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3月,冠县人民银行开始办理保险业务,下设业务、会计两个组。同年8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原省分公司冠县支公司成立,公司内部设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牲畜保险、会计、人秘5个股,全公司干部职工18人。是年12月随着行政区域的改变,冠县分公司划归山东省分公司领导。1958年3月,冠县保险公司合并到财政局。1959年初,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保险业务停办。1980年12月,山东省保险公司聊城地区中心支公司成立,冠县保险业务重新开展,归冠县人民银行代管。1982年,冠县人民银行保险股成立,由聊城地区保险公司和冠县人民银行共同领导。1984年2月,冠县保险公司恢复成立,内设业务股、计划股、人秘股。1985年1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机构改设为:人秘股、城险股、农险股、计划股。1986年3月设立人险股。1987年1月改股为科。
第一节 保险机构
1952年3月,冠县人民银行开始办理保险业务,下设业务、会计两个组。同年8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原省分公司冠县支公司成立,公司内部设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牲畜保险、会计、人秘5个股,全公司干部职工18人。是年12月随着行政区域的改变,冠县分公司划归山东省分公司领导。1958年3月,冠县保险公司合并到财政局。1959年初,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保险业务停办。1980年12月,山东省保险公司聊城地区中心支公司成立,冠县保险业务重新开展,归冠县人民银行代管。1982年,冠县人民银行保险股成立,由聊城地区保险公司和冠县人民银行共同领导。1984年2月,冠县保险公司恢复成立,内设业务股、计划股、人秘股。1985年1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机构改设为:人秘股、城险股、农险股、计划股。1986年3月设立人险股。1987年1月改股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