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全县展开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利用城乡物资交流会,宣传棚,黑板报、广播筒、漫画、图片等多种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揭露和批判旧婚姻制度的危害,增强了人民的法律意识。1953年,县成立《婚姻法》宣传委员会,举办宣传骨干培训班,并在各区举办《婚姻法》图片展览。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全县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并要求人人守法。以后,每逢国家颁布法律、法令、法规,县司法机关均利用宣传栏、图片、印发资料、有线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并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公开审理、判决等,教育群众遵纪守法。1979年始,根据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等逐步健全和完善,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1982年,司法局设法制宣传科(股)。1985年,制定“五年普法教育规划”,县、乡(镇)、村3级普遍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培训法制宣传员、辅导员。同时,以冠城镇、定远寨乡、县医院、孙疃乡中学为普法宣传辅导点,以点带面,促使全县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孙疃乡中学法制教育,受到省、地有关部门的表扬。1985~1987年,以个人自学、集体辅导、脱产轮训和考试测验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进行普法教育。全县农村先后有20万人学习《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其中5952名村级干部还学习“十法一条例”。同时,全县中学全部开设法制课,各小学普遍开设思想品德课。
第一节 法制教育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全县展开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利用城乡物资交流会,宣传棚,黑板报、广播筒、漫画、图片等多种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揭露和批判旧婚姻制度的危害,增强了人民的法律意识。1953年,县成立《婚姻法》宣传委员会,举办宣传骨干培训班,并在各区举办《婚姻法》图片展览。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全县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并要求人人守法。以后,每逢国家颁布法律、法令、法规,县司法机关均利用宣传栏、图片、印发资料、有线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并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公开审理、判决等,教育群众遵纪守法。1979年始,根据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等逐步健全和完善,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1982年,司法局设法制宣传科(股)。1985年,制定“五年普法教育规划”,县、乡(镇)、村3级普遍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培训法制宣传员、辅导员。同时,以冠城镇、定远寨乡、县医院、孙疃乡中学为普法宣传辅导点,以点带面,促使全县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孙疃乡中学法制教育,受到省、地有关部门的表扬。1985~1987年,以个人自学、集体辅导、脱产轮训和考试测验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进行普法教育。全县农村先后有20万人学习《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其中5952名村级干部还学习“十法一条例”。同时,全县中学全部开设法制课,各小学普遍开设思想品德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