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协冠县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历届委员会议
1981年,中共冠县县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恢复和建立县级人民政协的文件精神和中共聊城地委《关于建立冠县政协的批复》,建立了冠县政协筹备领导小组,开始筹备建立县政协。1981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冠县委员会正式成立,对县内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1982年12月,县政协设“一室五组”,即办公室、学习指导组、调查研究组、对台工作组、科技教育组、文史工作组。后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改设“一室三科”,即:办公室、组织联络科、学习宣传科、文史资料科。
政协冠县委员会自1981年建立至1987年,共召开3届、计6次会议。
政协冠县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981年12月20~26日在县城召开。本届委员77人,其中中共8人,共青团3人,工会3人,妇联3人,农民7人,科技界12人,教育界14人,卫生界10人,体育界1人,文艺界2人,工商界2人,华侨3人,少数民族3人,宗教界人士2人,特邀4人。与会委员66人。会议选举李公福为政协主席,刘文涛、张其隆、沙启增、康国义、韩保俊为副主席,丁庆友、王玉梅、申金维、刘墨兰、陈明、杜云五、张怀轩、李志德、吴明岐、吴善授、胡长山、段秀增、管渡生、章祖抚、黄碟芬等21人为常务委员。委员们学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主席李公福就如何开展政协工作讲了话,中共冠县县委副书记宓伍珍对筹建政协的情况作了说明。会议收到统战、司法、宣传、经济、科教文卫等方面的提案65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1983年1月20~25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李公福代表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刘文涛作的提案审查报告。会议收到提案45件。与会人员列席了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政协冠县第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984年8月27日~9月1日在县城召开。本届委员91人,来自全县76个单位和部门,代表18个界别。与上届相比,增添了专业户和个体户、台胞家属、起义投诚3个方面的委员,科技、体育、特邀等方面的委员有所增加,中共、共青团、农民、卫生等方面的委员有所减少。与会委员80人。会议选举李公福为政协主席,沙其增、张其隆、康国义、吴玉俊、吴珍堂、庄安生为副主席,丁敬臣、王玉梅、王庆生、申金维、平树仁、刘传权、张怀轩、陈明、杨桦、吴善授、段秀增、崔子崇、章祖抚、管渡生等21人为常务委员。李公福作了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吴珍堂作了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沙其增作了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筹备情况的报告。会议收到了提案31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1985年5月18~21日在县城召开,与会委员1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沙其增代表第二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吴珍堂作关于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庄安生作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常委吴善授、委员胡长山、许明显先后发言。会议收到委员提案27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1986年5月25~29日在县城召开。原委员调离、逝世7人,新增补17人,与会委员83人。会议听取、讨论了中共冠县县委书记李耀亭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沙启增代表第二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吴珍堂作的关于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庄安生作的关于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收到委员提案53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政协冠县第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13~18日在县城召开。本届委员133人,来自全县109个单位和部门,代表了19个界别。各界委员所占比例为:中共代表9%,共青团代表3%,工人代表2.3%,农民代表4.5%,妇女代表1.5%,科技界代表13.5%,教育界代表15%,卫生界代表9%,文艺界代表6%,体育界代表1.5%,工商界代表4.5%,少数民族代表2.3%,宗教界代表3%,专业户和个体户代表5.3%,乡村企业代表3.7%,华侨代表1.5%,台胞家属代表6.8%,起义投诚人员代表0.8%,特邀代表6.8%。乡村企业是本届新增的界别。与会委员126人。会议选举张其隆为政协主席,沙启增、袁好德、康国义、吴珍堂、庄安生、吴玉俊为副主席,丁敬臣、于绍云,王玉梅、申怀安、申金维、许正坤、张怀轩、陈明、吴善授、赵玉芳、段秀增、夏守智、崔子崇、章祖抚、曹树春、管渡生等23人为常务委员。康国义代表政协冠县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委会会作了工作报告,吴珍堂作了政协冠县委员会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袁好德作了政协第三届冠县委员会筹备情况的报告,庄安生作了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收到委员提案47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二、主要活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冠县委员会建立后,根据《宪法》赋于的职责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了一系列活动,主要是:
组织学习、视察 根据政协委员居住远近和工作性质,划分了若干学习小组,各学习小组下发学习资料,订阅了《人民政协报》,并定期召开学习小组长会议,交流学习情况和经验。县政协领导人视察了农村、工厂、学校、医院,听取单位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1982年6月,县内部分村庄遭受雹灾,县政协领导察看灾情,慰问灾区人民并以公开信的形式向委员们进行了通报,动员委员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投入抗灾斗争。
开展政治协商,履行民主监督 县政协实行协商、监督作用的形式主要是:委员列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并听取、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委员提案;政协负责人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参与全县重大事务的协商、讨论。同时,通过一月一次的县政协主席办公会、一季一次的常委会、一年一次的全体委员会议和其他一些形式,汇集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县委、县政府。1986年,有些委员反映棉农卖棉难,县委、县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扭转了售棉排长队和售棉人吃住在公路、车旁的被动局面。
协同县委统战部,落实统战政策 对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摸底核实,颁发了证书;帮助错划右派解决了家属、子女“农转非”等一些实际问题;明确了原工商业者的干部身份;进一步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帮助一些台属去港、台会见亲人;在回民村镇恢复建立了民族小学,帮助解决了部分校具。另外,还协助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的财物等项工作。
开展文史资料工作 建立了由两名副主席负责、11人组成的文史资料委员会,进行了文史资料的征集和编纂。1986年12月编印出7.3万余字的《冠县文史资料》第一辑。
第三节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冠县委员会
一、政协冠县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历届委员会议
1981年,中共冠县县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恢复和建立县级人民政协的文件精神和中共聊城地委《关于建立冠县政协的批复》,建立了冠县政协筹备领导小组,开始筹备建立县政协。1981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冠县委员会正式成立,对县内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1982年12月,县政协设“一室五组”,即办公室、学习指导组、调查研究组、对台工作组、科技教育组、文史工作组。后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改设“一室三科”,即:办公室、组织联络科、学习宣传科、文史资料科。
政协冠县委员会自1981年建立至1987年,共召开3届、计6次会议。
政协冠县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981年12月20~26日在县城召开。本届委员77人,其中中共8人,共青团3人,工会3人,妇联3人,农民7人,科技界12人,教育界14人,卫生界10人,体育界1人,文艺界2人,工商界2人,华侨3人,少数民族3人,宗教界人士2人,特邀4人。与会委员66人。会议选举李公福为政协主席,刘文涛、张其隆、沙启增、康国义、韩保俊为副主席,丁庆友、王玉梅、申金维、刘墨兰、陈明、杜云五、张怀轩、李志德、吴明岐、吴善授、胡长山、段秀增、管渡生、章祖抚、黄碟芬等21人为常务委员。委员们学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主席李公福就如何开展政协工作讲了话,中共冠县县委副书记宓伍珍对筹建政协的情况作了说明。会议收到统战、司法、宣传、经济、科教文卫等方面的提案65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1983年1月20~25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李公福代表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刘文涛作的提案审查报告。会议收到提案45件。与会人员列席了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政协冠县第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984年8月27日~9月1日在县城召开。本届委员91人,来自全县76个单位和部门,代表18个界别。与上届相比,增添了专业户和个体户、台胞家属、起义投诚3个方面的委员,科技、体育、特邀等方面的委员有所增加,中共、共青团、农民、卫生等方面的委员有所减少。与会委员80人。会议选举李公福为政协主席,沙其增、张其隆、康国义、吴玉俊、吴珍堂、庄安生为副主席,丁敬臣、王玉梅、王庆生、申金维、平树仁、刘传权、张怀轩、陈明、杨桦、吴善授、段秀增、崔子崇、章祖抚、管渡生等21人为常务委员。李公福作了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吴珍堂作了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沙其增作了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筹备情况的报告。会议收到了提案31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1985年5月18~21日在县城召开,与会委员1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沙其增代表第二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吴珍堂作关于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庄安生作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常委吴善授、委员胡长山、许明显先后发言。会议收到委员提案27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1986年5月25~29日在县城召开。原委员调离、逝世7人,新增补17人,与会委员83人。会议听取、讨论了中共冠县县委书记李耀亭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沙启增代表第二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吴珍堂作的关于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庄安生作的关于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收到委员提案53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政协冠县第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13~18日在县城召开。本届委员133人,来自全县109个单位和部门,代表了19个界别。各界委员所占比例为:中共代表9%,共青团代表3%,工人代表2.3%,农民代表4.5%,妇女代表1.5%,科技界代表13.5%,教育界代表15%,卫生界代表9%,文艺界代表6%,体育界代表1.5%,工商界代表4.5%,少数民族代表2.3%,宗教界代表3%,专业户和个体户代表5.3%,乡村企业代表3.7%,华侨代表1.5%,台胞家属代表6.8%,起义投诚人员代表0.8%,特邀代表6.8%。乡村企业是本届新增的界别。与会委员126人。会议选举张其隆为政协主席,沙启增、袁好德、康国义、吴珍堂、庄安生、吴玉俊为副主席,丁敬臣、于绍云,王玉梅、申怀安、申金维、许正坤、张怀轩、陈明、吴善授、赵玉芳、段秀增、夏守智、崔子崇、章祖抚、曹树春、管渡生等23人为常务委员。康国义代表政协冠县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委会会作了工作报告,吴珍堂作了政协冠县委员会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袁好德作了政协第三届冠县委员会筹备情况的报告,庄安生作了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收到委员提案47件。与会委员列席了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二、主要活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冠县委员会建立后,根据《宪法》赋于的职责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了一系列活动,主要是:
组织学习、视察 根据政协委员居住远近和工作性质,划分了若干学习小组,各学习小组下发学习资料,订阅了《人民政协报》,并定期召开学习小组长会议,交流学习情况和经验。县政协领导人视察了农村、工厂、学校、医院,听取单位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1982年6月,县内部分村庄遭受雹灾,县政协领导察看灾情,慰问灾区人民并以公开信的形式向委员们进行了通报,动员委员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投入抗灾斗争。
开展政治协商,履行民主监督 县政协实行协商、监督作用的形式主要是:委员列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并听取、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委员提案;政协负责人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参与全县重大事务的协商、讨论。同时,通过一月一次的县政协主席办公会、一季一次的常委会、一年一次的全体委员会议和其他一些形式,汇集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县委、县政府。1986年,有些委员反映棉农卖棉难,县委、县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扭转了售棉排长队和售棉人吃住在公路、车旁的被动局面。
协同县委统战部,落实统战政策 对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摸底核实,颁发了证书;帮助错划右派解决了家属、子女“农转非”等一些实际问题;明确了原工商业者的干部身份;进一步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帮助一些台属去港、台会见亲人;在回民村镇恢复建立了民族小学,帮助解决了部分校具。另外,还协助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的财物等项工作。
开展文史资料工作 建立了由两名副主席负责、11人组成的文史资料委员会,进行了文史资料的征集和编纂。1986年12月编印出7.3万余字的《冠县文史资料》第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