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管理
1984年10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商标广告科。为把这一新的业务搞好,派人去省、地举办的商标知识培训班培训后,在系统内举办商标知识讲座,对外开展商标知识咨询服务。在全县确定商标彩印厂5个,先后多次对其进行了检查,对违反印制规定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共处理非法印制商标案9起,按规定罚款2.47万元。到1987年,全县共办理校核注册商标22件,给予公告11件;对未注册商标的,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咨询服务和走访调查,实行未注册商标印制委托书制度,指导企业正确使用未注册商标。同时,查处假冒、仿冒商标的侵权行为。
二、广告管理
1978年前,县内基本上没有广告。之后,广告逐渐发展。1982年,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广告管理执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全县范围内的广告进行整顿。1984年10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商标广告科,全县22个工商所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广告。县工商部门印发了如何张贴广告的通知,墙壁广告、临街橱窗广告、有线广播广告等有了较快发展。同时,清理了乱贴广告、虚假广告、污染环境广告等,使广告向美观、新颖、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
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一、商标管理
1984年10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商标广告科。为把这一新的业务搞好,派人去省、地举办的商标知识培训班培训后,在系统内举办商标知识讲座,对外开展商标知识咨询服务。在全县确定商标彩印厂5个,先后多次对其进行了检查,对违反印制规定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共处理非法印制商标案9起,按规定罚款2.47万元。到1987年,全县共办理校核注册商标22件,给予公告11件;对未注册商标的,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咨询服务和走访调查,实行未注册商标印制委托书制度,指导企业正确使用未注册商标。同时,查处假冒、仿冒商标的侵权行为。
二、广告管理
1978年前,县内基本上没有广告。之后,广告逐渐发展。1982年,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广告管理执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全县范围内的广告进行整顿。1984年10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商标广告科,全县22个工商所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广告。县工商部门印发了如何张贴广告的通知,墙壁广告、临街橱窗广告、有线广播广告等有了较快发展。同时,清理了乱贴广告、虚假广告、污染环境广告等,使广告向美观、新颖、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