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建筑业历史悠久,农村不乏能工巧匠。明清时代,县境内的庙宇、殿堂等建筑甚多,建筑结构严谨,工艺精湛,造型美观,充分显示了匠人的聪明才智。但直至建国前,县内无统一组织的建筑队伍。泥瓦、木作匠人散居农村,农民盖房,临时凑班,一般只管饭,不给工钱,带有帮忙性质。亦有私人组织的建筑帮伙,揽包建筑工程。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之政府部门的重视,建筑业逐渐发展壮大,县、乡和部分村庄都有了自己的建筑队伍。
1950年,县成立“建筑工会”,吸收城乡有技术专长的泥瓦匠、木匠加入其中,会员100多人。1956年成立“冠县建筑合作社”,原建筑工会会员转为职工,成为县内第一家集体性质的建筑企业。1959年,改为“国营冠县建筑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下属6个施工连队,职工1000多人。1979年7月,又更名为“冠县建筑工程公司”,所有制性质不变。之后,公司的设备和技术力量不断壮大,到1987年,已有固定资金35万多元,固定职工186人,合同工436人,基本能独立承担起楼堂馆所的建筑安装任务。
1958年,由于人民公社基建投资增加,县内9家公社级建筑队首先成立。此后,随着乡(镇)办企业的发展,公社建筑队不断增加,到1987年,全县有资质等级的乡镇建筑队已达29个,均为集体性质的企业。其中资质等级为4级的一个,5级1的4个,5级2的6个,5级3的18个。共有职工2900多人,其中技术工人826人,技术等级均在3级以上。与此同时,不少村也建起了自己的建筑队,承担着农村建房的主要任务,有的还进入乡镇、城市施工。
第一节 建筑队伍
县内建筑业历史悠久,农村不乏能工巧匠。明清时代,县境内的庙宇、殿堂等建筑甚多,建筑结构严谨,工艺精湛,造型美观,充分显示了匠人的聪明才智。但直至建国前,县内无统一组织的建筑队伍。泥瓦、木作匠人散居农村,农民盖房,临时凑班,一般只管饭,不给工钱,带有帮忙性质。亦有私人组织的建筑帮伙,揽包建筑工程。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之政府部门的重视,建筑业逐渐发展壮大,县、乡和部分村庄都有了自己的建筑队伍。
1950年,县成立“建筑工会”,吸收城乡有技术专长的泥瓦匠、木匠加入其中,会员100多人。1956年成立“冠县建筑合作社”,原建筑工会会员转为职工,成为县内第一家集体性质的建筑企业。1959年,改为“国营冠县建筑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下属6个施工连队,职工1000多人。1979年7月,又更名为“冠县建筑工程公司”,所有制性质不变。之后,公司的设备和技术力量不断壮大,到1987年,已有固定资金35万多元,固定职工186人,合同工436人,基本能独立承担起楼堂馆所的建筑安装任务。
1958年,由于人民公社基建投资增加,县内9家公社级建筑队首先成立。此后,随着乡(镇)办企业的发展,公社建筑队不断增加,到1987年,全县有资质等级的乡镇建筑队已达29个,均为集体性质的企业。其中资质等级为4级的一个,5级1的4个,5级2的6个,5级3的18个。共有职工2900多人,其中技术工人826人,技术等级均在3级以上。与此同时,不少村也建起了自己的建筑队,承担着农村建房的主要任务,有的还进入乡镇、城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