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境内为古老的平原农业区,土地垦殖率较高。由于人们的长期生产活动,原始植被已不复存在。现有植被分两种:一是自然植被,多以茅草群落为主,如茅草、芦苇、沙打旺、结缕草、狗尾草、节节草、蒺藜、三棱草、沙米、碱灰芽、曲曲菜、盐蓬,其他还有杜梨之类的灌木丛及蒿类等,主要分布在堤岸、沟坡、壕沿等地方;二是人工植被,主要是人工栽培的农作物和人工林。农作物主要有小麦、棉花、玉米、谷子、豆类、花生、蔬菜等,占土地总面积的78%;人工林有杨树、泡桐、柳、榆、槐、椿;果树有苹果、梨、杏、枣、桃、山楂、李子、葡萄等。另外还有灌木,如杞柳、紫穗槐、白腊等。再加上少量的牧草,占土地总面积的31.9%。1987年,林木覆盖率为25.1%。
第四节 植被
冠县境内为古老的平原农业区,土地垦殖率较高。由于人们的长期生产活动,原始植被已不复存在。现有植被分两种:一是自然植被,多以茅草群落为主,如茅草、芦苇、沙打旺、结缕草、狗尾草、节节草、蒺藜、三棱草、沙米、碱灰芽、曲曲菜、盐蓬,其他还有杜梨之类的灌木丛及蒿类等,主要分布在堤岸、沟坡、壕沿等地方;二是人工植被,主要是人工栽培的农作物和人工林。农作物主要有小麦、棉花、玉米、谷子、豆类、花生、蔬菜等,占土地总面积的78%;人工林有杨树、泡桐、柳、榆、槐、椿;果树有苹果、梨、杏、枣、桃、山楂、李子、葡萄等。另外还有灌木,如杞柳、紫穗槐、白腊等。再加上少量的牧草,占土地总面积的31.9%。1987年,林木覆盖率为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