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冠县志》的修纂始于1983年,至2000年10月交付出版,其间经历了17个春秋。其修纂大体可分为3个阶段。
1983~1990年,为县志修纂的准备阶段。
1983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县确定修纂《冠县志》。为此,建起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至1990年,县长张瑞信、李秉忠、石金铭和副县长许公绥、县政府调研员邹方太先后任主任,副县长齐玉芬、许公绥先后分管史志工作。初,从县直部门抽调人员5人组成临时史志工作机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之渭兼任主任,离休干部张怀轩被县任命为《冠县志》主编。年余后,除选留张怀轩外,其他抽调人员均返回原单位。1984年7月,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正式被定为固定机构,列县政府序列,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孙林月任主任。之后,陆续调、借人员,1990年达到9人。1988年,张涛任副主任。1989年,史钊被县增补为《冠县志》主编。
这个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培训县直有关部门修志骨干,部署、进行部门志编纂工作。史志办公室共举办县直部门修志骨干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者300余人次。同时,对纂修部门志进行了部署。之后,有关部门组织专门班子,搜集资料,陆续编纂出部门志51部。其中,正式出版1部,铅印7部,打印、刻印12部,其他为手稿。这些部门志完成时间不一,下限不一,质量参差不齐。较好的有《冠县邮电志》、《冠县粮食志》、《冠县气象志》、《冠县水利志》、《冠县卫生志》、《冠县金融志》等。所编部门志除为县志提供了资料外,还为部门搜集、整理、保存了大量文献资料。各自部门志主编、为编纂部门志和志类产品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有:气象局戴万德、水利局李洪波、粮食局贺洪友、电业局于锡荣、工商行政管理局乔宝森、物价局徐振军、银行系统王代俊、商贸集团公司王岱山、教育委员会周正云、药材公司邢培国、农牧渔业局杨继明、林业局吴春德、卫生局秦洪魁、科学技术委员会张富民、计划生育委员会张怀岭、总工会韩桂芝、邮电局范庆东、党史办公室王士英、马子江、范秀鼎等。
二是史志办公室搜集、整理了一些资料。对县志所需资料,尤其是部门志不能包括的资料,史志办公室进行了采访、搜集、核实、整理,编印出10期《冠县地方史志资料》,其中铅印6期,打印4期。在这过程中,张怀轩确定选题,核实史料,起了较大作用。
三是设计框架,制定篇目,进行县志试编工作。1988年,根据方志界逐渐形成的理论、编纂实践和冠县的实际情况,由史钊设计了县志框架篇目,从卷、编、章、节,一直到目。打印成册后,在高唐召开的聊城地区方志篇目研讨会上进行了研讨。这个篇目,在以后的编纂中有所修订,但大的格局一直未变。为摸索县志总纂合成经验,1989年,曾试编了个别编章,并在全地区范围内进行交流研讨。
在这个阶段,杜之渭、孙林月组织协调,对县志的修纂做了不少基础性工作。
1990~1997年,为县志总纂合成阶段。
这个阶段,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先后为县长杜清雷、宋来君和副县长许公绥,分管副县长先后为许公绥、孔繁英、刘钦朋、呼炳旭。1992年,史钊任史志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史志办公室主任孙林月离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书春兼任主任,副主任张涛主持日常工作。1996年,王洪忠任副主任。1997年,张涛改任调研员,副主任史釗主持日常工作。时史志办公室人员5人。
1990年,县志总纂正式展开。按照主编设计的整体框架和篇目安排,包括主编在内的编纂人员分工包编编纂,主编随时指导协调。由于缺失资料过多,1996年向县直有关单位发文全方位搜集。经过8年的编纂,完成了全志27编中25编的征求意见稿,并打印成册。编纂人员完成的分志征求意见稿是:
史钊:《县情概况》、《历史述要》、《自然环境志》、《政权政协志》、《人事劳动志》、《民政信访外事侨务志》、《人物传》、《人物表》、《人名录》;
张怀轩:《大事记》、《农业志》;
张涛:《行政区域志》、《公安司法志》、《军事志》;
王洪忠:《林业志》、《水利志》、《经济管理志》;
肖正太:《人口志》、《宗教风俗语言志》(不包括《方言》章);
杨思又:《教育志》、《文化科技志》、《卫生体育志》;
武庆铎:《交通邮电志》、《城乡建设志》;
许金禹:《商贸流通志》、《财税金融志》。后于1999~2000年又完成了《工业志》、《政党群团志》。
《宗教风俗语言志》中的《方言》章为聘请聊城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张鹤泉撰写。
在总纂中,孙林月、徐书春、张涛做了不少组织协调工作。史钊除完成自己的编纂任务外,还通览了全志除《大事记》、《农业志》外的所编志稿,并在可能的范围内提议编纂人员修改和自己动手修改。
1997年10月,将县志征求意见稿报送省、地及地区内其他7县市史志办公室以及县内各有关单位,并发文广泛征求意见。1997年12月,聊城地区史志办公室在县内召开《冠县志》征求意见稿评议会,省、地、全区8县市史志办公室及县直各有关部门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认为,《冠县志》稿框架设计合理,体例完备,大部分编章已有了一定资料基础,有些编章文字也较好。但仍有《工业志》、《政党群团志》两编没有编纂出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的有些编章资料贫乏,补充、修改、完善的任务相当艰巨。
1998~2000年为县志修改、完善阶段。
这个阶段,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为刘明星,第一副主任、分管副县长呼炳旭。1998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立国兼任史志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王洪忠调离,史钊仍主持日常工作。时史志办公室坚持正常工作人员仅3人。
1998年1月,史志办公室向县政府、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写出《关于〈冠县志〉稿修改实施方案及相关问题的报告》,根据县志编纂现状,提出包括聘请编辑人员、引进编纂业务人才等内容的意见。同时,着手志稿修改的准备工作。史钊修改了部分志稿,并写出部分编章的书面修改方案。是年底,特邀熟悉县情、过去从事文字工作且编纂水平高、退下来的老同志为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顾问和《冠县志》特邀编辑,帮助修改《冠县志》稿。原县长石金铭为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顾问,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义善、原人事局长赵宗海、原国税局党组书记胡光型、原教育局长汤洪祯、原农机局办公室主任李凤林、原水利局农水科长王玉春为《冠县志》特邀编辑。
1999年1月,《冠县志》稿修改工作正式展开。修改人员分工包编,各负其责。先按分工分别通阅志稿,参照志稿评议会、主编及有关部门意见,形成自己的修改意见。尔后,再分别听取石金铭的修改意见,共同拟定修改方案后,即着手修改,形成初改稿。有些分志由几个人共同修改。各修改人员修改的分志稿是:
石金铭:《县情概况》、《历史述要》、《大事记》、《工业志》、《政党群团志》,参与修改《林业志》;
李义善:《行政区域志》、《林业志》、《文化科技志》、《宗教风俗语言志》;
赵宗海:《农业志》、《商业贸易志》、《人事劳动志》,参与修改《城乡建设志》、《财税金融志》;
胡光型:《人口志》、《财税金融志》、《经济管理志》,参与修改《军事志》;
汤洪祯:《交通邮电志》、《公安司法志》、《教育志》、《卫生体育志》;
李凤林:《自然环境志》、《政权政协志》、《民政信访外事侨务志》,参与修改《水利志》;
王玉春:《水利志》、《城乡建设志》、《军事志》;
史钊:《人物传》、《人物表》、《人名录》,参与修改《行政区域志》、《文化科技志》、《宗教风俗语言志》;
许金禹:参与修改《工业志》、《政党群团志》;
全志各编经修改人多次修改后,由石金铭、史钊统编、统改,形成送审稿。经市史志办公室审查后,再由各修改人员和石金铭、史钊修改,形成定稿。
崔海坡、史文飞、么颖承担资料搜集、打印、校对、通联等编务工作。王宝泉等承担摄影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视察冠县林业”等2帧照片为李孟波拍摄,“1986年9月8国外交使团考察冠县‘2606’林业项目”等4帧照片为刘书维拍摄,“冠县县城建设”为安文龙拍摄,“冠县春酒业公司一角”等8帧照片为赞助单位提供,其他彩页照片均为王宝泉拍摄。《地理·自然环境志》中“冠县地貌图”等3幅随文黑白图为高学业绘制。
《冠县志》稿的修改完善融汇了众人的智慧和心血。志稿修改先后经三四个人之手,修改达七八次之多。定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许多编章已面目全非,有些编章是推倒重来,并补充了大量资料,内容更加丰富,语言更加准确、精炼,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石金铭年近70岁,在志稿修改中进行了全志修改稿的统改定稿。除亲自动手修改初稿外,还对各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发挥自身熟悉县情的优势,在资料补充、订正和史料鉴别上是他人无法替代的,对《冠县志》的成书做出了大的贡献,最后被县增定为主编。其他特邀编辑李义善、赵宗海、胡光型、汤洪祯、李凤林、王玉春等不顾年老体衰,倾心笔耕,为修改志稿付出了许多辛劳和汗水。史志办公室史钊带领许金禹、崔海坡、么颖等不计得失,甘心清苦,任劳任怨,默默奉献,既承担繁重的编纂、修改、编务任务,又要上下左右沟通、协调,许多星期天、节假日和夜晚都是在紧张工作中渡过的。
领导重视、支持是县志修成的关键。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分管副县长呼炳旭重视史志工作,经常过问,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志书编纂和出版中的困难。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史志办公室主任徐立国认真履行职责,在筹措经费、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改善编纂工作条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史志办公室主任齐保柱热心督导,在志书编纂出版中提出了不少具体指导意见。省史志办公室县市志指导处处长王文恒、副处长徐盛章和徐根娣、王耀生以及市史志办公室李安润、汪桂娥、汪庆锋、赵仕秋等认真审阅志稿,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
县林业局等64个有关部门和冠城镇等22个乡镇大力支持史志工作,提供资料,提供方便,县志修成有他们的一份功劳。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局、民政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教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商贸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单位承担了部分修改稿的部分打印任务。县档案馆人员对于多次查档,不怕麻烦,热心服务,对修成县志帮助很大。冠州办公自动化服务中心为打印志稿提供方便,大力支持县志编纂工作。烟庄乡庞辛庄梁宗池、《冠州报》社钱书宪等个人也提供了一些资料。在此,一并深表谢意!
在新编《冠县志》的出版中,石金铭、史钊、许金禹、么颖、崔海波、史文飞等对志书校样反复校改,进行了最后的润色。张鹤泉校对了《宗教风俗语言志》中的《方言》章。齐鲁书社责任编辑赵捷以及承担排版、印刷的济南友信实业有限公司、德州新华印刷厂的有关人员付出了辛劳。
“看来字字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可以告慰县人的是,经过艰难、曲折的道路,《冠县志》总算出版了。但由于时间要求紧、任务重、水平所限和其他种种原因,志书还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受多种因素制约下限不统一,不能不说是个大的缺憾。志书既然面世,那么,是非曲直、成败得失任由世人乃至后人评判吧。
冠县史志办公室
2001年3月
新编《冠县志》修纂始末
新编《冠县志》的修纂始于1983年,至2000年10月交付出版,其间经历了17个春秋。其修纂大体可分为3个阶段。
1983~1990年,为县志修纂的准备阶段。
1983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县确定修纂《冠县志》。为此,建起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至1990年,县长张瑞信、李秉忠、石金铭和副县长许公绥、县政府调研员邹方太先后任主任,副县长齐玉芬、许公绥先后分管史志工作。初,从县直部门抽调人员5人组成临时史志工作机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之渭兼任主任,离休干部张怀轩被县任命为《冠县志》主编。年余后,除选留张怀轩外,其他抽调人员均返回原单位。1984年7月,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正式被定为固定机构,列县政府序列,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孙林月任主任。之后,陆续调、借人员,1990年达到9人。1988年,张涛任副主任。1989年,史钊被县增补为《冠县志》主编。
这个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培训县直有关部门修志骨干,部署、进行部门志编纂工作。史志办公室共举办县直部门修志骨干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者300余人次。同时,对纂修部门志进行了部署。之后,有关部门组织专门班子,搜集资料,陆续编纂出部门志51部。其中,正式出版1部,铅印7部,打印、刻印12部,其他为手稿。这些部门志完成时间不一,下限不一,质量参差不齐。较好的有《冠县邮电志》、《冠县粮食志》、《冠县气象志》、《冠县水利志》、《冠县卫生志》、《冠县金融志》等。所编部门志除为县志提供了资料外,还为部门搜集、整理、保存了大量文献资料。各自部门志主编、为编纂部门志和志类产品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有:气象局戴万德、水利局李洪波、粮食局贺洪友、电业局于锡荣、工商行政管理局乔宝森、物价局徐振军、银行系统王代俊、商贸集团公司王岱山、教育委员会周正云、药材公司邢培国、农牧渔业局杨继明、林业局吴春德、卫生局秦洪魁、科学技术委员会张富民、计划生育委员会张怀岭、总工会韩桂芝、邮电局范庆东、党史办公室王士英、马子江、范秀鼎等。
二是史志办公室搜集、整理了一些资料。对县志所需资料,尤其是部门志不能包括的资料,史志办公室进行了采访、搜集、核实、整理,编印出10期《冠县地方史志资料》,其中铅印6期,打印4期。在这过程中,张怀轩确定选题,核实史料,起了较大作用。
三是设计框架,制定篇目,进行县志试编工作。1988年,根据方志界逐渐形成的理论、编纂实践和冠县的实际情况,由史钊设计了县志框架篇目,从卷、编、章、节,一直到目。打印成册后,在高唐召开的聊城地区方志篇目研讨会上进行了研讨。这个篇目,在以后的编纂中有所修订,但大的格局一直未变。为摸索县志总纂合成经验,1989年,曾试编了个别编章,并在全地区范围内进行交流研讨。
在这个阶段,杜之渭、孙林月组织协调,对县志的修纂做了不少基础性工作。
1990~1997年,为县志总纂合成阶段。
这个阶段,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先后为县长杜清雷、宋来君和副县长许公绥,分管副县长先后为许公绥、孔繁英、刘钦朋、呼炳旭。1992年,史钊任史志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史志办公室主任孙林月离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书春兼任主任,副主任张涛主持日常工作。1996年,王洪忠任副主任。1997年,张涛改任调研员,副主任史釗主持日常工作。时史志办公室人员5人。
1990年,县志总纂正式展开。按照主编设计的整体框架和篇目安排,包括主编在内的编纂人员分工包编编纂,主编随时指导协调。由于缺失资料过多,1996年向县直有关单位发文全方位搜集。经过8年的编纂,完成了全志27编中25编的征求意见稿,并打印成册。编纂人员完成的分志征求意见稿是:
史钊:《县情概况》、《历史述要》、《自然环境志》、《政权政协志》、《人事劳动志》、《民政信访外事侨务志》、《人物传》、《人物表》、《人名录》;
张怀轩:《大事记》、《农业志》;
张涛:《行政区域志》、《公安司法志》、《军事志》;
王洪忠:《林业志》、《水利志》、《经济管理志》;
肖正太:《人口志》、《宗教风俗语言志》(不包括《方言》章);
杨思又:《教育志》、《文化科技志》、《卫生体育志》;
武庆铎:《交通邮电志》、《城乡建设志》;
许金禹:《商贸流通志》、《财税金融志》。后于1999~2000年又完成了《工业志》、《政党群团志》。
《宗教风俗语言志》中的《方言》章为聘请聊城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张鹤泉撰写。
在总纂中,孙林月、徐书春、张涛做了不少组织协调工作。史钊除完成自己的编纂任务外,还通览了全志除《大事记》、《农业志》外的所编志稿,并在可能的范围内提议编纂人员修改和自己动手修改。
1997年10月,将县志征求意见稿报送省、地及地区内其他7县市史志办公室以及县内各有关单位,并发文广泛征求意见。1997年12月,聊城地区史志办公室在县内召开《冠县志》征求意见稿评议会,省、地、全区8县市史志办公室及县直各有关部门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认为,《冠县志》稿框架设计合理,体例完备,大部分编章已有了一定资料基础,有些编章文字也较好。但仍有《工业志》、《政党群团志》两编没有编纂出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的有些编章资料贫乏,补充、修改、完善的任务相当艰巨。
1998~2000年为县志修改、完善阶段。
这个阶段,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为刘明星,第一副主任、分管副县长呼炳旭。1998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立国兼任史志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王洪忠调离,史钊仍主持日常工作。时史志办公室坚持正常工作人员仅3人。
1998年1月,史志办公室向县政府、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写出《关于〈冠县志〉稿修改实施方案及相关问题的报告》,根据县志编纂现状,提出包括聘请编辑人员、引进编纂业务人才等内容的意见。同时,着手志稿修改的准备工作。史钊修改了部分志稿,并写出部分编章的书面修改方案。是年底,特邀熟悉县情、过去从事文字工作且编纂水平高、退下来的老同志为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顾问和《冠县志》特邀编辑,帮助修改《冠县志》稿。原县长石金铭为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顾问,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义善、原人事局长赵宗海、原国税局党组书记胡光型、原教育局长汤洪祯、原农机局办公室主任李凤林、原水利局农水科长王玉春为《冠县志》特邀编辑。
1999年1月,《冠县志》稿修改工作正式展开。修改人员分工包编,各负其责。先按分工分别通阅志稿,参照志稿评议会、主编及有关部门意见,形成自己的修改意见。尔后,再分别听取石金铭的修改意见,共同拟定修改方案后,即着手修改,形成初改稿。有些分志由几个人共同修改。各修改人员修改的分志稿是:
石金铭:《县情概况》、《历史述要》、《大事记》、《工业志》、《政党群团志》,参与修改《林业志》;
李义善:《行政区域志》、《林业志》、《文化科技志》、《宗教风俗语言志》;
赵宗海:《农业志》、《商业贸易志》、《人事劳动志》,参与修改《城乡建设志》、《财税金融志》;
胡光型:《人口志》、《财税金融志》、《经济管理志》,参与修改《军事志》;
汤洪祯:《交通邮电志》、《公安司法志》、《教育志》、《卫生体育志》;
李凤林:《自然环境志》、《政权政协志》、《民政信访外事侨务志》,参与修改《水利志》;
王玉春:《水利志》、《城乡建设志》、《军事志》;
史钊:《人物传》、《人物表》、《人名录》,参与修改《行政区域志》、《文化科技志》、《宗教风俗语言志》;
许金禹:参与修改《工业志》、《政党群团志》;
全志各编经修改人多次修改后,由石金铭、史钊统编、统改,形成送审稿。经市史志办公室审查后,再由各修改人员和石金铭、史钊修改,形成定稿。
崔海坡、史文飞、么颖承担资料搜集、打印、校对、通联等编务工作。王宝泉等承担摄影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视察冠县林业”等2帧照片为李孟波拍摄,“1986年9月8国外交使团考察冠县‘2606’林业项目”等4帧照片为刘书维拍摄,“冠县县城建设”为安文龙拍摄,“冠县春酒业公司一角”等8帧照片为赞助单位提供,其他彩页照片均为王宝泉拍摄。《地理·自然环境志》中“冠县地貌图”等3幅随文黑白图为高学业绘制。
《冠县志》稿的修改完善融汇了众人的智慧和心血。志稿修改先后经三四个人之手,修改达七八次之多。定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许多编章已面目全非,有些编章是推倒重来,并补充了大量资料,内容更加丰富,语言更加准确、精炼,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石金铭年近70岁,在志稿修改中进行了全志修改稿的统改定稿。除亲自动手修改初稿外,还对各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发挥自身熟悉县情的优势,在资料补充、订正和史料鉴别上是他人无法替代的,对《冠县志》的成书做出了大的贡献,最后被县增定为主编。其他特邀编辑李义善、赵宗海、胡光型、汤洪祯、李凤林、王玉春等不顾年老体衰,倾心笔耕,为修改志稿付出了许多辛劳和汗水。史志办公室史钊带领许金禹、崔海坡、么颖等不计得失,甘心清苦,任劳任怨,默默奉献,既承担繁重的编纂、修改、编务任务,又要上下左右沟通、协调,许多星期天、节假日和夜晚都是在紧张工作中渡过的。
领导重视、支持是县志修成的关键。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分管副县长呼炳旭重视史志工作,经常过问,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志书编纂和出版中的困难。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史志办公室主任徐立国认真履行职责,在筹措经费、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改善编纂工作条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史志办公室主任齐保柱热心督导,在志书编纂出版中提出了不少具体指导意见。省史志办公室县市志指导处处长王文恒、副处长徐盛章和徐根娣、王耀生以及市史志办公室李安润、汪桂娥、汪庆锋、赵仕秋等认真审阅志稿,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
县林业局等64个有关部门和冠城镇等22个乡镇大力支持史志工作,提供资料,提供方便,县志修成有他们的一份功劳。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局、民政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教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商贸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单位承担了部分修改稿的部分打印任务。县档案馆人员对于多次查档,不怕麻烦,热心服务,对修成县志帮助很大。冠州办公自动化服务中心为打印志稿提供方便,大力支持县志编纂工作。烟庄乡庞辛庄梁宗池、《冠州报》社钱书宪等个人也提供了一些资料。在此,一并深表谢意!
在新编《冠县志》的出版中,石金铭、史钊、许金禹、么颖、崔海波、史文飞等对志书校样反复校改,进行了最后的润色。张鹤泉校对了《宗教风俗语言志》中的《方言》章。齐鲁书社责任编辑赵捷以及承担排版、印刷的济南友信实业有限公司、德州新华印刷厂的有关人员付出了辛劳。
“看来字字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可以告慰县人的是,经过艰难、曲折的道路,《冠县志》总算出版了。但由于时间要求紧、任务重、水平所限和其他种种原因,志书还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受多种因素制约下限不统一,不能不说是个大的缺憾。志书既然面世,那么,是非曲直、成败得失任由世人乃至后人评判吧。
冠县史志办公室
200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