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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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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组织沿革
妇女抗日救国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县内北田平村成立妇女抗日救国委员会,李丽任主任。这是冠县乃至鲁西北最早的村级妇女抗日救国组织。
1938年5月,在中共冠县临时县委领导下,在菜庄集村召开妇女大会,建立冠县妇女抗日救国会(简称妇救会)。设主任1人,先后由洪林、王惠颖、江岩、刘序任主任。后建立区、乡、村妇救会,设主任1人。不久,县妇救会与县妇女抗敌后援会合并。1942年10月,并入县抗日联合会。为便于工作,对外仍保留妇女抗日救国会名称。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9月,冠县妇女抗日救国委员会改称妇女救国委员会,设会长1人。先后由刘序、刘丁甲、宋书荣任会长。
妇女联合会 1949年平原省成立后,省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县随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设主任、副主任。区、村也相继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组织得到进一步充实加强。1957年,根据全国妇联第三次代表大会章程要求,冠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县妇女联合会,设主任、副主任。
因“文化大革命”爆发,1966年11月,妇联组织被冲瘫痪。1969年10月,县妇联同其他群众团体合称冠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群工组。
1975年7月,成立县妇联筹备领导小组。1976年2月,县妇联恢复,设主任、副主任,除组织妇女活动外,还代管托幼工作。至1987年,全县共有22个乡、镇妇联会。
二、妇女代表大会
建国后至1987年,县共召开6次妇女代表大会。
冠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1949年10月召开。县妇联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会议提出了全县妇女工作的任务,要求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开展妇女卫生运动,认真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大会选举产生了冠县第一届妇女联合委员会,宋淑荣当选为县妇联主任。
冠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1954年5月18~22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191人。大会听取了县妇联副主任郭桂英的工作报告,答复了妇代会提案,选举产生了冠县第二届妇女联合委员会,郭丰梅当选为县妇联主任。县委宣传部长张文轩作了《目前形势任务和中苏友好的报告》。
冠县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 1957年10月12~17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听取了县妇联副主任郭桂英的工作报告和一些单位的典型发言,通过了县妇联《关于1957年下半年妇女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县第三届妇女联合会和出席省妇代会代表,时县妇联无正职,先后由郭桂英、鲍玉田主持县妇联工作。大会要求向全县妇女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号召广大妇女开展增产节约和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持家活动。
冠县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1964年5月在县城召开。大会听取了县妇联副主任鲍玉田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冠县第四届妇女联合委员会,时县妇联无正职,由副主任鲍玉田主持县妇联工作。
冠县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 1976年2月23~25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719人。大会听取了齐玉芬的工作报告和典型发言,选举产生了冠县第五届妇女联合委员会,齐玉芬当选为县妇联主任。县委副书记宓伍珍参加会议并代表县委、县革委讲话。
冠县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 1980年6月25~2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891人,列席代表7人,特邀代表2人。大会听取了齐玉芬的工作报告和典型发言,选举产生了冠县第六届妇女联合委员会,齐玉芬继任县妇联主任。县委副书记宓伍珍到会讲话。
三、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县、区妇救会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开展以抗日救亡为中心的活动。一是组织妇女编演抗日戏剧,演唱抗日歌曲,进行抗日演讲,散发抗日传单,张贴抗日标语;二是组织妇女站岗放哨,传送情报,破坏日伪军的交通网络,挖地道,拆高墙、藏粮食,“反蚕食”、“反资敌”,打坏蛋,打狗;三是组织妇女参加生产。成立纺线组、织布组,做军鞋军袜组,支援子弟兵。送夫参军,救护抗日伤病员,掩护抗日队伍。同时,鼓励妇女当家作主,发动妇女剪发放足反虐待,同封建势力作斗争。这期间,县内涌现了一批杰出妇女。1938年春,洪林(沙春喜)、沙春莲、齐涛(齐书兰)、张桂云、徐虹等参加了山东第六区政训处举办的干部训练班。1939年2月,齐涛、张堃、洪林、林彬等女扮男装,4天步行200公里到长清中共鲁西区委受训,后组织和带领妇女投入抗日洪流。1940年春,第二区妇联主任赵春英带头发动减租减息,对敌斗争坚决。齐涛带领柏江队配合部队作战,割断冠县至临清、冠县至馆陶两条公路上的通讯线路三四公里。第二区妇救会主任张玉多次获取日伪军情报,并向日伪军宣传反法西斯斗争形势,瓦解其军心,受到表彰。在抗日救亡斗争中,第五区妇救会主任李文科,杜刘村妇救会主任芦凤英等,为抗日救国献出了宝贵生命。
解放战争时期,县各级妇女组织带领广大妇女送郎送子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护理伤员,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同时,组织妇女参加土地改革和大生产运动,参加冬学、夜校学文化。后张平村女村长赵海英为解放军伤员洗血衣血被、做被做鞋、送鸡送蛋、输血救人,冀南区政府和后方医院授予“人民功臣”匾额,被冀南军区授予“特等拥军支前模范”称号。1949年4月,解放大军南下路过县境,广大妇女为解放军补鞋2760双、补袜6869双,洗衣680件,缝衣3141件,做鞋袜123双,并送鸡蛋、花生、纸烟等慰问品。广大妇女在土地改革中,带头诉旧社会受欺压之苦,斗地主、分田地,发挥了妇女的特殊作用。
建国后,县各级妇联带领广大妇女走出家门,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顶起“半边天”,其主要活动是:
组织妇女参加生产 1950年,全县农村有30%的妇女劳力投入到农副业生产中去,从事辅助性的农业生产和家庭副业。至1952年,参加生产的妇女劳力已发展到70%,并由辅助性劳动转变为春播、麦收、夏种、秋收和生产管理,进而参加耕耘锄地、治沙改碱、打井抗旱。1954年,全县有5207名妇女参加打砖井,其中有26名下井作业。至1955年,妇女已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养猪、积肥、打井、挖渠、翻地种田等农活都干,涌现出许多生产能手。苏秀云在任胡疃村妇女主任、胡疃乡乡长期间,带领群众努力开展爱国增产运动,1950年被授予平原省劳动模范称号。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困难时期,县各级妇女组织带领广大妇女站在抗灾救灾第一线,厉行增产节约,进行生产自救,战胜困难,渡过了难关。白塔集北街副大队长张桂兰,在抗灾救灾、生产自救运动中做出了优异成绩,1960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70年代,县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比、学、赶、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并进行了一些独立活动。仅在1976~1977年中,全县修建“三八”林网路66条,建“三八”林4000亩。1979年,全县开展了“三八银花赛”活动,全县参加棉花管理的妇女95915人,占总人数的51.5%。成立“三八”植棉组299个,19509人,管理棉田29830亩。80年代,县各级妇联围绕农村改革,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农业生产责任制,涌现了一些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户、联合体。至1986年,全县有11352名妇女投入商品生产,占从业总人数的55%,年创总产值2227.5万元。1987年,以妇女为主体的乡村企业、联合体1035个。前社庄村妇女刘群芝办起8种经营项目,1984年收入3.741万元。
组织妇女学文化,学技术 1951年,县妇联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响应平原省妇联发出的青壮年妇女上冬学的号召。1952年,全县有12913名妇女入冬学学文化,占青壮年妇女总数的41%。1955年,各级妇联训练妇女棉花技术员,至1957年,有2250名妇女成为棉花技术能手。1958年,采取包教、包学、田间上课、送字上门的方法组织妇女学文化。1960年,县妇联发动妇女大搞技术革新,实行科学种田,涌现出许多科学种田的女能手。1976年,全县有7.55万名妇女参加政治夜校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广大农村妇女学文化、学技术、科技致富的要求更为迫切。1979年,有1627名青年妇女参加不同类型学习班学习。1982年,有2500名青年妇女学习专业技术。1985年,参加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学习的妇女150人,占参加学习总人数的39%。至1987年,全县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农村妇女10万余人,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妇女6670人,占妇女总人数的85%。
开展托幼儿童工作 建国后,开始建立托幼园。至1952年,全县建立托幼所119处,幼儿园18处,托儿组1372处,入托幼儿60575人。1958年,全县实现托儿组织化。至1960年,乡、新办托儿所1890处,幼儿园866处,入托幼儿63875人。1961年,县直机关办起1处入园80人的幼儿园。随后,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办起了托儿所、幼儿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国家、集体、个人一齐办园”的原则,使托儿所、幼儿园进一步发展,办起了多种形式的托儿所、幼儿园。1981年开始,开展了儿童赠书、献款活动。
大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建国初,各级妇女组织广泛宣传贯彻政务院《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对25岁以下已缠足的妇女说明道理,一律放足。1950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使婚姻自主有了保障。从农业合作化起,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对妇女历假期、孕期、产后期、哺乳期均作出照顾规定。1981年始,县各级妇联发现从云南等地拐卖妇女儿童问题后,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人贩子进行严惩,是年即解救妇女儿童100余人。1984~1987年,各级妇联举办普法学习班,培训骨干。除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外,并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有关的章节选印成册,发给县、乡、村妇女干部学习、宣传。县、乡、村普遍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咨询组织,效果显著。
组织开展“三八”红旗竞赛活动 1960年始,县各级妇联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妇女中开展“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通知精神,在全县各条战线妇女中广泛开展“双三八”红旗竞赛活动。“文化大革命”中这项活动中断,1978年恢复。至1987年,全县评选出全国“三八”先进集体1个,全国“三八”红旗手12人;省级“三八”红旗先进集体4个,“三八”红旗手94人;地级“三八”先进集体4个,“三八”红旗手53人;县级“三八”红旗先进集体160个,“三八”红旗手1429人。定远寨完小教师李墨玲创办跃进班,1年零10个月完成4年教学任务,1960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并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受到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接见。1983年,冠城镇北街幼儿教师宋文英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组织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 1979年,县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是年,县评选出“五好”家庭5351户,好婆婆1857人,好媳妇2031人,好夫妻1956对,好妯娌1075双,好小姑528人。在她们的带动下,“五好”家庭不断涌现,评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1983年,县内评选出全国“五好”家庭4户,省“五好”家庭7户。1987年,全县评出“五好”家庭5515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