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县内乡镇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成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所有制性质和经营方式上经历了个体办到公社办、队办,再到乡镇办、村办、户办、联户办4个轮子一齐转的发展进程。
个体工业 清代,县内乡村个体手工业比较普遍,但受历史条件限制,发展缓慢。至建国初,仍是一些传统的零散个体手工业,行业主要有木工、铁具、泥瓦、银器、编织、磨坊、油坊、豆腐坊、粉坊、纸坊、纺织、食品、酿酒、窑业、醋坊、皮革、缝纫等。至1954年,全县手工业1570户,2745人,年产总值265252万元(旧人民币)。1952~1955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全县先后有37个手工业者成立了仍属个体性质的手工业生产互助组、合作社。1955年后,陆续转为具有集体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个体手工业允许经营,但经营者越来越少。1957年,全县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9处,465人,个体手工业者6874人。1958年,由于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个体手工业被取消。1961年,实行国民经济调整政策,个体手工业又开始出现。1962年,全县个体工业总产值为7.8万元(1957年不变价)。“文化大革命”中极左思潮泛滥,个体手工业受到限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工业得到健康发展。
社队工业 1958年,响应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的号召,社办、社队合办、队办工业迅速兴起,全县新建、扩建社队工业638处,其中社办605处,占94.8%,达到区区有铁工厂(亦称农机厂、农修厂)、窑厂、木工厂等。是年,全县共有社队工业企业778个,其中金属加工业71个,化学工业182个,建筑材料工业157个,木材加工业98个,缝纫工业87个,食品工业112个,其他工业71个。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不再办工业的指示》,县对社办工业进行了调整,有的收县,有的下放到队,有的行业允许个体经营。至1964年,社队工业全部停办,但停后影响了乡镇工业的发展。1965年始,又鼓励发展社办工业,出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1970年始,县城部分工厂停产,其技术人员及知识青年下放到乡村,带动了社队工业的发展。到1976年,全县社队工业企业92处,总产值1052.96万元,占整个工业总产值的3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和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县委、县政府确定了“进一步强化农业,大力发展工业,重点突破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之后,乡办、村办工业齐头并进,竞相发展。1980年,全县兴办社队工业企业126个,从业人员4208人,总产值1554万元(1970年不变价)。全县18个公社中,其社办工业总收入100~200万元的6个,50~100万元的7个,50万元以下的5个。全县739个大队中,办工业的120个,占大队总数的16%。1983年,全县社办工业企业122个,总产值1049万元(1980年不变价)。队办工业企业108个,总产值1194万元。1984年,全县乡办工业企业单位117个,总产值1258万元,比1983年增加14%;村办工业企业单位94个,总产值1530万元,比1983年增加53%。清水镇刘屯村相继建起面粉加工厂、棉花加工厂、机械维修厂和榨油厂、罐头厂,另外还有豆腐坊、酱菜厂等。1985年,该村工业收入达130多万元,占村总收入的43.3%。兰沃乡大曲村1985年已建有电杆厂、彩印厂、铝熔炼厂、木器厂等,总产值85万元,销售收入37.6万元,利润总额9.6万元。至1985年,全县乡村工业企业发展到404处,有机械、建材、食品、 纺织、化学、缝纫、造纸、文教用品等8个行业。职工7373人,占农村劳力的7.9%,完成工业总产值4404万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的63.2%,占工业总产值的21.3%。至1987年,全县乡镇工业发展到2545处,从业人员16739人,总产值7543万元(1980年不变价)。乡镇工业较好的梁堂乡,乡办工业总产值达761万元(1980年不变价)。
户办、联户办工业 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县委、县政府解放了思想,打开了思路,带领县、乡、村3级干部去潍坊、胶东等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提出“乡镇企业要发展,乡办、村办、户办、联户办,4个轮子一齐转,重点大上联户办和户办”,大大焕发了农民办工业企业的积极性。1985年,前社庄村22户农民集资10.4万元,办起联合工业企业,并带动全村先后办起面粉加工厂、果酒厂、食品厂、木器厂等联合工业企业。同时,联户办、户办工业企业迅猛发展。到1985年,全县联户办工业企业59.7处,户办工业企业3129处。至1987年,全县独立核算的乡镇工业企业2545处,从业人员16739人,总产值754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52.7%。在乡镇工业企业中,乡办102处,3156人,产值2336万元,占乡镇工业产值的30.9%;村办141处,5736人,产值2643万元,占35.1%;联户办382处,2697人,产值669万元,占8.8%;户办1920处,5150人,产值1891万元,占25%。还有1228个分散的户办工业企业向多样化、专营化、集约经营方面发展,成为联合加工型群体。但也有些乡办工业、特别是联户办和户办工业企业,由于自身素质差,产品档次低,竞争力弱,影响了其发展。
第一节 乡村工业发展概况
建国后,县内乡镇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成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所有制性质和经营方式上经历了个体办到公社办、队办,再到乡镇办、村办、户办、联户办4个轮子一齐转的发展进程。
个体工业 清代,县内乡村个体手工业比较普遍,但受历史条件限制,发展缓慢。至建国初,仍是一些传统的零散个体手工业,行业主要有木工、铁具、泥瓦、银器、编织、磨坊、油坊、豆腐坊、粉坊、纸坊、纺织、食品、酿酒、窑业、醋坊、皮革、缝纫等。至1954年,全县手工业1570户,2745人,年产总值265252万元(旧人民币)。1952~1955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全县先后有37个手工业者成立了仍属个体性质的手工业生产互助组、合作社。1955年后,陆续转为具有集体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个体手工业允许经营,但经营者越来越少。1957年,全县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9处,465人,个体手工业者6874人。1958年,由于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个体手工业被取消。1961年,实行国民经济调整政策,个体手工业又开始出现。1962年,全县个体工业总产值为7.8万元(1957年不变价)。“文化大革命”中极左思潮泛滥,个体手工业受到限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工业得到健康发展。
社队工业 1958年,响应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的号召,社办、社队合办、队办工业迅速兴起,全县新建、扩建社队工业638处,其中社办605处,占94.8%,达到区区有铁工厂(亦称农机厂、农修厂)、窑厂、木工厂等。是年,全县共有社队工业企业778个,其中金属加工业71个,化学工业182个,建筑材料工业157个,木材加工业98个,缝纫工业87个,食品工业112个,其他工业71个。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不再办工业的指示》,县对社办工业进行了调整,有的收县,有的下放到队,有的行业允许个体经营。至1964年,社队工业全部停办,但停后影响了乡镇工业的发展。1965年始,又鼓励发展社办工业,出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1970年始,县城部分工厂停产,其技术人员及知识青年下放到乡村,带动了社队工业的发展。到1976年,全县社队工业企业92处,总产值1052.96万元,占整个工业总产值的3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和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县委、县政府确定了“进一步强化农业,大力发展工业,重点突破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之后,乡办、村办工业齐头并进,竞相发展。1980年,全县兴办社队工业企业126个,从业人员4208人,总产值1554万元(1970年不变价)。全县18个公社中,其社办工业总收入100~200万元的6个,50~100万元的7个,50万元以下的5个。全县739个大队中,办工业的120个,占大队总数的16%。1983年,全县社办工业企业122个,总产值1049万元(1980年不变价)。队办工业企业108个,总产值1194万元。1984年,全县乡办工业企业单位117个,总产值1258万元,比1983年增加14%;村办工业企业单位94个,总产值1530万元,比1983年增加53%。清水镇刘屯村相继建起面粉加工厂、棉花加工厂、机械维修厂和榨油厂、罐头厂,另外还有豆腐坊、酱菜厂等。1985年,该村工业收入达130多万元,占村总收入的43.3%。兰沃乡大曲村1985年已建有电杆厂、彩印厂、铝熔炼厂、木器厂等,总产值85万元,销售收入37.6万元,利润总额9.6万元。至1985年,全县乡村工业企业发展到404处,有机械、建材、食品、 纺织、化学、缝纫、造纸、文教用品等8个行业。职工7373人,占农村劳力的7.9%,完成工业总产值4404万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的63.2%,占工业总产值的21.3%。至1987年,全县乡镇工业发展到2545处,从业人员16739人,总产值7543万元(1980年不变价)。乡镇工业较好的梁堂乡,乡办工业总产值达761万元(1980年不变价)。
户办、联户办工业 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县委、县政府解放了思想,打开了思路,带领县、乡、村3级干部去潍坊、胶东等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提出“乡镇企业要发展,乡办、村办、户办、联户办,4个轮子一齐转,重点大上联户办和户办”,大大焕发了农民办工业企业的积极性。1985年,前社庄村22户农民集资10.4万元,办起联合工业企业,并带动全村先后办起面粉加工厂、果酒厂、食品厂、木器厂等联合工业企业。同时,联户办、户办工业企业迅猛发展。到1985年,全县联户办工业企业59.7处,户办工业企业3129处。至1987年,全县独立核算的乡镇工业企业2545处,从业人员16739人,总产值754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52.7%。在乡镇工业企业中,乡办102处,3156人,产值2336万元,占乡镇工业产值的30.9%;村办141处,5736人,产值2643万元,占35.1%;联户办382处,2697人,产值669万元,占8.8%;户办1920处,5150人,产值1891万元,占25%。还有1228个分散的户办工业企业向多样化、专营化、集约经营方面发展,成为联合加工型群体。但也有些乡办工业、特别是联户办和户办工业企业,由于自身素质差,产品档次低,竞争力弱,影响了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