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纸业
县内造纸业历史较早,明代弘治年间民间即用土法造纸。清末,全县有大、小造纸作坊10余家,北馆陶的前纸房、后纸房,范寨的东纸坊头、西纸坊头等村均以造纸著称。土法造纸以麦秸为原料,大锅蒸料,碾轧成浆,用特制的筛子捞成纸,贴在墙上晒干。主要生产表纸、火纸、毛头纸、卷炮纸。民国时期,县内造纸业有了较大发展。建国初期,县内有纸作坊47家,从业人员89人。
1958年,馆陶纸厂随馆陶县划归冠县,县内生产机制纸,直至1961年冠、馆分县。1958年,土纸生产被禁。1961年,贯彻中央“手工业35条”,土纸生产又恢复起来。1963年,土纸生产从业人员40人,其中专业人员20人,年产土纸18吨。80年代初,县内有些个人和集体兴办纸厂,1981年年产机制纸浆1000吨。1987年,县内有造纸厂3家,年产机制纸及纸板5000吨。
二、印刷业
县内历史上有石印和木刻印刷,主要印制神码、年画、家谱、商标、广告等。也有的利用木刻水印把图案印制在包袱皮和被单上。清代,能印刷简单书籍。民国时,县内印刷业有了进一步发展。1929年,建有报社,印刷《日日新闻》。1946年8月,建木机印刷社。
1949年,堂邑人吕协德在城内创办“华中石印局”。1952年,“华中石印局”和“义达石印局”合并为石印组。1955年,石印组扩建为冠县印刷合作社。1958年馆陶县划归冠县后,馆陶印刷社与冠县印刷社合并,称冠县印刷厂。1961年,原馆陶印刷社又随冠、馆分县迁回。后冠县印刷厂逐步发展,有石印、铅印,可以印书、印报。1987年,有印刷设备25台,照相制版设备5台,增设了彩印设备等,有职工75人。主要是铅印文件、表格、稿纸、杂志、书刊和印制彩色商标。年产总值56万元(1980年不变价),产品销售收入67万元,实现利税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万元。
1980年,县竹笼厂建彩印车间,1986年正式分出,扩建为冠县彩色印刷厂。1987年,有彩印设备19台,图相制版机9台,主要印刷彩色商标兼制铜锌版。
从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乡镇印刷厂和个体打字复印门市部纷纷建立起来。1987年,全县有较大印刷企业9个,年产值307万元(1980年不变价)。
第三节 造纸印刷业
一、造纸业
县内造纸业历史较早,明代弘治年间民间即用土法造纸。清末,全县有大、小造纸作坊10余家,北馆陶的前纸房、后纸房,范寨的东纸坊头、西纸坊头等村均以造纸著称。土法造纸以麦秸为原料,大锅蒸料,碾轧成浆,用特制的筛子捞成纸,贴在墙上晒干。主要生产表纸、火纸、毛头纸、卷炮纸。民国时期,县内造纸业有了较大发展。建国初期,县内有纸作坊47家,从业人员89人。
1958年,馆陶纸厂随馆陶县划归冠县,县内生产机制纸,直至1961年冠、馆分县。1958年,土纸生产被禁。1961年,贯彻中央“手工业35条”,土纸生产又恢复起来。1963年,土纸生产从业人员40人,其中专业人员20人,年产土纸18吨。80年代初,县内有些个人和集体兴办纸厂,1981年年产机制纸浆1000吨。1987年,县内有造纸厂3家,年产机制纸及纸板5000吨。
二、印刷业
县内历史上有石印和木刻印刷,主要印制神码、年画、家谱、商标、广告等。也有的利用木刻水印把图案印制在包袱皮和被单上。清代,能印刷简单书籍。民国时,县内印刷业有了进一步发展。1929年,建有报社,印刷《日日新闻》。1946年8月,建木机印刷社。
1949年,堂邑人吕协德在城内创办“华中石印局”。1952年,“华中石印局”和“义达石印局”合并为石印组。1955年,石印组扩建为冠县印刷合作社。1958年馆陶县划归冠县后,馆陶印刷社与冠县印刷社合并,称冠县印刷厂。1961年,原馆陶印刷社又随冠、馆分县迁回。后冠县印刷厂逐步发展,有石印、铅印,可以印书、印报。1987年,有印刷设备25台,照相制版设备5台,增设了彩印设备等,有职工75人。主要是铅印文件、表格、稿纸、杂志、书刊和印制彩色商标。年产总值56万元(1980年不变价),产品销售收入67万元,实现利税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万元。
1980年,县竹笼厂建彩印车间,1986年正式分出,扩建为冠县彩色印刷厂。1987年,有彩印设备19台,图相制版机9台,主要印刷彩色商标兼制铜锌版。
从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乡镇印刷厂和个体打字复印门市部纷纷建立起来。1987年,全县有较大印刷企业9个,年产值307万元(1980年不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