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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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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一直是境内经济的主要成份。从出土的汉代铁铧看出,早在两千多年前境内先民便已使用铁制农具进行耕作。清光绪年间,县内有成熟大粮地109万亩,一般年景仅产麦5500~6000吨、粟5000吨、黍2500吨、稷2000吨、高粱5500吨、玉米5000吨,豆8500吨,花生5000吨,棉花2000吨,另产红黑枣85~90吨,粮食综合平均亩产30多公斤。副业主要是榨油、酿酒、造醋及粉条、粉皮、豆腐等食品制作,尤其是造醋远近驰名。每年约产豆油、棉油、花生油135~140吨、酒55吨、醋10~15吨。
民国期间,农民使用步犁、钉耙、锄头、镢头等工具,靠人力、畜力耕作,肥料有厩肥、人粪尿、草木灰等。除河道沿岸少量土地可以灌溉外,绝大部分土地只能靠天等雨,广种、薄收。1919年(民国8年),农作物平均亩产:麦子3斗(22.5公斤)、高粱6斗(45公斤)、粟10斗(75公斤)、玉蜀黍2斗(15公斤)、大豆2斗(15公斤)、花生65公斤、棉花30公斤、胡麻2担、蓝靛745公斤、白菜750公斤。全县107万余亩耕地,年产粮食约359万石(26.825万吨),棉花7500吨,种植业总产值按当时价格计算仅约400余万元。畜牧业方面:有马585匹、骡644头,驴2758头、猪20199头、羊6976只,按当时价格计算,总值约20.5889万元。1939年,日军侵入境内后,农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1943年又遇大旱灾,颗粒未收,饿死人无数,仅贾镇以东及桑阿镇一带就死去万余人,形成无人区。中共冠县县委、县抗日民主政府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渡过了灾荒。
建国后,县内农业逐步发展。1949年,粮食耕亩平均单产70公斤,总产63391.2吨;棉花(皮棉,下同)平均单产10公斤,总产3235.85吨。种植业产值2418.2万元(1957年不变价,以下1965年前也均为1957年不变价),畜牧业产值80.3万元,副业产值552.3万元。1950~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贯彻“生产致富”、“谁富了是谁的”的政策,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采取一系列发展生产的措施,国家发放农业贷款、派干部下村组织农民打井、购置水车、置办新式农具,改变生产条件、调换农作物优良品种,施用化肥、农药,应用农业新技术,农业恢复发展较快,效益大幅度提高。1952年较1949年,粮食耕亩平均单产增加25.5公斤,增长36.43%,总产增加19842.6吨,增长31.3%;棉花平均亩产增加5.5公斤,增长55%,总产增加2900.1吨,增长89.62%;种植业产值增加1233.6万元,增长37%;畜牧业产值增加27.8万元,增长35%;副业产值增加205.3万元,增长37%。
1953~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农村普遍实行农业互助合作化,从个体生产过渡到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业生产中,注重水利建设,水浇地面积逐年扩大,农业新技术不断得到推广,农作物布局比较合理,种植业发展稳定。1953年,大秋作物大面积遭涝灾减产。1954年,粮食耕亩平均单产突破100公斤,总产达94953.6吨,创建国以来直至1966年的最高水平。1957年较1952年,粮食耕亩平均单产增加13.5公斤,增长14.14%,总产增加5851.35吨,增长7.03%;棉花平均亩产减少1.5公斤,减少9.68%,总产增加62.55吨,增长1.02%;种植业产值增加159.7万元,增长4.37%;林业产值增加40.9万元,增长20.06%;畜牧业产值增加22.1万元,增长20.44%;副业产值增加73.2万元,增长9.66%。
1958~1960年,县内发动“大跃进”,刮“五风”,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农作物布局失调,结构单一,农业生产元气大伤。1961年,除畜牧业外,农业的各项指标均降至建国以来的最低点。,1961年较1957年,粮食耕亩平均单产减少53.5公斤,减少49.08%,总产减少39987.65吨,减少44.89%;棉花平均亩产减少10公斤,减少71.43%,总产减少5198.2吨,减少83.86%,种植业产值减少1772.6万元,减少46.51%;林业产值减少242.2万元,减少98.94%;畜牧业产值增加57.2万元,增长43.93%;副业产值减少729.3万元,减少87.78%。
从1961年下半年开始,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和“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各行各业支援农业。同时,在农业上实行了“三包一奖”等一系列促进生产发展的措施,调整了农作物布局,重视了棉花生产,从而较快地恢复了农业经济。1962年,农业生产全面好转,粮棉产量回升。1962年较1961年,粮食平均亩产增加47.5公斤,增长46.12%,总产增加46622.3吨,增长48.71%;棉花平均亩产增加8公斤,增长66.67%,总产增加1404.95吨,增长58.41%,种植业产值增加539.3万元,增长20.92%;林业产值增加8.5万元,增长76.58%;畜牧业产值增加38.2万元,增长16.93%;副业产值减少2万元,减少2.01%;渔业产值增加0.5万元,增长20.83%。但1962年的各项指标均未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3年以后,全县农业经济呈波浪式向前发展。至1965年,粮食耕亩单产92公斤,总产66737.9吨;棉花单产19.5公斤,总产8260吨,种植业产值3112.3万元;林业产值56.4万元;畜牧业产值372.1万元;副业产值601.1万元。棉花单产、总产,畜牧业产值超过1957年,粮食单产、总产、种植业产值、林业产值、副业产值等指标仍未达到1957年的水平。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968年,粮食总产仅8.76万吨,比3年恢复时期的1952年减少8119.7吨;棉花总产6670吨,比“文化大革命”前的1965年减少1590吨。“文化大革命”后期,由于局势相对稳定和广大农民的努力,粮棉产量才有所回升。到1974年,粮食总产达到132136.45吨,棉花总产达到7033.1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粮棉生产有所发展,但林业和畜牧业却出现了徘徊局面。1978年,粮食耕亩平均单产264公斤,总产188453.25吨,棉花平均亩产24公斤,总产6283.25吨,种植业产值8216.65万元,副业产值726.34万元,分别比1976年增长26.62%、21.98%、17.07%、16.80%、51.88%、15.62%;林业产值326.28万元,畜牧业产值491.91万元,分别比1976年减少48.93%、5.36%。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农业发展的步子明显加快,特别是1981年后,在广大农村全面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农业发展到一个崭新阶段。粮棉生产、尤其是棉花增产幅度较大。1981年,棉花平均亩产达62.5公斤,总产达24632吨,分别比1978年增加160.42%,292.03%。1983年后,调整了农业结构,在抓好粮棉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了多种经营,畜牧业、副业持续高速发展,农村经济更加充满了生机和活力。1987年与1978年相比:粮食耕亩平均单产258公斤,减少2.27%,总产22827.5吨,增长21.13%;棉花平均亩产64公斤,增长166.67%,总产33957吨,增长440.44%,种植业产值38439万元,增长229.04%(1982年后均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林业产值1956万元,增长37.86%;畜牧业产值4760万元,增长670.85%;副业产值2163万元,增长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