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署工房管理农业。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农业由县公署实务局管理。1928年,国民党县政府改设第四科管理农业。1938年,县抗日政府建设科管理农业。建国后,县1954年设农业科,1958年改称农业局。1962年2月,农业局并入农林水利局。1964年4月恢复农业局。1970年1月,农业局、林业局合并称农林局。1975年1月恢复农业局。1984年7月后,农牧渔业局管理农业。
第七编 农业志
清代,县署工房管理农业。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农业由县公署实务局管理。1928年,国民党县政府改设第四科管理农业。1938年,县抗日政府建设科管理农业。建国后,县1954年设农业科,1958年改称农业局。1962年2月,农业局并入农林水利局。1964年4月恢复农业局。1970年1月,农业局、林业局合并称农林局。1975年1月恢复农业局。1984年7月后,农牧渔业局管理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