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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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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邮政投递
明、清沿袭邮驿制。1403年(明永乐元年),县城设总铺1所,各驿路有递铺6所,有铺司7人,兵夫28人。清末,开始兴办邮政,把邮件送存代办所内,逢集日由收件人领取或托人代收,无固定投递员,后递铺日衰。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县开办邮政代办所。
1919年,县邮政代办所改升二等邮政局。1932年,县内设代办所3处,信柜5处,后信柜增至1处。信件由信差送至代办所,由“村差”收投函信。1932年,设冠县至东昌、至大名、至临清、至莘县长途邮路4条,由4名邮差投递。在投递设备上,由信差人拉肩挑,驴马驮送,个别自备自行车为邮递工具,自行车修理自费。
抗日战争时期,县抗日民主政府设交通站中心站,由交通员以社会职业和社会身份作掩护,以步行或以车马代步传递冠县至馆陶、至莘县、至威县3条干线的情报、报刊、文件,接送出入境干部。交通分站在中心站领导下传递县内中共组织的信息、情报。
1945年冠县解放后,接管日伪邮政,代办所很快发展到11处,配备投递员4人,步行或自备自行车投递,邮局每月付给一定数量的小米作为报酬。
1949年,增加冠县至堂邑、至元朝、至临清3条邮路,逐日投递。并开始为邮运员、投递员配备自行车2辆。1952年,开通冠县至聊城邮路,3人自行车班,每日往返1次。1954年,改自行自行车邮运为委托长途客车邮运,县邮电局封发室用人力拉车、三轮车到汽车站接运邮件。全县投递里程达895公里,开始向定人员、定路线、定班期、定投递点、定出归班时间的“四定”投递制度过渡。1955年,开设县境内邮路。先辟县城至清水、至桑阿镇邮路两条,往返85公里,用自行车递运,每日1次。1957年,贾镇设邮电中转局。县内邮路增至4条,计124公里,均为逐日班。1959年,打破社界,统一划分邮路,全县划分41个投递段,投递里程900公里。城内投递与农村投递开始分别划段,支局所在地机关由农村投递员投递。1965年,馆陶县卫运河东岸的南馆陶、北馆陶划入冠县后,增加县城至南馆陶、北馆陶环绕邮路1条,县内邮路达到5条,职员达97人。
1971年,邮运员、投递员自行车全部配齐,并首次购进“轻骑”机动车1辆。至1981年,“轻骑”机动车达到9辆,结束了远距离用自行车投递的历史。1975年,投递点改革为生产大队收发室,由生产大队会计室、卫生室、代销店(点)兼办。全县投递段达到24个,全程1462公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邮政改革,扩大邮路,改固定工投递为临时工投递,改“轻骑”投递为两轮、三轮摩托和自行车投递。至1987年,全县投递段32个;县内邮路6条,即冠县城经兰沃、甘官屯至柳林邮路,往返81公里;冠县城经店子至清水邮路,往返50公里;冠县城经孙疃、南馆陶、万善至北馆陶邮路,往返55公里;冠县城经梁堂至斜店邮路,往返30公里;贾镇经辛集至范寨邮路,往返25公里;贾镇经定远寨至桑阿镇邮路,往返22公里。县内邮路共计263公里。全县52个投递员,日投递里程2000公里。县城至柳林邮路,由临时工自备机动车或三轮车运递;县城至清水、至北馆陶、至斜店及贾镇至桑阿镇、至范寨邮路,由4名临时工自备自行车分别运递。为保证运递,县局有1辆机动三轮车,以协调急需使用。
二、邮政业务
冠县邮政业务总量由小到大,逐步发展。1949年仅11241元;1956年升为32813元,较1949年增长1.9倍;1966年增加到123867元,较1956年增长2.8倍;1976年为210766元,较1966年增长0.7倍;1987年为536950元,较1976年增长1.5倍。
函件 县内信函业务开办于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至1919年兼办汇兑事宜和快递邮件。1932年,日收发信函各4次,辖代办所3处,信柜5处。1946年开始办理民邮,业务量不断增加。至1949年,出口函件达8.97万件。1950年开办保价信函业务,1953年开办国际信函业务。1960年,开办特种挂号信函,用于寄递粮油布票、户口迁移、粮食关系、党团关系转移证等。1965年,函件出口35.39万件,进口46.99万件,转口25.68万件。1979年,出口43.82万件,进口85.19万件,转口109.6万件。1990年,函件出口132.2万件,是1949年的14.7倍。
包裹 自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开办邮政代办所始,即开办包裹寄递业务。1919年开办快递邮件。1949年包裹出口0.22万件。1950年后,境内收寄包裹种类增多,相继开办货样包裹、快递小包,代收货价包裹、保险包裹、航空包裹等业务。1965年,包裹出口0.95万件,进口0.66万件,转口0.9万件。1979年,出口1.8万件,进口1.31万件,转口1.96万件。1990年,快递小包、代收货价包裹停办。全年出口包裹1.59万件,是1949年的7倍。
汇兑 境内汇兑业务始于1919年。1930年开办小额汇票业务,汇寄款额1~10元。“战邮”时期解放区曾实行解款汇寄方法。1949年汇款出口400件。1949~1958年,汇款实行“票汇”办法。1959年改“票汇”为“信汇”。1958年6月,开办电报汇兑业务(即“电汇”),开始直接与全国各直通电汇局办理电报汇票。1965年,汇兑业务出口0.75万件,进口3.68万件。1979年,出口0.86万件,进口3.76万件。1982年始,每张汇票最高限额5000元,超额部分分笔办理。1990年,汇兑出口1.81万件,是1949年的45倍。
报刊发行 清末和民国时期,邮局不经营报刊发行业务,有时仅作为印刷品邮件交邮局寄递。1942年,冠县战时邮局(又称交通站)成立,《大众日报》等党报党刊的投递传送成为“战邮”的重要工作内容。1943年初,山东战邮、党内交通和《大众日报》发行部门实行邮、发合一方针,报刊交邮局发行。1949年,境内报纸期发300份,累计8万份;杂志期发100份,累计1000份。建国后,各报刊陆续交邮局发行。1950年开始设专职报刊发行员,1957年专职发行员增至2人。1965年,报纸期发1.11万份,累计154.45万份;杂志期发0.83万份,累计15.13万份;流转额6.66万元。1980年,开始相继在较大工厂、学校及农村建立发行站。1981年始,开展报刊零售业务,相继在县内城乡设立报刊零售亭或零售点。县局建立报刊发行组,配备报刊发行员,对城内投递人员实行定额包干、超额奖励制度。1985年起,县内农村投递员实行投递承包责任制。至1989年,全县报纸发行2.08万份,累计336.02万份;杂志发行1.05万份,累计11.11万份;流转额115.5万元。

1949~1989年冠县邮政业务交换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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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函件(万件) │包裹(万件) │汇兑(万张) │报刊发行 ┃
┃ 数额 ├─────┬─────┬─────┼─────┬────┬────┼─────┬────┼──────┬───────┬───────┨
┃年份 │出口 │进口 │转口 │出口 │进口 │转口 │出口 │进口 │报纸 │杂志 │报刊流转额 ┃
┃ │ │ │ │ │ │ │ │ │(万份) │(万份) │(万元) ┃
┠──────┼─────┼─────┼─────┼─────┼────┼────┼─────┼────┼──────┼───────┼───────┨
┃1949 │8.97 │ │ │0.22 │ │ │0.04 │ │0.03 │0.01 │ ┃
┠──────┼─────┼─────┼─────┼─────┼────┼────┼─────┼────┼──────┼───────┼───────┨
┃1950 │9 │ │ │0.22 │ │ │0.25 │ │0.04 │0.02 │ ┃
┠──────┼─────┼─────┼─────┼─────┼────┼────┼─────┼────┼──────┼───────┼───────┨
┃1951 │9.01 │ │ │0.23 │ │ │0.06 │ │0.06 │0.04 │ ┃
┠──────┼─────┼─────┼─────┼─────┼────┼────┼─────┼────┼──────┼───────┼───────┨
┃1952 │9.45 │ │ │0.35 │ │ │0.06 │ │0.08 │0.07 │ ┃
┠──────┼─────┼─────┼─────┼─────┼────┼────┼─────┼────┼──────┼───────┼───────┨
┃1953 │9.97 │ │ │0.33 │ │ │0.11 │ │0.08 │0.09 │ ┃
┠──────┼─────┼─────┼─────┼─────┼────┼────┼─────┼────┼──────┼───────┼───────┨
┃1954 │10.88 │ │ │0.33 │ │ │0.13 │ │0.09 │0.12 │ ┃
┠──────┼─────┼─────┼─────┼─────┼────┼────┼─────┼────┼──────┼───────┼───────┨
┃1955 │11.94 │ │ │0.33 │ │ │0.13 │ │0.11 │0.15 │ ┃
┠──────┼─────┼─────┼─────┼─────┼────┼────┼─────┼────┼──────┼───────┼───────┨
┃1956 │12.06 │ │ │0.43 │ │ │0.21 │ │0.15 │0.18 │ ┃
┠──────┼─────┼─────┼─────┼─────┼────┼────┼─────┼────┼──────┼───────┼───────┨
┃1957 │14.39 │ │ │0.44 │ │ │0.31 │ │0.19 │0.3 │ ┃
┗━━━━━━┷━━━━━┷━━━━━┷━━━━━┷━━━━━┷━━━━┷━━━━┷━━━━━┷━━━━┷━━━━━━┷━━━━━━━┷━━━━━━━┛

(续表)
┏━━━━━━┯━━━━━━━━━━━━━━━━━┯━━━━━━━━━━━━━━━┯━━━━━━━━━━┯━━━━━━━━━━━━━━━━━━━━━━┓
┃ 项目│函件(万件) │包裹(万件) │汇兑(万张) │报刊发行 ┃
┃ 数额 ├─────┬─────┬─────┼─────┬────┬────┼─────┬────┼──────┬───────┬───────┨
┃年份 │出口 │进口 │转口 │出口 │进口 │转口 │出口 │进口 │报纸 │杂志 │报刊流转额 ┃
┃ │ │ │ │ │ │ │ │ │(万份) │(万份) │(万元) ┃
┠──────┼─────┼─────┼─────┼─────┼────┼────┼─────┼────┼──────┼───────┼───────┨
┃1958 │21.57 │54.28 │34.95 │0.37 │0.45 │0.29 │0.40 │1.27 │2.15 │0.74 │ ┃
┠──────┼─────┼─────┼─────┼─────┼────┼────┼─────┼────┼──────┼───────┼───────┨
┃1959 │34.92 │130.5 │105.6 │1.19 │1.15 │0.86 │0.39 │7.59 │0.86 │0.55 │11.44 ┃
┠──────┼─────┼─────┼─────┼─────┼────┼────┼─────┼────┼──────┼───────┼───────┨
┃1960 │26.57 │36.31 │20.55 │1.17 │0.4 │0.86 │0.57 │3.17 │0.5 │0.51 │11 ┃
┠──────┼─────┼─────┼─────┼─────┼────┼────┼─────┼────┼──────┼───────┼───────┨
┃1961 │30.19 │61.47 │45.92 │0.75 │1.43 │1.16 │0.51 │1.44 │0.19 │0.24 │ ┃
┠──────┼─────┼─────┼─────┼─────┼────┼────┼─────┼────┼──────┼───────┼───────┨
┃1962 │22.68 │43.17 │22.78 │0.82 │1.52 │1.03 │0.44 │1.83 │0.2 │0.19 │2.4 ┃
┠──────┼─────┼─────┼─────┼─────┼────┼────┼─────┼────┼──────┼───────┼───────┨
┃1963 │24.23 │23.58 │26.98 │0.41 │0.57 │0.74 │0.47 │2.04 │0.88 │0.38 │3.42 ┃
┠──────┼─────┼─────┼─────┼─────┼────┼────┼─────┼────┼──────┼───────┼───────┨
┃1964 │25.78 │30.22 │37.99 │0.76 │0.59 │0.71 │0.57 │2.49 │0.97 │0.62 │ ┃
┠──────┼─────┼─────┼─────┼─────┼────┼────┼─────┼────┼──────┼───────┼───────┨
┃1965 │35.39 │46.99 │25.68 │0.95 │0.66 │0.9 │0.75 │3.68 │1.11 │0.83 │6.66 ┃
┠──────┼─────┼─────┼─────┼─────┼────┼────┼─────┼────┼──────┼───────┼───────┨
┃1966 │35.16 │52.71 │31.6 │0.86 │0.63 │0.73 │0.7 │4,25 │0.78 │0.38 │6.93 ┃
┠──────┼─────┼─────┼─────┼─────┼────┼────┼─────┼────┼──────┼───────┼───────┨
┃1967 │38.7 │46.67 │42.09 │0.98 │0.72 │0.68 │0.69 │4.56 │0.50 │0.07 │1.35 ┃
┠──────┼─────┼─────┼─────┼─────┼────┼────┼─────┼────┼──────┼───────┼───────┨
┃1968 │36.82 │45.38 │42.68 │1.17 │0.69 │0.63 │0.64 │402 │0.64 │0.04 │ ┃
┠──────┼─────┼─────┼─────┼─────┼────┼────┼─────┼────┼──────┼───────┼───────┨
┃1969 │31.44 │44.67 │41.23 │0.71 │0.51 │0.59 │0.58 │3.8 │0.63 │0.025 │ ┃
┠──────┼─────┼─────┼─────┼─────┼────┼────┼─────┼────┼──────┼───────┼───────┨
┃1970 │33.29 │43.23 │39.4 │1.28 │0.86 │0.9 │.7 │4.04 │0.65 │0.15 │ ┃
┠──────┼─────┼─────┼─────┼─────┼────┼────┼─────┼────┼──────┼───────┼───────┨
┃1971 │39.33 │48.61 │72.39 │1.44 │1.17 │1.42 │0.65 │3.39 │0.84 │0.6 │ ┃
┠──────┼─────┼─────┼─────┼─────┼────┼────┼─────┼────┼──────┼───────┼───────┨
┃1972 │41.04 │45.71 │77.52 │1.53 │1.13 │1.33 │0.72 │3.88 │0.88 │0.44 │ ┃
┠──────┼─────┼─────┼─────┼─────┼────┼────┼─────┼────┼──────┼───────┼───────┨
┃1973 │40.02 │64.7 │78.7 │1.56 │1.35 │1.82 │0.73 │3.48 │0.81 │0.46 │12.73 ┃
┠──────┼─────┼─────┼─────┼─────┼────┼────┼─────┼────┼──────┼───────┼───────┨
┃1974 │43.76 │66.78 │82.32 │1.2 │1.80 │1.87 │0.78 │4.9 │0.79 │0.58 │7.98 ┃
┠──────┼─────┼─────┼─────┼─────┼────┼────┼─────┼────┼──────┼───────┼───────┨
┃1975 │41.52 │74.65 │110.74 │1.54 │2.31 │2.46 │0.65 │3.84 │1.05 │0.56 │7.97 ┃
┠──────┼─────┼─────┼─────┼─────┼────┼────┼─────┼────┼──────┼───────┼───────┨
┃1976 │42.76 │48.42 │49.35 │1.63 │1.57 │1.71 │0.73 │3.62 │1.02 │0.75 │7.15 ┃
┠──────┼─────┼─────┼─────┼─────┼────┼────┼─────┼────┼──────┼───────┼───────┨
┃1977 │47.95 │47 │49.71 │2.09 │1.71 │2.42 │0.77 │3.77 │1.13 │0.75 │11.56 ┃
┠──────┼─────┼─────┼─────┼─────┼────┼────┼─────┼────┼──────┼───────┼───────┨
┃1978 │45.98 │52.65 │87.8 │2.28 │1.52 │2.01 │0.98 │3.62 │1.54 │0.95 │11.98 ┃
┠──────┼─────┼─────┼─────┼─────┼────┼────┼─────┼────┼──────┼───────┼───────┨
┃1979 │43.82 │89.19 │109.6 │1.8 │1.30 │1.96 │0.86 │3.76 │1.46 │0.86 │15.27 ┃
┠──────┼─────┼─────┼─────┼─────┼────┼────┼─────┼────┼──────┼───────┼───────┨
┃1980 │52.74 │130.28 │145.4 │1.82 │1.37 │2.74 │1.09 │4.08 │1.65 │0.93 │15.08 ┃
┠──────┼─────┼─────┼─────┼─────┼────┼────┼─────┼────┼──────┼───────┼───────┨
┃1981 │52.37 │148.03 │193.8 │1.72 │1.57 │2.36 │1.39 │2.99 │1.71 │1.34 │13.94 ┃
┠──────┼─────┼─────┼─────┼─────┼────┼────┼─────┼────┼──────┼───────┼───────┨
┃1982 │60.68 │156.31 │130.23 │1.54 │1.49 │1.28 │1.39 │2.92 │1.52 │1.19 │15.14 ┃
┠──────┼─────┼─────┼─────┼─────┼────┼────┼─────┼────┼──────┼───────┼───────┨
┃1983 │56.78 │109.13 │89.6 │1.67 │1.62 │1.09 │1.54 │2.79 │2.03 │2 │26.61 ┃
┠──────┼─────┼─────┼─────┼─────┼────┼────┼─────┼────┼──────┼───────┼───────┨
┃1989 │112.7 │ │ │2.2 │ │ │1.82 │ │2.08 │1.05 │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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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 1986年12月25日,县邮电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抽4人具体经办,当年储蓄余额28.2万元。1987年,18处邮电支局陆续开办储蓄业务。1988年始,设立邮政储蓄组,5人组成。同年9月开办保值储蓄。自1989年起,把各基层单位储蓄完成情况、每个人完成情况和奖金分配挂钩。至1990年底,邮政储蓄余额1175.01万元,单项收入达到14.01万元。
集邮 县内早期无专门集邮机构。1988年,冠县邮电部门开始办理集邮业务。当年营业额0.42万元,单项业务收入0.1万元,县内集邮爱好者30余人。1990年,集邮营业额0.31万元,销售邮品1.13万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