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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其他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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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会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省设劝业道,通令各县设立农会并颁发章程,县内有农会自此始,会址在县城吕祖堂内。设农会目的是为了推广造林,提倡蚕桑。时推定张鸿儒为会长,谷培增为副会长,下设会员数人,均无薪俸。因经费无着,形同虚设。
1919年(民国8年)县实业局成立后,农会渐渐带有实业色彩。1928年(民国17年),县设建设局,农会和实业局一度为其代替。国民党在县内公开后,重视农民运动。县党部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成立冠县农民协会,选举邱学泽、宋一清、康春源、李凤羽、高卓立、徐维干、葛玉领、冯朝昌等9人为执行委员。该会又名冠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会址附设在国民党县党部。是年10月,奉省令改为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省委任齐蕴辉,宋一清、李玉庚、贾蕴祥、陈象榛等5人为筹备委员。1929年(民国18年)3月,召开各乡农民协会代表大会,选举陈或鲁、康春源、邱学溟、李凤羽、葛玉领等5人为执行委员。会址移至县城北大街路西教育局旧址。是年10月,奉令改组为县农民协会整理委员会,康春源、李凤羽、齐蕴辉3人为整理委员,并着手整理县农民协会。此农民协会虽有农民名义,但与农业毫无关系,专以宣传三民主义为宗旨,实为政治组织。1934年3月,县农民协会奉令改组为农会,于5月6日召开各乡农民协会代表大会,选举邱树模为干事长,邱学溟为副干事长。此农会含有发展农业的性质,但因经费无着,会务进展不大。抗日战争开始后,国民党领导的农会多为地富组成以与共产党领导的农民互助会对立,后为农民互助会所取代。1945年,国民党冠县党部流亡到济南建立县农会,理事长梁式范,会员均为流亡地主,经常叫喊“打回冠县去”。1948年8月,随着济南的解放自行消亡。
二、商会
1910年(清宣统二年),奉省令成立冠县商务会,沙灵华为总董事,总理会事,会址附设在县城南街路东会通商号内。1915年(民国4年)颁行修正商会法后,县改商务会为商会,选举沙灵华为会长,张延龙为副会长,会董30人,特别会董3人。1925年(民国14年),改选任鸿臣为副会长。1927年(民国16年),改选王庭兰为副会长。1929年(民国18年),改选翟玉安、赵芳盛为副会长。沙灵华均连任会长,会址移至县城关帝庙街路南油行内。1931年(民国20年)春,按照新《商会法》及《〈商会法〉实施细则》,县商会改为委员制。选举翟玉安为主席,常务委员3人,执行委员9人,监察委员3人。会址移至县城吕祖堂内。时,城内商号入会者110余家,乡镇商号概未入会,入会者占全境商号的40%。辛集的冠县商号因地理关系多入堂邑商会。商会除必要时维持市场交易秩序、调处商号之间争执外,别无其他重大活动。抗日战争时期,县商会活动基本停止。抗日战争胜利后,流亡济南的国民党冠县党部张衍源伙同流亡“县长”车寒光等又策划建立了县商会,翟安时为理事长。
三、工会
民国初年,县内有同业工会,为工商同一行业维护自身利益自发建立的民间组织,封建迷信色彩非常浓厚。1932年(民国21年),根据国民党政府颁布实施的《工商同业工会法》,成立县联合性工会,以协调各行业之间的关系,解决行业之间的纠纷。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冠县党部为了与共产党领导的工人组织抗衡,也在其辖区内建有工会。但县内工人甚少,国民党辖区内工人更少,故无重大活动。1945年,国民党冠县党部流亡济南时又建立了工会,理事长吴凤文。
四、教育会
20年代初,县内有教育会,亦称教育工会,设正副会长等职。30年代,改设干事长、干事。经费无着落,办公地址不定,活动不多。1937年冬,成立冠县小学教员联合会。1945年,国民党冠县党部流亡济南时,网络一些逃亡的地主知识分子建立了教育会,邱树模为理事长。
五、妇女会
1938年5月,国民党冠县党部在县内组织建立起县妇女抗敌后援会。1945年国民党冠县党部流亡到济南后,策划建立了冠县妇女会,理事长齐少梓。后成立冠县妇女运动委员会,齐蕴华任主任。
六、同乡会
1945年,国民党冠县党部流亡到济南后,策划成立冠县同乡会,会员为县内一些国民党员及士绅,邱树模为理事长。其宗旨是联络冠县逃亡到济南的人员,广造反共舆论,妄图纠集力量打回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