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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漳卫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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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河过境始于东汉末年,后经历代扩大治理,至唐、宋时航船往来畅通无阻。元代初期,为保证漕运,曾多次对卫河进行治理。1324年(元泰定元年),因水量不足,又开始引漳入卫。明清时期,入漳卫河支流屡经决徒,河患不息。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曾发米赈修漳卫河堤堰。自乾隆至道光年间,堤堰经多次修筑,水患减少。1935年(民国24年),省拨款3871元在班庄修筑砖护岸。1936年(民国25年),山东省建设厅对漳卫河大名至德州段进行勘察的结果表明,县境河槽宽多在70米左右,两岸堤距宽窄不等,城镇处仅一二百米,其余各处达1~1.5公里。大堤高低厚薄不等。河身呈蜿蜒形,因弯曲处多,行洪受限,以致险工多处发生。根据勘察报告,定为保证最大行洪400立方米/秒(1919年最大洪峰数),由建设厅厅长张洪烈提出议案公决。但不久日军侵华战争爆发,计划未能实施。1946年,对漳卫河童庄段进行裁弯,这是在共产党领导下,首次对漳卫河的治理。
1956~1958年,先后对漳卫河进行培堤、退堤、切滩、裁弯等项治理,保证行洪流量由800立方米/秒提高到1250立方米/秒。1963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题词“一定要根治海河”后,1967年春按左堤标准,对右堤进行了加高培厚。1971~1974年,又进行退缩堤、裁弯、切滩、落滩、加宽加深河槽、部分河段开挖子槽、加宽培厚大堤等项治理。在这次漳卫河扩大治理中,县境内退堤(筑新堤)4段,长9.05公里。其中焦庄至东陶堤长3.45公里,宋庄至罗头堤长1.2公里,田坡至柴庄堤长3.4公里,小王庄至纪庄堤长1公里;裁弯(新挖河)3段,长5公里,其中南童庄2.2公里,东陶北0.7公里,薛圈2.1公里。这次工程,冠县于1972年冬和1973年春两次参加施工,并于1980年后承担了县境内的尾工任务。全县总计出动民工5.48万多人,完成挖方51.5万立方米,填方(筑堤)69.1万立方米,工日383万个。通过这次扩大治理,漳卫河保证行洪量从1250立方米/秒提高到4000立方米/秒。南馆陶水文站保证水位为42.8米,平槽行洪量为1156立方米/秒,防洪标准相当于30年一遇。