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社会新风 资料库:冠县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冠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7/section/1/article/5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7/section/1/article/5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男女平等
    建国后,冠县人冲破几千年来封建礼教的束缚,逐步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妇女同男子享受同等权利,在政治上共同参与国家大事。男同志能做到的事,妇女照样能够做到,妇女确实顶起了半边天。在家庭生活中,妇女同男子共同劳动,共同赡养老人抚育子女,共同享受劳动成果。
    二、婚丧新风
    建国后,特别是《婚姻法》颁布以来,婚龄男女青年冲破父母包办的传统观念,通过一起上学读书、劳动、社会交往等多方面接触了解,自己选择对象,自主婚姻。有的通过同学、亲友、同事的介绍互相认识,并经过多次接触了解在建立感情的基础上再结成夫妻。婚后,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可申请离婚。是否再婚,由自己决定。
    1970年以来,县内婚嫁中有男子到女家落户、成为女方家庭成员者。男不改名换姓,所生子女有的随父姓,有的随母姓。至1987年,全县已有750名男青年到女家落户。
    建国前和建国初操办婚丧,礼仪繁琐,追求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以后,随着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在一些农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负责筹办婚丧之事。办婚事,多举行新式婚礼,不请客、不送礼,放场电影表示庆贺。城镇旅行结婚甚多。丧事改土葬为火丧,改迷信品为花圈,改吹打乐队为哀乐,改棺材为骨灰盒。
    三、尊师重教
    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尊师重教蔚成风气,集体和群众集资、捐资办教育。至1987年底,全县各中、小学逐步实现了“教室、院墙、大门、厕所、桌凳、仪器6配套”。自1984年起,每年教师节,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单位热情慰问教师,为教师排忧解难,并赠送纪念品。
    四、“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1983年始,全县开展了以重点治理“脏、乱、差”、创造优良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心灵美;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活动,并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逐级建立了抓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组织机构。由于开展了这项活动,促进了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涌现出很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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