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保健
接生 1949年以前,县内没有专业接生人员,接生多由生过孩子的妇女去做。有的产妇坐土坯分娩,用未经消毒剪刀剪断脐带。产妇常常死于难产、产后大出血或产褥感染等,新生儿常常死于窒息、败血症、四六风(新生儿破伤风)等;母子双亡者也屡有发生。1949年10月,在民政局和县医院的协助下,县妇联举办了冠县第一期新法接生训练班,之后又连办两期,共培训78人,在全县推广新法接生。要求接生员做到“七会”,即会产前检查、会计算预产期、会做新生儿及产妇护理、会做简单急救、会保护会阴、会处理一般难产、会宣传妇幼卫生知识。1951年春,陆续在全县推广新法接生,至1957年底,共培训新法接生人员816人次,改造旧产婆329人,发放产包820套、接儿箱109个。1959年,新法接生率达96.1%。1960年,基本达到村村有助产员,社社有产院,普及了新法接生。“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幼保健工作处于停滞状态旧法接生回潮,新法接生率下降。1976年,整顿妇幼保健队伍,建立农村妇幼卫生室。到1984年底,全县共建大队妇幼卫生室213处,培训农村接生员487人,新法接生率达90%以上,基本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1985年起,推行科学接生,要求接生员要达到10会,即会消毒灭菌、会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观察、会保护和缝合会阴、会识别高危妊娠、会观察产程和发现胎儿窘迫、会识别和处理一般性难产、会防治产前及产后出血、会处理残留胎盘、会抢救新生儿窒息、会填写产前、产时及产后记录。
妇女病查治 1959年秋,县卫生部门组成12人的子宫脱垂病联合调查组,查出患者788例,免费治疗387例。1960年2月,县及各公社18名妇幼工作人员组成子宫脱垂病普查普治大队,对1203例患者采用针灸、无水酒精注射、上子宫托等方法进行治疗,有效率为90.75%。妇幼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随访和定期检查,给患者以及时治疗。1976年7~11月,县先后在梁堂和辛集医院举办两期阴道细胞学培训班,使巴氏分级技术在县内普遍应用。1979年8月,县妇幼保健站组织各公社妇幼保健人员,在全县开展以妇女“两病”(子宫脱垂病和尿屡病)为重点的普查防治工作,查出子宫脱垂患者392人。在地区手术组的帮助下,为49名患者做了阴道壁修补术。至1985年底,县内基本消灭了妇女“两病”。
1981~1987年冠县妇女病普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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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实查人数 │患病人数 │患病率% │主要疾病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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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宫颈糜烂 │阴道炎 │附件炎 │肿瘤 │子宫脱垂 │尿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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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25612 │10501 │41.00 │2194 │1437 │997 │60 │13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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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33582 │18175 │54.12 │12910 │520 │920 │62 │61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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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39989 │14440 │36.10 │3252 │3213 │3469 │61 │163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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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23153 │7882 │34.04 │2642 │1468 │1917 │58 │10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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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17843 │9431 │52.85 │3287 │1990 │1953 │69 │46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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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20802 │8022 │38.56 │3992 │2061 │1571 │65 │41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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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17791 │9088 │51.08 │3782 │2150 │1745 │54 │26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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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五期”保护及围产期管理 1959年,冠县人民委员会颁发对城乡妇女实行劳动保护的文件,规定妇女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实行“三调三不调”和“四挂牌”劳保制度,即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产褥期避免站立过久或重体力劳动;妇女在经、孕、产、哺乳期间挂牌工作。1964年,县妇幼保健部门配合县妇联和劳动部门,广泛宣传妇女“四期”卫生知识和劳动保护的意义,规定凡在国营或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女工,哺乳期不定生产指标,怀孕7个月后不上夜班;农村做到妇女月经期、孕期、哺乳期不派重活、远活、下水活,产前产后不派重、蹲、挑、抬等农活。1978年起,增列更年期妇女劳动保护,加前“四期”统称“五期”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更年期要落实月经变化情况,避免紧张焦虑,减少精神负担,及早发现更年期的器质变化,宣传防治措施。1980年以后,农村妇女“五期”劳动保护,主要是通过三级妇幼保健组织进行保健指导,开展自身监护。
1977~1981年,县、社大力宣传围产期(从妊娠28周至产后7天)保健的意义,开办妇幼卫生室,积极培训技术人员。要求做好“三管”,即产前管好孕期检查,产时管好无菌操作,产后管好视访工作。全县共建妇幼卫生室270处,培训技术人员8112人,做孕期检查64637人次,大大降低了难产发病率,保障了母婴安全。1982年,保健站增添超声多谱勒诊断仪,对鉴别正常妊娠与高危妊娠起到重要作用。1983~1985年,各乡镇普遍建立围产期保健试点,要求孕妇登记建卡,定期产前检查,定期产后诊视,发现高危妊娠加强管理,及时转院,对早产儿、低体重儿加强卫生技术指导及管理。之后,以点带面,对90%以上的孕妇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平均每人检查4~8次,产后防视3~5次。
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 1986年,县政府下达文件,要求做好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规定“对适龄青年男女从婚前进行婚姻保健指导开始,在妊娠、分娩、产后直至学龄前儿童成长的整个过程中,对妇女、儿童采取系统的连续性的保健措施和管理规程,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咨询、指导、随访等。”通过程序化管理,达到“四个降低”、“两个提高”,即降低难产发生率、孕妇、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小儿患病率;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母婴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流程为10个期,即孕前期、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分娩期、产褥期、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学龄前期。至1989年底,全县先后举办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380人,投保儿童90673人,投保率86.3%。
二、儿童保健
健康查体 1979年,县妇幼保健站培训儿童健康体检专业技术人员864人。同年,为全县67979名儿童健康查体,营养状况“佳”占19.7%,“良”占58.1%,“差”占22.2%;各种疾病患者1051人,患病率为15.46%,分别给予治疗,并为7200名儿童免费治疗蛔虫病。1983年,对农村0~7岁儿童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调查,共查2633人,发现佝偻病、营养性贫血、肺炎等病患者87人,治疗86人。1982~1985年,在全县开展儿童“两病”(营养性贫血、佝偻病)抽样调查,4年累计调查18642人次,发现营养性贫血4816人次,患病率为25.83%;3岁内儿童佝偻病累计调查9833人次,患病2170人次,患病率22.06%。从1987年起,按全县实有儿童的30%,每年进行一次抽样体检。
预防接种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冠县创设牛痘局,每年延医施种牛痘两个月。这是县内实施预防接种的开始。民国时期,个体开业医生每年春季为儿童接种牛痘。建国以后,县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各区中西医联合会(后称卫生工作者协会)医务人员实施接种,疫苗由平原省卫生厅免费拨发。1959年,疫(菌)苗按季节、按条块人数分发,按年龄分组进行预防接种。1976年,县防疫部门在范寨公社进行预防接种,实施免疫程序试点。对0~12岁的儿童实施计划免疫,建立“0~12岁年龄组计划免疫卡”,按卡接种。1977年,对全县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实施免疫程序。1980年,全面实施计划免疫,对各种生物制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县内计划免疫的重点是结核、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6种传染病。1981年,建立以县防疫站为中心、各公社卫生院防疫组为纽带、农村卫生室为基础的3级预防接种网。1987年,全县实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按程序负责全年疫(菌)苗接种,对发病、死亡或接种事故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当年投保6万多人。同年底,县建立冷链工作领导小组,县防疫站成立冷链技术指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