销社的附属业,以基层社为单位建立一处和多处综合性的饮食服务饭店兼营旅馆。1956年,县社设饮食科,下设饮食服务总店和6处分店,从业人员497人。1961年自然灾害时期,供销社下放饮食业过渡职工66人,组织起合作饭店11处。1980年,饮食服务业经营额83.7万元,利润25.1万元,为历史最好水平。1980年以后,随着市场的开放,个体饮食、服务业不断增加,供销社的饮食服务业经营额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