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始,县内设置国营商业机构,筹建县粮库。1949年5月,改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工商科,10月成立聊城地区驻冠县专卖所(后改为专卖处);1950年,成立冠县百货组;1951年,成立冠县花纱布办事处。以后政企合一的县国营商业机构陆续建立:1950年,县粮库改为粮食局;1956年,县工商科改为商业局;1957年,成立服务局;1964年1月,成立物资局;1979年,成立外贸局。其间有些商业机构有合有分,几经调整。1958年县供销社并入县商业局,1961年商业局分为县商业局和县供销社,1971年商、供合并,1972年又分设。
一、发展概况
1946年前,县内除海盐官营外,无其他国营商业。1946年后,国营商业出现。1949~1952年,县内国营商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一些崭露头角的国营商业组织在协助政府恢复市场秩序、帮助私商小贩进行合法经营、扶持供销合作商业的成长和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批发、零售、收购农副产品等项商业活动中存有排挤、代替私商倾向,使其货源不足,商品单调,利润减少,有的甚至倒闭。县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本着“国营商业占领批发阵地,零售让给私商”的原则,国营商业退让了零售,使私营商业者有商品经营,有利润可求,活跃了集市贸易,促进了城乡交流。
1953年后,根据国务院指示,县对粮、棉、油先后实行统购统销,烟酒专卖,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等生产资料及建筑材料统一分配、统一价格、计划供应,不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县国营商业在市场中开始发挥主导作用,稳定了物价,安定了民心。但因统得过死,影响发展生产。因关闭粮食自由市场,国家供应饲料标准偏低,造成畜禽饲养量下降,肉食禽蛋短缺。
1956年,县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国营商业进一步壮大,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更进一步确立,营业额大大提高。
1958~1960年,县内商业受极“左”影响,私营商贩基本被取缔,合作店、组过渡为国营商业。供销社、服务局并入商业局,全县成为单一的国营商业。不管市场需求,大购大销,造成库存大量积压,全县商业系统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其中县百货公司就损失100多万元。一时物价昂贵,商品短缺,副食品和部分工业产品不得不凭票供应。
1961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商业局、供销社机构分设,恢复专业公司,疏通了国营、供销、私营3个商品流通渠道。开放农贸市场,对部分商品实行敞开高价供应,大力进行货币回笼。在企业内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健全了规章制度。县内商业逐渐复苏、兴旺,1963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较1957年增长42.74%。
1966~1976年县内商业又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冲击,取缔了一些商品的集市贸易。商业局、供销社合并,市场再次出现单一的国营经济局面。商品购销减少,企业管理混乱,经济效益极差,服务质量下降。已开始正常运转的国营商业,再次遭到挫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中共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政策,对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等生产资料和建筑材料,实行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法供应,生产资料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国营、集体、个体及工厂自销一同进入市场。1984年,全县国营商业对内部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逐步推行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及租赁承包制,商品购销额均呈上升趋势,但增长幅度不够平衡稳定。
二、经营机构与经营状况
1956年5月,县商业局成立后,下设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专卖公司、药材公司、食品公司、贸易公司等经营机构。后来行政管理机构不断变化,下属经营机构不断增减。到1990年底,商业局下属经营单位设有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综合公司、家电公司等8个公司和副食加工厂、百货大楼。共有干部职工1032人,自有流动资金68万元,年总销售额4784万元,年实现利税77.8万元,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国营商业经营体系。
百货公司 1950年,建立聊城地区百货公司冠县百货组。1956年4月,撤销百货组,成立冠县百货公司。1958年6月,百货公司改为冠县百货经理部,下设8处零售门市部,两处批发部。1966年8月,改称百货商店,内设百货批发部、烟酒糖茶批发部、五交化批发部、针纺织品批发部。1973年8月,撤销百货商店,恢复百货公司称谓。1985年6月,百货大楼从百货公司划出,独立经营核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百货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显著提高。1981年,实现购进2064.3万元,销售额1921.3万元,利润56.5万元,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981~1983年,连续3年被评为全区先进企业。1983年出席省商业系统召开的表彰会,被省商业厅命名为全省先进单位。
食品公司 冠县食品公司成立于1956年7月。1957年改称冠县食品经理部。1966年7月恢复原称,辖肉类加工厂和冷库及17处人民公社的食品站。50~70年代,主管肉、禽、蛋计划收购、调运、供应。70年代始,承担全县食品系统的收购、加工、调运、销售各个环节的畜禽检疫和肉类检验。80年代以来,取消派购,肉禽蛋收购、供应进入市场,食品公司由重点调运改为重点经销,以多销促多购。1987年,销售额达1138.8万元,利润6.2万元。
五金交化公司 1976年10月,五交化业务从百货公司划出,成立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77年建库房700平方米。是年,购进额150.8万元,销售169万元,利润6.56万元。1984年,五交化公司,内设五金、交通、电工、家电、化工和开发6个专项业务股,下辖5个零售门市部。1987年,实现购进额396.2万元,销售额516.2万元。
纺织品公司 1956年6月,中国花纱布公司聊城分公司冠县办事处改建为冠县纺织品公司,隶属于聊城分公司和冠县商业局。1958年7月,人、财、物全部并入县百货公司。1985年7月,恢复纺织品公司,下设纺织股、针织股、个体劳协批发部、商场批发部、两个零售门市部。是年,实现购进额291.3万元,销售393万元,利润7万元。1987年实现购进额416.3万元,销售482.1万元。
副食品公司 1957年8月,由冠县专卖公司改建为冠县副食品公司。1986~1989年,连续4年被地区工商局、商业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90年,下设糖、茶、酒批发部5处,零售门市部7处,所经营商品逐步增加到200多种。茶叶年销售量曾为全地区其他县、市的总和,成为公司的主要商品。1990年实现销售额762.1万元,利润12.5万元。
饮食服务公司 1963年12月建立。下辖饭店9处,旅馆1处,照像馆1处,澡堂1处,理发店5处。到1990年底,有干部职工104人,下属经营网点26处,年经营额19.2万元,利税2.2万元。
综合公司 1980年底,由蔬菜公司改建而成。初以经营蔬菜为主,后转为经营副食为主,下设4个零售店和两个批发部。1990年底,有干部职工45人,年经营额280万元,利税0.8万元。
石油分站 1974年9月,由山东省聊城石油批发站冠县石油经营组改称冠县石油分站,归属县商业局。到1983年,建有储油库两座,加油站两处,油罐车7部。1984年,分别购进汽油2457吨,煤油719吨,柴油10095吨;销售汽油2263吨,煤油750吨,柴油9554吨。全年完成销售额804.84万元,实现利润15.14万元。1985年元月,石油分站改称石油支公司,划归聊城地区石油部门直属。
第二节 国营商业
1946年始,县内设置国营商业机构,筹建县粮库。1949年5月,改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工商科,10月成立聊城地区驻冠县专卖所(后改为专卖处);1950年,成立冠县百货组;1951年,成立冠县花纱布办事处。以后政企合一的县国营商业机构陆续建立:1950年,县粮库改为粮食局;1956年,县工商科改为商业局;1957年,成立服务局;1964年1月,成立物资局;1979年,成立外贸局。其间有些商业机构有合有分,几经调整。1958年县供销社并入县商业局,1961年商业局分为县商业局和县供销社,1971年商、供合并,1972年又分设。
一、发展概况
1946年前,县内除海盐官营外,无其他国营商业。1946年后,国营商业出现。1949~1952年,县内国营商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一些崭露头角的国营商业组织在协助政府恢复市场秩序、帮助私商小贩进行合法经营、扶持供销合作商业的成长和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批发、零售、收购农副产品等项商业活动中存有排挤、代替私商倾向,使其货源不足,商品单调,利润减少,有的甚至倒闭。县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本着“国营商业占领批发阵地,零售让给私商”的原则,国营商业退让了零售,使私营商业者有商品经营,有利润可求,活跃了集市贸易,促进了城乡交流。
1953年后,根据国务院指示,县对粮、棉、油先后实行统购统销,烟酒专卖,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等生产资料及建筑材料统一分配、统一价格、计划供应,不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县国营商业在市场中开始发挥主导作用,稳定了物价,安定了民心。但因统得过死,影响发展生产。因关闭粮食自由市场,国家供应饲料标准偏低,造成畜禽饲养量下降,肉食禽蛋短缺。
1956年,县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国营商业进一步壮大,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更进一步确立,营业额大大提高。
1958~1960年,县内商业受极“左”影响,私营商贩基本被取缔,合作店、组过渡为国营商业。供销社、服务局并入商业局,全县成为单一的国营商业。不管市场需求,大购大销,造成库存大量积压,全县商业系统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其中县百货公司就损失100多万元。一时物价昂贵,商品短缺,副食品和部分工业产品不得不凭票供应。
1961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商业局、供销社机构分设,恢复专业公司,疏通了国营、供销、私营3个商品流通渠道。开放农贸市场,对部分商品实行敞开高价供应,大力进行货币回笼。在企业内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健全了规章制度。县内商业逐渐复苏、兴旺,1963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较1957年增长42.74%。
1966~1976年县内商业又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冲击,取缔了一些商品的集市贸易。商业局、供销社合并,市场再次出现单一的国营经济局面。商品购销减少,企业管理混乱,经济效益极差,服务质量下降。已开始正常运转的国营商业,再次遭到挫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中共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政策,对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等生产资料和建筑材料,实行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法供应,生产资料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国营、集体、个体及工厂自销一同进入市场。1984年,全县国营商业对内部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逐步推行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及租赁承包制,商品购销额均呈上升趋势,但增长幅度不够平衡稳定。
二、经营机构与经营状况
1956年5月,县商业局成立后,下设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专卖公司、药材公司、食品公司、贸易公司等经营机构。后来行政管理机构不断变化,下属经营机构不断增减。到1990年底,商业局下属经营单位设有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综合公司、家电公司等8个公司和副食加工厂、百货大楼。共有干部职工1032人,自有流动资金68万元,年总销售额4784万元,年实现利税77.8万元,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国营商业经营体系。
百货公司 1950年,建立聊城地区百货公司冠县百货组。1956年4月,撤销百货组,成立冠县百货公司。1958年6月,百货公司改为冠县百货经理部,下设8处零售门市部,两处批发部。1966年8月,改称百货商店,内设百货批发部、烟酒糖茶批发部、五交化批发部、针纺织品批发部。1973年8月,撤销百货商店,恢复百货公司称谓。1985年6月,百货大楼从百货公司划出,独立经营核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百货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显著提高。1981年,实现购进2064.3万元,销售额1921.3万元,利润56.5万元,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981~1983年,连续3年被评为全区先进企业。1983年出席省商业系统召开的表彰会,被省商业厅命名为全省先进单位。
食品公司 冠县食品公司成立于1956年7月。1957年改称冠县食品经理部。1966年7月恢复原称,辖肉类加工厂和冷库及17处人民公社的食品站。50~70年代,主管肉、禽、蛋计划收购、调运、供应。70年代始,承担全县食品系统的收购、加工、调运、销售各个环节的畜禽检疫和肉类检验。80年代以来,取消派购,肉禽蛋收购、供应进入市场,食品公司由重点调运改为重点经销,以多销促多购。1987年,销售额达1138.8万元,利润6.2万元。
五金交化公司 1976年10月,五交化业务从百货公司划出,成立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77年建库房700平方米。是年,购进额150.8万元,销售169万元,利润6.56万元。1984年,五交化公司,内设五金、交通、电工、家电、化工和开发6个专项业务股,下辖5个零售门市部。1987年,实现购进额396.2万元,销售额516.2万元。
纺织品公司 1956年6月,中国花纱布公司聊城分公司冠县办事处改建为冠县纺织品公司,隶属于聊城分公司和冠县商业局。1958年7月,人、财、物全部并入县百货公司。1985年7月,恢复纺织品公司,下设纺织股、针织股、个体劳协批发部、商场批发部、两个零售门市部。是年,实现购进额291.3万元,销售393万元,利润7万元。1987年实现购进额416.3万元,销售482.1万元。
副食品公司 1957年8月,由冠县专卖公司改建为冠县副食品公司。1986~1989年,连续4年被地区工商局、商业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90年,下设糖、茶、酒批发部5处,零售门市部7处,所经营商品逐步增加到200多种。茶叶年销售量曾为全地区其他县、市的总和,成为公司的主要商品。1990年实现销售额762.1万元,利润12.5万元。
饮食服务公司 1963年12月建立。下辖饭店9处,旅馆1处,照像馆1处,澡堂1处,理发店5处。到1990年底,有干部职工104人,下属经营网点26处,年经营额19.2万元,利税2.2万元。
综合公司 1980年底,由蔬菜公司改建而成。初以经营蔬菜为主,后转为经营副食为主,下设4个零售店和两个批发部。1990年底,有干部职工45人,年经营额280万元,利税0.8万元。
石油分站 1974年9月,由山东省聊城石油批发站冠县石油经营组改称冠县石油分站,归属县商业局。到1983年,建有储油库两座,加油站两处,油罐车7部。1984年,分别购进汽油2457吨,煤油719吨,柴油10095吨;销售汽油2263吨,煤油750吨,柴油9554吨。全年完成销售额804.84万元,实现利润15.14万元。1985年元月,石油分站改称石油支公司,划归聊城地区石油部门直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