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3月,建立县计划委员会。1958年,统计科并入计划委员会,称计划统计局。1960年,恢复计划委员会称谓,设计划科、统计科、物资科、劳动科、基建科、节约办公室。1969年9月,称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12月,改称冠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1981年恢复计划委员会,设办公室、工业物资料、计划综合科、基建科,并设局级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第一章 计划管理
1956年3月,建立县计划委员会。1958年,统计科并入计划委员会,称计划统计局。1960年,恢复计划委员会称谓,设计划科、统计科、物资科、劳动科、基建科、节约办公室。1969年9月,称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12月,改称冠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1981年恢复计划委员会,设办公室、工业物资料、计划综合科、基建科,并设局级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