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压反革命
1937年12月,日军侵占邻县临清后,县内汉奸分子韩景云、张瑞衡等人立即筹建“维持会”,向群众征钱征粮,企图迎接日军进城。在12月14日“维持会”宣布成立的当夜,鲁西北抗日游击队逮捕镇压了韩、张二人,打击了汉奸卖国分子的嚣张气焰。1942年,县抗日民主政府对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及其他破坏抗日的反革命分子及时进行镇压,处决了汉奸、特务和民愤较大的伪乡、村长99人,维护了抗日根据地的社会秩序。1945年9月,鲁西第一皇协军司令、山东省保安旅旅长吴连杰被俘,11月被县民主政府处以极刑。后又镇压了胡保章武装暴乱集团、暗杀组织及罪恶严重的反动会道门头子,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50年抗美授朝运动开始后,一些残余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制造谣言、蛊惑人心、互相勾结、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县委、县政府根据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右倾偏向的指示》,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从1951年2月底至5月底,利用黑板报、广播筒、街头剧、幻灯、漫画、群众讲座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在认真调查落实的基础上,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并从湖南、南京、天津、长春等省市先后逮捕押回一些反革命重犯。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全县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35名。5月1日,韩春河等11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被处决。同年,逮捕处决杀害共产党员的报复团分子王国山。第二阶段从1952年7月~1953年2月,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究”的方针,通过逐村检查、摸底排查,逮捕了应捕未捕的反革命分子和查清了应管制未管制的反革命分子,而后给以管制。1955年4月,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县展开,截止9月,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0名、刑事犯罪分子14名。
二、肃清反革命
1955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彻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县成立“肃反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5批开展肃反运动。第一批是1955年8月~1956年3月,主要在中等学校教职员中进行,查出“反坏分子”9名;第二批是1956年5~9月,主要在县、区机关干部中进行,查出“反坏分子”21名;第三批1956年8月开始准备,次年2月正式开始,同年9月结束,主要在高(完)小教师队伍中进行,查出“反坏分子”和地富倒算分子18名;第四批从1957年10月~1958年9月,分3期进行。第一期联合诊所,第二期交通运输,第三期乡镇干部,共查出“反坏分子”132名;第五批是1958年10月~1959年7月,在新建和扩建的工厂、企业、学校及前几批应参加未参加人员中进行,共参加5674人,边生产,边肃反,共查出“反坏分子”15名。查反运动历时3年11个月,清查出“反坏分子”共195名,其中特务21名,土匪38名、恶霸1名、反动党团骨干分子8名、国民党军、宪等历史反革命分子24名、现行反革命分子15名、叛变分子5名、流氓分子17名、其他66名,分别作了处理。运动中也存有敌我界限不清的问题,以后逐步得以纠正。
三、取缔反动会道门
解放初期,县内反动会道门有南方离、圣贤道、天官道、一贯道、九宫道、青眼道、明眼道、一心堂、青红帮、黄沙会、西佛道等11种。他们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散布谣言,蛊惑群众,扰乱社会治安,有的被敌特利用,刺探情报,搞反革命破坏活动。其中“南方离”最为活跃。抗日战争前,便在县境西南部分村庄发展道徒,“七·七”事变后借“保甲”、“护身”、练武之名,大力发展道徒。后又秘密串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散布反动言论,其中,许多人的活动已构成犯罪。1947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指示,对“南方离”等反动会道门普遍清查,予以取缔。县公安干警深入有关村庄,协助党支部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集训道首教育道徒,促其退道自新。仅第一、二、六区,就有451人声明退道,其中道首49人。对罪行严重、影响较大的2名道首,进行逮捕审讯。1950年2月,县公安局对全县321个村庄的反动会道门再次清查取缔,自动声明退道的达823人。1951年2月,镇反运动开始后,对残存的反动会道门再次取缔打击。1956年,反动圣贤道道首李杰三、尹金纤集结漏网道徒8000余人,秘密活动于河北、陕西、山东3省的30多个市县,企图武装暴动,1958年7月被公安机关及时侦破镇压。
四、反动党团人员清理登记
1949年,县公安部门对外逃返乡的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伪特人员和地主、富农分子进行清查登记。反动党团一般成员、伪军和地富分子到区公所登记,伪区职以上、国民党军连职以上人员到县公安局登记。返乡人员中,清理登记参加伪军和伪组织的87人、国民党员16人、三青团员21人、地富分子35人。清查登记后,对犯有一般罪行的,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让其低头认罪,悔过自新,或罚以劳役;对少数罪恶严重、民愤极大、认罪态度不好的予以管制劳动;对政治面貌不清的,继续审查。
第一节 镇压、肃清反革命
一、镇压反革命
1937年12月,日军侵占邻县临清后,县内汉奸分子韩景云、张瑞衡等人立即筹建“维持会”,向群众征钱征粮,企图迎接日军进城。在12月14日“维持会”宣布成立的当夜,鲁西北抗日游击队逮捕镇压了韩、张二人,打击了汉奸卖国分子的嚣张气焰。1942年,县抗日民主政府对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及其他破坏抗日的反革命分子及时进行镇压,处决了汉奸、特务和民愤较大的伪乡、村长99人,维护了抗日根据地的社会秩序。1945年9月,鲁西第一皇协军司令、山东省保安旅旅长吴连杰被俘,11月被县民主政府处以极刑。后又镇压了胡保章武装暴乱集团、暗杀组织及罪恶严重的反动会道门头子,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50年抗美授朝运动开始后,一些残余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制造谣言、蛊惑人心、互相勾结、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县委、县政府根据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右倾偏向的指示》,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从1951年2月底至5月底,利用黑板报、广播筒、街头剧、幻灯、漫画、群众讲座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在认真调查落实的基础上,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并从湖南、南京、天津、长春等省市先后逮捕押回一些反革命重犯。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全县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35名。5月1日,韩春河等11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被处决。同年,逮捕处决杀害共产党员的报复团分子王国山。第二阶段从1952年7月~1953年2月,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究”的方针,通过逐村检查、摸底排查,逮捕了应捕未捕的反革命分子和查清了应管制未管制的反革命分子,而后给以管制。1955年4月,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县展开,截止9月,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0名、刑事犯罪分子14名。
二、肃清反革命
1955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彻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县成立“肃反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5批开展肃反运动。第一批是1955年8月~1956年3月,主要在中等学校教职员中进行,查出“反坏分子”9名;第二批是1956年5~9月,主要在县、区机关干部中进行,查出“反坏分子”21名;第三批1956年8月开始准备,次年2月正式开始,同年9月结束,主要在高(完)小教师队伍中进行,查出“反坏分子”和地富倒算分子18名;第四批从1957年10月~1958年9月,分3期进行。第一期联合诊所,第二期交通运输,第三期乡镇干部,共查出“反坏分子”132名;第五批是1958年10月~1959年7月,在新建和扩建的工厂、企业、学校及前几批应参加未参加人员中进行,共参加5674人,边生产,边肃反,共查出“反坏分子”15名。查反运动历时3年11个月,清查出“反坏分子”共195名,其中特务21名,土匪38名、恶霸1名、反动党团骨干分子8名、国民党军、宪等历史反革命分子24名、现行反革命分子15名、叛变分子5名、流氓分子17名、其他66名,分别作了处理。运动中也存有敌我界限不清的问题,以后逐步得以纠正。
三、取缔反动会道门
解放初期,县内反动会道门有南方离、圣贤道、天官道、一贯道、九宫道、青眼道、明眼道、一心堂、青红帮、黄沙会、西佛道等11种。他们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散布谣言,蛊惑群众,扰乱社会治安,有的被敌特利用,刺探情报,搞反革命破坏活动。其中“南方离”最为活跃。抗日战争前,便在县境西南部分村庄发展道徒,“七·七”事变后借“保甲”、“护身”、练武之名,大力发展道徒。后又秘密串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散布反动言论,其中,许多人的活动已构成犯罪。1947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指示,对“南方离”等反动会道门普遍清查,予以取缔。县公安干警深入有关村庄,协助党支部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集训道首教育道徒,促其退道自新。仅第一、二、六区,就有451人声明退道,其中道首49人。对罪行严重、影响较大的2名道首,进行逮捕审讯。1950年2月,县公安局对全县321个村庄的反动会道门再次清查取缔,自动声明退道的达823人。1951年2月,镇反运动开始后,对残存的反动会道门再次取缔打击。1956年,反动圣贤道道首李杰三、尹金纤集结漏网道徒8000余人,秘密活动于河北、陕西、山东3省的30多个市县,企图武装暴动,1958年7月被公安机关及时侦破镇压。
四、反动党团人员清理登记
1949年,县公安部门对外逃返乡的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伪特人员和地主、富农分子进行清查登记。反动党团一般成员、伪军和地富分子到区公所登记,伪区职以上、国民党军连职以上人员到县公安局登记。返乡人员中,清理登记参加伪军和伪组织的87人、国民党员16人、三青团员21人、地富分子35人。清查登记后,对犯有一般罪行的,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让其低头认罪,悔过自新,或罚以劳役;对少数罪恶严重、民愤极大、认罪态度不好的予以管制劳动;对政治面貌不清的,继续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