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期间,县内棉花用人力脚踏、手喂皮辊轧车加工脱籽,人称轧坊,每小时加工籽棉15~20公斤。这种加工方式沿用到50年代。
1950年春,县政府财科筹建裕冠工厂,设榨油、轧花两个简易车间。轧花车间设40马力柴油机1部,皮辊轧花机15部,当年10月投产。1952年春,裕冠工厂移交县供销社,更名为第一动力加工厂,增添60马力汽油机1台,嗑皮机1部,皮辊轧花机8部,干部职工103人。1952年秋,县供销社增建第二动力加工厂,1953年10月建成投产。1953年9月,设在清水的第三动力加工厂,用115部人力轧车生产。1954年8月19日,第一、二动力加工厂并为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动力加工厂(后改称城关油棉加工厂)。厂内加工设备主要有:作轧花动力的汽车头两个,40马力柴油机1部,皮辊轧花机76部,手摇打包机两部。干部职工254人。1956年3月,堂邑县撤销,其柳林棉厂随区划划归冠县。1957年6月,贾镇棉油加工厂建立。到1983年,又先后增添了桑阿镇、许马、邵村、大曲村4个棉花加工厂。
1987年,全县共有棉花加工厂8个,占地面积达69.4297万平方米。其中货场28.7674万平方米,仓库3.2909万平方米,车间4.9446万平方米,其他房屋10.9591万平方米。生产设备拥有内燃机43台,发电机24台,电动机530台,90片锯齿轧花机32台,40~45片锯齿轧花机2台,皮辊轧花机33台,141片脱绒机76台,绞车式打包机25台,油压打包机4台,200型螺旋榨油机22台。共有干部职工5700人,其中工人5397人。全年加工皮棉54.28万担,卫生油874.4万公斤,总产值10252万元(1980年不变价),利润282万元。
第二节 棉花加工业
清末、民国期间,县内棉花用人力脚踏、手喂皮辊轧车加工脱籽,人称轧坊,每小时加工籽棉15~20公斤。这种加工方式沿用到50年代。
1950年春,县政府财科筹建裕冠工厂,设榨油、轧花两个简易车间。轧花车间设40马力柴油机1部,皮辊轧花机15部,当年10月投产。1952年春,裕冠工厂移交县供销社,更名为第一动力加工厂,增添60马力汽油机1台,嗑皮机1部,皮辊轧花机8部,干部职工103人。1952年秋,县供销社增建第二动力加工厂,1953年10月建成投产。1953年9月,设在清水的第三动力加工厂,用115部人力轧车生产。1954年8月19日,第一、二动力加工厂并为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动力加工厂(后改称城关油棉加工厂)。厂内加工设备主要有:作轧花动力的汽车头两个,40马力柴油机1部,皮辊轧花机76部,手摇打包机两部。干部职工254人。1956年3月,堂邑县撤销,其柳林棉厂随区划划归冠县。1957年6月,贾镇棉油加工厂建立。到1983年,又先后增添了桑阿镇、许马、邵村、大曲村4个棉花加工厂。
1987年,全县共有棉花加工厂8个,占地面积达69.4297万平方米。其中货场28.7674万平方米,仓库3.2909万平方米,车间4.9446万平方米,其他房屋10.9591万平方米。生产设备拥有内燃机43台,发电机24台,电动机530台,90片锯齿轧花机32台,40~45片锯齿轧花机2台,皮辊轧花机33台,141片脱绒机76台,绞车式打包机25台,油压打包机4台,200型螺旋榨油机22台。共有干部职工5700人,其中工人5397人。全年加工皮棉54.28万担,卫生油874.4万公斤,总产值10252万元(1980年不变价),利润2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