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历史上油料加工业较为普遍。清光绪年间,年产豆油、棉油、花生油、香油(芝麻为原料)等14万公斤,豆饼、棉籽饼、花生饼、芝麻饼等50万公斤。黄豆、棉籽、花生等油料加工方法是:将原料摊在石碾上,用畜力拉砣碾轧成糁,经蒸炒后,用铁圈和麻纤维拍压成饼片,排入土榨内,加上寨子,人用铁锤轮番夯砸,挤出油汁。香油加工是将芝麻炒熟后用石磨磨制。
1954年,县建立油脂公司,组建人畜力榨油油坊154处。1966年,供销社棉厂开始用动力榨油。以后兴建的棉厂,绝大多数上棉、油加工两条生产线,逐步取代了土榨加工。到1983年,县内8个棉厂均设榨油车间,主要加工棉籽油。
1977年,经省粮食局批准,建立日处理原料50吨的冠县浸出油厂。该厂分榨油、浸出、锅炉、动力4大系统。附属设施有:160平方米的修配车间,168平方米的五金仓库,50万公斤容量的饼库,100万公斤容量的原料库,600平方米的水泥晾场等。除加工豆油、棉籽卫生油、花生油,还加工菜籽油、蓖麻籽油等。投产后,曾一度因原料不足停产。1984年恢复生产,当年加工油料5127吨,产值173.62万元,实现利润6.43万元,扭转了建厂以来的亏损局面。进一步技改挖潜,在企业内部实行目标管理和经营承包制,将各项经济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1987年,加工原料6244吨,总产值332.42万元,实现利润40万元,超过建厂前9年利润的总和。后冠县浸出油厂改称冠县植物油总厂,所生产的GB1534——86“兴鲁牌”国标二级优质花生油、豆油,获省优质产品称号,远销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湖北、安徽、江苏、北京、天津等省市。
1978~1985年间,县内乡镇又增加小榨油厂7处。到1987年,县内有植物油加工企业6个,年产植物油0.66万吨,总产值539万元(1980年不变价),实现利润47万元。
第三节 油料加工业
县内历史上油料加工业较为普遍。清光绪年间,年产豆油、棉油、花生油、香油(芝麻为原料)等14万公斤,豆饼、棉籽饼、花生饼、芝麻饼等50万公斤。黄豆、棉籽、花生等油料加工方法是:将原料摊在石碾上,用畜力拉砣碾轧成糁,经蒸炒后,用铁圈和麻纤维拍压成饼片,排入土榨内,加上寨子,人用铁锤轮番夯砸,挤出油汁。香油加工是将芝麻炒熟后用石磨磨制。
1954年,县建立油脂公司,组建人畜力榨油油坊154处。1966年,供销社棉厂开始用动力榨油。以后兴建的棉厂,绝大多数上棉、油加工两条生产线,逐步取代了土榨加工。到1983年,县内8个棉厂均设榨油车间,主要加工棉籽油。
1977年,经省粮食局批准,建立日处理原料50吨的冠县浸出油厂。该厂分榨油、浸出、锅炉、动力4大系统。附属设施有:160平方米的修配车间,168平方米的五金仓库,50万公斤容量的饼库,100万公斤容量的原料库,600平方米的水泥晾场等。除加工豆油、棉籽卫生油、花生油,还加工菜籽油、蓖麻籽油等。投产后,曾一度因原料不足停产。1984年恢复生产,当年加工油料5127吨,产值173.62万元,实现利润6.43万元,扭转了建厂以来的亏损局面。进一步技改挖潜,在企业内部实行目标管理和经营承包制,将各项经济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1987年,加工原料6244吨,总产值332.42万元,实现利润40万元,超过建厂前9年利润的总和。后冠县浸出油厂改称冠县植物油总厂,所生产的GB1534——86“兴鲁牌”国标二级优质花生油、豆油,获省优质产品称号,远销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湖北、安徽、江苏、北京、天津等省市。
1978~1985年间,县内乡镇又增加小榨油厂7处。到1987年,县内有植物油加工企业6个,年产植物油0.66万吨,总产值539万元(1980年不变价),实现利润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